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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聲名鵲起 第四十二章 閒談 文 / 約翰·利奇

    來送衣服的女士並不是漢國人,而是金髮碧眼的雅薩遜人,名叫王晴,漢語說得字正腔圓,舉手投足也儘是漢國的禮節。

    「李先生,還請讓我服侍您更衣。」聽到李凌峰準備自己換衣服,她再次開口。

    李凌峰聞言一愣,沉吟了一下才點頭:「好的,那就麻煩你了。」

    倒不是說貪圖王晴的顏容,只是李凌峰從小到大都沒有穿過漢服,這突然來這麼一手難免會抓瞎。

    就這樣兩人進了房,李凌峰就把身上的衣服脫下,只穿內衣。然後一件一件的把漢服穿上。

    這套漢服用的是上好的絲綢,款式則屬於漢國五種禮服中的一種。漢國崇黑,所以送來的衣服也是以黑色為主,輔以紅色。黑色的布料上用紅線繡著華貴的圖案。整體給人一種沉穩而內斂的感覺,同時也透著一股子威嚴肅穆。加上用的料子是最好的絲綢,穿在身上非常妥帖,讓人整個精氣神都透著不一樣的感覺。

    袍服,玉帶,帛屨,一件件穿上,穿起來雖然繁複,但因為有王晴的幫助,所以非常順利。雖然這套漢服說是匆促趕製,但一針一線都非常的精細,足見其誠意。這也讓李凌峰對於那位素未謀面的王大人有了些許好感。

    當王晴為他將最後的頭冠戴好,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李凌峰隨意的抖了抖寬大的衣袖,上下打量一番後滿意的點了點頭。原本的李凌峰長得不算帥,有些兒普通,而穿上這一身,整個人都顯得高大而威嚴,尤其是他身為亡靈法師,逐漸習慣掌控生死之後,本身就有一種凌人的威勢。白淨的皮膚,結實卻不魁梧的身材,以及靈動柔和的黑色眼瞳,雖然那種掌控生死的上位者的氣質一直都有,但因為平日穿衣打扮都很隨意,笑容不斷,所以給人的感覺是一位平易近人的年輕文人,但當穿上這身以黑色為主調的漢服後,卻突出了李凌峰的這種氣質,使得他看起來就像是一位英氣逼人,頗具威嚴的上位者。

    不得不讓人感歎人靠衣裝,馬靠鞍。平日裡的小**絲,一轉眼就是一個高富帥了。

    「無論是電影還是遊戲,大部分的反派都是從**絲成長到高富帥的。嘿,這麼說來我說不准還是最終**oss呢。」李凌峰看著落地鏡子裡英武不凡的樣子,非常滿意。再聯想到自己那被世人所痛恨的亡靈法師的身份,再看鏡子裡的自己,頓時就覺得越看越像大反派了。

    「那麼最終將殺死我這個大魔王的會是誰呢……」這麼想著,腦海中就浮現出了一個人影——那位被他吃盡豆腐的內厄姆的女武神。

    「哈哈,要是這位美女的話,我倒是不介意當一回大魔王。」李凌峰想到這,露出了一絲微笑。李凌峰對於這位女武神的感情非常微妙,既有對其絕世容顏的仰慕,也有對其堅韌性格的欽佩,更有一股子大男子主義的獨佔欲,這是一種癩蛤蟆吃到天鵝肉之後的妄念,用直白的話來說就是——全身都被我摸遍了,那就是我的了。任何人都不允許染指!誰動了老子的天鵝肉,老子就和誰玩命!

    這是一個流氓的怒吼,一個**絲的妄想。但誰都不能否認,這個**絲有吃到天鵝肉的潛力。

    把衣服整理了一下後,李凌峰就挺著腰板,神采奕奕地出了房子。在小花園外面,正停著一輛印有特納家族紋章的四輪馬車。馬車上除了車伕,還有一位舍人。舍人見李凌峰出來後,立即打開車門,將登梯給拉開。

    李凌峰和王晴登上車坐穩,舍人輕輕的闔上車門,然後登上車廂後頭的站板上。向車伕吆喝一聲。只聽得馬鞭一揚,兩匹駿馬就邁開蹄子拉著馬車緩緩離開,向週年慶的會場而去。

    沿途的街道全都張燈結綵,身穿正裝的市民們絡繹不絕,有拖家帶口的,有呼朋喚友的,他們臉上洋溢著興奮的笑容。由於白天的儀式是在市政府中心的大廣場上舉行,對所有人開放。所以這些行人絕大多數的目的地也都是那兒。

    除了興奮的市民和滿城的裝飾以外,最惹眼的就是內厄姆城防軍了,每條街都有城防軍駐守,沿街巡邏。也許是得到了來自領主府的重令,這些城防軍一改平日裡懶散的作風,嚴格履行著自己的任務,只要有些兒可疑,就會被攔下做檢查——也不能排除有部分人接機敲竹槓,不過想來在今天這樣的日子裡,這種行為應該還是比較少見的。

    坐在車廂裡的李凌峰除了遊覽沿街的風景,還與王晴閒聊著。

    「我是個孤兒,八歲的時候被王大人收留,就一直在大人身邊服侍,算下來也有十年了。」王晴微微頜首,淺笑著說。

    王晴長得雖然不是傾國傾城的大美人,但也有一種獨屬於她的風情,那是從小在東西方文明交互影響下形成的氣質。金色的長髮挽成了漢式髮髻,還插上了一支鏤花髮簪,大小正好的藍色眼眸溫情脈脈,白淨的臉上有著些許的雀斑,卻並不影響到她的嬌媚,反而平添了青春的活力。

    她身上穿的是一套青色女式百花漢服,同樣也是用絲綢裁剪而成,非常貼身,將這位女孩兒緊致的身材勾勒出來。

    「王大人也會出席這次的週年慶嗎?」

    「正是為了這週年慶,王大人才趕回內厄姆的。想來大人他也應當出發了。」

    「那到時候還要麻煩王晴小姐代為引薦一下,我想當面感謝王大人的盛情美意。」

    「這是晴應當做的,而且王大人也非常想要見見您。他聽聞了李先生您在內厄姆的美名後,就命人將您發表在《藝術之光》上的文章都找來一一看過。對您在文中所寫的大為欣賞。」王晴抿嘴輕笑,明亮的眼睛也成了月牙兒:「晴對李先生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也是非常喜歡,而李氏演繹法也是讓人猶如醍醐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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