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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熱血青春 祝大家新年快樂!!!! 文 / 晚天欲雪

    丁勝男和程愷回到酒吧的時候,發現有些同學已經微醉了。

    桌上也沒有幾個酒瓶子,主要還是酒量太遜的原因。

    「你們兩人去哪了?程愷不是告白去了吧?」高嚴松問。

    「才沒有呢。無聊。」丁勝男說。

    高嚴松把話筒遞給丁勝男,「班花,給咱們唱首歌吧,留個紀念。」

    丁勝男沒想到自己竟然是這些同學心中的班花,還真是受寵若驚的感覺。

    「我不太會唱歌,你們唱吧。」丁勝男說。

    她們聚會的地方其實不是ktv,是一個小酒吧,酒吧裡放一個很大的背投電視,一套很不錯的音響。平日裡客人多的時候,話筒就在各桌之間傳遞。傳到哪一桌,哪一桌的客人就可以點一首歌唱,唱完再把話筒往下傳,今天小少爺們包了場,酒吧就變成一個大的包廂,隨便他們唱。

    「你不唱啊,那我唱。同學們,我高嚴松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不太好,這我知道,以前有什麼對不起兄弟們的。嚴松在此謝罪啦,高中三年,其實我心裡一直喜歡一個女孩,今天我要為她唱一首歌,《愛你一萬年》音樂起來!」高嚴松豪邁地說。

    「隨便問一句,那女孩誰呀,在現場嗎?」有同學問。

    「廢話,肯定在現場唄,要沒在場。丫能這麼起勁?你看丫都快要哭嘍,必定是動了真情了,花三年的時間暗戀一個人,人家容易麼?」有同學說。

    地球自轉一次是一天

    那是代表多想你一天

    ……

    恆久的地平線和我的心,永不改變

    愛你一萬年

    愛你經得起考驗

    ……

    有了你的出現

    佔據了一切我的視線

    我愛你一萬年

    ……

    不知道為什麼,丁勝男聽著這首歌,忽然心裡酸楚,這世上。真的有可以愛一萬年不變質的愛情麼?如果有,在哪裡可以尋到?

    高嚴松平時痞慣了,大家對他的印象確實都不怎麼樣,沒想到他唱劉德華歌還挺好聽的,一曲畢,大家都鼓掌叫好。但他卻久久沒轉過身來,不經意間,看到他快速伸手在臉上拭了一下,這麼痞痞的一個學渣,竟然唱哭了。

    「嚴松,歌也唱了,現在該說說,你到底是為誰而唱?你不是說了嘛,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那個店了嗎?難道你準備錯過?」張炎說。

    「就是,趕緊說,你丫不是一直自認為豪爽麼,怎麼扭捏起來了?」胡燦也說。

    「可是,如果人家已經有主了,還要說麼?」高嚴松說。

    「說啊,只要鋤頭舞得好,沒有天下挖不倒的牆腳!據不完全統計,這世上有百分之三十的情侶都是靠挖牆腳最後在一起的,我們挺你!」張炎說。

    「這他媽誰統計的呀?靠譜麼?」高嚴松說。

    「你別管誰統計的,趕緊招吧,到底你這歌是唱給誰聽的?」胡燦追問。

    其實這兩個人都是主嚴松的死黨,按理說高嚴松心裡有事,應該會向這兩個人說才對,但這兩人都不知道,說明高嚴松的確是動了真心了,越是隱藏得深的情意,越是真的動了心,真正面對當事人要說出來時,越是情怯得厲害。

    「好吧,這首歌,我是唱給咱們班花聽的,不過我沒其他意思啊,就只是想祝她幸福。」高嚴松說。

    丁勝男還是不能完全確定高嚴松說的『班花』是不是她,因為在此之前,誰也沒有告訴過她班裡的男生都認為她是班花,當其他的同學吹著口哨向她看過來的時候,她確定了高嚴松嘴裡的班花,指的就是她。

    原來經常欺負她的高嚴松,一直暗戀著她?

    和太多狗血的電視劇情節一樣,一個男生喜歡一個女生,不知道從何表達,往往選擇欺負她的方式來引起注意,沒想到高嚴松也選擇用這一原始舊招,這一招用在丁勝男這樣的人身上當然不管用,丁勝男不但不會因此而注意他,反而會劇烈反抗,最後越來越討厭他。

    很明顯,高嚴松的苦心算是白費了。

    「勝男,說兩句?如何回應對高嚴松的暗戀?」同宿舍的陸香離問。

    在丁勝男的記憶中,這是陸香離第一次稱她為『勝男』,這已經算是一種很不容易的友好表示了。

    「他開玩笑的呢,大家別聽他的。」丁勝男笑著說。

    「我去,誰能開這麼大的玩笑啊?這必然是真的,勝男,回他一首歌唄,讓丫死了這條心,你唱歌挺好聽的,雖然你平時不唱,但你偶爾哼哼,我們都覺得挺好聽的。」莊哲說。

    莊哲也是同宿舍的死對頭,沒想到今天竟然也親熱地稱呼她為『勝男』,沒想到要分別了,大家竟然都親熱起來了。

    在眾多同學的起哄聲中,丁勝男知道不唱一曲是說不過去了,還好,她在冷飲店打工的這段時間裡,學會了一首正流行的歌《遺失的美好》。

    承諾常常很像蝴蝶美麗的飛盤旋然後不見

    但我相信你給我的誓言就像一定會來的春天

    我始終帶著你愛的微笑一路上尋找我遺失的美好

    不小心當淚滑過嘴角就用你握過的手抹掉

    ……

    她的嗓音沒張韶涵那麼好聽,但唱得也是婉轉動人,同學們都停止了嘻笑,認真地聽她唱,這是她在很多人面前第一次唱歌,雖然緊張,但大心臟的她卻也還能穩住自己的情緒,最後順利完成整首歌。

    這首歌,當然不是唱給高嚴松聽的,是唱給程愷聽的,程愷說過一定要保護好她,那也是像蝴蝶一樣的承諾,美麗盤旋然後不見,但她也相信他的誓言,就像一定會來的春天。

    其實,春天是一定會來,只是誓言在時過境遷後,卻未必會實現。

    「勝男是深藏不露啊,唱得這麼好,還謙虛。」袁絲斯說。

    「我就是瞎唱,見笑了。」丁勝男笑著說。

    「很好很好,我都聽得快哭了,來,咱倆喝一杯吧,今天說喜歡你,沒嚇著你吧?」高嚴松說。

    「沒有,我當你開玩笑呢,不過我不能喝酒的,一喝就暈的。」丁勝男笑著推辭。

    「平時你喝不喝我管不著,但這一杯你是一定要喝的,我今天把心裡的話說出來,也就舒暢了,也不敢奢望你有任何的回應,現在還能聽到你唱一首歌,我就很滿足了,喝一杯吧。」高嚴松把啤酒舉到丁勝男的面前,堅持要她喝。

    「高嚴松,你丫一個大男人逼女生喝酒算嘛玩意兒?有種你找我喝,人家都說不能喝酒,你非逼著人家喝,這算什麼?就因為你暗戀人家,所以人家就得陪著你喝酒?你要暗戀張柏芝,那人家也得跟你喝酒?」

    出來說話的是郭小林,他貌似喝了不少,臉紅紅的。

    「你一邊去,這裡有你說話的份嗎?我讓勝男喝酒,關你什麼事啊?裝狗咬耗子多管閒事?咬得動你嗎你?」高嚴松沒好氣地說。

    「你他媽說誰是狗呢?你才是狗呢,你他媽祖宗八代都是狗!」郭小林也不示弱,馬上針鋒相對。

    本來挺好的氣氛一下子又變得緊張起來,高嚴松的兩個死黨張炎和胡燦也站了起來,準備要逮住郭小林打一架。呆宏吉血。

    「怎麼的了?還想打架不成?人多就可以逼女生喝酒?」程愷手裡握著一個酒瓶子,竟然也粗聲粗氣地站了起來。

    丁勝男當然知道他為什麼生氣。他平時不是那麼好鬥的人,今天他這麼激動,當然是因為她。

    「喲,程愷都怒了?咱們的好學生都怒了?這是衝冠一怒為紅顏麼?看來你們這酒喝得差不多,最後還得打一架來告別咱們的高中生活?」袁絲斯在旁邊說。

    「好了,咱們既然聚會,是圖個高興,以後各走各的了,說不定三五年後誰也不記得誰了,你們劍拔弩張的有意思嗎?既然大家高興,那我喝一杯就是了,別為這事傷了和氣啊,那就沒意思了。」丁勝男說。

    說完接過高嚴鬆手裡的啤酒,咕咕喝了下去。

    喝得有些急,被嗆了一下,丁勝男劇烈地咳嗽起來。

    「好了,人家喝了,你滿意了?人家喝了一杯,你作為男生,是不是應該喝三杯啊?哦,我忘了,你不是男的。」郭小林說。

    「你才不是男的呢,你陪我喝?輸了的叫哥哥?」高嚴松挑釁道。

    「好啊,輸了的別叫哥哥,直接叫叔!」郭小林說。

    「行,輸了的叫叔,誰他媽不叫誰是孫子!」高嚴松說。

    丁勝男冷眼旁觀,男生喝了酒就是這個死樣子,反正自己該喝的酒已經喝了,就隨便他們鬧去。

    其他同學見班裡兩個最混帳的男生扛了起來,當然樂於看這個熱鬧。

    郭小林開了一瓶酒,直接對著瓶子就吹了起來。高嚴松當然也不甘示弱,拿起一瓶酒,仰頭就往脖子裡倒。

    雖然氣勢逼人,但畢竟酒量有限得很,三瓶啤酒過後,高嚴松首先就往洗手間跑,郭小林又吞了半瓶,也捂著嘴向洗手間而去。

    讓所有人驚訝的是,回來的時候,兩人竟然是搭著肩回來的?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生死之交一碗酒?

    「我向大家宣佈,我和郭小林正式結拜為兄弟,以後我和他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高嚴松語出驚人。

    這下所有人都傻了,年少輕狂拜個把子的什麼的其實那也不算事兒,但前一分鐘還在惡語相向要對方叫叔,後一分鐘就稱兄道弟,這進展確實是快了些。

    所有人都在想,這倆人在洗手間相互對對方說了什麼?怎麼忽然間就和好了?還要拜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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