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都市小說 > 重案偵破傳奇

《》分卷 閱讀 第211章 高牆電網下的生活 文 / 北風來襲

    在度過忙碌的九月之後,海東市陷入了暫時的平靜。{}

    雖然海東市有所平靜,國內卻仍然有地方不平靜。

    東北的那三個逃犯抓回來了兩個,還有一個尚沒有抓住。

    蕭雲天在閱讀報道的時候,不禁突發奇想,這個傢伙,會不會跑到海東市來?

    不過他又搖了搖頭,純屬瞎想,海東市離東北千里之遙,打死他也跑不到這裡來?

    這樣越獄的事情是很少見的,據蕭雲天看來是這樣的。

    海東市看守所、海東市監獄,蕭雲天都是經常去的,提審犯人之類的活經常有。

    看守所的確是有那種ab門的,通俗的講,就是一個走廊兩頭各有一個門,兩個門可以同時關閉,但不能同時打開。開了a門,就不能打開b門,同樣,不關a門,也打不開b門。

    沒有去過看守所這樣地方的人很難理解。這個東西有點像礦井下面的風門,一個進風,一個回風,不能同時開啟。

    再舉個例子,原來農村都有那種助燃的風箱。有個把手一推一抽,上面的小風門也是一開一合,絕不會反過來的。

    至於高牆電網,那都是必不可少的。圍牆一般都在五米以上高度,身手再好的人也很難翻過去,而且牆壁上全是水泥抹平的,非常光滑,根本沒有下手下腳的地方,無法攀爬。除非你是武林高手,可以輕功飛過去。

    即使你可以爬上牆,可那鐵刺滾網你怎麼辦?上面全是鋒利的倒刺,一旦你沾上了,不掉一塊肉是出不來的。還有那幾萬伏特的電網,你怎麼對付?

    那就打洞?那也是不可能的,牆體的厚度都在一米左右,裡面全是磚,你又沒有鑽眼風鑽之類的工具,怎麼打洞?一會半會打不了洞,就被人發現了。

    至於《肖申克救贖》中的男主角,利用小刀一點一點的摳牆,那是因為監獄建造的時間太久了,建築材質容易摳而已。現在的監獄是不可能的了。

    要麼挖地道?那也是不可能的。原來的監獄犯人宿舍還好多是平房,現在全改成樓房了。你要挖多深多遠的地道才能出去啊?而且,現在監獄圍牆與生活區之間都有幾十米的開闊地帶,不允許人進去。就是裡應外合,這個工作量也大得很,也挖不了這麼精確啊。

    美劇《越獄》畢竟是編劇編的,類似越獄的電視劇也編了不少了,都是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特定的地理條件下才發現的。現實中的人,想要逃出去?那簡直是比登天還難。

    東北的這三個人就是劍出偏鋒,沒有採取邊路的突擊措施,而是採取正面突破方式,集中攻擊中路,殺害獄警後僥倖逃脫。

    實際上,所有的看守所和監獄,你想要堂而皇之地走出大門,至少要有三四道門以上才可以出去的,像那所看守所竟然防守這麼鬆弛就奇怪了。

    在這些監管場所裡面,警察和犯人之間都是經常面對面的。因為大部分人的刑期都是有數的,都存在想想積極改造多掙分早減刑的想法,所以一般情況下都還是比較服從管教的。

    看到國外有些監獄動不動就發生暴獄事件,挾持警察當作人質。蕭雲天有時也有監獄裡的這些獄警同行擔心,整天和犯人在一起,也放鬆了警惕。現在平安無處對雙方都好,萬一有情緒不穩定的犯人煽動其他人製造事件,挾持警察作為人質,那就麻煩了。

    好在不想死或怕加刑的犯人多,海東監獄多年來平安無事。還沒有出現過犯人脫逃事件。

    但數十年如一日地面對著高牆電網,尤其是碰不到女人,這才是犯人們最難熬的事情。同樣,女子監獄的犯人們碰不到男人。這也導致了監獄裡的同性戀特別地多。

    過去,有些監獄為了人性化管理,在家屬探監的時候還可以設置夫妻房,讓服刑犯人過一下夫妻生活。但後來這種措施就變味了,有所監獄甚至出現了利用小姐來代替家屬過夫妻生活的,使夫妻房成了犯人享受的處所。這處措施慢慢地就取消了。

    讓犯人和家屬呆上一晚上,發生什麼事不予預料。現在的家屬正常會見,就像電視裡一樣,隔著透明的特製窗戶,身體是不允許相互接觸的。只能是兩邊一邊一個電話,拿起電話來和裡面的人對講,都有規定的通話時間。

    現在人們都認為死刑才是最大的懲罰,但讓人一輩子在監獄裡都出不來,一輩子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豈不是讓他更絕望?像現在的死緩犯、死緩限制減刑犯都要在監獄裡呆二十年以上,無期最起碼也要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數罪並罰最高為二十五年,但減刑後最少也就是十三年,一般要更長一些。

    象外國那種動不動就判幾十年、幾百年,而且終身不得假釋的,這種人最難管,因為他知道不能出去,或者不能早出去,就在裡面混日子。

    國內的監獄,犯人要勞動改造,短刑期犯由於呆個幾年就出去了,學不會什麼。監獄最喜歡的就是中間刑期的,最好是七八年的,可以教他個手藝。監獄的犯人之中,能人很多的,會各種各樣技術的都有,甚至連監獄裡的建築,早期都是由犯人自己蓋的。

    不管怎麼樣,就是現在監獄的條件比以前好過多少,都不可能與外面自由的世界相提並論的。只要是送進了監獄服刑的,沒有不想著早點出去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那種農村出來的老年犯,家中無人了,在監獄有吃有喝有人看病,比家裡的條件還好,才不願意出去。

    送到監獄的犯人都不是判了死刑立即執行的,這種犯人只能一直呆在看守所裡,直到執行死刑。只有那種死緩及死緩以下的犯人,才送監獄執行。一般的罪犯,都老老實實地,不會鬧事,爭取減刑出去。

    但海東監獄深夜的警報,卻打破了多年的寧靜。

    +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