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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35章 笑話 文 / 梁弓

    誰不懷念皇宮大內的自在逍遙?可時光如水,一去不回頭,今時不同往日。鄭明明還如何回去做太子爺?叛國的太子,真是開天闢地的頭一個。齊素蘭又怎能回去做太子妃?焚宮的太子妃,也堪稱天上難找人間難尋。

    張陽看著鄭明明,沒有一點玩笑的味道,很嚴肅的跟他說:「真的對不起,不管你們還要不要在一起,你皇叔和大寧國的四個護衛,我是絕不可能放過的。」

    「他們死有餘辜。」鄭明明恨死他們了,不然也不能把他們送到平康府來,不是他們鄭明明何至淪落到這個地步?鄭喜亮心裡有三分叔侄的情,怎麼能幹出殺害齊家滿門人的事來?這讓鄭明明還怎麼面對素蘭?夫妻間還如何相處?

    「蘭姐,冤有頭債有主,這一切都是鄭喜亮做下的,跟姐夫無關,他把兇手都抓起來了,你也該原諒他了吧?」張陽看向素蘭,素蘭輕輕的點了點頭,鄭明明都跟她解釋過了,她也能體諒鄭明明。

    「那你們有什麼打算啊?」

    他們還能有什麼打算?平康府和大寧國肯定都不能留了,天涯海角走出去再說唄。隨便找個環境不錯、氣候不錯、不太繁華也不太荒涼的地方,能定居下來最好,不能就像遊牧民族一樣滿世界的飄蕩。

    聽了他們的想法之後張陽說了自己的想法。只要直面面對,哪有過不去的事?逃避是問題的延續而不是終結,他們最好還是回到大寧宮裡過以前那樣的日子,當然這需要一點曲折。

    「幸福要靠自己爭,有時候為了幸福還要用些手段。」張陽無奈的笑了,手段,很多時候都是不得已而用,可不得已就能成為不擇手段的正當理由嗎?為達目的,該用的不該用的手段五花八門,說到底這個世界是強者為尊,只要目的達到誰去在意手段是否光明?甚至無論光明與否都會成為後來人學習的模板。

    經過一番暢談,鄭明明又坐上他的車馬大轎押著伍竹去了大寧宮。鄭喜坤聽說追風在半路上把大寧的三名護衛掠走了,氣得火冒三丈。好在兒子沒受傷,這讓他心安不少。

    張陽則連夜審問鄭喜亮和大寧的四名護衛,問墨拿出一根小紅線輕輕一吹,那紅線像條小飛蟲似的飄到秦澤岐身上,漸漸隱入身體中不見了。不到一刻鐘的工夫,秦澤岐跪地哀告:「我說我說,我什麼都說。」

    「你想說什麼呀?」問墨什麼也沒問啊。

    「您問什麼我就說什麼,我招我全招。」秦澤岐倒來個痛快的,問墨把他帶到張陽面前。張陽賞了他個坐位,還賜他一卷竹簡,一支毛筆。

    「我說什麼你就寫什麼,聽明白了嗎?」張陽感情是缺個代筆的秘書,秦澤岐頭點的跟啄米的雞似的,趕緊的提起筆來乖乖的開始寫。

    次日華夏帝宮鍾離城主召大家上殿朝議,張振羽身後跟著問墨,殿門衛士看了一眼很奇怪怎麼不是追風護衛,可也沒敢多問。鍾離瓊玉則大大方方的在殿角下坐了,好像坐過一回就可以隨便坐了,張陽也直直溜溜的站在她的身後。

    「今天為什麼事召大家來不用多說了吧?我希望你們各讓一步都別為難對方,幾百年的交情不要因為一件小事鬧得不好相見。」鍾離城主只希望早點化解他們兩家的恩怨,都相安無事的比什麼都好。「你們都有什麼想法,有什麼要求,當面說說。」

    「城主,昨天追風公然掠走我大寧三名護衛,總得有個說法吧?」鄭喜坤舊賬先不提,他一肚子的氣來算新賬了。

    鍾離城主一聽這話眉頭微皺,這個追風太不懂事了,再三再四的強調不要有過激的舉動,這樣不是事情越來越多,越來越說不清了嗎?矛盾越鬧越大,非得刀兵相見才稱心麼?

    「可有此事?」鍾離城主沉著臉問張振羽。

    「回城主的話,確有此事。」張陽回話比他爹方便,他本來就站著的,一回身就回話了,他爹還沒站起來呢他話都說完了。「追風身為平康總護衛,緝兇是他職責所在。他只是抓了三名兇犯,其他的人一下沒動,大寧太子鄭明明和平康護衛伍竹,追風都不曾觸及。」

    聽張陽的意思,大寧還應該感激追風呢,沒抓他們太子,沒強行接伍竹回府。鄭喜坤氣得鼻子都快歪了,有什麼辦法?心裡只能是暗罵鄭明明,傻兒子呀,這個笨,怎麼能帶他們仨出來呢?讓人家抓去了都說不出理來。

    「殺人的只是許文彥一人,與別人無關。」鄭喜坤說的也是有道理,的確那天只有許文彥一人去殺人,其餘的三人負責抓伍竹。

    「他們強掠平康護衛也是死罪。」張陽也學會了張嘴就定個死罪,不知道這條法律在哪寫著呢,不過要是較起真來,他可以現寫一本《平康法典》。

    「好,此事暫不追究。伍竹人獸通婚當定死罪吧?」鄭喜坤先不提大寧國的人有什麼罪,先把伍竹的罪定下,這樣好談,你們死罪的我都赦免了,你們有什麼理由不放我們的人?

    「《華夏律》上並沒有這條,只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沒有人獸通婚砍頭啊。」張陽深諳律法,可別人沒有一個知道《華夏律》上都寫什麼了的。

    「你敢說人獸通婚沒罪麼?」鄭喜坤指著張陽,好像要跟張陽打什麼賭似的。

    「的確沒罪。」張陽知道人獸通婚無辜處置了好多,他說人獸通婚沒罪等於在說各郡首腦以及鍾離城主都判錯了案。「《華夏律》只有一條涉及人獸通婚,凡人與****\/媾(音構)禁。禁就是不許,不提倡的意思,並沒有說這就是罪過。而且說的是凡人與獸,獸是指野獸或低修為的妖獸,不包括能化人形的靈獸。」

    「你強詞奪理。」鄭喜坤才不信他說的鬼話,這怎麼可能?人獸通婚竟然沒罪?天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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