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 慈母之殤 文 / 途中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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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媽這時候說是她喊醒的丫鬟小菊,在這一點上,她和小菊在縣衙交代的有了出入,小菊說喊她的是個男人。或許小菊撒了謊,也或許小菊在睡夢裡聽錯了,不過這一點呢,現在已經不重要了。
胡媽放火以後,連夜逃回了西華縣逍遙鎮,躲在了一個親戚家裡。
不過,從那天開始,胡媽每天晚上做噩夢,每次都夢見自己女兒跟她說想回家,每次胡媽都在夢裡看著女兒哭醒。
後來胡媽一尋思,把心一橫,又悄悄返回了梁府。這時候呢,已經入了冬,剛剛下過一場雪。
胡媽就想把胡小慧的屍體從後牆根兒那裡挖出來,但是因為天氣太冷,又下了雪,地面都給凍上了,用鋤頭挖了老半夜,只挖出一個小坑兒。
等她第二天再去挖的時候,發現雪窩裡多了一個男人的鞋印。胡媽並不知道,那是我高祖父的鞋印。
胡媽以為給人發現了,害了怕,再次躲了起來。
躲了一陣子以後,感覺沒啥動靜了,胡媽再次來到梁府,用了幾夜的時間,終於把胡小慧的屍體挖了出來。
因為胡小慧的屍體是被火燒掉的,並沒有腐爛,屍體上面已經沒有水分,乾癟癟、黑乎乎一團。胡媽忍著肝腸寸斷的悲痛,用一大塊麻布片把屍體包了,曉行夜宿,把女兒屍體背了家,之後,又悄悄埋在了自家的祖墳裡。
胡媽原本以為把女兒屍體背回來就算結束了,可是,她還是每天夢到自己的女兒,女兒依舊哭訴跟她說想回家。
胡媽就想不明白了,於是找到之前和她一起來梁府的那個男人尋問。那男人也是幹我們驅邪抓鬼這一行的,在逍遙鎮這一帶也算小有名氣。
男人跟胡媽說,你閨女的屍體是回來了,但是魂兒沒回來,得回去把她閨女的魂兒招回來。就這樣,胡媽帶著那個男人來梁府招魂……
再後來的事,我就不說了,各位也都清楚了。
等胡媽說完以上這些,已經是泣不成聲。這時候,我高祖母也早就起來了,和小玉在一旁聽著,聽得我高祖母也是悄悄抹眼淚,小玉則是淚流滿面。
我高祖父聽完,也挺心酸的,「唉」地歎了口氣,既同情又可憐這對苦命的母女。
就在這時候,胡媽擦乾臉上的眼淚,從椅子上站起身,打懷裡掏出裝著女兒魂魄的瓷瓶,走到我高祖父身前,把瓷瓶遞給了我高祖父。
等我高祖父接過瓷瓶以後,胡媽竟然「噗通」一聲給我高祖父跪下了,哽咽著說:「人是俺殺勒,火是俺放勒,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俺現在就去衙門自首把小菊換出來,在俺臨走前,還想托先生一件事兒……」
「大妹子,你這是幹啥哩,有啥事兒起來說吧。」
我高祖父想把胡媽從地上拉起來,胡媽沒讓,跪在地上繼續說:「先生,俺知道你是個大好人,俺求你把俺閨女的魂魄送回家,只要閨女回家了,就是把俺千刀萬剮,俺也瞑目了……」
說完,胡媽不要命了似的,一下下給我高祖父磕起了響頭,一邊磕一邊哭。
見胡媽這樣兒,我高祖父的心臟像被人狠狠揪住了似的,說不出的難受,強忍著,顫著聲音對胡媽說:「中,俺劉義在這兒跟你保證,一定把你閨女送回家……」
這一天,胡媽上縣衙投案自首去了。
胡媽前腳兒走,我高祖父後腳兒出門,在蔡府門口兒,堵住了我高祖母的二哥,把胡媽的事對我高祖母二哥簡單說了一遍以後,我高祖父一方面請他到縣衙給小菊求情,另一方面,求他給胡媽也求個情,給胡媽留個全屍……
幾天後,年三十兒,小菊從大牢裡放了出來,靳三爺帶著小菊到我高祖父家,登門跪謝……
這時候的街上,除了張燈結綵,過年氣氛十足,還多了一張縣衙的告示:梁府縱火殺人案犯「胡秋花」,火燒梁府,殺八人,罪無可恕,判,縊死……
縊死,也就是勒死,縣太爺看在我高祖父二哥求情的份兒上,讓胡媽在獄中自縊……
正月十七,胡媽一丈白綾獄中自縊。當天晚上,我高祖父到縣衙大牢幫胡媽收了屍,並把胡媽的魂魄用瓶子裝了,和她女兒的瓶子放在了一起……
三天後,正月二十,我高祖父趕著一輛馬車,馬車上,一口上好棺材成殮著胡媽的屍體,由幾個蔡府家丁陪著,趕去了西華縣逍遙鎮……
在逍遙鎮,打聽到胡媽祖墳的位置以後,將胡媽的棺材,埋在了胡小慧的墳旁……
墳前,我高祖父拔掉兩個瓶子上的蓋子,兩股清風從瓶中徐徐飄出……
我高祖父扔掉瓶子,對著兩座墳丘,哀慟大喊:「回家咧……」
…………
後記:有那麼一天,我高祖母的二哥又問我高祖父,梁府裡的家丁和管家,為什麼會給火莫名其妙燒死?是不是胡媽閨女胡小慧的鬼魂所為?
我高祖父回答說,或許是吧。
我高祖父的二哥又問,如果說,是胡小慧鬼魂所為,她燒死梁府管家也不為過,畢竟是管家帶人燒了她的屍體,可是,跟著梁童生一起到原陽縣進大米的那個家丁,並沒有參與焚燒屍體,他為什麼也被火燒死了呢?如果說,胡小慧想趕盡殺絕,不想給梁府留下一個活口,那梁童生又為什麼活了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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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面對我高祖母二哥一連串的這幾個問題,我高祖父想了許久,最後他回答說,或許,那個家丁也做過啥見不得人的事兒吧,惡人終會有惡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欺人、欺世、莫欺天……
還有,那天在梁府幫胡媽女兒招魂的那個男人,曾經留下一個大包袱,胡媽到縣衙投案自首的時候,連同胡媽自己的錢袋子,一起留在了我高祖父家裡,我高祖父在送胡媽母女魂魄回家時,一起帶去了逍遙鎮。但是,他沒能在逍遙鎮找到那個男人,聽他們鎮裡人說,那個男人還在尉氏縣,我高祖父只好把錢袋子留給胡媽的親戚,把大包袱又帶回了家。
回家以後,我高祖父把包袱打開看了一下,裡面有:黃符數張,三火令牌一塊、五雷令牌一塊,古舊短劍一柄。
這些東西,我高祖父把它們和師傅王守道留下的那些物品放在了一起,想著那人來找時,再還給人家。不過,這些物品,始終沒人來找,那個男人也始終再沒有出現過。
後來,這幾樣物品被我太爺拿去,幾張黃符,先後被我太爺用掉,兩塊令牌,全部毀在日本人手裡。
兩塊令牌的質地不詳,年代不詳,像古玉又像石化的木頭,上面有年輪一樣的木紋,正面分別刻著「三火」、「五雷」,反面刻著「尊令」。
三火令,在我太爺和幾個日本浪人打擂時,被日本浪人一腳踢碎。當時,我太爺誇下海口,吃一個饅頭打死一個日本人浪人,他總共吃了四個饅頭。
五雷令,在日本侵華時期,被日本人飛機投下的炸彈彈片擊中,雖然擊的粉碎,卻救了我太爺一命。
最後那柄短劍,連同劍柄一尺五寸長,劍身末端,一面刻著「兩儀」,一面刻著「陰陽」,我高祖母后來給它命名為「兩儀陰陽劍」,是件真傢伙,樣式古舊,不知年代,雖說不能削鐵如泥,卻也是鋒芒利刃,是我太爺的最愛。不過,在一次我太爺幫他那些狐朋狗友盜一座奇怪古墓時,九死一生,把「兩儀陰陽劍」遺失在了古墓裡。「兩儀陰陽劍」至此下落不明。
…………
一年後,也就是1883年秋,清光緒九年,癸未年,秋。這一年我太爺十六歲,我高祖父五十六歲,我高祖母三十八歲。
有一天,我高祖母神神秘秘把我高祖父叫到房間裡,低聲跟我高祖父說,小玉這丫頭最近一段時間有點不對勁兒,這才剛剛入秋,衣服穿的也不多,身體卻顯得臃腫笨拙,而且還經常偷著乾嘔。
我高祖父一聽,立刻把眼睛瞪大了。
夫婦兩個把小玉叫到了房裡,我高祖父將二指搭在小玉脈搏上一把,臉色變了,和他們夫婦兩個猜想的一樣,小玉有了身孕!
夫婦兩個看著對方,面面相覷,於是追問小玉,怎麼回事,肚子裡的孩子是誰的。小玉閃躲不過,最後低著頭,羞赧地說,是少爺的。
我高祖父一聽,立刻火了!
晚上,我太爺回家以後,我高祖父不由分說,直接喝令我太爺跪在院子裡,然後找來一根荊條,掄起來沒頭沒腦就打。
我太爺真夠硬氣的,雖然平常有點反叛,但是面對我高祖父和我高祖母打罵時,從來都是不躲不跑,也不問咋回事兒,我高祖父叫他跪著他就跪著,打他他就挨著,而且無論怎麼打,都是一聲不吭。
古時候,思想陳舊,男女觀念極重,一個未出閣的女孩兒,居然有了身孕,以後就沒法兒出門見人了,我太爺這就是造孽,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