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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女總裁的貼身保鏢 第五十五章 為過去買單 文 / 步履無聲

    時間如水,流過指隙。

    幾年過去了,寧飛站在這裡,變得沉穩了許多,長高了,變帥了。

    但是米樂,曾經的她看起來那麼的漂亮,那麼的柔弱,讓人忍不住想要衝上去為她遮風擋雨。現在的她,不得不借助濃妝,才能讓自己更加的艷麗。她的身高還是一米六,身材也變了樣,可能得有一百多斤了。

    物是人非。一切走的都是那麼快。

    寧飛覺得,自己應該恨她。

    當初的自己,花了一晚上的時間,反覆斟酌,寫了一封帶有感情的情書。結果呢?他的情書,被老師拿到講台上讀,貼到學校報刊上,所有人都用一種嘲弄的眼神看著他。

    至今為止,有一句話一直刻在他的心裡。

    米樂冷冷的看著他,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老師讀完情書,看著他,笑:「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學校裡的同學們看完報刊上的情書,看著寧飛都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很長一段時間,他成為了所有同學的談資,所有人的笑料。那一刻,他想過去死,但是最後他覺得自己沒有理由這麼簡單的結束自己的生命,最終他選擇了離開,他去參軍,或許是為了磨礪自己,又或者,他只是想要擺脫那個夢魘。

    再次相遇,寧飛很想指著米樂的鼻子,罵上幾句過癮的話,但是他覺得自己沒有理由。畢竟人家當初的做法,並沒有什麼錯誤的。

    一句好久不見,不知道蘊含了他們什麼樣的感情。

    李明看了看米樂,又看了看寧飛,皺著眉頭:「你們認識?」

    「我們是同學。」米樂笑了笑,眼睛掃了眼寧飛的奔馳車,有些失落。

    他現在,過的可真好,如果當初自己選擇和他在一起了,現在會是什麼樣的光景呢?米樂不禁想著。

    「同學?」李明有些為難了,不過想了想,他還是說道,「行!同學就同學,我們也不要五十萬了,你給我們二十萬就好了。」

    「夠了!」米樂都想瘋了。自己現在都已經夠沒有面子的了,結果自己男朋友還像窮瘋了一樣,衝上去要什麼驚嚇費。

    李明被她嚇了一大跳,看著她,使勁的擠著眼睛,希望她能聽自己的安排,但是米樂完全置之不理。

    「寧飛,你先走吧,我們沒有什麼事情。」米樂說道。

    寧飛看著她,點了點頭,剛想進車,卻被李明一把拉住。

    「你給我站住!先給錢,不然的話就別走!」李明也是豁出去了。反正沒有什麼比錢更重要的,什麼同學,什麼認識,什麼熟人,都是扯淡!現在誰能給他一套房子,他能立刻撲上去叫人家親爹!

    在現實面前,已經有很多人開始放下尊嚴了。

    「你真的很想要錢嗎?」寧飛轉過臉,看著李明有些嗤笑道。

    他覺得這個人很無恥,非常的無恥。但是這一次,他卻並沒有想要動手的**,他只是為米樂感到悲哀。多好的一個女孩子,怎麼會愛上這樣的人呢?

    「是……不是。」李明說道,「我只是為了讓你明白,下一次開車一定要注意安全的,如果不給你一點教訓,不讓你出血,你又怎麼會記住呢?萬一下一次,你真的撞到了別人,那該多嚴重?」

    寧飛覺得,嘴賤,可能是這個男人身上唯一的閃光點了。想要錢,還能找出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好像他要錢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造福人類一樣。

    寧飛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那張銀行卡,遞給了李明,笑著說道:「這卡裡有三十萬,給你。」

    「啊?」李明一愣,還真沒想到,對方會願意給自己錢,而且還是那麼的爽快,自己現在只要二十萬,對方還願意多給十萬。

    一開始,他要錢,也只是抱著僥倖心理而已,沒想到,還真的遇到了冤大頭!天啊!自己的運氣未免也太好了吧?

    李明剛想接過卡,但是沒想到,米樂搶先他一步,把卡搶了過去。

    「李明,你瘋了嗎?你到底還要丟人丟到什麼程度?你在這樣別怪我翻臉了!」米樂真的火了,今天遇到寧飛,她就已經有些抬不起頭了。要知道,這個男人,當初可是被她拒絕過的,並且還被自己冠上了「癩蛤蟆」三個字。

    結果現在呢?人家開著奔馳,價值幾百萬的車,上了新聞,上了報紙,自己現在卻還在為生活所奔波……

    現在倒好,自己的男人,還腆著臉,伸手找別人要錢。她覺得,自己的尊嚴在這一刻,被徹底的瓦解了。

    「你給我,你把錢給我!」李明急道,「你知道這三十萬夠我賺多久嗎?難道你不想要和我結婚了嗎?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們現在的收入,要結婚,就必須要買房,這是機會啊!我們再加一點,夠付首付了。」

    「……」米樂有些猶豫了。

    也就是在他猶豫的時候李明猛地伸出手,把銀行卡搶了過來,趕緊插進了自己的口袋裡,衝著寧飛揮了揮手:「哥們,謝謝你了啊!」

    寧飛笑而不語。

    如果這個男人真的是要拿這三十萬,和米樂結婚,自己也沒有什麼理由不給的。

    確實,自己被傷害過。

    但是,自己曾經也愛過。

    三十萬,告別一段記憶,補救曾經的朦朧,寧飛覺得,值得。

    「老婆,我們走吧?」李明看著米樂,笑呵呵的說道。什麼都不幹,白賺三十萬,現在的他,心情非常的好!

    米樂知道,自己現在還要把錢還回去,已經不合適了。反正現在人都已經丟了,那就丟了吧!她轉過臉,看著寧飛,道:「今天晚上,我們同學聚會,在歡樂城,都是初中同學,你也來吧。」

    「嗯?我沒有收到邀請。」寧飛說道。

    「現在我邀請你了。」說完,米樂就和李明離開了。

    寧飛摸了摸鼻子,上車走人。他在想自己要不要去同學聚會,去了,自己會不會還被嘲笑?

    緊接著,他又搖了搖頭,把自己的想法晃出了腦外。那些事情,或許真的能刺激到曾經的他,但是現在,這些又算得上什麼呢?誰沒有年少無知的時候,誰沒有青澀懵懂的時候?

    既然已經面對了米樂,那為什麼不趁熱打鐵,讓自己永遠擺脫呢?

    要去,那就去吧!

    ……

    回到天明公司,寧飛走進張婭舒的辦公室裡,坐在椅子上,閉目沉思。

    「你在想什麼?」張婭舒放下筆看了他一眼。

    「我在想,我到底要做什麼。」寧飛說道。

    「為什麼這麼想?」張婭舒有些好奇。

    寧飛苦笑一聲。

    他很希望,自己能建立起龐大的勢力,能夠掌控天下,能夠踏碎天地。但是現在,他突然發現自己真的有些好高騖遠了。一切都不是那麼簡單的,一個騰雲集團,就搞的自己焦頭爛額,之所以能取得現在的成功,還是因為張婭舒的幫助,以及他借過來的勢。

    如果沒有這些的話,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算得上什麼。

    再者說,就算借來了,那又怎麼樣?勢力,都是別人的,不屬於自己。騰雲集團就算再怎麼做大,想要和張婭舒蔣成飛趙文這些人抗衡,也非常的困難。

    他有這樣的想法,也是因為,先前李明反覆的說奔馳車,但是車並不是他自己的,是張婭舒的,這刺激到了他。

    張婭舒沒有等到寧飛的回答,也不急不惱,只是平淡的說道:「不知道做什麼不可怕,只要知道自己要什麼就好了。」

    「……」寧飛依舊沒說話。

    「去做自己要做的,總比一個人坐在這裡發呆的好。把發呆的時間用在要做的事情上,會更好。」張婭舒平淡的說道。

    寧飛猛地站起身。

    「你幹嘛?」張婭舒一愣。

    「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寧飛說。

    張婭舒急了,衝著他的*大喊:「混蛋!你又礦工!」

    ……

    晚上,把張婭舒送回了家,寧飛就要離開。

    「你去哪?」張婭舒問道。

    她現在很不開心,因為寧飛今天就沒跟在她身邊多久,沒一會就竄出去,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搗鼓什麼。

    「去參加同學聚會。你去嗎?」寧飛說道。

    「不去。」張婭舒搖了搖頭。她對這些事,一點興趣都沒有,自己的同學聚會都不去,去參加寧飛的?除非她腦子進泡了。

    「那你還問。」寧飛鄙夷的看了她一眼。

    張婭舒很委屈,你是我保鏢,你要出去,我問一下也犯法啊……

    歡樂城,並不單單只是飯店,一共有五層,第一層,第二層,是用餐的,第三層是ktv,第四層是酒吧,第五層是賭場。

    其實歡樂城很早之前就營業了,那個時候寧飛還沒有去當兵,輾轉幾年過去了,如今的小飯店,已經變成了楚海市最具有規模的娛樂場所。

    歡樂城,還算是比較親民的,當然,這說的親民,也只是和沁香園醉香樓相比,最起碼,這裡的價格,是大部分人可以接受的,最多會肉疼一段時間而已。

    同學聚會開在這裡,倒是讓寧飛有些驚訝,以前他的初中並不是多好,班上的同學,也沒有幾個有錢的,怎麼會定在這樣的地方呢?

    發呆的時候,一隻手拍在他的肩膀上。

    「寧飛?你怎麼來了?」

    轉過臉,看著眼前有些眼熟的男人,寧飛想了想,還是沒有記起這個男人是誰。

    (米樂這個情節,寫的有些揪心,因為說寧飛的,其實是我自己遇到過的事情,情書被老師拿走了,那一刻我……求收藏紅票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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