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黃金妖變 第十八章 小頑童 文 / 貓鬍子眼
一方面抱著對「高塔」禁衛隊動作的好奇,一方面,作為勢不兩立的對手,路易?格蘭德認為自己有責任去打探一下阿歷克斯?桑德拉的情況。於是他偷偷尾隨「高塔」的士兵,來到大劇院。
他看著士兵將魔法囚車推進大劇院,不一會的工夫,阿歷克斯?桑德拉得意洋洋地走出來。後面的囚車中多了一個小姑娘,赤色的頭髮垂在在微微泛白的面頰兩旁,看上去很疲憊。跟在囚車後面的是幾個壯漢,他們的手上腳上都被拷上了重重的鎖鏈。
捕獲野狼可是大功一件,阿歷克斯期待著克拉德親王的賞賜,當然,還有比那更令他感到興奮的,就是在路易?格蘭德面前炫耀。
一抬頭,「老夥計」就站在眼前,身材勻稱,金色短髮,淺藍色的眼睛,皮膚白皙,鼻樑挺直。是一個很有魅力的男人,就是有一點點「娘」,不過這都無傷大雅,女孩子們還是會為他瘋狂的。
「真是巧遇呀,我『深泉』的朋友。」阿歷克斯?桑德拉假模假式地展開雙臂,做擁抱狀,被對方閃開了。
「你們在做什麼?」路易盯著囚車的方向
阿歷克斯聳聳肩,無比得意地扭動身體:「管理治安,這可是我們的天職,你說是不是?」
「那個小姑娘怎麼回事?」路易盯著囚車的眼睛沒有移開過。
「這是我們的事情……」阿歷克斯語氣緩和,「不過既然你問了,我也就不辭辛苦地回答,我們……抓到了……野狼!!!」
看到路易震驚的表情,阿歷克斯真的滿足極了,這比十次授勳還過癮。只是,對方驚訝的時間並不長,這讓他感覺少了很多樂趣,而且不止於此,路易那種冷漠的態度令阿歷克斯很不爽。
「你們也抓到了『狼魄』?」在被捕獲人員的隊伍中,路易沒有發現類似「狼魄」的人物,反而被重兵看守的竟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
「馬上就會抓到的,不過也可能就地正法了,你知道,『狼魄』有多麼凶殘。」阿歷克斯得意道。
「囚車裡的小姑娘是誰?」如果記得不錯,這已經是路易?格蘭德第二次問這個問題了,阿歷克斯就是討厭他這一點,有時候這位「深泉」的隊長像蒼蠅一樣黏人,一個問題會不停地重複詢問,直到對方回答,或者煩死。
但越是這樣,阿歷克斯越想吊足他的胃口。況且,關於露西雅的事,他還真的不怎麼清楚,所以選擇閉口不答。這種情況下,「高塔」的隊長只有轉變話題,讓對方不要糾纏下去。八卦是最好的選擇。
「聽說亨利爵士的女兒看上你了,但你卻無情的拒絕了人家。」
聽了這話,路易終於捨得將眼神挪到阿歷克斯的臉上,但只是輕蔑地一撇:「這不是你該關心的!」接著,他又追問,「你打算把他們送到哪去?」
「當然是監獄,審判之後,再送到絞刑架上,哈哈哈……」沒有能夠成功轉變話題,但對方好歹不問露西雅的事了,阿歷克斯頓感輕鬆,「啊,天都快亮了!真是折騰了一個晚上,現在我要回家舒舒服服地洗個澡,然後美美的睡上一覺,老兄……」他走上前,拍拍路易?格蘭德的肩膀,「你也加油咯。」
看著阿歷克斯遠去的背影,以及「高塔」的戰績,路易若有所思。遠處的天空已經泛起魚肚白,清晨即將到來。風有點冷,一片葉子迴旋著飄落下來,掉到了他的帽子上。艾格瑞姆的秋天就要到了。
同樣的時節,艾格瑞姆西北部的迷霧森林中,氣溫下降的更快,特別是在這種大霧的天氣裡,森林中更是陰冷潮濕。與沿海地區的漁民不同,靠近內陸的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苦,很多住在附近村落的人們仍舊以伐木為生。
今天也不例外,他們一大早便離開村子,結伴進入迷霧森林。在更多的時間裡,伐木人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工作的,但是今天,他們還是沒有爭議地選擇了結伴同行,因為在這附近一直流傳著這樣一種說法,一旦迷霧森林起霧了,進去的人就凶多吉少。
雖然聽上去十分凶險,但不幹活的話就沒有飯吃,老百姓還是會硬著頭皮進入森林,只是大家一起可以相互照應。實際上,他們總是能平安回來。曾經有一段時間,年輕人甚至開始質疑這種說法,認為那都是唬人的東西,一定是早先某個砍柴人為了能在霧天砍倒更多的樹而編造出來的謊話。漸漸地,只有上了年紀的老人相信這種說法。
直到那一天,一對父子在下霧的時候獨自進入森林後,似乎看到了恐怖的東西,嚇得屁滾尿流,從此再未曾踏入森林半步。一年二十幾年過去了,小孩長大成人,據說在碼頭附近找了份工作,父親死後,再也沒有回過家鄉。
自那之後,大家又開始結伴進山了,就像今天這樣。他們牽著繩索,互相照應著前進。打頭的一般是最有經驗的人,膽大心細,年富力強。馬克就是這樣的人,這幾年,他不只一次帶著夥伴走進起霧的森林,也見過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但到目前為止沒出過什麼大事。他深信,在這片森林裡,有一些東西不屬於人間的範疇,但只要遵循其法,不任意妄為,至少性命是能夠保住的。
霧色深沉,前方五米左右的地方已經看不太清晰,除了濕潤的空氣和森林中特有的味道外,馬克的鼻子還嗅到了另一種氣味,確切的說是一種類似腐爛的臭味。當然,在森林裡,動物們弱肉強食,有腐爛掉的動物屍體很平常,但這次似乎有所不同。
馬克示意大家停下腳步,他聽到奇怪的聲音,是一種「啾啾」的鳴叫聲,毫無疑問,大家都聽到了,因為這種聲音非常大,簡直震耳欲聾。
「是鳥?」馬克身邊的同伴推測道。
「不,」馬克搖搖頭,眼睛盯著前方兩點鐘方向,他擺了擺手,示意大家後退,而自己向前走了幾步。
馬克緊握斧頭,小心翼翼地向著霧氣濃烈的前方走去。漸漸地,他看到前方有一個人影,一個孩子!他爬在地上,身影上下起伏,不知在做什麼。
「喂,有人嗎?」馬克試著打招呼,對方卻毫無反應。
馬克只有大著膽子再挺近幾步,這一次他終於看清了那個所謂的「小孩」的模樣。它渾身長滿了長長的毛,眼睛極大而且向外突出,口中佈滿獠牙,時不時地發出「啾啾」的叫聲。
常年混跡山林的馬克對這種怪物有一些瞭解。這是一種專門吃腐肉的精怪,生活在森林裡。有時也會去人類的村莊搗亂,但性格溫和,一般不會傷害人類。人們還給它們起了個名字叫「小頑童」。
馬克不是第一次見到這種精怪了,以前從未覺得它們可怖,但這一次,情況完全不同。因為這一隻「小頑童」正在咬噬的屍體不是動物的!馬克一開始還未曾發現,那屍身隱藏在高高的草叢之內,濃濃的白霧之中!他渾身顫抖起來,雖然只是一眼,但足以判斷那是人類的屍體,此時此刻,森林裡的霧色開始轉淡了,隨著可視範圍的擴展,他看到了更恐怖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