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 閱讀 第204章 重新調查 文 / 北風來襲
警方的再次進駐,使學校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壓力。\(^o^)/\|經典*小#說\|更\|新\|最\|快|\(^o^)/畢竟出了這樣的事情,警方遲遲沒有破案的情況下,又面臨開學季,對於學校肯定有些影響。
由於張小紅早已轉學,需要找到她另行詢問,現在先調查她原來所在東方中學的其它同學。
蕭雲天帶著柳如雪來到了事發的那間學生宿舍。由於涉及女性被害人,有時候由女警花柳如雪出馬詢問,可以拉近與女性被害人之間的距離,一些對男警察羞於說出口的話,可以說給女警察聽。
只見那間宿舍的門已經換了,不僅那間門被換了,所有原來一樣的門都被換了。原來那種一半玻璃一半木頭的門都已經去掉了,現在全換成是整個的一扇木門了,門裡面也裝上了插銷,晚上可以上鎖。
即使改善了,這種門在蕭雲天的眼裡還是不值得一提,如果用腳猛地一踹,這種門十個有十個被會踹開,所以門還是防好人的,對於防壞人作用不大。
看了看這個院子的構造,就是一棟樓,前面加了一個小院子。犯罪嫌疑人從門口進來後,直接就到一樓的女生宿舍來了。這個地方離男生宿舍尚有一兩百米的距離。
同屋的女生則由柳如雪和另外一個女警一個一個地調查,蕭雲天則站在樓外繼續觀察地形。
綜合這幾個女生的證言,柳如雪瞭解到,張小紅平時在班裡學習中等,為人還可以,沒有和別人發生過矛盾。平時都是她住在離門最近的地方。由於每個人的作息規律不一樣,有人回來的早,有人回來的晚,回來晚的就得喊人開門,每次都是張小紅去。
後來,張小紅嫌麻煩,就告訴她們直接用棍子將門頂上。誰要是回來了,就從門上的窗戶裡把手伸進來,自己把門打開就行了。久而久之,門上的插銷壞了,也沒有人管,用棍子頂門,反而成了習慣了。
張小紅所在班的班主任,是個女老師,自然不存在性侵張小紅的可能性。其它的老師,都對張小紅印象一般,並沒有過多來往。學習成績平平,長相身段也平平,平時也不怎麼說話。
看來,犯罪嫌疑人不太可能是專門選擇張小紅作為作案目標的,而是由於張小紅住的床離宿舍門比較近,才被選為作案對象的。在此處作案,進可攻退可守,如果驚醒了其它人,可以把其他人也堵在屋裡,如果來的人多了,還可以順利逃走。
至於其它的男學生,也沒有和張小紅有過太多的接觸,也不存在求愛不成報復的情況。
所以,從這些同宿舍女生的證言中可以得知,張小紅其實就是一個扔到人群裡你再也找不出來的普通女學生,只是何其不幸,被犯罪嫌疑人選作了性侵目標。
突出這一點,並不是說長得好的才能被犯罪嫌疑人性侵,長得不好的就不會被犯罪嫌疑人性侵,而是說明,犯罪嫌疑人對性侵對象的選擇,並不是十分地挑剔。只要是個女學生就行,並沒有刻意的跟蹤目標然後作案。
這就是所謂的飢不擇食,只要是女的就行,其它的條件一概不管。說明犯罪嫌疑人在性這方面不是得不到滿足,就是亢奮到變態。
再看看這地形,只要進了這個小院子就是一馬平川了,宿舍都是一樣的宿舍,那晚不是張小紅的宿舍遭殃,就是別的宿舍遭殃。
說實話,至今已經幾個月過去了,物過事遷,從現場、從證人那裡面沒有得出有關犯罪嫌疑人的任何線索。學生們、老師們接受調查時都是很謹慎,看來校方已經安排過,不得亂說,不得影響學校的聲譽了。
在東方中學調查完,又去了東海中學調查,李小青也已經轉學了,這種事情只要發生了,傳播的很快,都還是十六七歲的小女孩,怎麼禁得起這種指指點點呢?轉學也是對她的一種保護吧。
柳如雪找來李小青的上鋪同學,詢問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那女孩只得把當晚的事情又說了一遍,雖然看見了那黑衣蒙面人,但由於光線太暗,那人又蒙著面,看不清是誰,因此就沒有敢呼喊。現在讓她辨認,一來沒有明確的辨認目標,二為辨認的可信度就成疑了。
原來的時候,海東市下面一個縣的小學就出現過這事情。一個小學生放學後被強姦了,一口咬定是學校裡的一個老師干的。隨後老師被刑事拘留,但始終不承認是他幹的。
因為現場還有被害人的體內也沒有檢出這位老師的dna,證據不足,警方無奈之下只好放人。雖然法律還沒定這位老師是強姦犯,但人們已經把他當作了強姦犯。學校將他停職,不讓他再教課了,被害人家人不願意啊,堵住這老師痛打一頓,打了一次還不完算,見一次打一次。
終有一天,有一個民工在強姦作案時被群眾抓到,審訊之下,他供出了學校的這一起強姦案。當時,正好學校裡有工程,他正在那裡施工。放學後見女孩走得稍晚,天色又暗,就起了歹心。真相終於水落石出,警方將兩案並案偵查,發現這個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與那個老師真是太相似了。
在兩個中學的查訪無果,但經判斷,學校老師和學生作案的可能性又有所降低。在教育部門的配合下,蕭雲天、柳如雪又找到了兩名被害人進行調查。
其實,在這個時候,蕭、柳兩人是不願意再打擾被害人的,因為被害人已經受到過一次傷害了,每一次調查詢問,勢必都會讓被害人再一次回憶原來的事情,這就又相當於一次傷害。
但沒有辦法,為了偵查需要,不僅要詢問當晚發生的事情,還要對事情的每一個細節進行仔細查問。這不是獵奇,而是為了從這些陳述證言中找到有利於破案的細微之處,找到那些不易為人所覺察的細節,從中嗅到犯罪嫌疑人的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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