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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恐怖的7號公寓 第五十二章 :無法解釋的時間現象(一) 文 / 雲卷-雲舒

    「的確,有些解釋不通。」聽過曲皓的分析後,葛菲也對這處質疑表示認同。

    「是個重要的疑點,不過,從全局分析,本案還存在著許多疑點。過會兒,我們的任務,就是把這些疑點一一找出來。」繼而,他又轉向了趙鑫,「趙鑫,你再介紹一下案發現場的情況。」

    「好的,」應聲之後,趙鑫開始發言了,「案發地,民國影視城,進出管理十分嚴格,如不是劇組人員,一律嚴禁進出。據民國影視城的管理人員和劉信導演反應,在案發當天,僅《靈兒》一個劇組在影視城內拍攝,因此,兇手應該就是劇組裡的人。根據影視城的監控顯示,劉信導演帶領《靈兒》劇組,於8:14分進入到影視城正廳場景。而此時,影視城清潔人員正在清理後院場景,8:49分才離開。到9:09分,劉信導演吩咐亮子一行人隨陳同昊到後院場景提前佈置現場,他們隨即離開正廳,於9:26分到達後院。9:27分,陳同昊離開了亮子等人的視線,同時,也離開了後院監控區,自此之後,便再沒有人見過他。」

    短暫停頓之後,趙鑫又繼續陳述到,「與此同時,正廳的拍攝情況是這樣的。經過前期準備後,第一條戲於8:54分正式開拍,在9:13分,由於演員程雅馨失誤而停止,之後,是扮演靈兒的丹妮離開現場前去換裝。待丹妮換裝完畢返回現場後,第二條拍攝正式進行,時間是9:32分。另外,經過劉信導演的仔細核對,兩次拍攝期間,除去前往後院場景的陳同昊五人,劇組所有的人,全都沒有離開正廳。根據劉信導演的描述,劇組人員在8:14分統一進入到影視城正廳,之前沒有人提前進入。而據影視城清潔人員提供的情況,他在清掃完畢離開後,後院中,尚未出現本案的關鍵物證,牡丹花瓣。也就是說,牡丹花瓣,是在清潔工離開後,陳同昊一行人到達之前被灑落在後院的。經過測試,要想從正廳到後院,即便抄近路,最快也要10分鐘。清潔工是8:49分離開的,而第一條戲是在8:54分準時開拍,其間僅相隔5分鐘,根本不夠返回的時間。因此初步判定,兇手是在兩場戲的間隔,完成灑落牡丹花瓣繼而殺人的行為。考慮到,在陳同昊被害的時間,後院場景亮子等四個人,都沒有離開過後院的監控區。因此,兇手應該是位於正廳場景的人。關於現場的情況,以及幾個關鍵的時間點,就是這些了。」

    點頭示意後,付延青繼續追問趙鑫,「對劇組人員的例行詢問,有什麼結果?聽說你們幾個一直忙到大半夜。」

    「在劇組折騰的時間是不少,不過,沒搜集到什麼有用的線索。」提及到此,趙鑫顯得有些沮喪,「參與兩場戲拍攝的劇組人員,少說也有三四十人,我們都逐一問話了。雖然內容很繁雜,但主題大概就有兩個。一,丹妮一夜成名,難免有些耍大牌,弟弟陳同昊也跟著趾高氣昂,經常對劇組人員頤指氣使,導致諸多人敢怒不敢言。陳同昊被害,應該是有人發洩不滿。二,來劇組就是打醬油的,根本沒有機會接近丹妮這樣的大牌明星,對陳同昊也不瞭解,只知道他是丹妮的助理,甚至都不瞭解他與丹妮之間的姐弟關係。對他的突然被害,也說不清什麼原因。我這邊的情況,大致就這些了。」

    「葛菲,說說你的調查結果。」趙鑫發言結束後,付延青接著吩咐葛菲說。

    「陳同昊被害後,在與丹妮交談的過程中,她提到一個重要的人,程雅馨。」輪到自己發言後,葛菲開始一絲不苟地敘述道,「在丹妮看來,程雅馨之所以在第二條戲中令她受傷,是她始終為夏蘭的死對她耿耿於懷,誤傷的舉動,其實是洩憤行為。感覺到這一點後,丹妮憑借自己女一號的話語權,隨即要求劇組將程雅馨替換掉。為此,丹妮以為,很可能是自己這一舉動惹怒了程雅馨,讓程雅馨在惱怒之下殺害了自己的弟弟陳同昊。」

    停了幾秒鐘,葛菲繼續說道,「對於丹妮反應的情況,我在當天下午便前往明珠小區7號公寓向程雅馨求證。在片場發生的事情,程雅馨所說,基本與丹妮相符。她承認,第二條戲的失誤,的確有無意識洩憤的成分,這其中,既有夏蘭的原因,也有第一條戲失誤後,對丹妮責罵的不滿。另外,當聽到丹妮要求替換她時,程雅馨的確非常怨恨,但她再三澄清,自己與陳同昊的死絕沒有關係。甚至於,她都不清楚陳同昊就是丹妮的弟弟,借殺害他來報復丹妮的說法就更不可能了。付隊,調查情況就這些。」

    「案情陳述結束了,剛才我也提到過,本案中隱藏著諸多疑點,下面,我們進入討論階段,關於本案的看法,都可以大膽提出來。不過,為了保證討論的秩序性,我建議將討論分段進行,第一階段的主題,是時間。也就是說,在劇組之內,誰能擁有作案時間?」

    「付隊!提到時間,您別繞彎子了!趕緊說說『十九分鐘』是怎麼回事吧?!」付延青話一落音,趙鑫就忙不迭地問道。

    「『十九分鐘』?什麼『十九分鐘』?」聞言,曲皓也很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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