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都市小說 > 仕途天驕

正文 第五百七十五章 投案自首 文 / 江南活水

    就在葉鳴帶著陳怡趕往省城的第二天早晨,按照李博堂的預定計劃,龔志超原來手下的「四大金剛」之一、新冷建材市場的「大哥」曾強,帶著一份長達十幾頁的檢舉揭發材料,避開新冷縣公安局,直接來到k市市局刑偵大隊,找到大隊長向君,按照市局政委古億鑫的安排,開始了他的所謂「投案自首」行動。

    原來,古億鑫在和李博堂溝通聯繫之後,得知李博堂已經安排好龔志超手下一個重量級的、掌握了龔志超很多原來不為人知的犯罪事實的人前來市局「投案自首」,於是,他便找到了自己的心腹、市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向君,將自己與李博堂的計劃和盤告訴了他,要他全力配合此次針對龔志超的「自首行動」。

    為了保險起見,古億鑫還暗示李博堂,讓他趕到k市來,專門請向君和他的幾個參與此次行動的手下吃了一頓飯,給向君打了一個一萬元的紅包,其他的幹警也都得到了一個五千元的紅包。

    因此,當曾強走進k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時候,早就等候在那裡的向君以及其他幾位幹警,便像迎接貴賓一樣將他「請進」刑偵大隊訊問室,按照慣例和程序,對他做了訊問筆錄。

    在詳細登記了曾強的姓名、年齡、住址、有無前科等基本情況後,主持訊問的刑偵隊副隊長又按照設定的計劃,問曾強這次來投案自首的原因、犯罪事實以及動機。

    曾強擺出一幅大義凜然的樣子,慷慨激昂地說:「我這次來自首,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我原來跟著龔志超干了很多壞事,做了很多違法犯罪的勾當。現在年紀大了,心裡越來越悔恨、越來越不安。這次來自首,就是不想欠這筆良心債!

    「第二,我聽說,市委市政府準備在全市開展大規模的掃黑除惡行動,並督促所有涉及到黑社會組織和團伙犯罪案件的人員,及時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我現在雖然再也沒有參與龔志超他們的黑社會組織犯罪活動,但我原來跟著他們幹過,也知道自己身上背負著很多罪惡,至今沒被公安機關發現。所以,我想自己主動來講出來,爭取得到寬大處理的待遇。

    「第三,近一段時間,由於我不想在參與龔志超他們的團伙,不想再跟著他們幹那些喪盡天良、欺壓良善的事情。因此,龔志超便把我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幾次威脅要除掉我。前不久,他還把我叫到一個茶館,命令他的一個叫鐵坨的手下,用槍頂著我的頭,讓我繼續加入他們的組織,繼續跟著他們作惡。否則,就要當場將我打死。所以,為了我自身的安全,為了我今後不會被龔志超不明不白地殺掉,我只能選擇向政府自首。我寧可進看守所去待著,也不想在外面過這種時刻擔心被龔志超團伙除掉的擔驚受怕的日子!」

    這一段話,是李博堂在曾強臨出發前,專門將他叫到他的別墅告訴他、並要他背誦好的。否則,以曾強的粗鄙和無知,是不可能說出這麼一番條理清楚、因果關係分明的話來的。

    接下來,曾強又拿出那份檢舉揭發材料,交給負責訊問的刑偵隊副隊長。

    這份檢舉揭發材料,列舉了龔志超以下幾項尚未被政法機關查處打擊的罪行:

    199*年6月,為了爭奪對新冷縣鋼鐵廠廢鋼渣的收購權,龔志超指使鐵坨、曾強等人,綁架、毆打了當時的新冷縣金屬回收公司總經理閆福吉,砍斷了他的三根手指,迫使他退出了廢鋼渣的回收利用市場,並搬離新冷縣避禍。此案因為閆福吉不敢報案,至今沒有得到查處;

    199*年6月,為了幫助龔志超的後台老闆陳遠喬爭奪新冷縣紅安煤礦的承包經營權,龔志超指使手下的四大金剛,帶領一百多混混,包圍了紅安村村委會,將該村村主任付某打斷一條腿,將另一個想競爭承包權的煤礦老闆王某打斷三根肋骨,迫使村委會將承包經營權交給了陳遠喬;

    200*年9月,陳遠喬為了爭奪獅山鎮金海村一個高品位銻礦的採礦權,也為了報復當時的鴻興公司董事長李鴻綁架自己女兒的行為,陳遠喬指使龔志超物色了彭華等三位殺手,在一個傍晚將李鴻槍殺在縣城東郊的公路上,彭華等三位殺手在陳遠喬、龔志超的資助下,逃亡到了西南邊陲,此案至今未破;

    除此之外,曾強還在檢舉揭發材料時列舉了龔志超其餘十多樁不大不小的違法犯罪案件。在這些案件中,有的他親自參與,有的是他手下的小弟參與。

    而且,對於上面列舉的每一個案件,曾強都詳細說明了時間、地點、受害人、兇手姓名,如果按照這份材料去抓人,幾乎可以將龔志超以及他手下的一些骨幹人員一網打盡。

    特別是關於李鴻被殺的案件,曾強不僅詳細交代清楚了案件發生的前因後果、槍殺李鴻的經過,而且,還把其中一個殺手彭華現在藏身的地點都交代了出來……

    當向君將對曾強的訊問筆錄以及他的檢舉揭發材料交到古億鑫手裡後,古億鑫仔細看完了那份材料,然後很果斷地說:「向隊長,現在要想置龔志超於死地,最關鍵的就是這個躲藏在西南邊陲的殺手彭華。他是指證龔志超犯謀殺罪的最關鍵的人證。如果這件謀殺案不能挖出來,其他那些罪行,根本不足以徹底置龔志超於死地。所以,你現在立即去辦手續,帶人去曾強交代的彭華藏身的地方,將他秘密捕獲帶回來。我們要在第一時間獲得他的口供,然後再對龔志超、陳遠喬等人實施抓捕行動。」

    向君問道:「古政委,我們可不可以現在通知彭華躲藏地的公安機關,請他們先行抓捕彭華,我們再去押回來?」

    古億鑫斷然說:「這不行。首先,我們不知道彭華在當地混得怎麼樣。如果他在當地混得很好,結識了當地公安機關的朋友,我們這樣貿然去請求協助,他那些朋友就會通風報信,讓他聞風而逃。其次,如果要聯繫當地公安機關,梁局長肯定就會知曉此事。而現在,我對梁局長的立場很不放心。所以,此事必須先瞞著他。等辦成鐵案後,再向他匯報。」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