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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 閱讀 第268章 破案的難與易 文 / 北風來襲

    以上是兩個一男一女結伙作案的案例,可以總結一下了。|||

    第一個主角是小武和小美,合夥搶劫殺害小美以前的老闆娘麗紅並偽裝成強姦現場的故事,精心佈局,卻也難逃法網。

    第二個主角是石元坤和劉芳,並未預謀,卻是臨時起意,石元坤與被害人王玉蕙發生性關係後,劉芳與王玉蕙發生爭執,二人合力將王玉蕙殺死後埋屍的故事。

    兩個案子有一定的類似性,比如都是一男一女作案,這一男一女都是男女朋友,殺的被害人也是女性,都是和男的或女的熟悉的人。只不過一個是謀財,一個是謀命,破案的難度也迥異。

    實際上,按照重案偵緝隊隊長蕭雲天的感受和理解,因為他既當過最基層的一般刑警,現在還當的是重案偵緝隊的隊長。可以說,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都經歷過。

    但是,案件的大小、重要程度卻與破案的難度並不是成正比的。

    作家丁墨曾在《他來了,請閉眼》一文裡面說過這樣一個橋段,警察薄靳言對於滅門案的完整評價是「簡單得像教科書的無聊案件」。無聊二字被年度報告撰寫人刪了。後來看到報告,他蹙眉:「他們刪掉了案件最顯著的特點」。

    這種說法,當然對於外人來說並不是十分的理解,因為,在一般民眾看來,越是重大的案子,應該越破獲的驚心動魄才是。在現實中卻並不一定如此。

    就像丁墨所說的滅門案一樣,能夠作下這樣滔天大案的,必定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非常明顯地會成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部分都是熟人,不是親戚朋友,就是街坊鄰居。生人做案,除非是受人所雇和那種窮凶極惡的搶劫犯,否則下不了這麼狠手的。

    這樣的嫌犯,有的已經是心灰意冷,早已沒有苟且偷生的願望,而是在滅門以後,認為大仇已報,反正抓住也是死刑,不如去投案,光明磊落地去死。

    還有的倉皇逃竄,對於這樣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各地公安機關肯定是異乎尋常的重視,要拿出比平時多出幾倍、甚至幾十倍的警力來偵查、抓捕,自然破案的難度就小多了。

    蕭雲天以前還真偵辦過兩個滅門案件。

    第一個案件,有個傢伙因為與堂哥家存在著宅基地矛盾,經村裡調和無解,又鬥不過堂哥。於是他也不想活了,愉愉地買了槍、刀,準備尋找合適的機會將堂哥一家滅門。機會來了的時候,他也沒放過,先用槍將男女一一打死或打傷,不死的一律往要害部位補刀。殺完人之後,就在院子裡面直接打了110報警,等著警察來抓他。一共被他殺死了五個人。

    你說,一個案件死亡五人,這樣的案件肯定算得上重案了,可是破獲的難度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嫌犯直接就沒有動地方,沒有離開現場。

    第二個案件,有個傢伙與媳婦正在打離婚官司,媳婦想和他離婚,男的不願意離。終於在一個月黑風高之夜,準備了尖刀、斧子、繩子等多種作案工具,連自己的岳父、岳母、媳婦、孩子、小姨子、小舅子等六人一一殺死。殺完之後一把火把媳婦娘家給燒了。燒了之後就跑了。

    轄區出現了這樣重大的案子,雖然說和地方主官沒有多大的直接關係。但是按照上層的觀點來看,犯罪與國家有沒有關係呢?肯定有的。如果國家維持好了治安、做好了犯罪預防工作,那麼犯罪率自然就下降了。所以說,有犯罪,國家就有責任,沒有盡到保護公民的責任。當然,國家哪能管那麼細,預防嫌犯阻止其作案啊。

    這樣的案子,肯定在當地是十分轟動的案子。縣市兩級主要領導關心過問,兩級公安局長親臨現場,組織上百人的專案組,對嫌犯的所有社會關係進行核查,所有認識嫌犯的人的電話全部實施二十四小時監聽。

    在這樣強大的人力、物力、財力的付出下,破案速度總是很快的。嫌犯騎了一輛摩托車,也不坐車,直接跑過了幾個省,最終與他的一個戰友聯繫了一次,通了一遍電話,就此就落網了。

    雖然聲勢很浩大,但破案難度也不算很大啊。至少一開始的時候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剩下的時間就是實施抓捕了。

    通過這麼多年案件的偵查,蕭雲天悟出了一個道理,只要領導重視,任何案件都可以破獲的。包括原來那個日本人在武漢丟了一輛自行車,武漢警方沒用多長時間就給人家找回來了。

    然而,實際上的破案率是很低的,大約百分之三十都不到。最常見破不了的案子就是盜竊,在街上、在公交車上被扒手扒竊了,騎個電動車上街暫時停放的時候被人偷了。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也有很多人選擇了報警,也有人選擇自認倒霉。

    選擇自認倒霉的這些人並不是真的願意這樣,而是無奈的選擇,你報了警有用嗎?警察來了,問你一下,給你做個筆錄,說不定回去之後連刑事案件都不給你立。現在各地都在考核破案率,破不了的案子有時不會這麼輕易給你立的,有的甚至破了案才立案。

    但這樣的小案子也不是說就根本破不了,武漢的那個日本人丟的自行車不就找回來了嗎,普通市民丟的怎麼找不回來呢?因為這種丟車、丟錢包的事情發生的太多了,領導是不會過問這種小事情的,涉及國際友人的就不一樣了。

    像那種犯下滔天大案的畢竟是少數,作案的對象特定的居多。像那種小偷小摸卻是犯罪人群眾多,危及面更大,但多數時候,卻是在現實中表現得不如前者好破。破了重案大案,就不一樣了,領導重視、社會關注,露臉的機會比較多。而小案子,各方面都不重視,不必要費那麼大的精力。

    蕭雲天倒沒有這樣的想法,覺得只要是案子,就要努力去破,能不能破獲還要受制於客觀條件,但主觀上不重視那就不能怨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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