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一百七十一章 東陲旅館 文 / 依然卡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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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熟悉「千刀萬剮」這個成語,也瞭解世上確有剮刑,不過極少有人清楚這剮刑到底是如何進行的根據古墓中發掘出來的古籍,我們終於瞭解了這項古刑進行的過程了:身體**的犯人首先會被裝進一個特製的網中,行刑前將網收緊,犯人的皮肉就會一塊塊從網眼中凸起,行刑者用一個小刀一塊塊割下突出的肉,直到千刀……
——節選自著名考古學家北徘三叔作品《墓書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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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購置一路所需的物資,他們便多在這個地方停留了兩日。出為了加快速度,他們去車行買了一輛越野性能不錯的車。
之前一直為布拉登利用,布拉登給的那點錢根本不夠買車,加上所要去的地方不斷變換,且都是人跡罕至之地,尋找五顆聖石都是靠雙腳步行。期間辛苦異常,常人是根本無法體會其中滋味的。
香霽和林鵬都會開車,他們把所夠物資裝到車上,幾個人和雷熊全都進去後尚有空間足夠一個人蜷身睡覺!
一路風馳電掣,之前的趕路方式根本沒辦法跟車的速度相比他們的想法也就是開車橫貫大陸,到失落高原下,到時候車輛丟在下面,帶著攀爬工具想辦法登上失落高原,然後還要橫穿失落高原到達天之巖下方。
天之巖位於失落高原最東邊,位於一個探入海洋的半島的末端,三面環海,而且臨海的三個面因為海風的作用層層剝落,早已形成了高達上千米的峭壁,峭壁表面長年潮濕光滑,就算借助最先進的攀巖設備也絕無可能從那三面爬上去。
張新一從來沒有去過天之巖,這些都是香霽、林鵬和劍靈七嘴八舌提供的信息。歷史上曾經有冒險者爬上失落高原,經歷千辛萬苦來到天之巖下,但是最終只有三個人負重傷而歸,他們只是走到了失落高原下的一個鎮子就再也走不動了。人們還不等從他們口中問出他們在天之巖的經歷,這三個人便相繼死去……
有醫生記錄了那三個人身上的傷情:就像是原本有鱗片的皮膚被人殘忍的全部扯掉了所有的鱗片,身上肌肉因為鱗片被扯掉而帶走一塊一塊的!皮膚上都是一塊一塊的傷口,猛然看去就像是受了千刀萬剮之刑一樣!
他們到底遭遇了什麼?為什麼身上的傷那麼恐怖?可惜三個人什麼話都沒機會說就死了,恐怖的傷疤讓所有想要探索天之巖的人都就此卻步各種猜測也紛紛出現:有人說天之巖下住著一頭怪獸,它的職責就是守護天之巖,防止凡人進入天界打擾眾神;有人說天之巖有眾神佈置的結界,那三個人硬創結界反而被結界所傷;更有人猜測這三個人成功的登上了天之巖頂端,但是神明卻把這些闖入神界的人抓起來,以重刑懲戒,以後就放回凡界了……
關於天之巖的信息,一部分是三個人在路上告訴張新一的,也有一部分是他們沿途停頓時從陌生人口中探聽來的。
撒比人的汽車操作起來跟複雜,不過張新一還是很聰明的,香霽和林鵬不過稍微指點一二他就明白了駕駛的方法,於是張新一這個可以不眠不休的傢伙成了唯一的司機,如此一來行進的速度就更快了——不過也不是一路順風的,在穿越國界的時候不像以前可以隨便找一條小路繞過邊哨,只能順著公路走。一來,他們身份特殊,根本沒辦法通過檢查,二來,他們都沒有駕駛證件,所以闖哨成了家常便飯,時不時就會有崗哨的治安車跟在後面狂追,在公路上上演一幕幕奪命賽車的「表演」!
一周後,他們來到了失落高原的附近,並且落腳在那三個從天之巖回來冒險者死亡的小鎮上。這個小鎮名為東陲鎮——按照版圖劃分,失落高原歸屬於薩爾共和國,而小鎮的名字意思很明顯,就是說這裡就是薩爾共和國的東部邊陲亦或者是泛大陸的極東之地。雖然還有一個面積不小的失落高原存在,可是這失落高原卻屬於無人之境,既然無人可及,那這小鎮稱為東陲鎮也未嘗不可。
因為東陲鎮的位置特殊性和歷史,這裡的旅館和冒險器材店鱗次櫛比,那多如牛毛般的器材店裡面出售的裝備可要比他們千里迢迢拉過來的好上百倍!
「要是早知道這裡到處都賣這些東西,我們就不費那麼大的力氣在那邊買這些垃圾東西了!」找了一個旅館安頓下來之後幾個人一起逛街的時候,林鵬忍不住發了一通感慨。
張新一說:「跟這裡賣的裝備比起來,我們買的的確只能稱為垃圾。你們看,這裡那麼多精良的裝備,買這些裝備的也肯定是大有人在。不過登上失落高原的能有幾人?能上到天之巖的有沒有?為了大家的安全,我想我們還是把帶來的裝備放棄了,在這裡重新購置精良的裝備!」
「話是這樣說沒錯,不過那麼多東西就這樣丟了也太可惜了吧!我們還是先回去,好好商量一下——反正咱們的東西都是新的,還有好幾套,如果咱們說是來推銷裝備的商人,把這它們賣到店裡不就不會虧太多嘛!」香霽的確是聰明伶俐,話一出口就得到眾人的讚許。打定主意後,他們便掉頭返回了旅館,剛回到房間,一個侍者就來敲門,進門以後便規規矩矩的行了一個禮:「不好意思!打擾一下各位了!」
「有事嗎?」
「哦!是這樣的!我是來請教一下,諸位客人來此地是不是想要去高原上冒險呢?」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你們不是開旅館的嗎?怎麼關心起來客人的行程了?」林鵬問到,那侍者急忙晃了晃手中的幾頁紙:「請別誤會!我們旅館因為位置特殊,經常會有去高原上冒險的勇士,我們就順勢推出了一個優惠項目,以方便各位……」
「哦?說來聽聽!」
「諸位應該都清楚,所謂冒險呢,總是會有風險的嘛!有些客人呢,一去不復返,多多少少會在本店留下點財物,這種東西怎麼處理是個讓我們頭大的事情。所以我們就定了一個合同,以方便諸位。這個合同肯定是互惠互利的嘛!首先,我們會給你們每人免費提供一套精良的設備和嚮導,嚮導負責把你們帶到最容易攀爬的位置。接下來的就看你們的能力了。你們帶不走的財物我們會妥善保管,保管時間由你們來確定。超過保管時間你們還沒回來,這些東西就由我們店處理。而只要你們之中有一個人回來,我們就原物奉還,收取裝備的費用。這個合同很合理的,許多來我們這裡的客人都會簽這個合同。我看諸位定是去高原的,不如好好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