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其他類型 > 嗜血的婚禮

第2卷 被詛咒的婚禮 第一百零七章 :暗藏真相的民國嫁衣(二) 文 / 雲卷-雲舒

    「嫁衣?嫁衣會是證據?」聽了這話,付延青愈加驚奇了。

    「我從頭開始說吧。」嚴謹的葛菲開始詳細匯報說,「通過查看正廳、後院以及影視城入口的監控錄像,我們已經排除了,兇手從未出現在正廳、後院兩場景內,而是『多餘人』的可能性。所以,假若丹妮想殺害陳同昊,她就一定要利用這十九分鐘的空檔親自前往後院動手。」

    停頓了一會兒,葛菲終於將話題轉到了靈兒嫁衣上面,「吳山導演對拍戲的各個細節要求都很嚴格,戲服也不例外。整個《靈兒》劇組的戲服,完全是按照民國時期的服裝高仿製作的。所以,丹妮那件嫁衣也絕對是依照民國嫁衣的款式進行製作。付隊,您或許沒見過,民國嫁衣的設計以及穿戴都非常複雜,不僅裡層套外層,且紐扣、衣飾繁多。據劇組人員介紹,將這件嫁衣穿脫一次,至少要二十分鐘。另外,據丹妮的一位助理回憶,陳同昊被害那天,有三四個助理一起幫丹妮換裝,僅用了十分鐘,這已經是很快的速度了。還有,通過大致的測算,從換裝點到正廳,步行來回也至少需要**分鐘。所以,對丹妮而言,十九分鐘的換裝時間已是十分緊張,她根本不會有任何多餘的時間前往後院。」

    「換裝點離後院,步行需要多長時間?」付延青接著問。

    「這正是我想說的第二點。」葛菲旋即回答,「從方位上看,換裝點的確位於正廳和後院之間。所以,這就極易給我們的思維造成誤導,認為從換裝點到達後院的時間要少於從正廳直接到達後院的時間。」

    「難道不是嗎?」付延青反問。

    「不是。」葛菲很乾脆地回答,「您知道,從正廳到後院,一共有兩條路可走,一是影視城內修建的大路,即陳同昊一行人走的路。二是橫穿花園那條小路。但是很不巧,丹妮的換裝點正好位於那條大路之中。按照陳同昊一行人17分鐘的速度,也就是說,處於換裝點的人,步行到正廳需要5分鐘,步行到後院則需要12分鐘。照這種算法,丹妮在第一條戲結束後,逕直到達後院就需要17分鐘,根本就沒有返回的時間,更不要提換裝了。」

    「若是抄近路呢?」付延青緊接著問。

    「花園位於正廳東側,而換裝點位於正廳西側,也就是說,想要抄花園近路,需要首先返回正廳,而後再穿過花園。這麼算來,從換裝點抄近路到後院,至少需要15分鐘,還不如直接走大路來得合算。」葛菲像一名小學生一樣,認真地在紙上畫著,算著,唯恐出現錯誤。

    「丹妮的確換了裝?這一點肯定嗎?」付延青問。

    「可以肯定。丹妮身邊的助理以及幾個劇務都可以證實。話又說回來了,像丹妮這樣的女一號,一行一動都會有人跟隨,不可能單獨行動的。再者說,兩條戲的拍攝情況,還都在劇組攝像機裡存著,兩個場景的服裝雖然大致相似,但仔細辨別不難看出,兩件嫁衣是不同的。」葛菲回答。

    「如此看來,丹妮在潼陽經歷沒有問題了。並且,她與夏蘭和陳同昊的案件看似也撇清了關係?」說到這裡,付延青也禁不住歎了一口氣。

    「目前的調查情況就是如此了。」對此,葛菲似乎也很失落。

    「你發現了嫁衣這一細節,也是很大的突破。」看到情緒低落的葛菲,付延青笑著鼓勵道。

    緊接著,付延青又詢問,「他們兩個都出發了?」

    「是的。」葛菲回答,「趙鑫又去了濛水,曲皓則去了丹妮曾就讀的戲劇學院。」

    「但願,他們能有收穫。」付延青滿含憂慮地說。

    8月27日

    明珠小區

    「盧傑和程雅馨要結婚了?!就在十月份?!這……是真的嗎?」聽到這個消息後,丁紹霖眼睛裡寫滿了驚訝。

    「是。」輕輕點了點頭,林雨菡又是一聲歎氣。

    「別總是歎氣了。」看到林雨菡長吁短歎的模樣,丁紹霖不覺有些心疼,禁不住握住了她的手,輕聲安慰道,「雖然……這對邊瀟瀟是傷害,但退一步想,也是成全了一對相愛的人。在不久的將來,相信瀟瀟定會找到一個真正愛她的人,你說對嗎?」

    「但願吧。」看起來,丁紹霖的安慰沒有起太大的作用,林雨菡依舊滿臉憂鬱。但是,她似乎接受了丁紹霖的親近,並沒有把自己的手掙脫出來。

    「不要再想這些了,考試眼看就要臨近了,你還是好好備考吧。」丁紹霖體貼地說。

    「我也不願這樣,可不知為什麼,瀟瀟手捧木雕像時投射出來的眼神,還有盧傑曾說過的話,都像幽靈一樣在我大腦中揮散不去,每天一閉上眼睛,就全是這些畫面。」林雨菡無力地說。

    「你真害怕會出事?」見狀,丁紹霖不免也有些憂慮。

    「紹霖,不瞞你說。定下婚期後,雅馨經常會與盧傑外出籌備婚禮用品。所以,儘管沒有告知瀟瀟實情,但我看得出來,瀟瀟似乎早有察覺。幾天來,瀟瀟變得沉默了,儘管還會強顏歡笑,但笑容裡明顯帶著不自然。尤其是昨晚……」說到這裡,林雨菡忽然身體抖動了一下,眼睛裡也充滿了恐懼。

    「昨晚怎麼了?出事了嗎?」丁紹霖忙問。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