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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四十七章 婚嫁制 文 / 一語不語

    「很感謝諸位對我白越人所做的,雖然我不知道你們是如何把地魁給趕走,但我知道,如果沒有你們,我們白越族已經不存。」

    這是米耳過來後說的第一句話。她說的很真誠,劉愈看不出她有說謊的跡象,劉愈甚至在想她也是被禾盧誆騙的那個。

    之後她補充道:「我們希望,你們能跟我們白越族一起走,沿途再幫我們一程。」

    劉愈和連乎生對望一眼,二人之前都當禾盧是在找借口拒絕黃越的殘部加入到他們白越。可既然身為達求女兒的米耳要特別過來說,那就代表禾盧說的應該是事實,那就是白越人準備放棄他們世代生存的家園,到一個新的地方從頭開荒。

    「小丫頭你太客氣了。」劉愈笑道,「我們能幫忙的地方本就不多,而我們還要南下去做生意,恐怕……無法與白越人同行……」

    米耳聽到劉愈的話,明顯有些失望。她的目光轉向聞訊剛走過來的朵琳,似乎她很想詢問朵琳的意思,又覺得朵琳是依附於劉愈,本身拿不定主意。

    「米耳,你們白越人真的要遷移走?那我們……」朵琳還不知之前禾盧過來說的那些事,本來她都以為自己的妹妹將和族人一起在白越的寨子安居樂業,「怎麼辦?」

    前面的問題,朵琳是在問米耳,後面的問題就完全是在問劉愈了。現在她已經完全把黃越達求的重任交給了劉愈,劉愈說什麼她都會遵從。只是在她心中,其實也不想跟妹妹和族人分開。但她知道劉愈不會留下做黃越人的女婿。她必須要去學著去適應新的生活。她已經打定主意要跟著劉愈。不管未來的日子有多少險阻,要吃多少苦,這些她並不怕,可她在離開之前還是想為族人打點好一切。

    「那,朵琳,你的意思呢?」劉愈突然看著朵琳,面帶笑容問道。

    朵琳沒想到劉愈會在這時徵求她的意思,朵琳突然就茫然無措了。朵琳低著頭。被劉愈和米耳同時用目光注視著,她就好像一個無助的少女一樣,只知道撥弄著衣角,心中也彷徨不安。

    米耳見朵琳不語,問道:「朵琳,你願意跟我們白越人一起走嗎?帶上你的族人,跟我們到一個新的地方去生活,到時候,你再跟著你的阿哥天南海北去,隨時也可以回來看你的族人。我們白越的家,也是你的家。」

    米耳說的這些。對於一個無家可歸的朵琳來說是極有誘惑力的,朵琳沒有急著說話,而是抬頭看著劉愈。劉愈摸了摸朵琳的頭,朵琳登時臉就紅了,在人面前她是第一次被劉愈如此親近的對待,而且還是在她的好姐妹面前。

    「朵琳,你自己拿主意。」劉愈道。

    「嗯,阿哥,朵琳想……讓族人跟白越的人一起走,朵琳不想當黃越的罪人。阿哥……」

    朵琳說了這些,就好像一個犯錯的小女孩一樣,她知道這樣可能會忤逆劉愈的意思,可能會招來劉愈的厭棄。但她的擔心是多餘的,劉愈既然讓她選擇,就充分尊重她的意思,而朵琳的希望,劉愈也會盡力去幫她完成。

    劉愈對米耳道:「小丫頭,回去跟你父親,就是禾盧達求說,如果你們白越要遷徙,應該往回蘭和宜州的方向走,我們是不介意同行的,也請你們不要在路上耽擱太多時間,我們要急著趕路。」

    米耳沒想到劉愈竟然會為朵琳而改變主意,在她看來,有本事的劉愈應該是那種不可一世的大男人,而且劉愈好像有他的大事要做,根本不會在乎兒女私情,誰知道竟然會為了一個剛認識的朵琳,就會幫他們去做很多事情。米耳看了看朵琳,甚至覺得有幾分嫉妒她。

    「那我回去,跟阿爸說。」

    米耳行禮請別,一個人消失在夜色中。連乎生送走米耳,回來徵求劉愈的意思,劉愈其實也覺得有些麻煩,本來南下宜州是一件不太複雜的事,但這一路上走來,牽涉進黃越和白越的事,連行程都改變了。

    本來已經很晚,劉愈卻沒有著急睡,其實此時白越的寨子裡,白越的族民也沒有入睡的,他們也在收拾行裝準備離開,因為他們怕徐元方又或者是其他的地魁隨時來進攻他們。他們可以在徐元方的猛攻之下守住寨子已經不易,這一戰已經讓他們的族民損失了一半多,他們也不得不遷徙來求得生存。

    劉愈讓連乎生帶人過去詢問禾盧的意思,經過一方洽談,禾盧也答應了劉愈的一些條件,比如說黃越的殘部可以加入到白越當中,白越不能虧待這些人。禾盧對於劉愈的這個要求沒有反對,但禾盧也有條件,因為按照越族人的規矩,雖然為了越族的發展不阻止三妻四妾,但失去男人的女人,只能為他們黃越的男人做媵妾,跟隨嫁女一個級別。

    說到越族人的媵妾制度,是一種很特別的婚嫁制度,劉愈以前也未有聽聞。主要是,在越族中,但凡適婚的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要成婚,而成婚後丈夫死的,也不能守節,必須馬上改嫁,但即便原本是正妻的,改嫁之後也只能做男家裡的媵妾。等於是管你一口飯,你就要為人家當牛做馬,見了正妻和其他的妾侍都要行禮叩拜,作為回報,他們可以讓自己的外姓子女得到應有的生存和財產分配的權力。

    連妾和滕妾也有財產的分配權,這在中原王朝是沒有的。本來有財產分配權的妾和媵妾地位應該很高,但她們在一家中地位又不高,甚至可說是低賤,這種反差是劉愈覺得不可理解的。

    在越族中,一個女人嫁三四次男人也是稀疏平常的事。

    劉愈想了想,大概這應該是越族為了自身種族的發展,不得已實行的一種制度。而劉愈以前知道北方的一些民族中也有類似的制度,比如說父親的女人兒子繼承的,這都是靠天生存不得已而為之。

    劉愈不想以他個人的意志,去改變人家傳承了幾百年的婚嫁制度。即便要改變,也需要時間,當然也要建立在嶺南少數民族生產力發展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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