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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260章 查到了出處 文 / 北風來襲

    正在追查男女嫌犯身份的時候,該轄區派出所的一次出警,卻有了意外收穫。

    據特情線報,街上有一家按摩店有可能正在進行色情服務,請公安趕快去抓。

    派出所最願意幹的,就是掃黃、治賭、抓打架的。因為這三樣事事情小,還容易出成績,還能給財政做點貢獻。

    關於特情這稱謂,按字面意思就是特種情報人員,通俗的講就是線人。警察破案,不可能二十四小時守在街上,總要有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耳朵,線人就是警察的千里眼、順風耳。

    線人的經費,有時候有專門的辦案經驗,更多的時候是從被抓獲人員身上來出。因為財政上辦公經費那點錢,根本滿足不了線人的胃口,只能通過被抓的人身上查獲的贓款、交的罰款裡面取一點。

    象街上的這些美容店、髮廊、按摩店、足療店,雖然不能說百分之百地在從事違法行為,但至少有相當一部分在進行色情服務。這種店打擊也打擊不完的,有時候還面臨取證困難,因為你去檢查的時候,人家正在干正當生意,你又如何奈何得了人家?不能光看人家穿得暴露就以為人家是幹那行的吧!

    其實,也並不是難抓。只是公安機關抽不出那麼多的時間精力來抓,而且,有時候,地方主官信奉「繁榮昌盛」,抓不抓、如何抓,都要考慮到地方繁榮的問題。現在基本上是不告不理,沒有報警的,就懶得主動去查,省得出力不討好。當然,也不排除那些交了保護費稱之為「所裡有人」的黑店。

    有時候,警方要搞哪個店,很簡單的事情,找個線人在店的附近蹲守著,發現有男人進了店,幾分鐘不出來,這就報警,立馬就會逮個現行。不消說了,嫖的五千,賣的五千,拿錢吧,不拿行政拘留十五日。

    更有的地方派出所更絕,因為去嫖的時候身上大部分都不會帶那麼多的錢,只能通知別人來送錢,送錢的人根據身份不一樣,交的罰款也不一樣,純屬整人的。要是嫖客的朋友來交罰款,一分錢也不能少,這樣至少保全了名聲啊。要是嫖客的媳婦來交,那就三千元;要是嫖客父親來交,那就兩千元;要是嫖客的岳父母來交,那就一千元。

    這法子挺治人,不是說罰款一千元到五千元嘛,讓你自己選擇,也別說警方一律按最高的標準罰款。在這種情況下,基本上沒有人選擇一千遠的最低額罰款,而是乖乖地將五千元罰款交上去。所以說,各位狼友們,沒被公安逮到算你們幸運,逮到了就等著交罰款吧。

    這次根據線人的舉報,抓獲了一個嫖客,本來這也是無關痛癢的一件事情,多抓一個不算多,少抓一個不算少,也不值得大書特書。

    這樣的事情,國內自古有之,屢禁不絕的。這其中必然有它存在的特性,哲學家薩特說過,存在即合理。李銀河也說,要把這種事情合法化。好事者稱,合法化了以後強姦案要少得多。有了合法的發洩渠道,就不用再去冒犯罪判刑的危險啦。

    當然,以上這些爭論也是爭議了好多年了,在目前的情形下近年內是不可能實現。社會心理承受不了。

    因為這條街上出現了兇殺案,派出所也加強了巡邏查辦,正值風緊時刻,還有一個膽大的撞到槍口上來,又到髮廊來尋歡了,線人舉報後,被派出所民警逮了個正著,關進了拘留所。

    現在因為嫖娼被關到拘留所的人,進所的時候都要驗血採集樣本。這樣做有兩個作用:

    一是檢驗一下被拘留的人有沒有性病之的疾病,嫖客由於經常進行不潔性行為,接觸的女性比較多,有可能是病毒攜帶者。比如艾滋病之類的傳染病。或者是檢驗一下有沒有肺炎,肺結核,重感冒等一類的病,看看是否適宜於羈押。

    如果確實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傳染病,拘留所是不收的,萬一在裡面出事了,誰負責啊。進所的時候檢驗就有病,說明不是在拘留所關押期間生的病。相反,如果進所的時候沒有病,出所的時候傳染上病了,那說明是在拘留所關押期間生的,拘留所就肯定有責任了。

    二是採集被行政處罰人的dna數據樣本,充實違法犯罪人員dna數據庫。拘留所裡面所關的都是構成違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都是行政處罰。但人的劣根性是會延續的,今天偷雞,明天就敢摸狗,今天違法,明天就敢犯罪。

    這些被拘留的人可能會以後不再犯錯,但也不敢保證所有人都不會犯罪。總有人會繼續以身試法,試探刑法的底線。這些人以後一旦犯罪,只要在犯罪現場留下生物樣本,兩者一比對,一旦成功就意味著破案。

    因此,當這個倒霉的嫖娼者和血樣被輸入到違法犯罪人員dna數據庫進行比對時,竟然與其中的一個比對上了。

    再一看,原來是與麗人髮廊的麗紅被殺一案中,從麗紅下體檢驗出的精斑dna比對上了,難道這傢伙與兇案有什麼關係嗎?為什麼沒和其它兩個嫌犯在一起呢?

    派出所的感到案情重大,趕快上報給了重案偵緝隊。蕭雲天接報後,也是迅速趕來提審那個叫樸仁的嫖客。

    看到這麼多警察嚴陣以待的陣勢,可把樸仁給嚇壞了,不就是嫖個娼嗎,不至於這麼興師動眾吧。他也想喊朋友過來交罰款,但現在是交什麼也不讓他從拘留所出來了,一定要把事查清楚了再說。

    經過對樸仁的訊問,樸仁承認,的確去麗人髮廊找老闆娘玩過,但不知道她的名字,但當時玩的時候,也是戴了套的,不會****的,如果光圖個痛快,惹一身病,那就得不償失了。他記得當時完事後老闆娘把套子扔在垃圾桶裡面了。

    關於搶劫殺人的事情,樸仁是堅決否認,他只是尋歡圖個樂子,還不至於犯下這樣的大罪,他也沒有這樣的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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