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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章 122:哨所 文 / 吳邪

    『寒夜哨所!』

    盧飛站在名為哨所實則是個小鎮的邊線聚居地門前不遠,這名字起的挺有意思,寒夜對夏陽,這麼明目張膽的拉仇恨真的好嗎?

    看著那僅僅是起個象徵意義的門架子,盧飛瞇起眼,掏出幾枚晶錢握在手裡走過去,雖然沒有門,但門轱轆兩邊還是站了人的,身上穿的還是正規的帝國軍隊裝。()

    果不其然,兩名哨所士兵見盧飛過來,很是熟練的用可能說了幾千上萬遍練出來的流利語速說道:「單人十個三等晶錢或等價物資的門稅,來幹什麼的?放心直接說,沒人揭發你,其他要注意的都在這張紙上,有事可以找我們,但前提是沒有違規,知道嗎?」

    盧飛連連點頭,爽快的就把錢付了,同時得到了一張寫著注意事項的紙和一份出入證明,證明上連盧飛的名字都沒有(他們也沒問),只潦草的寫了兩個大字——找人!下面蓋著一個字都看不清的印。

    這樣才對!

    寒夜哨所,已經完全的,公開透明的成為了兩國邊境走/私交易的溫床,這裡雖然龍蛇混雜,但帝國軍隊依然保持著足夠的統治力,同時具有共同遵守,不可違反的條約。

    這樣的情況,盧飛是一點都不驚訝的,所謂的混亂之地,就應該是這個樣子,什麼拳頭大的就是大爺,可以肆意橫行,欺負弱小打壓新人,統統都是狗/屎!

    人是秩序生物,尤其在混亂的環境中,人們往往會更加的遵守秩序…?…能夠在混亂之地建立起來的規矩,注定沾滿了無數人的的鮮血,也正因為這樣,才能被倖存者,後來者所遵守。

    而沒能建立起規矩的混亂之地…往往不會存在太久,沒有人能在完全混亂的情況下生存,沒有一定的約束,人本身的劣根暴性就能毀滅自己,只知破壞卻沒有建設,只有侵佔卻沒有發展,結局只能是毀滅。

    人性本惡!

    所以在寒夜哨所,有三件事是絕對不可以做的,在紙上還特地用加粗的線條著重標記:不許當街殺人(可以打,不可以殺);不許未經報備就發動五十人以上的械鬥;不許交易大宗危險商品。

    說到底,這裡是一群投機販子的交易場,生意以和為貴,能不打就不打!能和談就和談!不要因為一點小事就整大,影響大家的財路。

    盧飛在這裡並不顯眼,寒夜哨所各種人多了去,這裡甚至允許罪民進入!只要能交的起門稅,只要進去以後不惹事,管你是罪民還是誰,從這點來看,這裡可以被稱為天堂。

    這裡也確實是天堂!盧飛一路走過去,見到的是整潔整齊的街道和建築,雖然窄了點,小了點,但一點都不亂,那份注意事項上也附有哨所的簡圖,大概是呈一個「田」字佈局。

    路邊零散擺著一些攤位,寒夜哨所有專門的交易區和中轉點,投機販子們出貨進貨都在那裡進行,來自帝國的諸多商行代表,或者是某些散客都有代表人常駐在那,甚至於止風帝國都參與這種貿易,這裡的駐軍長官擁有最高的優先挑選權。

    反正禁是禁不住的,還不如直接默許,還能收稅,順帶也能淘到寶貝——有很多東西,止風帝國本身不出產的。

    而這些大頭挑剩下的,一時賣不出去的,就會被販子們擺到路邊零售,不過這對盧飛沒啥吸引力,這些東西大都來自夏陽,盧飛他基本沒見過,貿然入手容易被坑!

    當下要做的,還是要先給武館的探子接上頭,按照青千嵐的說法,等盧飛完成這件事再在外面玩幾天,城裡的事差不離就能給擺平了,到時候就可以回來,由他帶著跟燁磐賠個禮,道個歉,那時候他火也消的差不多,這事也就這麼過去了。

    不過盧飛倒認為這是瞎扯淡,就算在火頭上,至於派人來抓直接要命麼?青千嵐安排他出城本身就是講和的姿態,可以理解成:我家熊孩子不懂事說錯了話,怕你凶他就先把他帶回家,等過兩天就登門給你道歉。

    按理說差不離也就這樣得了,至於提著菜刀趕著追殺麼?

    盧飛想想真挺鬱悶,多大點事?至於麼!

    可他哪裡知道,他那一句話,破壞的可不僅僅是一樁婚事而已,燁磐現在都恨不能把他抓過來切成十萬八千片配菜吃!

    鬱悶歸鬱悶,盧飛先把寒夜哨所整個轉了一圈,確定了只要不被追上隨時都可以跑出去後才往交代的接頭地點走去。

    那是位於中轉點的一處驛站,專門供來往商客住宿,武館在那長期包了一個房間專供接頭之用,同時解決了盧飛的住宿吃飯問題。

    只是…?…

    「你說什麼?」盧飛雙手撐住櫃檯,衝著瘦得只剩骨頭的老闆瞪了瞪眼:「開店得講良心吧?得講信譽吧?我東家包下的房,你又開給別人住?這事咱倆得好好論論,想賺錢也撈過界了吧!」

    盧飛是真生氣了,本想著洗個澡再吃頓好的,誰知店家想著那間房長期閒著,本著不浪費資源的心態讓別人住進去了,這有點過分了啊!

    那老闆也沒想到今天正主就來了,他做的是正經買賣,雖然也幹點投機倒把的活,但主業還是在這裡,投機販子最是小心敏感不過,一個不講信譽的驛站是絕對不會住的!

    不是誰都有儲物寶貝的,萬一把貨放在房裡卻被別人進來偷了去,那就真是虧老本了。

    現在只能想法彌補,老闆只是略一思考就給出了辦法:「要不…給你開一間等規格的房,一切吃住費用全部免費,這事咱就這樣過去?等那幾位客人走了,房間絕對不會再開給別人,怎樣?」

    按理說這條件也算說的過去,盧飛也不是那種得理不饒人的主,但現在的情況不行,接頭就在這兩天,總不得人家到了找不到自己吧?所以盧飛也很是為難的告訴老闆真有急事,不能換地方,你懂的?

    老闆心領神會,來這裡的誰不是做那見不得光的買賣,但強行要住下的客人換房也是不妥,於是他乾脆把問題踢給了盧飛。

    「那就只能你們兩邊協商解決了,看看人家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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