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 後起之秀 第十八節 長驅直入 文 / 閃爍
第十八節長驅直入
在唐帝國起源,風靡全球的馬球比賽中,往往最直接的進攻就是威脅最大的進攻。也許戰爭本身與體育競技是無法相互比較的,可是在某些方面,兩者卻有著共同的道理。在戰場上,也往往是最直接的進攻就是最有威脅的進攻。
在黃曉天努力猜測斯普魯恩斯可能採取的行動時,斯普魯恩斯卻沒有把問題考慮得那麼複雜,而且最終做出的決定卻要比黃曉天的任何猜測都更要簡單直接。
21日凌晨回到艦隊的時候,斯普魯恩斯讓艦隊繼續向東航行,並且讓兩支特混艦隊都保持高度的警惕,防空戰鬥機輪番升空。到當天下午,在兩支特混艦隊離開了岸基戰鬥機的掩護範圍之後,更是進入了戰鬥狀態。這除了能夠加強艦隊的防禦,避免遭到敵人的突然襲擊之外,還能夠讓艦隊裡那些沒有體驗過戰鬥的新手們熟悉一下那種能夠讓人腎上腺素迅速分泌的緊張氣氛。另外,在白天的時候,第52特混艦隊調整了艦載機的配製情況,恢復了正常的編制,用轟炸機替換掉了多餘的戰鬥機。
到21日半夜的時候,斯普魯恩斯才做出了決定。他花了十幾個小時的時間來做各方面的分析,最終做出了一個很直接果斷的決定,一個讓黃曉天怎麼也想不到的決定,即第五艦隊並不立即參加攻打中途島的作戰行動,而是首先去端掉馬紹爾群島上的那幾座機場,在這裡尋找機會幹掉第四特混艦隊。
在做出這個決定之前,斯普魯恩斯也考慮到利用攻打中途島來迫使第四特混艦隊出戰,可他在反覆思考之後,決定這麼做太冒險,而且失敗後的影響太大了。因此,他決定先做一次努力與嘗試,只有到萬不得已的時候才利用主攻行動來迫使第四特混艦隊與其決戰。而他的嘗試就是攻打馬紹爾群島,當然,只是艦隊的轟炸行動,而尼米茲不會為攻打馬紹爾群島投入陸戰隊的。
斯普魯恩斯做出這一決定的理由是相當充足的。
如果直接攻打中途島的話,他要面臨幾個極為不利的局面。
一是第五艦隊趕往中途島之前,首先得炸掉萊桑島,加德納島上的機場,乃至水上飛機碼頭,不然的話,第五艦隊的行蹤就很有可能暴露,而當時尼米茲沒有給他任何保證,而且轟炸行動要在23日開始,能否在一天內完成這個任務,連尼米茲都沒有多少把握。如果最終無法在23日摧毀這兩座島嶼上的機場的話,那麼第五艦隊就不能順利西進,也就將因此而厭惡戰機。從斯普魯恩斯自己的估計來看,在僅僅動員重型轟炸機,以及在有限的戰鬥機的掩護下,摧毀萊桑島與加德納島上的機場,至少需要兩到三天的時間,而且損失將極為巨大。損失還是其次的,這兩到三天的時間就足夠讓第五艦隊失去克敵制勝的先機了。
其次,第五艦隊還得首先炸掉中途島上的機場,避免遭到岸基轟炸機的打擊。而在沒有攻佔萊桑島與加德納島的時候,斯普魯恩斯是不可能指望重型轟炸機幫上忙的。因此,就算用最合理的安排,也得讓第52特混艦隊去轟炸中途島,第51特混艦隊進行掩護。可這也很容易遭到第四特混艦隊的突然打擊。如果第四特混艦隊掌握了第五艦隊的行蹤,不管是首先攻擊第51特混艦隊,還是首先攻擊第52特混艦隊,最後的結果都是第五艦隊慘敗,而第四特混艦隊在完成了攻擊之後可以揚長而去,整頓好隊伍之後再殺回來與第五艦隊做最後的了斷,而這將是最糟糕的結果。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斯普魯恩斯不能拿攻打中途島的行動來做「實驗」。如果殲滅第四特混艦隊的行動失敗,就算第五艦隊全身而退,最後尼米茲也不得不因為第四特混艦隊現實存在的威脅而延遲登陸中途島的時間。那麼,麥克阿瑟就有足夠的理由讓第五艦隊南下了。因此,登陸中途島的行動必須一舉成功,還得迅速打下中途島,徹底扭轉中太平洋上的戰局,不然的話,第五艦隊就不可能繼續留在中太平洋上,只能去西南太平洋「受死」。這也是不能接受的結果。
以斯普魯恩斯的指揮特點,在他還不完全瞭解黃曉天這個對手的情況下,又有著這麼多的因素限制,他放棄直接前往中途島的想法也是很正常的。不過,斯普魯恩斯沒有完全放棄這個計劃,而是將其作為了備用計劃,如果無法在馬紹爾群島海域殲滅第四特混艦隊,而尼米茲又讓其他作戰部隊做好了進攻中途島的準備的話,那麼這個備用計劃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利用攻打馬紹爾群島來迫使第四特混艦隊出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可這卻有著很多有利的條件。
一是第四特混艦隊很有可能還在馬紹爾群島海域活動,而第五艦隊可以針對可能存在的威脅做好充分的準備。畢竟馬紹爾群島就那麼兩座島嶼可以部署岸基作戰飛機,而第四特混艦隊要想得到岸基戰機的掩護的話,那麼其活動海域就相當有限了。因此,只要能夠迅速摧毀誇賈林環礁與馬朱羅環礁上的機場,第四特混艦隊就只有兩個選擇,一是逃跑,二是留下來與第五艦隊決戰。按照斯普魯恩斯自己的推測,第四特混艦隊很有可能留在馬紹爾群島西部海域,那麼第五艦隊就有一個白天的時間來完成轟炸機機場的行動,這足夠讓他把兩座島嶼炸成廢墟了。
其次,如果第四特混艦隊已經北上,前往中途島海域待命的話,那麼第五艦隊就能夠避開威脅,同時打亂唐帝國海軍的防禦部署。到時候,唐帝國海軍肯定得擔心美軍攻打馬紹爾群島,而最有效的防禦辦法就是讓第四特混艦隊南下。到時候,第五艦隊可以選擇北上截擊第四特混艦隊,或者就乾脆在威克島附近海域伏擊第四特混艦隊。這兩個選擇對斯普魯恩斯來說都是有利的。如果第四特混艦隊不南下的話,那麼他就可以等到威克島上的機場修復之後,利用威克島為支承點,穩步向北推進,除非第四特混艦隊有足夠的信心在正面對攻戰中幹掉第五艦隊的六艘航母,不然的話,第四特混艦隊就不敢輕易迎戰。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就算攻打馬紹爾群島的行動失敗,唐帝國海軍不做出任何的反應,那第五艦隊還有足夠的時間殺回中途島,採用備用計劃與第四特混艦隊決戰。也就是說,攻打馬紹爾群島的行動是可以接受「失敗」的結果的,而且對中太平洋上的整體戰局並無太大的影響,只要最後能夠保證順利打下中途島,那就能到達戰略反擊的目的。
也正因為這三個因素,最終讓斯普魯恩斯決定做一次不需要承擔太大風險的努力。當然,影響斯普魯恩斯決定的因素還有很多,比如誇賈林環礁與馬朱羅環礁上部署的岸基轟炸機相對較少,而且防禦薄弱,更有利於艦隊發動突然襲擊等,對斯普魯恩斯來說,這些都是有利的因素。
當然,攻擊馬紹爾群島的行動還是得仔細安排的。這時候,斯普魯恩斯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第51特混艦隊與第52特混艦隊同時突襲馬朱羅環礁與誇賈林環礁。第51特混艦隊在南,負責轟炸馬朱羅環礁,而第52特混艦隊在北,轟炸誇賈林環礁。而斯普魯恩斯做出這一賭博性決定的基礎是:第四特混艦隊在馬紹爾群島的西部海域,或者已經離開了馬紹爾群島海域,而不可能出現在這兩座環礁的附近海域,也不可能出現在馬紹爾群島東部海域。因此,在第五艦隊轟炸島上機場的時候,第四特混艦隊無法立即趕過來,也就無法威脅到第五艦隊!
這確實是一個賭博性的決定,可見,斯普魯恩斯在採取四平八穩的戰役部署的時候,仍然在一些關鍵點上不得不做出冒險的決定。可他的冒險並不是盲目的。而斯普魯恩斯判斷第四特混艦隊不會主動迎戰的理由也很簡單,即在第四特混艦隊轟炸威克島時候,第五艦隊離開珍珠港之後,第四特混艦隊就主動撤出了戰鬥,而沒有繼續轟炸下去。另外斯普魯恩斯也猜出了唐帝國海軍的戰略部署,以及第四特混艦隊在中太平洋上的首要任務。如果第四特混艦隊的目的是要把第五艦隊留在中太平洋上的話,那麼一支存在的第四特混艦隊肯定要比與第五艦隊血戰之後,被徹底殲滅的第四特混艦隊更有用,因此第四特混艦隊就不會輕易的與第五艦隊決戰,而會一直在戰場上活動,而又不讓第五艦隊追上。這就好比是一場貓捉耗子的遊戲一樣。
在21日11點半的時候,第五艦隊就開始向西南方向航行了,航行的速度是16節,並且很快就提高到了20節。按照這一速度,第五艦隊將在24日凌晨的時候派出轟炸機。因為兩支艦隊的航線長度不一樣,又要保證同時出動轟炸機,因此第51特混艦隊的速度要比第52特混艦隊稍微快一點點,卻不是很明顯。
從斯普魯恩斯的戰役部署,以及戰術部署上來看。完全體現出了斯普魯恩斯對總體戰場局勢的準確把握,而這就是黃曉天不如他的地方了。如果黃曉天能夠把戰局看得更透徹,更全面一點,而不是把精力過分集中在了戰場的焦點上,那麼他也不是沒有可能判斷出第五艦隊的真實行動。
作為一名艦隊司令官,對戰局的把握能力幾乎是確定其未來發展的唯一因素。談仁皓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逐步掌握了從總體戰局來判斷敵艦隊行動的方法與能力。也許,唯一能夠說的就是黃曉天還太嫩了,缺少足夠的經驗,如果他有四年的艦隊司令官的經歷,而且指揮過更多的海上決戰的話,那麼他就不會犯這樣的錯誤了。
另外,第五艦隊的行動也體現出了戰場上的一個基本規律,即進攻的一方總是比防禦的一方有更多的選擇,有更多的機會。這也就是「主動權」。雖然在地面戰場上,曾經因為某些防禦技術的進步而導致「主動權」在戰術層面上不再起到關鍵性作用,但是在戰略層面上,以及海洋戰場上,「主動權」永遠都是獲得勝利的必要保證,就算是防禦的一方,都會努力的進行積極防禦,努力爭取防禦的主動權,而不是被動挨打。數百年的海戰歷史充分的證明了這一點,在海洋戰場上,失去「主動權」,就等於輸掉了戰爭。
斯普魯恩斯在盡量的利用所掌握的主動權,並且希望以此獲得勝利。黃曉天做得並不比斯普魯恩斯差,就算第四特混艦隊的任務是「防禦性質」的,可他仍然在努力進行積極的防禦,而不是被動的防禦。
兩支艦隊都在快速運動著,而且雙方都沒有準確的判斷出對手的行動。如果站在更高的地方俯瞰整個戰場的話,那麼就會發現一個重要的問題,在24凌晨的時候,兩支艦隊的距離只有不到300海里,而雙方的偵察機都能夠飛到300海里之外,也就是說,雙方會在這個時候進入對方的打擊範圍,也同時進入了打擊對方的範圍!
如果說大海就如同一個馬球場,而交戰雙方的艦隊就是這個球場上的球員一樣,那麼300海里的距離對這兩個「球員」來說,就好像是擦肩而過一樣,近得足以撞垮對方了。可問題是,球場上一片漆黑,球員只能依靠猜測來判斷對方的行動,而且他們手裡只有一舉亮度不那麼高的「手電筒」的時候,他們能夠發現近在咫尺的對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