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閱讀 第92章 第四起血案 文 / 北風來襲
經過了簡單的包紮以後,自殘的犯罪嫌疑人嚴萬勇被押至刑警隊突審。
「嚴萬勇,我們是海東市公安局重案偵緝隊警察,(出示警察證),現依法對你進行訊問,你應當如實回答我們的提問,對與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聽明白了嗎?蕭雲天開始了正式訊問,旁邊的攝像機已經架好,準備對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聽明白了,你們問吧。」嚴萬勇平靜地回答道。
在開場白之後,還有一大段的必經程序。這些程序主要包括:讓被告人閱讀或者給他宣讀《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其中包含了多達13項權利義務。
比如:可以要求語言翻譯,對侵犯人身或有侮辱行為的可以提出控告,可以申請偵查人員迴避,有權委託律師,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有權要求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超期羈押的可以要求變更強制措施,可以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辯解,核對筆錄可以補充修改,未成年人的應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場,聾啞人可找翻譯,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義務相應比較少,如如實供述,接受各種偵查措施,對各種法律文書簽字捺指印確認。
這個也沒辦法,現代法律社會不僅要求實體正義,還要求程序正義。雖然有時候明知是犯罪的人,但也得一步一步地來,有時候甚至會因為證據不足,雖然主觀上認為他就是罪犯,但也沒辦法繼續羈押。
這個問題也很複雜,不能一概而論。有時候或者說大多數情況下,警察抓到的都是最後被證實有罪的人,但你不能保證開始抓到的就百分之百就一定是他做的案,即使排除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情況,對工作的不細心、不負責也可能會導致錯案,如近年來曝光的湖北佘祥林殺人錯案、河南趙作海殺人錯案等等。
所以說,程序保障非常重要,必須給犯罪嫌疑人說話的機會、表達的自由。哪怕他說的都是假話。伏爾泰就曾經說過:「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嚴萬勇供述的很痛快,他自知必死必疑,也就沒有什麼顧慮,把池州殺死李甜甜案、來火市搶劫殺死賀小麗、蔡小瑩案、在海東市殺死李好妙案,都一股腦的交待了出來。不僅如此,因為此前安剛磊已經交待了嚴萬勇可能把王可秀也殺了,在問到王可秀去向的問題的,嚴萬勇也如實交待了。
原來,搬到了果園的窩棚後,生活條件進一步惡劣,雖然安剛磊給備足了食物、飲用水,甚至還有煙、酒。但兩人在這裡生活的並不快樂。
王可秀的思鄉之情進一步增加,見不了孩子也是個心事,就一直在給嚴萬勇說,「勇哥,你就讓我回家看一趟吧,只要去一趟,不管她們怎麼對我,我都會再回來的。」
其實,嚴萬勇給王可秀說的都是瞎話,他根本沒有到王可秀所在的村子裡去,更沒有聽說王可秀的家人不要她了之類的話,他之所以這麼說謊,就是不想讓王可秀再回去,擔心一旦王可秀回了家,可能就再也回不來了,他可不想這麼做,這個女人他可不想就這麼輕易地放棄。
想到這裡,嚴萬勇還是假意地說道,「秀秀,不是我不讓你回去,你家裡都已經不要你了,你還回去幹嗎呢?那不是自討苦吃、自找沒趣嗎?依我看,還是別回去了。」
王可秀繼續說道,「勇哥,你只是聽村裡面人說的,可能傳的都是風言風語,你又沒有到我家裡去,見到我的父母,說不定他們內心裡並不是這樣想的呢。」
這樣說來說去,把嚴萬勇給說煩了,動了殺機。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別想得到。反正已經犯下三起命案殺死四人了,再做下第四起血案也不過是死刑狀上再加一條,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既然王可秀想拋下我,那她也就哪裡也去不了,哼哼。把我逼急了,自己人也要殺。
主意已定,嚴萬勇拿出酒菜,想把王可秀灌醉了再下手,在她清醒的時候不忍下手,無法面對她的眼睛。
王可秀因為尚在哺乳期,本來是不喝酒的,現在孩子已經早早斷了奶,又不在身邊,加之思念父母之情日益加深,近在咫尺卻不能相見,這讓她也是異常的苦悶,嚴萬勇提議喝點悶酒,她也不假思索地答應了。
酒入愁腸,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從在來火市嚴萬勇到洗頭房把她救出了火坑,再到一年多來的兩人快活生活,再到嚴萬勇匆匆將她和孩子帶離來火市,再到長途奔波輾轉回到海東市,人生的經歷是如此的曲折,生活是如此的艱辛,不免讓兩個人都感覺到心灰意冷,上天為何如此不公,別人睡覺睡到自然醒,數錢數到手抽筋,自己怎麼還如喪家這犬一樣四處逃竄。
因為相處的時間太長了,彼此太熟悉了,嚴萬勇想來相去,一會兒想殺她,一會兒又不想殺她,心裡頭矛盾的很。下不去手,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怎麼說兩人還同居過這麼長時間,沒有愛情也有感情,想要對這樣一個朝夕相處的人下手,的確不是那麼容易,儘管他已經是一個雙手沾滿鮮血的人。
王可秀平時本來酒量就不大,喝了一會就有點暈乎乎的了,有點想醉了,一直在說要回娘家看看。嚴萬勇看她一直說要回去,看來勸也勸不住了,反正王可秀現在已經喝醉了,呆會殺她的時候,她可能感受到的痛苦也少一些。
於是,嚴萬勇讓王可秀靠到自己的懷裡來,他悄悄地從身上抽出了那把被他稱之為「刀來瘋」的尖刀,猛地向王可秀胸口刺去。王可秀的身體痛得動了一下,身子都有點快變形了。嚴萬勇一刀下去,不再收手,兩刀、三刀,一直不停在在那裡捅,也不知道捅了有十幾刀還是二十幾刀,直到了王可秀一動不動了為止。
殺完了王可秀,嚴萬勇竟然流淚了,既然過了殺自己人這個坎,以後就沒有人能夠阻止得了他了,他也會像師傅一樣變得冷酷無情,不顧一切,不擇手段,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人擋殺人,佛擋殺佛,魔當殺魔!
之後,嚴萬勇從窩棚附近找了把鐵掀,在一棵果樹下挖了個坑,把王可秀的屍體拖進去掩埋了,把所有沾了血跡的東西,衣服、食物統統也埋了進去。要見你的父母,那就去天堂見吧,我已經勸你這麼多次了,你不聽我的,休怪我翻臉無情了!
做完了這一切後,已經很晚了,睡也睡不著,嚴萬勇又點燃一隻煙,靜靜地等待安剛磊的到來,以後的事情,就和安剛磊供述的基本一致了。
與此同時,楚劍雄帶領人馬已經返回果園,根據兩人的供述進行了細心尋找,終於在一棵果樹下發現有新鮮鬆動的泥土,挖開一看,裡面果真有一具女屍。林玄鶴和柳如雪那一隊也實施收網,把帶孩子看病的嚴香榮抓捕,孩子交由安剛磊的其它親屬繼續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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