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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244章 友情之間的芥蒂 文 / 北風來襲

    何冰媚接著問道:「看來,愛情、親友都阻擋不住人們殺戮的腳步,那麼友情更阻擋不了了。|||{}」

    「你說的一點不錯,人都是很實際的動物,什麼劉關張桃園三結義,有酒喝有肉吃的時候是兄弟,大禍臨頭的時候,看看誰逃得快。」蕭雲天說道。

    這些年來,抓獲的犯罪團伙也不少,別看這些人平時都在講什麼哥們義氣、江湖道義、幫派規矩和社團規則,只要一被抓了進來,啥都不顧的了。除了那些幾進宮的,能夠對事情做出個簡單判斷的,根據情節來招不招外,其它的人,一進來之後,以前的攻守同盟也好、江湖兄弟也好,完全沒用了。

    因為明白人都知道,誰交待的早、誰交待的多,對誰就有利。在審訊中,嫌犯交待同案犯的下落和事情是一種義務,在這個時候,嫌犯總會把重的事情往對方身上推,因為只有兩個人作案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情,只有兩個人自己明白了。

    比如,兩個人預謀去搶劫或者殺害一個人,被害人與兩個嫌犯的關係都是平等的,兩個嫌犯使用的凶器也是一樣的,致使傷並不知道是哪個凶器形成的。那麼,在這件罪案的提議預謀、主導指揮、作用大小方面通常會互相推諉。

    因為這種事情,稍微老到一點的人都知道,是無法證實的。兩個人在一起商量事情,沒有第三個人在場,也沒有監控設備進行錄音錄像,你說是他提議的,他說是你提議的,到底兩個人誰說的是實話?

    如果兩個人的說法不一致,那麼肯定是有一個人說謊了,因為提議的事情只能由一個人先提,而不可能是兩個人先提。有人要說了,說謊不是可以用測謊儀來測試嗎?

    但測謊儀測試的結果並不能用來作同一認定,它只能為判斷嫌犯說的到底是不是真話提供參考,卻不能當作是直接認定真偽的工具。因為測謊儀測謊的結果具有很強的主觀性,與被測試人的心理素質、測試問題的類型等有很大關係。

    如果一個人心理素質足夠強大,甚至可以騙過測謊儀。同樣,如果一個人的心理素質很差,即使是正常的問題也會引起他的情緒波動,也一樣會騙到測謊儀。

    測謊儀所測的其實不是謊言,而是情緒,說謊時,人的情緒波動會導致神經系統活動的變化,進而造成身體的變化,包括呼吸和吞嚥的頻率加快,排汗量增加,心跳加快,這些都是不由自主的,而且難以加以控制。

    當被測試人試圖欺騙別人的時候,多數情況下還是會發生某種生理上的反應。測謊員會就受調查的某個特定問題發問,並觀察受測人對這些問題的生理反應,從而判定是否有欺騙行為出現。

    在國內,就是因為輕信測謊儀的結論而造成過冤假錯案。比如震驚中外的雲南民警杜培武被控殺妻冤案。

    1998年4月,雲南省戒毒所民警杜培武的妻子王曉湘和另一民警王俊波同時被殺,負責偵破這起殺人案的民警推測兩人是杜培武殺的。由於直接證據不足,杜培武被進行測謊,辦案人員對測了一整天,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杜培武在說謊,於是杜培武被認做殺害「二王」的重大疑犯,杜培武不願認罪,於是刑訊逼供開始了。

    由於受不了嚴刑拷打,「生不如死」的折磨使杜培武「承認」了是他作案,而後杜培武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直到2000年6月,公安機關在破獲另一起案件時,無意中抓到的該案真兇,才意外地洗清了杜培武的冤情。

    至此,他已整整被關押了26個月。在這個震驚全國的刑訊逼供案中,無辜者成了殺人犯,測謊結論對造成該案的錯誤,起了一定的推波助瀾作用。這主要是因為人們過於相信測謊儀不會出錯了,而忽略了其它疑點的存在。而且在測謊的問題中,沒有遵循以現場為基礎的原則,而是根據口供出的測謊題。

    在共同作案的過程中,如果兩人使用的凶器一致,那麼誰作用大?誰捅的刀多,誰捅的部位要害?在被害人已經死亡,又無其它旁證的情況下,如果兩個互相推諉,兩人的作用大小實際上是很難查的。

    更多的是嫌犯為了減輕自己的處罰,要求立功,就是幫助公安機關抓獲其它未到案的嫌犯。因為只要領著公安人員去抓到其它的嫌犯,這就屬於刑法意義上的立功,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

    實際上這樣就會造成,大哥領著公安人員去抓小弟,小弟的罪行也是應當判處無期以上刑罰的,大哥反而構成了重大立功,反而判的刑罰比小弟輕。

    剛才說的這麼一大堆都是嫌犯之間的這種友情,多屬於狐朋狗友之間的酒肉情,都是一些哥們義氣,不足為提。

    普通人之間的友情也會變化,沒有永遠的朋友,什麼東西,都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改變。

    有這樣兩個男子,上學時都是同班同學了好多年,畢業後都分配進了同一個單位,竟然還是在同一個辦公室。按說這麼長時間的相處,都在一起,也是一種緣分。上學的時候有些小摩擦,那些都是正常現象,因為都是在上學,也沒有什麼很大的利益衝突。

    到了單位以後,因為在一個辦公室,雙方因為工作的關係逐漸有了矛盾。後來兩個人打了一架,甲把乙打傷了,暫時佔了上風。後來在同事的調和下這事也就過去了。本來單位領導在這個事之後,應該把他倆個調換一下科室,不能再在一個辦公室辦公了。

    但是兩人都沒有動地方,還是在一個辦公室辦公。矛盾終於總的爆發了。有一天,乙一直受不了上次打架落了下風的窩囊,買來尖刀捅刺甲,致甲當場死亡。當甲苦苦哀求乙不要下毒手的時候,乙已經殺瘋了掉了,根本不聽勸解,仍然一刀一刀地將甲捅死。比奇提示:如何快速搜自己要找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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