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閱讀 第161章 回馬槍 文 / 北風來襲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已經超出了控制,出乎了趙士意的預料。
目前的情形,唯有三十六計走為上計了。
雖然這車、這人都已經燒了,估計警方一時半會也查不清車的來歷和人的來源。
當初雖然做了規避警察偵查的壞打算,但沒有想到最後是這樣的壞結局。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或許這場伏擊從一開始就注定了是這樣的結果。
事已至此,唯有逃亡。
於是,趙士意和齊曉花匆匆地走路了一段時間,攔了輛出租車直奔臨近的一個城市再圖他路。
而當海東市重案偵緝隊長蕭雲天趕到趙士意老家的時候,自然就撲了個空,只抓獲了羅、夏兩人,卻不見了趙、齊兩人,二人估計已成了驚弓之鳥,不敢再在原地停留了。
趙士意的幫手羅東宇和夏武蒼被抓獲後,很快地交待了受趙士意指使,綁架郭大富的事情。
但兩人卻不知道,自從和趙士意分開後,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兩人分別供述的基本一致,均稱當天就開著趙士意的寶馬車回來了,並把車還給了趙士意的老婆。
分析兩個人供述的細節,看來的確不知道海邊發生的殺人燒屍事件,原來趙士意只是讓他們去幫忙綁人,並沒有商量綁了人之後怎麼處理,更沒有提到過殺人滅口的事情。
所以,他兩個也不知道趙士意帶著齊曉花跑到哪裡去了。
一般的犯罪嫌疑人,作完案之後,都會有幾種去向呢?
這個情況也很複雜,但仔細算一算,不外乎以下幾種去向:
一是待在原地,束手就擒,做完案後不是不想逃就是逃不了;
二是主動去公安機關投案,反正已經達到目的了,不在乎結局了;
三是立刻潛逃,遠走他鄉,想著換一種身份繼續生活;
四是在本地潛伏下來,足不出戶,看看情況再說。
一般就是這幾種去向,這個趙士意究竟是哪一種去向呢?
蕭雲天帶領隊員們在抓獲羅、夏兩人後,經過審訊沒有得知趙士意的下落,又經過詢問趙士意的老婆、親屬等人,也是沒有人知情,只得暫時帶人離開。
但離開之前蕭雲天又想了,趙士意這次作案,原來只是想把郭大富帶到一個地方進行威嚇,促使其還錢或者是繼續承包工程,雖然作案準備的充足,對準備工作必沒有想到對於殺人後如何處理。
這樣對於殺人毀屍這件事來說,趙士意沒有事先的預案,可以說是倉促下的意外情況。
如果趙士意是執意想要置郭大富於死地,不達目的誓不罷休,他肯定準備地要比這充分。但如果判斷成出現了預料之外的情況,趙士意也未必能夠泰然處之。
這一點,從趙士意作案後並沒有回到家裡來就可以看出。
但是不是跑得很遠了也未可知,因為他倉促中出手,身上即使有一些錢,但大部分都還在家裡,包括家裡的一些事情並沒有進行妥善的安排,他這樣貿然出逃,必定會逃得不是十分放心。
因此,從這一點上,蕭雲天有一個大膽的判斷,那就是,趙士意並沒有逃得很遠,很有可能也回到了他的城市,只是在某一個地方潛伏下來了,準備觀察一段時間再說。
如果這一段時間風平浪靜,沒有警察找到他趙士意,那麼他就會覺得僥倖逃過了一劫。
雖然說現在的破案率高了,但總還有漏網之魚。像以前偵查手段那麼落後的情況下,漏網的人更多。為什麼他覺得不能成為漏網的那一個呢?
但這樣只是一個假設而已。
如果這個假設不成立,繼續呆在這裡也沒有什麼意思,還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且,對於這樣一時間難以抓獲的罪犯而言,常見的偵查方法就是將二人的主要信息列入在逃人員數據庫,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網上追逃。
但如果假設成立呢,這個時候回到海東豈不是錯過了一個絕好的抓捕良機?
抓人就是這樣,有時候很輕鬆的就抓住了,有的時候抓了多年也沒有抓到,還有的時候其實已經很接近了,最終卻擦肩而過,還有的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蕭雲天想著,即使這個假設不成立,也要試一試。因此,他在收隊的時候,故意在最後一次詢問趙士意的老婆開始,聲勢浩大的離開了趙士意的家,街坊鄰居們,甚至一條街上,都知道警察來抓趙士意了,沒有抓到後就走了。
其實,蕭雲天在這裡耍了個花槍。
大隊人馬的確是走了,畢竟還要押著羅東宇、夏武蒼兩個馬仔回到海東市,對二人的供述還要經過預審進一步落實,這裡主要的抓捕任務已經完成,在逃的一時間掌握不到信息,那麼多人留在這裡也沒用,反而挺招眼。
蕭雲天則殺了個回馬槍,沒有隨大隊人馬回去,而是帶著柳如雪、楚劍雄兩人悄悄的留了下來,並且到趙士意家附近的一家賓館潛伏了起來,架起了高倍望遠鏡,時刻監視著趙士意家的一舉一動。
他相信,不光是自己看著趙家的一舉一動,很可能還有一雙眼睛,在不遠的地方注視著趙家,時刻注意著動靜。
白天是一天無事,這個也正常,趙士意他膽子再大,也不可能大到警察剛走,他就大搖大擺地回家來吧。
到了晚上,那可就不一定了。
因為對一般人而言,很少能夠想到警察會殺個回馬槍。這些外地的警察已經走了,這個時候反而可能是更安全的時候。因為警察們已經找了一遍了,翻了個底朝天都沒有找到人,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再來找一次。
規律就是由人來打破的,蕭雲天就打破了這一規律,在這裡守候著,看看這個趙士意會不會上鉤。
如果趙士意沒有潛逃到外地,而是潛伏在本地,又不敢回家,那麼他肯定也離家不遠,這樣他家的風吹草動,他能夠及時的掌握。
警察來他應該知道,警察走他應該知道,但警察走了又來他未必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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