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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索魂發第五章天降不詳第九十五節誅殺 文 / 剪雲裁衣

    李元江突然很想發笑,自己還是個活人就已經被埋起來了。飄絮還真會選地方,不,不應該是她的錯,似乎是冥冥中注定的……

    暖香的嘴「轟隆」一聲,強烈刺鼻的臭味和極度的恐懼幾乎使他昏厥,而當那聲音張牙舞爪的向他蓋過來時,他突然想起來什麼似的。

    向左飛奔,穿過末端的空缺……

    他逃出來了。

    他很慶幸當初狠揍了暖香的臉,讓她丟了兩顆牙齒。

    聲音並沒有因為他的逃脫而放過他,相反更加憤怒起來。

    它跟著李元江從牙的缺口處鑽了出來,一路呼嘯追趕。

    霎時間,「天降不詳,守之必亡」充滿了每一處,似乎連這些化作大樹的草都在念著「天降不詳,守之必亡」。

    聲音時高時低,聲色各異,好像在齊心合力的誅殺李元江。

    李元江捂著耳朵飛奔,但是似乎連自己的心都在念著這句話。

    他穿過一棵棵「大樹」,玩命的奔跑,卻跑不出這天羅地網。

    他已經被包圍了。

    身後仍舊有東西在追趕。

    他知道,那是暖香的鬼魂。他也知道,她在故意折磨他,否則以她的能力,完全可以就地把他粉身碎骨。而現在,她只是在懲罰他,將他玩弄於股掌之間,直至他筋疲力盡再把他弄死。

    暖香生前不是這個樣子的,而現在……

    是怨念,是怨念。

    李元江哀歎著,卻絲毫不敢放慢速度。

    他在想,待天明時候嬤嬤帶著施工的人來到後院,便會發現自己橫屍在此,到時會是怎樣的情境呢?大家會怎樣議論呢?

    可是不管是怎樣都與自己無關了。

    他只是很想知道,自己死後是不是也會化作鬼魂,到時又會與暖香有著怎樣的糾葛。

    一次又一次的,無論他怎樣盡力最終都回到同一個地點,那裡有暖香的嘴在等著他。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嘴重新張開了。上下的牙都閃著白亮的光,襯著那洞更加的陰森。它似乎在像自己召喚,進來吧,進來吧,進來就解脫了。

    但是李元江不想解脫,他要堅持。

    可是再怎樣的堅持也經不住身體的疲憊。

    他倒下了,在意識消失的瞬間他彷彿聽到伴著「天降不詳,守之必亡」想起一陣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聲音。接著,一直跟在自己身後的東西蓋了下來……

    「光」!

    耳朵傳來的一陣刺痛,讓他忍不住坐起身來。

    就在這一瞬間,他發現眼前的一個大肚子的影子漸漸的沒入牆去。

    牆?

    李元江忙四下張望。

    地窖,還是地窖。

    他簡直要喜極而泣了,再打量下自己的身子,竟還是正常大小。

    剛剛的是夢嗎?

    又好像不是,因為那影子……難道是魂靈出竅……

    而耳朵的刺痛到是真的。

    他摸了摸耳朵,竟有東西流下來。

    他聞了聞。

    有些腥。

    是血?!

    看來是老鼠餓極了把他耳朵當食物啃了。

    痛則痛,但真應該感謝這老鼠,要不是他,自己恐怕就一命嗚呼了。

    不行,這種地方再也不能待下去了。

    想到自己竟然和暖香「同住」地下,這簡直是自取滅亡。

    趁天黑,趕緊逃吧。

    至於逃向哪並不重要,總之是越遠越好。

    早知道這樣應該再想飄絮要點銀子的,可是實在等不及了,保命要緊。先不說暖香,就單說等到有人把她從地底挖出來後,那後果就夠慘重的了。

    他急忙竄出地窖。

    看天色,似乎是快亮了。

    在蓋上地窖板子的瞬間,他曾經想了下飄絮,不知她發現自己不辭而別會怎麼樣?

    但是這個念頭一閃即過,他很快的邁開大步離開了這個他生活了十幾年的地方……

    #######

    想不到十八年後,李元江竟重新過上了這種生活,這種討飯的生活。

    身上不是沒有錢,銀票分文未動,而且還有飄絮給的銀子,他也只花了五兩。

    他只不過是不想被人發現。

    那夜之後,他開始了逃亡生活。剛剛開始還雇了輛車,可是有一天行至一片鬧市,車突然停下了。

    前面擠著一群人,都在往牆上看著什麼,邊看邊嘰嘰喳喳的議論。

    趕車的回頭說了句:「嘿,一定是又通緝逃犯了。記得上次有個人把他娘子殺了,坐著我這車逃跑。他自然也不能說自己是殺人犯了,可是我早先就在通緝令上見過他的模樣。結果我不動聲色的和他邊聊邊趕車,最後把車停在了衙門口。這小子傻了,可也來不及了。哈哈,縣老爺當即賞了我五十兩紋銀。看看今天是哪個倒霉蛋?客官你先坐著,我下去看看就來。」

    待他跳下車擠進人群,李元江隨即也跳下車。

    以他的鶴立雞群很快就看到了牆上通緝令,上面畫的模樣怎麼看怎麼像自己。

    一時間差點坐在地上。

    慌得忘了看上面的名字,只是趁車伕還在那比劃,就趕緊溜走。臨了,還不忘放下車錢。否則……

    他再也不敢坐車了,也不敢拋頭露面,怕會被人認出來。懷裡揣著的銀票始終不敢去兌換,就怕當場被拿下。一碰到穿官服的經過或聽見知府巡視的鑼聲,他都躲得遠遠的。

    可是他的個子實在太引人注目,細微的一個動作都會被人首先注意。有次一個衙役叫住他,其實只是看他見到自己轉身就跑甚是懷疑,但是打開手上的通緝令又發現面前這位根本不是他們要找的人。而李元江從今以後再也不敢直著腰走路了,只是為了使自己顯得和其他人一樣的普通。

    就這樣的逃亡,竟然不知不覺的穿過了二十幾個州縣,到最後便成了一個叫花子。

    其實做叫花子也滿好的,李元江自幼便接受過這方面的教育,不用現學。只是每每開口時總難免想到自己秀才的身份,有點難以啟齒。

    而且當叫花子不用要求太高,溫飽即可,並且隨著不斷的接近南方,衣服方面的問題更是不用擔憂了。

    所難的只是吃。

    常年的嬌生慣養,李元江早就吃不慣這些被人剩下的亂呼呼的幾乎餿掉的食物,可是為了活命,他得硬嚥下去。每一口難挨,都會讓他想起很小的時候與暖香一起的討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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