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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二卷 重托 第三章 法官生涯(十二) 文 / 夢暉

    「什麼情況?」

    「司機和小孩子都在醫院搶救,張市長也昏迷不醒。」

    「小關,這件事非同小可,趕緊通知相關人員。」

    「大姐,老吳能接受嗎?」耿紅和劉瑛頓感一片迷茫。是誰的墮落情趣,窳敗地道德,對女性侮慢的賞玩態度,讓頑瘴痼疾在病灶上奔跑。是誰從中操縱這場罪孽?讓善良的人飽受折磨和不幸?劉瑛緊鎖眉頭,於成龍的話不停在她耳邊迴盪。累萬盈千儘是朝庭正賦,倘有侵欺,誰替你披枷帶索。一絲半粒無非百姓膏脂,不加珍惜怎曉得男盜女娼?!

    「走吧,我們到醫院去。」耿紅扶著劉瑛。

    「同志、、、」耿紅的話沒出口,傳來了令她不敢深思的事實。張建民和女兒因流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張燕仍有生命危險。

    三死一傷的重大交通事故引起了社會最為廣泛關注,關濤頓感十分沮喪,如果張燕能甦醒過來,也許他還能給上級組織部一個交待,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讓他急促不安,難道說小女孩子說的全是真的,那麼這將會引起燕市政府工作的大地震,令狐祥雲的事情剛剛平息下來,又出來令人無法相信的交通事故,他拿起煙卷在鼻子聞了又聞。

    「小關,這是件突發**件,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盡快給當事人家屬一個交待。」

    「張燕的車為什麼會出現在府西路口?是從什麼地方來的?」關濤命令公安、交管聯合調查,一定要把事情核准,不能出現絲毫的誤差。

    「星期天,她沒有同老吳在一起?」

    「協管人員不是本市的人員,應該趕緊通知家屬。」整個事件成了高度機密的控制階段,不得向市民和相關部門發部不利事情調查的消息。

    「路口的交警呢?」

    「已經被控制審查。」證據裁判原則要求裁判的形成,必須以達到一定要求的證據為依據,沒有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劉瑛和耿紅陷入深深的懊悔中,不應該輕視對手作出的任何過激的行為,案中案成了千奇百怪的個案,讓她悲憤萬千、憤世疾俗。

    4、瓷枕地判決書

    劉瑛和耿紅都覺得張建民、女兒張倩、協管交警死十分蹊蹺,令狐祥雲的事情還沒有頭緒,竟然出現了如此荒唐的交通事故,因為張燕的身份特殊,交警陸鵬成了唯一的見證人。

    「燕市有狐狸精,要麼讓優秀的男人不明不白死掉了。」人們把希望寄予公安、紀委部門,希望盡快讓這件惡性案件真相大白。

    「不惜一切代價,搶救張燕同志。」經過多方面的調查,只有她才能判定交警陸鵬的失職罪否則成立,耿紅被邀請協助清理陸鵬的案件調查,讓審理工作早點進入狀態。

    「張市長的車是從東華賓館過來的,因為出來時,沒有打轉向燈,我沒有在意、、、」誰也無法證明陸鵬的話,具有法律效果。

    「協管員拿著小紅旗在路邊,怎麼可能出現在十字路口?」

    「是奔馳380,給掛到馬路中間。」

    「陸鵬,你身為執法人員,採取不正當的手段抵賴是無用的,你說的話都不能成為法庭證詞,只是無理的狡辯,會在量刑時從重、從嚴處罰。」三死一傷的案件,交警成了案件中的罪犯。

    犯罪嫌疑人陸鵬,西柏族、大學文化,捕前系燕市交警總隊西城區大隊民警。在某年某月某日上午值班期間,因指揮台的紅綠燈突然出現故障,導致東西方向的車輛未能急時控制住,致使肇事車三死一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提起公訴。耿紅反覆查閱了卷宗沒有發現任何遺漏,交警隊的現場勘察資料、監控器分析庫存資料、取證的各種審訊筆錄,張燕甦醒過來後提供的口述材料,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上級法院領導提出了審理要求。

    「陸鵬是過失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否則不能給吳老、張燕市長、還有死者家屬交待。」耿紅將區法院的意見及時反饋給劉瑛。

    「耿紅,理清法律關係,把握公平公正,照顧弱勢,定紛止爭。」

    「劉姨,法律講究證據確實充分,我認為證據不足可以拒絕審理。」

    「不,這個案件你必須接管,這樣才能做到循線深挖,敲山震虎。」耿紅靜靜聽著劉瑛的指導。

    「放心,我明天去旁聽。」

    「你是不是會請歐陽院長參加?」劉瑛微微一笑。

    「我希望媒體能客觀、真實地報道。」

    「現在媒體流行炒作,遭到大多數人國人的普遍貶斥。」

    九月二十八日是耿紅最難忘卻的日子,她人生中第一接過法槌,執著於廉潔奉公出淤泥而纖塵不染,那雙睿智的眼睛閃耀著人民法官的威嚴,怦怦跳動的心臟與人民的利益血脈相連,法官毒螫草自搖。

    燕市政法委、政府秘書處,公安局政治保衛處、檢察院法紀監督室、燕市高級人民法院領導陸續來到旁聽席,前面一排貴賓席上出現了人**制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及燕市黨、政、紀委領導,各大媒體將整個旁聽席圍得水洩不通,耿紅頓感神聖而莊嚴,法槌的威力遠遠超出自己的想像。

    「現在開庭,請起立。」洪亮、清脆、莊嚴。

    「帶被告陸鵬。」兩名法警將他押至被告席。

    「被告陸鵬,在國家公訴人、法官中有沒有與本案相關的人員?」耿紅把目光轉移到庭下,市交警大隊的政委、參謀長、政治部主任陸續來到法庭。

    「沒有。」陸鵬羞愧低下頭。

    「下面由國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了核實和審查。

    「陸鵬,你呈述一下當時的事發經過。」

    「你有什麼要求?」

    「我想請國立大學法學院的老師莊娟,幫忙辯護。」

    作者:夢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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