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百五十四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文 / 張廷玉等
○喬允升曹於汴孫居相曹珖陳於廷鄭
三俊李日宣張瑋
喬允升,字吉甫,洛陽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太谷知縣。以治行高等征授
御史。歷按宣、大、山西、畿輔,並著風采。
三十九年,大計京官。允升協理河南道,力鋤匪類。而主事秦聚奎、給事中
朱一桂鹹為被察者訟冤。察疏猶未下,允升慮帝意動搖,三疏別白其故,且劾吏
部侍郎蕭雲舉佐察行私,事乃獲竣,雲舉亦引去。尋遷順天府丞,進府尹。齊、
楚、浙三黨用事,移疾歸。
天啟初,起歷刑部左、右侍郎。三年,進尚書。魏忠賢逐吏部尚書**星,
廷推允升代。忠賢以允升為南星黨,並逐主議者,允升復移疾歸。既而給事中薛
國觀劾允升主謀邪黨,詔落職閒住。
崇禎初,召拜故官。時訟獄益繁,帝一切用重典。允升執法不撓,多所平反。
先是,錢謙益典試浙江。有奸人金保元、徐時敏偽作關節,授舉子錢千秋,千秋
故有文,獲薦,覺保元、時敏詐,與之哄。事傳京師,為部、科磨勘者所發。謙
益大駭,詰知二奸所為,疏劾之,並千秋俱下吏。罪當戍,二奸瘐死,千秋更赦
釋還。事已七年矣,溫體仁以枚卜不與,疑謙益主之,復發其事。詔逮千秋再訊。
帝深疑廷臣結黨,蓄怒以待,而體仁又密伺於旁,廷臣相顧惕息。允升乃會都御
史曹於汴、大理卿康新民等讞鞫者再,千秋受拷無異詞,允升等具以聞。帝不悅,
命覆勘。體仁慮謙益事白,己且獲譴,再疏劾法官六欺,且言獄詞盡出謙益手。
允升憤,求去。帝雖慰留,卒如體仁言,奪謙益官閒住。千秋荷校死。
二年冬,我大清兵薄都城,獄囚劉仲金等百七十人破械出,欲逾城,被獲。
帝震怒,下允升及左侍郎胡世賞、提牢主事敖繼榮獄,欲置之死。中書沈自植乘
間摭劾允升他罪,章並下按問。副都御史掌院事易應昌以允升等無死罪,執奏再
三,帝益怒,並下應昌獄,鐫僉都御史高弘圖、大理寺卿金世俊級,奪少卿周邦
基以下俸,令再讞。弘圖等乃坐允升絞,而微言其年老可念。帝謂允升法當死,
特高年篤疾減死,與繼榮俱戍邊,世賞贖杖為民。尚書胡應台等上應昌罪,帝以
為輕。杖郎中徐元嘏於廷,鐫應台秩視事,應昌論死。四年四月,久旱求言,多
請緩刑,乃免應昌及工部尚書張鳳翔、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楨
死,遣戍邊衛。允升赴戍所,未幾死。允升端方廉直,揚歷中外,具有聲績,以
詿誤獲重譴,天下惜之。
易應昌,字瑞芝,臨川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熹宗時,由御史累遷大理少
卿。逆黨劾為東林,削籍。崇禎二年,起左僉都御史,進左副都御史,與曹於汴
持史褷、高捷起官事,為時所重,至是獲罪。福王時,召復故官,遷工部右侍郎。
國變後卒。
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書十七人。薛貞以奄黨抵死,蘇茂相半歲而罷,王
在晉,未任改兵部去,允升遣戍,韓繼思坐議獄除名,胡應**得善去,馮英被
劾遣戍,鄭三俊坐議獄逮系,劉之鳳坐議獄論絞,瘐死獄中,甄淑坐納賄下詔獄,
改系刑部,瘐死,李覺斯坐議獄削籍去,劉澤深卒於位,鄭三俊再為尚書,改吏
部,范景文未任,改工部,徐石麒坐議獄落職閒住,胡應台再召不赴,繼其後者
張忻,賊陷京師,與子庶吉士端並降。
曹於汴,字自梁,安邑人。萬曆十九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淮安推
官。以治行高第,授吏科給事中。疏劾兩京兵部尚書田樂、邢玠及雲南巡撫陳用
賓,樂、玠遂引去。吏部郎趙邦清被誣,於汴疏雪之。謁告歸,僦屋以居,不蔽
風日。
起歷刑科左、右給事中。朝房災,請急補曠官,修廢政。遼左有警,朝議增
兵,於汴言:「國家三歲遣使者閱邊,盛獎邊臣功伐,蟒衣金幣之賜,官秩之增,
未嘗或靳。今廢防至此,宜重加按問。邊道超擢,當於秩滿時閱實其績,毋徒循
資俸,坐取建牙開府。」進吏科都給事中。給事中胡嘉棟發中官陳永壽兄弟奸,
永壽反訐嘉棟。於汴極論永壽罪。故事,章疏入會極門,中官直達之御前,至是
必啟視然後進御。於汴謂乖祖制,洩事機,力請禁之。三十八年典外察,去留悉
當。明年,典京察,屏湯賓尹、劉國縉等,而以年例出王紹徽、喬慶甲於外。其
黨群起力攻,於汴持之堅,卒不能奪。以久次擢太常少卿,疏寢不下,請告又不
報,候命歲余,移疾歸。
光宗立,始以太常少卿召。至則改大理少卿,遷左僉都御史,佐**星京察。
事竣,進左副都御史。天啟三年秋,吏部缺右侍郎,廷推馮從吾,以於汴副,中
旨特用於汴。於汴以從吾名位先己,義不可越,四辭不得,遂引疾歸。明年,起
南京右都御史,辭不拜。時紹徽、應甲附魏忠賢得志,必欲害於汴,屬其黨石三
畏以東林領袖劾之,遂削奪。
崇禎元年,召拜左都御史。振舉憲規,約敕僚吏,台中肅然。明年京察,力
汰匪類,忠賢餘黨幾盡,仕路為清。溫體仁訐錢謙益,下錢千秋法司,訊不得實,
體仁以於汴謙益座主也,並訐之。於汴亦發體仁欺罔狀。帝終信體仁,謙益竟獲
罪。
先是,詔定逆案。於汴與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龍錫,刑部尚書喬允昇平
心參決,不為已甚,小人猶惡之。故御史高捷、史褷素憸邪,為清議所擯,吏
部尚書王永光力薦之。故事,御史起官,必都察院咨取,於汴惡其人,久弗咨。
永光憤,再疏力爭。已得請,於汴猶以故事持之,兩人遂投牒自乞,於汴益惡之,
卒持不予。兩人竟以部疏起官,遂日夜謀傾於汴。
中書原抱奇者,賈人子也,嘗誣劾大學士爌。至是再劾爌及於汴並及尚
書孫居相、侍郎程啟南、府丞魏光緒,目為「西黨」,請皆放黜,以五人籍山西
也。帝絀抱奇言不聽。而工部主事陸澄源復劾於汴朋奸六罪。帝雖謫澄源,於汴
卒謝事去。及辭朝,以敦大進規。七年卒,年七十七。贈太子太保。
於汴篤志正學,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獎名教,有古大臣風。
孫居相,字伯輔,沁水人。萬曆二十年進士。除恩縣知縣。征授南京御史。
負氣敢言。嘗疏陳時政,謂:「今內自宰執,外至郡守縣令,無一人得盡其職。
政事日廢,治道日乖,天變人怨,究且瓦解土崩。縱珠玉金寶亙地彌天,何救危
亂!」帝不省。誠意伯劉世延屢犯重辟,廢為庶人,錮原籍。不奉詔,久居南京,
益不法,妄言星變,將勒兵赴闕。居相疏發其奸,並及南京勳臣子弟暴橫狀。得
旨下世延吏,安遠、東寧、忻城諸侯伯子弟悉按問,強暴為戢。稅使楊榮激變雲
南,守太和山中官黃勳嗾道士毆辱知府,居相皆極論其罪。
時中外多缺官,居相兼攝七差,署諸道印,事皆辦治。大學士沈一貫數被人
言,居相力詆其奸貪植黨,一貫乃去,居相亦奪祿一年。連遭內外艱。服闋,起
官,出巡漕運,還發湯賓尹、韓敬科場事。廷議當褫官,其黨為營護,旨下法司
覆勘。居相復發敬通賄狀,敬遂不振。故事,御史年例外轉,吏部、都察院協議。
王時熙、魏雲中之去,都御史孫瑋不與聞。居相再疏劾尚書趙煥,煥引退。及鄭
繼之代煥,復以私意出宋槃、潘之祥於外,居相亦據法力爭。吏部侍郎方從哲由
中旨起官,中書張光房等五人以持議不合時貴,擯不與科道選,居相並抗章論列。
當是時,朋黨勢成,言路不肖者率附吏部,以驅除異己,勢張甚。居相挺身
與抗,氣不少沮。於是過庭訓、唐世濟、李征儀、劉光復、趙興邦、周永春、姚
宗文、吳亮嗣、汪有功、王萬祚輩群起為難,居相連疏搘拄,諸人迄不能害。
至四十五年,亦以年例出居相江西參政,引疾不就。
天啟改元,起光祿少卿。改太僕,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四年春,召拜
兵部右侍郎。其冬,魏忠賢盜柄,復引疾歸。無何,給事中陳序謂居相出**星
門,與楊漣交好,序同官虞廷陛又劾居相力薦李三才,遙結史記事,遂削奪。
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專督鼓鑄。尋改吏部,進左侍郎,以戶部尚書總
督倉場。轉漕多雇民舟,民憊甚,以居相言獲蘇。高平知縣喬淳貪虐,為給事中
楊時化所劾,坐贓二萬有奇。淳家京師,有奧援,乞移法司覆訊,且訐時化請囑
致隙。時化方憂居,通書居相,報書有「國事日非,邪氛益惡」語,為偵事者所
得,聞於朝。帝大怒,下居相獄,謫戍邊。七年,卒於戍所。
弟鼎相,歷吏部郎中、副都御史,巡撫湖廣,亦有名東林中。
曹珖,字用韋,益都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督皇城四門。
倉衛軍貸群璫子錢,償以月餉,軍不支餉者三年。及餉期,群璫抱券至,珖命
減息,璫大嘩。珖曰:「並私券奏聞,聽上處分耳。」群璫請如命,軍困稍蘇。
以憂去。
起補兵部武選主事,歷職方郎中。大璫私人求大帥,珖不可。東廠太監盧
受疏申職掌,珖亦請敕受約束部卒,毋陷良民。稍遷河東參政,引疾歸。久之,
起南京太常少卿。光宗驟崩,馳疏言:「先帝春秋鼎盛,奄棄群臣,道路咸知奸
黨陰謀,醫藥雜進,以至於此。天下之弒逆,有毒而非鴆、戕而非刃者,此與先
年梃擊,同一奸宄。乞明詔輔臣,直窮奸狀,以雪先帝之仇。」報聞。
天啟初,敘職方時邊功,加光祿卿,進太常大理卿。魏忠賢亂政,大獄紛起,
珖請告歸。尋為給事中潘士聞所劾,落職閒住。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詆珖
狎主邪盟,遂削奪。
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督錢法,尋遷左侍郎。三年,拜工部尚書。珖
初名珍,避仁宗諱,始改名。五年,陵工成,加太子少保。桂王重建府第,議加
江西、河南、山東、山西田賦十二萬有奇;浙江逋織造銀十餘萬,巡撫陸完學請
編入正額。珖皆持不可。
中官張彝憲總理戶、工兩部事,議設座於部堂,珖不可。右侍郎高弘圖履
任,彝憲欲共設公座,珖與弘圖約,比彝憲至,皆曰「事竣矣」,撤座去,彝
憲怏怏。及主事金鉉、馮元颺交疏劾彝憲,彝憲疑出珖,日捃摭其隙。會山永
巡撫劉宇烈請料價萬五千兩、鉛五萬斤,工部無給銀例,與鉛之半,宇烈怒,奏
鉛皆濫惡。彝憲取粗鉛進曰「庫鉛盡然」,欲以罪珖。嚴旨盡熔庫鉛,司官中
毒死者三人,內外官多獲罪。彝憲乃糾巡視科道許國榮等十一人,珖疏救,忤
旨詰責。彝憲又指閘工冒破齮齕之,珖累疏乞骸骨歸,五月得請。屢薦不起。
家居十四年卒。
陳於廷,字孟諤,宜興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歷知光山、唐山、秀水三縣,
征授御史。甫拜命,即論救給事中汪若霖,詆大學士朱賡甚力,坐奪俸一年。頃
之,劾職方郎中申用懋、趙拱極、黃克謙為宰相私人,不宜處要地,又劾賡及王
錫爵當斥。已,言諭德顧天颭素干清議,不宜久玷詞林。語皆峻切。視鹺河東,
劾稅使張忠撓鹽政。正陽門災,極陳時政闕失。父喪歸。服除,起按江西。時稅
務已屬有司,而中官潘相欲親督湖口稅,於廷劾其背旨虐民。淮府庶子常洪作奸,
論置之法。改按山東。
光宗立,擢太僕少卿,徙太常。議「紅丸」事,極言崔文升、李可灼當斬。
尚書王紀被斥,特疏申救。再進大理卿、戶部右侍郎,改吏部,進左侍郎。尚書
**星既逐,於廷署事。大學士魏廣微傳魏忠賢意,欲用其私人代南星,且許擢
於廷總憲,於廷不可,以喬允升、馮從吾、汪應蛟名上。忠賢大怒,謂所推仍南
星遺黨,矯旨切責,並楊漣、左光斗盡斥為民。文選郎張可前、御史袁化中、房
可壯亦坐貶黜。自是清流盡逐,小人日用事矣。
崇禎初,起南京右都御史。與鄭三俊典京察,盡去諸不肖者。南御史差竣,
便聽北考,於廷請先考於南,報可。召拜左都御史。以巡方責重,列上糾大吏、
薦人才、修荒政、核屯鹽、禁耗羨、清獄囚、訪奸豪、弭寇盜八事,請於回道日
核實課功。優詔褒納。給事中馬思理,御史高倬、余文縉坐事下吏,並抗疏救之。
秩滿,加太子少保。三疏乞休,不允。
兩浙巡鹽御史祝徽、廣西巡按御史畢佐周並擅撻指揮,非故事。事聞,帝方
念疆場多故,欲倚武臣,旨下參核。於廷等言:「軍官起世胄,率不循法度,概
列彈章,將不勝擾,故小過薄責以懲。凡御史在外者盡然,不自二臣始。」帝以
指揮秩崇,非御史得杖,令會兵部稽典制以聞,典制實無杖指揮事,乃引巡撫敕
書提問四品武職語以對。帝以比擬不倫,責令再核,於廷等終右御史,所援引悉
不當帝意。疏三上三卻,竟削籍歸。家居二年卒。福王時,贈少保。
於廷端亮有守。周延儒當國,於廷其裡人,無所附麗。與溫體仁不合,故卒
獲重譴去。
鄭三俊,字用章,池州建德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授元氏知縣。累遷南京
禮部郎中、歸德知府、福建提學副使。家居七年,起故官,督浙江糧儲。
天啟初,召為光祿少卿,改太常。未上,陳中官侵冒六事。時魏忠賢、客氏
離間后妃,希得見帝,而三俊疏有「篤厚三宮,妖冶不列於御」語。忠賢遣二豎
至閣中,摘「妖冶」語,令重其罪,閣臣力爭,而擬旨則以先朝故事為辭。三俊
復疏言:「近日麋爛荼毒,無逾中璫,閣臣悉指為故事。古人言奄豎聞名,非國
之福。今聞名者已有人,內連外結,恃閣臣彈壓抑損之,而閣臣輒阿諛自溺其職,
可為寒心。」忠賢益怒,以語侵內閣,留中不下。擢左僉都御史,疏陳兵食大計,
規切內外諸司。吏部郎中徐大相言事被謫,抗疏救之。
四年正月,遷左副都御史。戶部右侍郎楊漣劾忠賢,三俊亦上疏極論。尋署
倉場事。太倉無一歲蓄,三俊奏行足儲數事。忠賢盡逐漣等,三俊遂引疾去。明
年,忠賢黨張訥請毀天下書院,劾三俊與鄒元標、馮從吾、孫慎行、余懋衡合污
同流,褫職閒住。
崇禎元年,起南京戶部尚書兼掌吏部事。南京諸僚多忠賢遺黨,是年京察,
三俊澄汰一空。京師被兵,大臣大獲譴。明年春,三俊以建儲入賀,力言:「皇
上憂勞少過,人情鬱結未宣。百職庶司,救過不贍,上下睽孤,足為隱慮。願保
聖躬以保天下,收人心以收封疆。」帝褒納之。南糧歲額八十二萬七千有奇,積
逋至數百萬,而兵部又增兵不已。三俊初至,倉庫不足一月餉。三俊力祛宿弊,
糾有司尤怠玩者數人,屢與兵部爭虛冒,久之,士得宿飽。萬歷時,稅使四出,
蕪湖始設關,歲徵稅六七萬,泰昌時已停。至是,度支益絀,科臣解學龍請增天
下關稅,南京宣課司亦增二萬。三俊以為病民,請減其半,以其半征之蕪湖坐賈,
戶部遂派蕪湖三萬,復設關征商。三俊請罷征,並於工部分司計舟輸課,不稅貨
物,皆不從,遂為永制。蕪湖、淮安、杭州三關皆隸南戶部,所遣司官李友蘭、
霍化鵬、任俶皆貪,三俊悉劾罷之。
居七年,就移吏部。八年正月,復當京察,斥罷七十八人,時服其公。旋上
議官評、杜請屬、慎差委三事,帝皆採納。流寇大擾江北,南都震動,三俊數陳
防禦策。禮部侍郎陳子壯下獄,抗疏救之。
考績入都,留為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帝以陰陽愆和,命司禮中官錄囚,
流徒以下皆減等。三俊以文武諸臣詿誤久系者眾,請令出外候讞。因論告訐株蔓
之弊,乞敕「內外諸臣行惻隱實政。內而五城訊鞫,非重辟不必參送法司;外而
撫按提追,非真犯不必盡解京師;刑曹決斷,以十日為期。」帝皆從之。代州知
州郭正中因天變,請舉寒審之典,帝命考故事。三俊稽歷朝寶訓,得祖宗冬月錄
囚數事,備列上奏,寢不行。前尚書馮英坐事遣戍,其母年九十有一,三俊乞釋
還侍養,不許。
初,戶部尚書侯恂坐屯豆事下獄,帝欲重譴之。三俊屢讞上,不稱旨。讒者
謂恂與三俊皆東林,曲法縱捨。工部錢局有盜穴其垣,命按主者罪,三俊亦擬輕
典。帝大怒,褫其官下吏。應天府丞徐石麒適在京,上疏力救,忤旨切責。帝御
經筵,講官黃景昉稱三俊至清,又偕黃道周各疏救。帝不納,切責三俊欺罔。以
無贓私,令出獄候訊。宣大總督盧象升復救之,大學士孔貞運等復以為言,乃許
配贖。
十五年正月,召復故官。會吏部尚書李日宣得罪,即命三俊代之。時值考選,
外吏多假繕城、墾荒名,減俸行取,都御史劉宗周疏論之。諸人乃夤緣周延儒,
囑兵部尚書張國維以知兵薦,帝即欲召對親擢。三俊言:「考選者部、院事,天
子且不得專,況樞部乎?乞先考定,乃請聖裁。」帝不悅,召三俊責之,對不屈。
宗周復言:「三俊欲俟部、院考後,第其優劣純疵,恭請欽定。若但以奏對取人,
安能得真品?」帝不從,由是幸進者眾。帝下詔求賢,三俊舉李邦華、劉宗周自
代,且薦黃道周、史可法、馮元颺、陳士奇四人。姜埰、熊開元言事下獄,及
宗周獲嚴譴,三俊皆懇救。先後奏罷不職司官數人,銓曹悉廩廩。大僚缺官,三
俊數引薦,賢士之廢斥者多復用。刑部尚書徐石麒獲罪,率同官合疏乞留。
三俊為人端嚴清亮,正色立朝。惟引吳昌時為屬,頗為世詬病。時文選缺郎
中,儀制郎中吳昌時欲得之。首輔周延儒力薦於帝,且以囑三俊,他輔臣及言官
亦多稱其賢,三俊遂請調補。帝特召問,三俊復徇眾意以對。帝頷之,明日即命
下。以他部調選郎,前此未有也。帝惡言官不職,欲多汰之,嘗以語三俊,三俊
與昌時謀出給事四人、御史六人於外。給事、御史大嘩,謂昌時紊制弄權,連章
力攻,並詆三俊。三俊懇乞休致,詔許乘傳歸。國變後,家居十餘年乃卒。
李日宣,字晦伯,吉水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御史。
天啟元年,遼陽破。請帝時召大僚,面決庶政。尋請宥侯震暘以開言路,厚
中宮以肅名分。忤旨,切責。已,又薦丁元薦、鄒維璉、麻僖等十餘人,乞召還
朱欽相、劉廷宣等,帝以濫薦逐臣,停俸三月。旋出理河東鹽政。還朝,以族父
邦華佐兵部,引嫌歸。五年七月,逆黨倪文煥劾邦華、日宣為東林邪黨,遂削籍。
莊烈帝即位,復故官,以邦華在朝,久不出。崇禎三年,起故官,巡按河南。
還朝,掌河南道事。中官王坤訐大學士周延儒,日宣率同官言:「內臣監兵,不
宜侵輔臣,且插款中疑,邊情多故,坤責亦不可逭。」報聞。遷大理丞,屢進太
常卿。九年冬,擢兵部右侍郎,鎮守昌平。久之,進左侍郎,協理戎政。尋敘護
陵功,加兵部尚書。十三年九月,擢吏部尚書。
十五年五月,會推閣臣,日宣等以蔣德璟、黃景昉、姜曰廣、王錫袞、倪元
璐、楊汝成、楊觀光、李紹賢、鄭三俊、劉宗周、吳甡、惠世揚、王道直名上。
帝令再推數人,而副都御史房可壯、工部右侍郎宋玫、大理寺卿張三謨與焉。大
僚不獲推者,為流言入內,且創二十四氣之說,帝深惑之。逾月,召日宣及與推
諸臣入中左門,偕輔臣賜食。已,出御中極殿,令諸臣奏對。玫陳九邊形勢甚辯,
帝惡其干進,叱之,乃命德璟、景昉、甡入閣,而以徇情濫舉責日宣等回奏。奏
上,帝怒不解,復御中左門,太子及定、永二王侍。帝召日宣,聲甚厲。次召吏
科都給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張煊,及玫、可壯、三謨,詰其妄舉。日宣奏辯。
帝曰:「汝嘗言秉公執法,今何事不私?」正宸奏:「日宣多游移,臣等常劾之。
然推舉事,實無所徇。」日宣復為玫等三人解。帝命錦衣官提下日宣等六人,並
褫冠帶就執。時帝怒甚,侍臣皆股慄失色。德璟、景昉、甡叩頭辭新命,因言:
「臣等並在會推中。若諸臣有罪,臣等豈能安。」大學士周延儒等亦乞優容。帝
皆不許,遂下刑部。廷臣交章申救,不納,帝疑其未就獄,責刑部臣剋期三日定
讞。侍郎惠世揚、徐石麒擬予輕比,帝大怒,革世揚職,鐫石麒二秩,郎中以下
罪有差。御史王漢言:「枚卜一案,日宣等無私。陛下懷疑,重其罪,刑官莫知
所執。」不聽。獄上,日宣、正宸、煊戍邊,玫、可壯、三謨削籍。久之,赦還,
卒。
張瑋,字席之,武進人。少孤貧,取糠秕自給,不輕受人一飯,為同裡薛敷
教所知。講學東林書院,師孫慎行。其學以慎獨研幾為宗。
萬曆四十年,舉應天鄉試第一。越七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調兵部職方,
歷郎中,出為廣東提學僉事。粵俗奢麗,督學至,宮室供張輿馬餼牽之奉甲他省,
象犀文石,名花珠具,磊砢璀璨,瑋悉屏去弗視也。大吏建魏忠賢祠,乞上梁文
於瑋,瑋即日引去。瑋廉,歸而布袍草履,授徒於家。
莊烈帝即位,起江西參議,歷福建、山東副使。大學士吳宗達謂瑋難進而易
退,言之吏部,召為尚寶卿,進太僕少卿。坐事調南京大理丞,引疾去。久之,
起應天府丞。是歲,四方大旱,瑋以軍食可虞,奏請:「禁江西、湖廣遏糴,而
令應天、常、鎮、淮、揚五郡折輸漕糧銀,赴彼易米,則小民免催科之苦,太倉
無顆粒之虧。他十庫所收銅、錫、顏料、皮布,非州縣土產者,悉解折色,且盡
改民解為官解,以救民湯火。」所司多議行。
遷南京光祿卿,召入為右僉都御史,遷左副都御史。時劉宗周、金光辰並總
憲紀,瑋乃上《風勵台班疏》曰:「懲往正以監來。今極貪則原任巡按蘇松御史
王志舉,極廉則原任南京試御史成勇。勇與臣曾不相知,家居聞勇被逮,士民泣
送者萬輩,百里不休。後入南都,始知勇在台不濫聽一辭,不輕贖一鍰,不受屬
吏一蔬一果;傑紳悍吏為民害者,不少假借;委曲開導民以孝弟。臣離南中,輒
扳轅願借成御史,惠我南人。雖前奉嚴譴,宜召為諸御史勸。」疏上,一時稱快。
詔下志舉法司逮治,成勇敘用。
瑋旋以病謝歸,未幾卒。福王時,贈左都御史,謚清惠。
金光辰,字居垣,全椒人。崇禎元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視西城。內
使週二殺人,牒司禮監捕之,其人方直御前,叩頭乞哀。帝曰:「此國家法,朕
不得私。」卒抵罪。出按河南,條奏至三百餘章,彈劾不避權勢。九年,還朝。
京師戒嚴,光辰分守東直門,劾兵部尚書張鳳翼三不可解,一大可憂。帝以鳳翼
方在行間,寢其奏。
時帝久罷內遣,然以邊警,諸臣類萎腇不任,仍分遣中官盧維寧等總監通、
津、臨、德等處兵馬糧餉,而意頗諱言之。光辰疏請罷遣,帝怒,召對平台。風
雨驟至,侍臣立雨中,至以袖障溜。久之,帝召光辰責之。光辰對曰:「皇上以
文武諸臣無實心任事,委任內臣。臣愚以任內臣,諸臣益弛卸不任。」帝大怒,
聲色俱厲,將重譴光辰,而迅雷直震御座,風雨聲大作。光辰因言:「臣往在河
南,見皇上撤內臣而喜。」語未終,帝沉吟,即云「汝言毋復爾」,然意亦稍解。
人謂光辰有天幸雲。時張元佐以兵部右侍郎出守昌平,同時內臣提督天壽山者即
日往。帝顧閣臣曰:「內臣即日往,侍臣三日未出,朕之用內臣過耶?」翼日有
詔,光辰鐫三級調外。
久之,由浙江按察司照磨召為大理寺正,進太僕丞。十三年五月,復偕諸大
臣召對平台,咨以御邊、救荒、安民之策。光辰班最後,時已夜,光辰獨對燭影
中,娓娓數百言,帝為聳然聽。明日諭諸臣各繕疏以進。尋移尚寶丞。陳罷練總、
換授、私派、僉報數事,報聞。歷光祿少卿、左通政。十五年五月,復偕諸臣召
對德政殿,備陳賊形勢。帝悅,擢左僉都御史。無何,以救劉宗周,仍鐫三級調
外,事具《宗周傳》。明年丁父憂。福王時,起故官。未赴,國變,家居二十餘
年卒。
贊曰:明自神宗而後,士大夫峻門戶而重意氣。其賢者敦厲名檢,居官有所
執爭,即清議翕然歸之。雖其材識不遠,耳目所熟習,不能不囿於風會,抑亦一
時之良也。遭時孔棘,至救過不暇,顧安得責以挽回干濟之業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