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百七列傳第九十五 文 / 張廷玉等
○鄧繼曾朱淛楊言劉安薛侃
郭弘化劉世龍張選(黃
正色)包節謝廷王與齡楊思忠(樊深凌儒王時舉
方新)
鄧繼曾,字士魯,資縣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世宗即位之四月,以
久雨,疏言:「明詔雖頒,而廢閣大半。大獄已定,而遲留尚多。擬旨間出於中
人,奸諛漸幸於左右。禮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納諫如流,施行則寡。是陛下
修己親賢之誠,漸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願出令必信,斷獄不留,事
惟咨於輔臣,寵勿啟於近習,割恩以定禮,稽古以崇孝,則一念轉移,可以銷天
災,答天戒矣。」未幾,擢兵科給事中。疏陳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
以杜蠱惑之漸;二、均兩宮之孝養,以杜嫌隙之漸;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漸;
四、清傳奉,以杜假托之漸。尋言興府從駕官不宜濫授。帝納之。
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為帝后。會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禮」。繼曾亦
言:「去年五月日精門災,今月二日長安榜廊災,及今郊祀日,內廷小房又災。
天有五行,火實主禮。人有五事,火實主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
今歲未期而災者三,廢禮失言之郊也。」提督三千營廣寧伯劉佶久病,繼曾論罷
之。宣大、關陝、廣西數有警,中原盜竊發。繼曾陳戰守方略及儲將練兵足食之
計,多議行。
三年,帝漸疏大臣,政率內決。繼曾抗章曰:「比來中旨,大戾王言。事不
考經,文不會理,悅邪說之諂媚則賜敕褒俞,惡師保之抗言則漸將放黜。臣目睹
出涕,口誦吞聲。夫祖宗以來,凡有批答,必付內閣擬進者,非止慮獨見之或偏,
亦防矯偽者之假托也。正德之世,蓋極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駭可歎者。左右
群小,目不知書,身未經事,乘隙招權,弄筆取寵,故言出無稽,一至於此。陛
下不與大臣共政,而倚信群小,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帝震怒,下詔獄掠
治,謫金壇縣丞。給事中張逵、韓楷、鄭一鵬,御史林有孚、馬明衡、季本皆論
救,不報。累遷至徽州知府,卒。
帝初踐阼,言路大開。進言者或過於切直,帝亦優容之。自劉最及繼曾得罪
後,厭薄言官,廢黜相繼,納諫之風微矣。
最,字振廷,崇仁人。繼曾同年進士。由慈利知縣入為禮科給事中。世宗議
定策功,大行封拜,最疏止之。尋請帝勤聖學,於宮中日誦《大學衍義》,勿令
左右近習誘以匪僻。嘉靖二年,中官崔文以禱祠事誘帝。最極言其非,且奏文耗
帑金狀。而帝從文言,命最自核侵耗數。最言:「帑銀屬內府,雖計臣不得稽贏
縮。文乃欲假難行事,逃己罪,制言官」。疏入,忤旨,出為廣德州判官。言官
論救,不納。已而東廠太監芮景賢奏最在途仍故銜,乘巨舫,取伕役,巡鹽御史
黃國用復遣牌送之。帝怒,逮二人下詔獄。最充軍邵武,國用謫極邊雜職。法司
及言官救之,責以黨比。最居戍所,久之赦還。家居二十餘年卒。
朱淛,字必東,莆田人。舉鄉試第一。嘉靖二年成進士。明年春與同縣馬
明衡並授御史。甫閱月,會昭聖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淛言:「皇太
後親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鑒。若傳免朝賀,何以慰親心而隆孝治?」
明衡亦言:「暫免朝賀,在恆時則可,在議禮紛更之時則不可。且前者興國太后
令節,朝賀如儀,今相去不過數旬,而彼此情文互異。詔旨一出,臣民駭疑。萬
一因禮儀末節,稍成嫌隙,俾陛下貽譏天下,匪細故也。」時帝亟欲尊所生,而
群臣必欲帝母昭聖,相持未決。二人疏入,帝恚且怒。立捕至內廷,責以離間宮
闈,歸過於上,下詔獄拷訊。侍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皆不聽。御史陳逅、
季本、員外郎林應驄繼諫。帝愈怒,並下詔獄,遠謫之。帝必欲殺二人,變色謂
閣臣蔣冕曰:「此曹誣朕不孝,罪當死。」冕膝行頓首請曰:「陛下方興堯、舜
之治,奈何有殺諫臣名。」良久,色稍解,欲戍之。冕又固請,繼以泣。乃杖八
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多論薦,不復召。
淛為人長者,不欺人,或為人欺亦不校。與明衡皆貧,淛尤甚。鄉里利
病,必與有司言,雖忤弗顧。家居三十餘年卒。
明衡,字子萃。父思聰,死宸濠難,自有傳。明衡登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太
常博士。甫為御史,即與淛同得罪。閩中學者率以蔡清為宗,至明衡獨受業於
王守仁。閩中有王氏學,自明衡始。
陳逅,字良會,常熟人。正德六年進士。除福清知縣。入為御史。以救兩人
謫合浦主簿。累官河南副使。帝幸承天,坐供具不辦,下獄為民。
林應驄,亦莆田人。明衡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嘉靖初,尚書孫交核各官
莊田。帝以其數稍參差,有旨詰狀。應驄言:「部疏,臣司檢視,即有誤,當罪
臣。尚書總領部事,安能遍閱?今旬日間,戶、工二部尚書相繼令對狀,非尊賢
優老之意。」疏入,奪俸。以救淛等,謫徐聞縣丞。代其長朝覲,疏陳時事,
多議行。
楊言,字惟仁,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嘉靖四年擢禮科給事中。
閱數日即上言:「邇者仁壽宮災,諭群臣修省。臣以為責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
在諫官而不在聖躬。朝廷設六科,所以舉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職,致陛下賢否混
淆,進退失當。大臣蔣冕、林俊輩去矣,小臣王相、張漢卿輩皆得禍矣,而張驄、
桂萼始由捷徑以竊清秩,終怙威勢以賊良善。戶科失職,致陛下儉德不聞,而張
侖輩請索無厭,崔和輩敢亂舊章。禮科失職,致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廟社無帡
幪之庇。兵科失職,致陛下綱紀廢弛,而錦衣多冒濫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
役增收而不禁,奏帶逾額而不裁。刑科失職,致陛下用罰不中。元惡如藍華輩得
寬籍沒之法,諍臣如郭楠輩反施鈕械之刑。工科失職,致陛下興作不常。局官陸
宣輩支俸逾於常制,內監陳林輩抽解及於蕪湖。凡此,皆時弊之急且大,而足以
拂天意者。願陛下勤修庶政,而罷臣等以警有位,庶可以格天心,弭災變。」帝
以浮謗責之。
奸人何淵請建世室。言與廷臣爭,不聽。言復抗章曰:「祖宗身有天下,大
宗也,君也。獻皇帝舊為藩王,小宗也,臣也。以臣並君,亂天下大分。以小宗
並大宗,干天下正統。獻帝雖有盛德,非若周文、武創王業也,欲襲世室名,舛
矣。如以獻帝為自出之帝,是前無祖宗;以獻帝為禰而宗之,是後無孝、武二帝。
陛下前既罪醫士劉惠之言,今乃納淵之說。前既俞禮卿席書之議,今乃咈書之
言。臣不知其何謂也。」
楊一清召入內閣,言請留之三邊。特旨拜張璁兵部侍郎。言以璁貪佞險躁,
且新進,未更國家事,請罷璁,並劾吏部尚書廖紀引匪人。同官解一貫等亦諫。
皆不納。有投匿名書御道者,言請即燒之,報可。
六年,錦衣百戶王邦奇借哈密事請誅楊廷和、彭澤等,下部議,未覆,而邦
奇復誣大學士費宏、石寶陰庇廷和,詞連廷和子主事惇等,將興大獄。言抗疏
曰:「先帝晏駕,江彬手握邊軍四萬,圖為不軌。廷和密謀行誅,俄頃事定,迎
立聖主,此社稷之勳也。縱使有罪,猶當十世宥之。今既以奸人言罷其官、戍其
長子矣,乃又聽邦奇之誣而盡逮其鄉里、親戚,誣為蜀黨,何意聖明之朝,忽有
此事?至宏、寶乃天子師保之官,百僚之表也。邦奇心懷怨望,文飾奸言,詬
辱大臣,熒惑聖聽。若窮治不已,株連益多,臣竊為國家大體惜也。」書奏,帝
震怒,並收系言,親鞫於午門。群臣悉集。言備極五毒,折其一指,卒無撓詞。
既罷,下五府九卿議。鎮遠侯顧仕隆等覆奏邦奇言皆虛妄,帝責仕隆等徇情。然
獄亦因是解,謫言宿州判官。御史程啟充請還言舊任,不聽。稍遷溧陽知縣,歷
南京吏部郎中。坐事再謫知夷陵。累官湖廣參議。
言為吏,多著聲績。溧陽、夷陵皆祠祀之。
劉安,字汝勉,慈溪人。嘉靖五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改河南道御史。
入台甫一月,上疏曰:「人君貴明不貴察。察,非明也。人君以察為明,天下始
多事矣。陛下臨御八年而治理未臻,識者謂陛下之治功損於明察。夫治,可以緩
圖,不可以急取;可以休養致,不可以督責成。以急切之心,行督責之政,於是
躬親有司之事,指摘臣下之失,令出而復返,方信而忽疑。大小臣工救過不暇,
多有不安其位者。孰能為陛下建長久之策,以圖平治哉?且朝廷者,四方之極也。
內之君臣,習尚如此,則外而撫按守令之官,風從響應。上以苛察繩,下以苛察
應,恐民窮為起盜之源,食寡無強兵之理。今明天子綜核於上,百執事振刷於下,
叢蠹之弊十去其九,所少者元氣耳。伏望大包荒之量,重根本之圖,略繁文而先
急務,簡細故而弘遠猷,不以一人之毀譽為喜怒,不以一言之順逆為行止,久任
老成,優容言官,則君臣上下一德一心,人人各安其位,事事各盡其才,雍熙太
和之治不難見矣。」帝閱疏大怒,逮赴錦衣衛拷訊。兵科給事中胡堯時救之,並
逮治。獄具,謫堯時攸縣主薄,安余干典史。築決堤數十丈,人稱劉公堤。再遷
長沙同知,擢鳳陽知府。治行卓異,賜正三品服。以憂歸,卒。
薛侃,字尚謙,揭陽人。性至孝,正德十二年成進士,即以侍養歸。師王守
仁於贛州,歸語兄助教俊。俊大喜,率群子侄宗鎧等往學焉。自是王氏學盛行於
嶺南。
世宗立,侃授行人。母訃,隕絕,五日始食粥。嘉靖七年起故官。聞守仁卒,
偕歐陽德輩為位,朝夕哭。時方議文廟祀典,侃請祀陸九淵、陳獻章。九淵得報
允。已,進司正。十年秋疏言:「祖宗分封子弟,必留一人京師司香,有事居守,
或代行祭饗。列聖相承,莫之或改。至正德初,逆瑾懷貳,始令就封。乞稽舊典,
擇親藩賢者居京師,慎選正人輔導,以待他日皇嗣之生,此宗社大計。」帝方祈
嗣,諱言之,震怒,立下獄廷鞫,究交通主使者。南海彭澤為吏部郎,無行。因
議禮附張孚敬,遂與為腹心。後京察被黜,孚敬奏留之,復引為諭德,至太常卿。
侃以疏草示澤。澤與侃及少詹事夏言同年生,而言是時數忤孚敬。澤默計儲副事
觸帝諱,必興大獄,誣言同謀可禍也,紿侃稿示孚敬,因報侃曰:「張公甚稱善,
此國家大事,當從中贊之。」與為期,趣之上。孚敬乃先錄侃稿以進,謂出於言,
請勿先發以待疏至。帝許之。侃猶豫,澤頻趣之乃上。拷掠備至,侃獨自承,累
日獄不具。澤挑使引言,侃嗔目曰:「疏,我自具。趣我上者,爾也。爾謂張少
傅許助之,言何豫?」給事中孫應奎、曹汴揖孚敬避。孚敬怒。應奎等疏聞,詔
並下言、應奎、汴詔獄,命郭勳、翟鑾及司禮中官會廷臣再鞫,具得其實。帝乃
釋言等,出孚敬密疏二示廷臣,斥其忮罔,令致仕。侃為民,澤戍大同。澤在朝
專為邪媚,及敗,天下快之。
侃至潞河,遇聖壽節,焚香叩祝甚謹。或報參政項喬曰:「小舟中有民服而
祝聖者。」喬曰:「必薛中離也。」跡之,果然。中離者,侃自號也。歸家益力
學,從游者百餘人。隆慶初,復官,贈御史。俊子宗鎧,自有傳。
侃歸數月,御史喻希禮、石金皆以言皇嗣得罪。希禮言:「陛下祈嗣禮成,
瑞雪遂降,臣以為招和致祥,不盡於此。往者大赦,今歲免刑,臣民盡沾澤,獨
議禮議獄得罪諸臣遠戍邊徼,乞量移近地,或特賜赦免,則和氣薰蒸,前星自耀。」帝大怒曰:「謂朕罪諸臣致遲嗣續耶?所司參議以聞。」議未上,金亦言:「
陛下一日萬幾,經理勞瘁。何若中涵太虛,物來順應。凡人才之用捨,政事之敷
施,始以九卿之詳度,繼以內閣之咨謀,其弗協於中者,付諸台諫之公論。陛下
恭默凝神,挈其綱領,使精神內蘊,根本充固,則百斯男之慶,自不期而至。王
守仁首平逆藩,繼靖巨寇,乃因疑謗,泯其前勞。大禮大獄諸臣,久膺流竄,因
郁既久,物故已多。望錄守仁功,寬諸臣罪,則太和之氣塞宇宙間矣。」帝不悅
曰:「金欲朕勿御萬幾,即古奸臣導其君不親政之意,其並察奏。」尚書夏言等
言二人無他腸。帝益怒,下二人詔獄,而責言等陳狀。伏罪乃宥之。二人竟謫戍
邊衛。久之,赦還,卒。隆慶初,俱贈光祿少卿。
喻希禮,麻城人。石金,黃梅人。巡按廣西,與姚鏌不協。後與守仁共撫盧
蘇、王受。還台,值張、桂用事。御史儲良才輩爭附之,金獨侃侃不阿,以是有
名。
楊名,字實卿,遂寧人。童子時,督學王廷相奇其語,補弟子員。嘉靖七年,
鄉試第一。明年以第三人及第,授編修。聞大母喪,請急歸。還朝,為展書官。
十一年十月,彗星見。名應詔上書,言帝喜怒失中,用捨不當。語切直,帝
銜之,而答旨稱其納忠,令無隱。名乃復言:「吏部諸曹之首,尚書百官之表,
而汪鋐小人之尤也。武定侯郭勳奸回險譎,太常卿陳道瀛、金贇仁粗鄙酣淫。
數人者,群情皆曰不當用,而陛下用之,是聖心之偏於喜也。諸臣建言觸忤者,
心實可原。大學士李時以愛惜人才為請,即荷嘉納,而吏部不為題覆。臣所謂虛
文塞責者,豈盡無哉?夫此得罪諸臣,群情以為當宥,而陛下不終宥,是聖心之
偏於怒也。真人邵元節猥以末術,過蒙采聽。嘗令設醮內府,且命左右大臣奔走
供事,遂致不肖之徒有昏夜乞哀出其門者。書之史冊,後世其將謂何?凡此聖心
之少有所偏者,故臣敢抒其狂愚。」疏入,帝震怒,即執下詔獄拷訊。鋐疏辨,
謂:「名乃楊廷和鄉人。頃張孚敬去位,廷和黨輒思報復,故攻及臣。臣為上簡
用,誠欲一振舉朝廷之法,而議者輒病臣操切。且內閣大臣率務和同,植黨固位,
故名敢欺肆至此。」帝深入其言,益怒,命所司窮詰主使。名數瀕於死,無所承,
言曾以疏草示同年生程文德,乃並文德下獄。侍郎黃宗明、候補判官黃直救之,
先後皆下獄。法司再擬名罪,皆不當上指。特詔謫名戍,編伍瞿塘衛。明年釋還。
屢薦終不復召。家居二十餘年,奉親孝。親歿,與弟台廬於墓。免喪,疾作,卒。
黃直,字以方,金溪人。受業於王守仁。嘉靖二年會試,主司發策極詆守仁
之學。直與同門歐陽德不阿主司意,編修馬汝驥奇之,兩人遂中式。直既成進士,
即疏陳隆聖治、保聖躬、敦聖孝、明聖鑒、勤聖學、務聖道六事。除漳州推官。
以漳俗尚鬼,盡廢境內淫祠,易其材以葺橋樑、公廨。御史誣以罪,送吏部降用。
行至中途,疏請早定儲貳。帝怒,遣緹騎逮問。無何得釋,貶沔陽判官。嘗署崇
陽縣事,有惠政。
外艱歸,三年不御酒肉。服闋赴部,適名、宗明下獄。直抗疏言:「九經之
首曰修身,其中曰敬大臣,體群臣。今楊名以直言置詔獄,非所以體群臣。黃宗
明以論救與同罪,非所以敬大臣。二者未盡,天下後世疑陛下修身之道亦有所未
盡矣。」帝大怒,並下詔獄拷掠,命發極邊,編戍雷州衛。赦還,貧甚,妻紡織
以給朝夕,直讀書談道自如。久之,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郭弘化,字子弼,安福人。嘉靖二年進士。除江陵知縣,征授御史。十一年
冬,彗星見。弘化言:「按《天文志》:井居東方,其宿為木。今者彗出於井,
則土木繁興所致也。臣聞四川、湖廣、貴州、江西、浙江、山西及真定諸府之采
木者,勞苦萬狀。應天、蘇、松、常、鎮五府,方有造磚之役,民間耗費不貲,
窯戶逃亡過半。而廣東以採珠之故,激民為盜,至攻劫會城。皆足戾天和,干星
變。請悉停罷,則彗滅而前星耀矣。」戶部尚書許贊等請聽弘化言。帝怒曰:「
採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責贊等附和,黜弘化為民。久之,言官
會薦,報寢。卒於家。穆宗立,贈光祿少卿。
劉世龍,字元卿,慈溪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太倉知州,改國子助教,遷
南京兵部主事。
嘉靖十三年,南京太廟災。世龍應詔陳三事:
一、杜諂諛以正風俗。天下風俗之不正,由於人心之壞。人心之壞,患得患
失使然也。今天下刻薄相尚,變詐相高,諂媚相師,阿比相倚。仕者日壞於上,
學者日壞於下,彼倡此和,磨然成風。惟陛下赫然矯正,勿以詭隨阿比者為賢,
勿以正直骨鯁者為不肖,勿以私好有所賞,勿以私惡有所罰,虛心以防邪佞,謙
受以來忠讜,更敕大小臣工,協恭圖治,無權勢相軋,朋黨相傾,則風俗正矣。
二、廣容納以開言路。陛下臨御之初,犯顏敢諫之臣比先朝為盛,所言或傷
於激切,而放逐既久,悔悟日深。當宥其既往,以次錄用,死者則恤之。仍令大
小臣工直言時政,以作忠義之氣。
三、慎舉動以存大體。立國者,在敬大臣,不遺故舊。蓋任之既重,則禮之
宜優。今或忽然去之,忽然召之,甚至嬰三木,被箠楚,何以勵臣節哉!臣愚以
為陛下歷試之餘,其人果無足取,則宜以禮使退。如素行無缺,偶以一時喜怒,
輒從而顛倒之,陛下固付之無心,而天下有以窺陛下也。
至如張延齡憑寵為非,法難容假。側聞長老之言,孝宗時待之過厚,遂釀今
日之禍。顧區區腐鼠,何足深惜!獨念孝廟在天之靈,太皇太后垂老之景,乃至
不能自庇其骨肉,於情忍乎?恐陛下孝養兩宮,亦不能不為一動心也。頃創造神
御閣、啟祥宮,特令大臣督理其事。臣以為南京太廟方被災,工役之急當無過此。
今興作頻年,四方凋敝,正時絀舉贏之會,亦宜量酌緩急而為之以漸。此皆應天
以實之道也。
疏入,帝震怒,謂世龍訕上庇逆。械系至京,下詔獄拷掠。獄具,復廷杖八
十,斥為民。張延齡者,昭聖太后弟也。帝必欲殺之,故世龍重得罪。後二年,
又以大猾劉東山訐告,盡斥諸刑曹郎羅虞臣、徐申等,猶以延齡故也。
世龍家居五十年,自養親一肉外,蔬食終身。卒之日,族人為治衣冠葬之。
徐申,字周翰,昆山人。嘉靖初,由鄉舉除蘄水知縣。改知上鐃,征授刑部
主事。延齡之系獄也,申奏記尚書聶賢、唐龍言:「太后春秋高,延齡旦暮戮,
何以慰太后心?宜援議貴議親例請於帝。」賢等深然之,獄久不決。始延齡下獄,
提牢主事沈椿不令入獄,置別所。繼者益寬假之,脫梏堣,通家人出入。會大
猾劉東山亦系獄,上告延齡有不軌謀。憾前主事羅虞臣笞己,因訐及椿等。帝震
怒,命執先後提牢主事三十七人付詔獄搒掠,申與焉。獄具,當輸贖還職,帝命
杖之廷,盡謫外任,而斥虞臣為民。虞臣,廣東順德人。歷吏部主事。好剛疾惡。
既歸,結廬山中,讀書纂述。年僅三十五卒。
申既謫官,不赴,歸與同裡魏校、方鳳輩優遊嘯詠為樂。久之,卒。
曾孫應聘,字伯衡,少有才名。萬曆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二十
一年京察,中蜚語當謫,拂衣歸。座主沈一貫當國,數招之,不出。家居十餘年,
始起行人司副。遷尚寶司丞,再遷太僕少卿。卒官。
張選,字舜舉。黃正色,字士尚。皆無錫人。同登嘉靖八年進士。正色除仁
和知縣,選知蕭山縣,又鄰境也。選治蕭山有聲。十二年冬,先入為戶科給事中。
明年四月時享太廟,遣武定侯郭勳代。選上言:「宗廟之祭,惟誠與敬。孔子曰:
『吾不與祭,如不祭』。傳曰:『神不歆非類』。孟春廟享,遣官暫攝,中外臣
心知非得已。茲孟夏祫享,倘更不親行,則跡涉怠玩。如或聖體初復,未任趨蹌,
宜明詔禮官先期告廟。陛下亦宜靜處齋宮,以通神貺。」帝閱疏大怒,下之禮部。
尚書夏言等言:「代祭之文,載之《周官》。《語》曰:『子之所慎齋戰疾』。
疾當慎,無異於祭,選言非是。但小臣無知,惟陛下曲赦。」帝愈怒,責言等黨
比。命執選闕下,杖八十。帝出御文華殿聽之,每一人行杖畢,輒以數報。杖折
者三。曳出,已死。帝怒猶未釋。是夕,不入大內,繞殿走,制《祭祀記》一篇。
一夕鋟成,明旦分賜百官。而選出,家人投良劑得甦,帝竟削選籍。選居職甫三
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內。
正色是時方憂居。已,補香山,旋改南海。座主霍韜宗人橫甚,正色繩以法。
韜顧以為賢,豪強屏跡,縣中大理。十七年召為南京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奸貪,
事甚有跡。而中有「歷官藩臬,無一善狀」語,瓚言己未任藩臬。帝以誣劾,奪
俸兩月。明年,章聖太后梓宮南葬,命正色護視。事竣,劾中官鮑忠、駙馬都尉
崔元、禮部尚書溫仁和所過納饋遺。帝召詰忠等。皆叩頭祈哀,因譖正色擅於梓
宮前乘馬執扇,及江行涉險又不隨舟督護,大不敬。帝遂發怒,立捕下詔獄搒掠,
遣戍遼東。
正色與選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後以直節顯。正色居戍所三十年,其顛躓窮
困視選尤甚。穆宗初,起選通政參議,以年老予致仕。召正色為大理丞,進少卿,
尋遷南京太僕卿,亦引年致仕。選先卒,正色後數年卒。
包節,字元達,先世嘉興人,其父始遷華亭。節祖鼎,池州知府。為治清簡,
早歲乞休,為鄉邑所重。節生五歲而孤,母躬教育之。登嘉靖十一年進士。授東
昌推官。入為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貪穢。出按雲南。時仕者以荒徼憚不欲往,
因設告就遠方之法。節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遲,則家貧急祿。志在為
己,豈在恤民?滇中長吏所以多不得人也。請自今以附近選人充之,而州縣佐貳
始用此曹,庶吏治可舉。」吏部請以節言概行於雲、貴、兩廣。制可。
以疾歸。起故官,再按湖廣。顯陵守備中官廖斌擅威福,節欲繩之,語先洩。
斌俟節謁陵時,故獻膳羞,遽使撤去,詭稱節麾出之。鍾祥民王憲告斌黨庇奸豪
周章等,節捕章,斃之杖下。斌益怒,遂奏節不以正旦謁陵,次日始謁,時當進
膳,不旁立,褻慢大不敬。奏已入,節始奏斌前事。帝大怒,以節抵罪,逮詣詔
獄搒掠,永戍莊浪衛。莊浪極邊,敗屋頹垣,節處之甚安。獨念其母,自傷不克
終養,日飲泣。母訃至,晝夜哭。已,又聞弟孝卒,撫膺曰:「誰代吾奉祀者?」
哭益悲。病死,遺言以衰絰殮。
孝,字元愛,後節三年成進士。由中書舍人為南京御史。疏論禮部尚書溫仁
和主辛丑會試有奸弊,且劾庶子童承敘、贊善郜希顏、編修袁煒,帝皆不問。未
幾,又劾巡撫孫襘、吳瀚,瀚罷去。
孝兄弟分居南北台,並著風采,又皆有至情。節官北不得養母,孝遂以侍養
歸。母亡,哀毀骨立,未終喪卒。節亦繼殞。時並稱其孝。
謝廷蒨,字子佩,富順人。嘉靖十一年進士。除新喻知縣,征授吏科給事中。
御史胡鰲言:「京師優倡雜處。請敕五城,諸非隸教坊兩院者,斥去之。」都御
史王廷相等議可。帝惡熬言褻,謫鹽城丞,奪廷相等俸。廷蒨救之,被詔切責。
雷震謹身殿,疏陳修省數事,語直。帝摘疏中訛字,停其俸。十八年偕同官曾□
廷,李逢、周珫諫帝南巡,忤旨。已,給事中戴嘉猷馳疏請迴鑾,而車駕已發。
帝大怒。甫還,即執嘉猷並廷蒨等下詔獄,謫廷蒨雲南典史。屢遷浙江僉事。以
侍養歸,遂不出。隆慶元年,起故官山西,俄擢河南右參議,皆不拜。吏部高其
行,請得以新秩歸老,許之。萬曆改元,四川巡撫曾省吾奏言:「廷隱居三十年,
家徒四壁,樂道著書,宜特加京秩,風勵士林。」詔即加進太僕少卿。又數年卒。
王與齡,字受甫,寧鄉人。嘉靖八年進士。授蘇州推官。入為戶部主事,調
吏部,進員外郎。二十一年遷文選郎中。澄清銓敘,所推薦皆廉靜老成。
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吏部,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東陽知縣,俱書
抵與齡。與齡偕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白之尚書許贊,具疏以聞。
言:「平時請屬甚多。臣等違抗,積罪如山。非聖明覆庇,則二權奸主於中,群
鷹犬和於外,臣等不為前選郎王嘉賓之斥,得為近日御史謝瑜之罷,幸矣。」疏
入,鑾言惟一資望應遷。嵩抵無致書事,請逮可教訊治,因言:「聖明日覽奏章,
革弊厘奸悉宸斷。而贊等妄意臣輩為之,藉以修怨。然贊柔良,第受制所屬耳。」
帝方信嵩,又見疏中引嘉賓、瑜事,遂發怒。切責贊,除與齡名,伯亨等俱調外。
給事中周怡論之,廷杖系獄。御史徐宗魯等亦以為言,皆奪俸。自是,諸司以與
齡為戒,無復敢與嵩抗。
與齡既罷,錦衣遣使偵其裝,襆被外無長物,稱歎而去。裡居,角巾躬稼圃,
翛然自得。郡人為作《平陽四賢詩》美之。四賢者,尚書韓文、陶琰、張潤及與
齡也。越二十餘年,卒。
周鈇,字汝威,榆次人。嘉靖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陝西。被俘
民自塞外逃歸者,邊將殺以冒功。鈇請下詔嚴禁,有報降五人以上者賞之。詔可。
再按山東,特改右春坊清紀郎兼翰林院侍書。俺答將入寇,總督侍郎翟鵬以聞。
鈇以中樞無籌策,請早為計。帝以為浮詞亂政,責降廬州府知事。旋改國子監丞,
擢吏部文選主事。坐與齡發嵩等私屬事,貶河間通判。已而吏部擬擢南京吏部主
事。嵩言鈇調官甫四月,不得驟遷。帝怒,詰責尚書許贊等,令錄左降官遷擢者
姓名。贊引罪,並列陳叔頤等十六人以聞。詔奪贊等俸,鐫文選郎鄭曉三級,鈇、
叔頤等褫職為民。廷臣論薦鈇,以嵩在位,不復召。穆宗初,贈光祿少卿。
楊思忠,字孝夫,平定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歷禮科給事中。二十九年,孝
烈皇后大祥。欲預祧仁宗,附後太廟,下廷議。尚書徐階以為非禮,思忠力贊階
議,餘人莫敢言。帝使人覘知狀。及議上,嚴旨譙責,命階與思忠更定,二人復
據禮對。帝益怒,竟祧仁宗。階故得帝眷,獨銜思忠。每當遷,輒報罷。逾三年,
正旦日食,陰雲不見,六科合疏賀。帝摘疏中語,詰為不成文,曰:「思忠懷欺,
不臣久矣。」杖百,斥為民,余皆奪俸。隆慶元年起掌吏科。三遷右僉都御史,
巡撫陝西。五年改南京戶部右侍郎。致仕卒。
世宗晚年,進言者多得重譴。二十九年,俺答薄都城。通政使樊深陳禦寇七
事,中言仇鸞養寇要功。帝方眷鸞,立斥為民。四十二年正月,御史凌儒請重貪
墨之罰,革虛冒之兵,搜遺佚之士。因薦羅洪先、陸樹聲、吳岳、吳悌。帝惡其
市恩,杖六十,除名。四十五年十月,御史王時舉劾刑部尚書黃光升,言:「內
官季永以訴事犯乘輿,本無死比,乃擬真犯;奸人王相私閹良民者三,本無生法,
乃擬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編氓口外。逾月,御史方新上言:「黃河與
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今豐、沛間陸地為渠,而興都有陵寢之憂,鳳陽有冰雹
之厄,河南有饑饉之災,堯之洚水不烈於此矣。諸邊將惰卒驕,寇至輒巽觀望,
而寧武有軍士之變,南贛有土兵之叛,徽州諸府有礦徒竊發之虞,舜之三苗不棘
於此矣。夫洚水、三苗不足為累者,以堯、舜兢業於上,而禹、皋諸臣分憂於下
也。今司論納者日獻禎祥,而疆場之臣,惟冒首功,隱喪敗。為國分憂者,誰也?
斥罰之法,今不得不嚴。而陛下亦宜隨事自責,痛加修省,然後災變可息,而外
患可弭也。」疏入,斥為民。
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時舉,順天通州人。新,青陽人。穆宗嗣位,並
復官。
深尋遷刑部右侍郎。齊康之劾徐階也,深劾康並詆高拱。時登極詔書赦死罪
以下囚,而流徒已至配者,所司拘律令不遣。深言殊死猶赦,而此反不及,非所
以廣皇仁。詔從其議。旋進左侍郎,罷歸。
儒既復御史,益發舒,亦以康事率同列劾拱。拱罷,又劾去大學士郭璞。頃
之,劾罷撫治鄖陽都御史劉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總督劉燾、巡撫耿隨卿、總兵
官李世忠罪。隨卿、世忠被逮,燾貶官。隆慶二年,儒再遷右僉都御史,理山西
屯鹽。吏部追論其知永豐時貪墨,遂落職閒住。
時舉復官後,巡按貴州。聞給事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廣市珠寶,馳疏救星,
極陳奢靡之害。已,請陳後還中宮。章並報聞。萬曆初,都給事中雒遵、御史景
嵩、韓必顯論譚綸被謫,時舉抗章救之。歷大理左少卿。
新終湖廣參議。
贊曰:賈山有言:「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則不用而身危。」「然切直之言,
明主之所亟欲聞,忠臣之所蒙死而竭知也。」鄧繼曾諸人箴主闕,指時弊,言切
直矣,而杖斥隨之。伊尹曰:「有言逆於汝心,必求諸道。」有旨哉,有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