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都市小說 > 重案偵破傳奇

《》分卷 閱讀 第80章 兩地聯手 文 / 北風來襲

    來火市警方將工地上的人全部控制,挨個盤問。-\|書友上傳/-看最新更新章節

    很快,就查到了老黃。老黃一臉詫異,不知道警方為什麼找上了他。

    老黃承認,自己用那個手機卡打了個電話,但手機卡不是他的,是從嚴大力口袋裡找到的。

    而此時的嚴大力,已經處於極度驚恐中。

    他不知道這麼多警察來到這裡幹什麼,但預感事情壞了。各個路口都已經被堵死,他現在也沒法跑了。即使跑,也跑不過槍子。

    只好寄望於警察不是來抓到的,只是偶爾到這裡來查戶口而已。

    可惜,事如願違,警方通過老黃的陳述,接著就傳喚了他,並在他的口袋裡發現了兩張手機卡。經過裝機檢驗,的確是兩名被害人的。

    警方決定就地突審,畢竟還有一個嚴萬勇沒有抓到。

    嚴大力一開始死活不說,但在警方窮追不捨的訊問下,他的心理防線崩潰了。他希望幫助警方抓到嚴萬勇,以弄個重大立功,看看能否保條小命。很快他就承認了夥同嚴萬勇一起搶劫的事情,並說嚴萬勇今天恰巧晚上班了,現在說不定還在住處沒起床。

    來火市警方一聽,立即命令嚴大力帶路,立即突襲他們所在的出租屋。

    等趕到出租屋的時候,赫然發現,已經是人去樓空,不僅嚴萬勇,連王可秀和孩子都不見了。嚴大力想立功減刑的想法破滅了。

    因為供述同案犯是犯罪嫌疑人應盡的義務,只有帶領公安偵查人員抓獲同案犯才能算得上立功。只提供線索,不親自帶人指認,那也算不上。如果帶領公安偵查人員抓獲的是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犯,如嚴萬勇這樣的搶劫殺人犯,那就得算是重大立功,一般情況下量刑時要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

    來火市警方不甘心,追問嚴大力,嚴萬勇到底幹什麼去了?最可能去哪裡了?但嚴大力也是無奈,除了知道嚴萬勇在池州打工出事過來以外,不知道嚴萬勇可能的逃匿方向。警方警告他不要隱瞞事實,那樣對他也沒有什麼好處,只會加重他的罪責。但嚴大力苦笑著表示,他也想帶警方抓到嚴萬勇,只是現在人找不到,他已經無能為力了。

    雖然加強了對汽車站、火車站的封鎖,但經過大規模的突擊盤查,均沒有發現兩個大人帶著一個嬰兒的情況。現在不知道,嚴萬勇究竟是還繼續停留在來火市,還是已經逃了出去。沒想到功虧一簣,差一點就抓到嚴萬勇這個殺人惡魔了。沒想到恰好他晚去上班了一會,這個偶然讓他再一次成了漏網之魚。

    來火市警方立即將這一情況層層上報至公安部,將這些情況加入到b級通緝令裡面去。嚴萬勇目前已經成了全民公敵,在兩個省市都犯下命案,人身危險性較大。對於嚴大力,由於證據確鑿,已經單獨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

    實踐中也經常有這樣的情況,共同犯罪或者是團伙作案,經常是部分被抓獲,部分在逃。對於已經在案的那部分犯罪嫌疑人,如果證據確鑿,可以單獨拘留、批捕、審查起訴和審判,完全不用等到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歸案了再一塊判。

    如果等全部歸案了再啟動刑事訴訟程序,那要等到猴年馬月,可能一輩子都抓不到剩餘的逃犯呢。所以,通常在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檢察機關的起訴書、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裡經常有這樣的描述:某某某(另案處理)。

    不明真相的群眾可能就以為,這傢伙怎麼另案處理,是不是就放過他了,為什麼不並案處理?實際上,這裡的另案處理就是在逃不在案的意思,大部分情況下。因為不好意思寫在逃,或者恐怕影響下一步的偵查,或者本來就是按辦案習慣留下的,誰也沒有考證過。

    如果以後抓到了同案犯,仍然可以繼續啟動刑事訴訟程序,再行偵查、起訴、審判。像嚴大力這個案子,即使沒有嚴萬勇的口供,一定足以定罪了。警方在搜查出租屋後,發現嚴大力屋內還有一些尚未處理的血跡,那可能是血衣留下的,沒有擦乾淨,經檢驗證實是兩名被害人的血跡。

    雖然沒有抓到嚴萬勇,不過抓到了嚴大力,也算有所收穫。這麼重大的連殺兩人的搶劫殺人案,很快的就被偵破,而且抓到了兩名罪犯之中的一個,也算對來火市人民有所交待吧。

    過了幾天,還是沒有在來火市抓到嚴萬勇,警方的警戒程度又恢復到平常的情況,反正b級通緝令已經下達,就在加強搜索的同時,注意接收來自全國各地警方的協查情況就行了。

    蕭雲天仔細地閱讀完了公安內網上的b級通緝令消息,覺得來火市警方肯定也得來海東市,到嚴萬勇的老家去抓人。

    他的這種感覺是對的。來火市警方果然很快就帶隊來到海東市,請求海東市警方予以配合去下鄉摸摸情況,蕭雲天再次陪同。

    這次陪同,蕭雲天詳細詢問了一下案發過程和破案過程,並說到,池州警方也帶隊來這裡抓過人,不過撲了一個空。自己已經安排嚴樓鎮派出所嚴密監控了,不過現在還沒有消息,嚴萬勇在老家出現的概率較小。

    但概率小歸小,他的家總要去一趟的,來火市警方的人表示,既然來了,就得去看看,有棗沒棗也得打一桿子。眼見為實最好。

    於是,蕭雲天就帶領來火市專案組辦案人員,再一次直撲嚴萬勇的老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根本沒有找到嚴萬勇的蹤跡,只有嚴萬勇的父母在家。他們對公安機關的再次「光臨」更表示驚訝,在得知來火市的這起搶劫命案後都選擇了長久的沉默。

    來火市警方同時到嚴大力的家中去了一趟,通知他們嚴大力已經涉嫌搶劫殺人被刑事拘留下,訴訟程序將一步一步地向下進行,但在嚴大力家也沒有任何嚴萬勇的消息。

    +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