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卷 被詛咒的婚禮 第九十六章 :回到原點的殺人案 文 / 雲卷-雲舒
「那就從頭開始梳理。首先,是陳洲案件的兩個顯著特點,也是偵破案件的證據前提。」付延青話一落音,葛菲迅速開口了,「經過進一步的屍檢和現場勘查,這兩個前提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屍體脖頸上的的勒痕,多半是在陳洲死亡後又留下的,這情況很特別。另外,想要到達靈山繼而殺死陳洲,就必須要通過靈山的兩個山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路徑可走。」
「前提沒有問題,接下來是通過前提得出的結論。」緊接著,是趙鑫發表意見,「通過屍體脖頸上的重疊勒痕,我們得出結論,兇手有虐屍傾向,多半對陳洲懷有深刻的仇恨。這一點,是否有問題?」
「這個思路很順,或者說,這個結論非常符合人的慣性思維,重疊深重的勒痕,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憎恨。可仔細分析後,這個結論似乎有些武斷。也許,兇手之所以那麼做,並不僅僅是表達恨意,而是另有目的。」葛菲說。
「在案發當日,小宋就曾分析過,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除去虐屍之外,還可能是兇手殺人時,情緒不穩,過於緊張所造成的。但隨即,他很快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因為,兇手行兇時,陳洲已經進入昏迷狀態,並且陳洲死後增添的勒痕多達二十條,所以,這不可能是兇手單純的彌補式殺害行為。這種行為背後,一定還隱藏著某種目的。」說話的是曲皓。
「我所能想到的,被害人死亡後,屍體若還遭遇損毀,除去兇手故意虐屍外,就只剩一種可能性了。」葛菲又說。
「什麼可能性?」曲皓急忙問。
「隱藏信息,或是隱藏死者的身份,讓人一時無法辨認死者究竟是誰,或是隱藏死者真正的死因,給人以誤導。」葛菲分析說。
「你所說的情況,以往案例中並不少見,但我認為,陳洲案件並不屬於這種情況。」針對葛菲的觀點,曲皓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一般來說,兇手若想隱藏死者的身份或是死因,往往會採用焚屍、分屍、毀屍或是徹底損毀屍體臉部的手法,令人無法對屍體進行正常的辨認或檢驗。但陳洲不同,臉部未被損毀,身份很容易就能夠確認。另外,屍體也很完整,除去後腦的擊傷和頸部的勒痕,身體上再無其他傷痕,通過屍檢就能完全確認陳洲的死因,這毫無爭議。所以我覺得,兇手製造多條勒痕的目的,並不是想隱藏些什麼。」
「如此說來,我們繞來繞去,還是應該回歸到從前的結論了?兇手的做法,是由於對陳洲深重的恨意。除此之外,似乎找不到更加合理的解釋。」趙鑫說。
「的確,再無其他解釋,除非是兇手心理變態,本身就存在虐屍傾向,與仇恨無關。」曲皓頗為無奈地說。
「即便是變態的心理,往往也是由仇恨造成的。再者,你所說的變態殺人,通常表現為連環殺人案,且犯罪手法存在驚人相似,而陳洲之死應該是個案,不符合這一特徵,變態殺人的可能性並不大。」葛菲繼而說。
「不要忘了,就在不久前,陳洲之子陳同昊被害,兇手也是在陳同昊已經死亡的情況下,又將其屍體投入了水缸,雖然手法細節不一樣,但反應出的兇手心理特質,還是存有相同點的。」趙鑫又說。
「如果殺害陳洲的兇手,與殺害陳同昊的是同一人,那事情就更明顯了。試想,兇手接連殘忍殺死父子二人,並都對其屍體有所動作,難道還會與他們毫無仇怨嗎?這道理上講不通。」葛菲繼而說道。
「還是那句話,我們又繞回原點了,無論怎麼分析,陳洲的死亡,都與兇手的仇恨分不開。」趙鑫做了小結。
「趙鑫說得沒錯,即便最大限度地去推理挖掘,最初的結論,仍舊不能去推翻。」付延青進一步確認到。
「如此看來,問題出在第二條結論。」葛菲接著分析,「根據靈山地形的特殊性,我們推斷出,殺害陳洲的兇手,一定隱藏於三類群體之中:當日途徑靈山的路人,修建清宮城的建築工人,精神病院內的人。」
「這已經很全面了,除了兩個裝有監控的山口,進出靈山別無其他通道,而在案發當天,兇手一定是出現在靈山的。所以說,要麼兇手一定會出現在當日的監控錄像中,要麼,兇手就是長期處在靈山的人。」趙鑫開始分析。
「會不會……兇手是提前一天甚至兩天進入到了靈山,繼而窩藏在案發地點附近?專門守株待兔等著陳洲自投羅網?而在案發之後並沒有逃離,而是躲藏在靈山內?」葛菲提出了另一個可能性。
「不可能。」旋即,趙鑫就否定了葛菲的猜測,「案發之後,我們不僅查看了當天的監控錄像,還將前一周內監控錄像全部調了出來,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人。想想看,兇手也是人,總不能在案發現場蹲上一周以上吧?!還有,兇手行兇後總要離開,這同樣躲不過監控。如果兇手不選擇離開,那麼,就只有兩種選擇,或是隱匿在靈山內,或是混入清宮城和精神病院。而在案發之後,我們也對整個靈山展開了搜尋,靈山其實是個大的丘陵,搜尋並不複雜,沒有發現可疑痕跡。還有,清宮城和精神病院也沒有收容或隱藏任何外來人員,如此說來,兇手總不會是個隱形人吧?」
「照這麼分析,第二條結論也不能推翻,兇手逃不開這三類群體,我們再次繞回原點了。」葛菲顯得有些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