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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文 / 天琊海礁

    那包袱裡的東西是什麼韓文比任何人都清楚,不過,他卻一點兒也不在乎,因為「金絲甲」畢竟是一件死物,他的劍只會刺穿別人的喉嚨,而不是別人的胸口。

    所以他饒有興趣兒的在看戲,此時,李尋歡的悲劇模樣倒是令他心情好了些許,任誰在雪地裡光著屁股躺兩天也會覺得很憋屈的!

    嗯!總之,李尋歡悲劇了,他心情反而是好了!

    房中。

    李尋歡道:「可是你在這裡種種花,喝喝酒,你的對頭早巳漸漸將你忘懷了,你的日子難道過得還不夠舒服麼?……為什麼還要找這些麻煩呢?」

    孫逵笑道:「你懂得什麼?我若能將梅花盜置之於死地,非但從此揚眉吐氣,而且……而且那好處也不知有多少。」

    李尋歡道:「還有什麼好處?」

    孫逵道:「梅花盜自從在三十年前銷聲匿跡之後,江湖中人本都以為他已惡貫滿盈,誰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現,就在這短短七八個月裡,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連華山派掌門人的女兒,都被他糟蹋了。」

    李尋歡歎道:「此人算來已該有七十左右,想不到興趣居然還如此濃厚。」

    孫逵道:「自從他再次出現後,江湖中稍有資產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寢食難安……」他頓了頓接道:「所以已有九十餘家人在暗中約定,無論誰殺了梅花盜。他們就將自己的家財分出一成來送給他,這數目自然極為可觀。」

    李尋歡道:「這就是那已不成為秘密的秘密麼?」

    孫逵點了點頭,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認的第一美人也曾揚言天下,無論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盜,她就嫁給他。」

    李尋歡歎了口氣,苦笑道:「財色動人心,這就難怪你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要來淌這渾水了。也就難怪你要殺了自己的老婆,現在,看來只怕要輪到我了。」

    孫逵道:「憑良心講。我也覺得你死得很冤枉,可是又非殺了你不可。」

    李尋歡忽然笑了,悠然道:「憑良心講,你覺得殺我是件很容易的事麼?」

    孫逵的鐵拳已將舉起。此刻又不禁放下。瞪著李尋歡望了半晌,嘴角漸漸露出了一絲微笑,道:「像你這樣的人居然能活到現在,可見要殺你實在不容易,但是現在……」

    戲,看夠了!

    房外,韓文大笑道:「憑良心講,你看他現在像是已中了毒的樣子麼?」

    孫逵一驚。轉身,廚房的小門前。不知何時已站著個披著狐裘大氅的人,這個人他見過,像是殺雞一樣殺死了六個高手!所以他現在面皮抽搐,很害怕!

    韓文背負著雙手,悠然踱了進來,喃喃歎著道:「一個人若想在酒徒的酒中下毒,那麼無論多麼愚蠢的事他只怕都能做得出來了……你說是麼?」

    最後一句話他是問李尋歡的,李尋歡忽然發現韓文竟有雙最動人的眼睛,可惜,他這個人實在是……太難以琢磨了!怪異到了極點!

    李尋歡望著這雙眼睛,微笑著道:「果然是有緣再會,很快就會……再會啊!和賭鬼賭錢時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當著自己的老婆說別的女人漂亮──無論誰做了這三件事,都一定會後悔的。」

    韓文咂咂嘴歎道:「只可惜他們後悔時大多已來不及了!」

    孫逵呆呆地望著他們,忽然衝過去攫起了那只酒壺。

    李尋歡微笑道:「你用不著再看,酒中的確有毒,一點也不假。」

    孫逵嗄聲道:「那麼你……」

    李尋歡道:「酒中是否有毒,別的人也許看不出,但像我這樣的酒鬼,用鼻子一嗅就知道酒味是否變了。」,他笑著接道:「這也是喝酒的好處,喝酒的人都應該知道。」

    孫逵道:「但……但我明明看到你將那杯酒喝下去的。」

    韓文淡淡笑道:「他雖然喝了下去,但咳嗽時又全都吐出來了。」

    孫逵身子一震,手裡的酒壺「噹」地掉在地上。

    韓文接著說道:「看來他現在已覺得很後悔,但是已來不及了。」

    上一句話,他是對孫逵說的,下一句話,他是對李尋歡說的。

    孫逵怒吼一聲,吼聲中已向這韓文攻出三拳,他知道,自己今天如果不能拿出點兒真功夫來,恐怕……死的會很難看,因為面前的這個人,實在是——太恐怖了!

    這二十年來,他非但未將武功擱下,反而更有精進,這一拳招沉力猛,拳風虎虎,先聲已奪人。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這三拳雖然未必能擊石如粉,但要將一個人的腦袋打碎,卻是綽綽有餘。

    韓文全身都似已在拳風籠罩之下,眼看非但無法招架,簡直連閃避都未必能閃避得開。誰知他既未招架,也未閃避,只是輕輕一揮手。

    他出手明明在孫逵之後,但卻不知怎地,孫逵的拳頭還未沾著他衣掌,他這一掌已摑在孫逵臉上。他只不過像拍蒼蠅似的輕輕摑了一掌,孫逵卻殺豬般狂吼了起來,一個觔斗跌倒在地上。

    等他掙扎著想爬起來,左邊的半邊臉已腫起了半尺高,紅裡發紫,紫中透明,連眼睛都已被擠到旁邊去了,臉頰骨已經被拍碎了,傷及到了腦子。

    看著倒在地上抽搐不已的孫逵,韓文咧了咧嘴,道:「啊啦啦!出手好像重了點兒……沒死,估計以後也成白癡了!好了!咱們該走了……」

    話剛說完,突然間一捧粉末突然飛來。韓文避之不及,面色大變,猶自支撐搖晃了許久。倒在了地上

    只待韓文倒下,木板門「砰」的一響!

    一個人自門外爬了進來,他看來就像是個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堆著肥肉,全身都沾染著泥垢,頭髮和鬍子更亂得一塌糊塗。就像是已有許多年沒有洗過澡,遠遠就可以嗅到一陣陣酸臭氣。

    他爬著滾了進來,因為他兩條腿已被齊根斬斷。

    李尋歡看了一眼韓文。有些擔憂,隨即皺了皺眉,道:「朋友若是來要飯的,可真是選錯時候了。」

    這人根本像是沒聽見。他雖然臃腫而殘廢。行動卻並不呆笨,雙手一按,身子一滾,已到了爐案前。

    李尋歡訝然道:「閣下難道也是為了這金絲甲來的麼?」

    這人兩隻手又一按,蛤蟆般跳上了爐案,屍體還在這大鐵鍋裡,金絲甲也還在這屍體上,哦!也就是那個洪漢民的身上。

    李尋歡冷冷道:「在下手裡的刀並非殺不死人的。閣下若還不住手,這裡只怕就又多一個死人了。」

    這人竟還是不理他。七手八腳,就將金絲甲剝了下來,看來那只不過是件金色的馬甲而已,也並沒有什麼神奇之處。奇怪的是,李尋歡竟還是安坐不動,手裡的飛力也未發出,只是瞪著這怪人,目中反而露出了驚懼之色。

    只見這怪人兩隻手緊抱著金絲甲,仰首大笑道:「鷸蚌相爭,漁翁得利,想不到這寶貝竟到我手裡了!」

    李尋歡冷冷道:「在下人還在這裡,刀還在手中,閣下說這話,只怕還太早了些。」

    這怪人又蛤蟆般跳了下來,滾到李尋歡面前,望著李尋歡咧嘴一笑,露出了滿嘴發黃的牙齒,他咯咯地笑著道:「你的刀既然在手裡,為什麼不殺我呢?小李飛刀,例不虛發,你飛刀一出,我這殘廢是萬萬躲不開的呀。」

    李尋歡也咧嘴一笑,道:「我覺得你很可愛,所以不忍殺你。」

    這怪人大笑了幾聲,道:「你若不願說,我就替你說吧。」

    他大笑著接道:「別人都以為你沒有中毒,但我卻知道你是中毒了,只不過你的確很沉得住氣,所以別人都上了你的當。」

    李尋歡神色不動,道:「哦?」

    這怪人道:「但你卻休想要我也上當,只因我知道下在酒中的毒是既五色,也無味的,你的鼻子就算比狗還靈,也休想聞得出。」

    李尋歡望了他很久,才淡淡一笑,道:「閣下真的知道得這麼清楚?」

    這怪人格格笑道:「我當然知道得很清楚,因為毒就是我下的!你中毒沒有,我也看得出,你可以騙過世上所有的人,但卻騙不過我!否則的話,我也不會出手先毒倒這個人了!」

    說話間,他還看著倒在地上的韓文。

    李尋歡的臉色雖還沒有變,但眼角的肌肉已在不停地跳動,過了很久,才長長歎息了一聲,道:「一天還沒有過完,我遇見出人意外的事已有六七件了,看來我今天的運氣實在不錯。」

    這怪人道:「閣下難道不想知道是死在什麼人手上的嗎?」

    李尋歡道:「正想請教。」

    這怪人道:「閣下博聞廣見,總該知道江湖中有七個最卑鄙無恥的人……」

    李尋歡失聲道:「七妙人?」

    這怪人哈哈大笑道:「一點也不錯!這七妙人當真是男盜女娼,無恥之徒,別的武功他們學不好,但迷香下毒,偷雞摸狗,誘姦拐騙,這一類的功夫在江湖中卻可算是首屈一指,獨步天下的了!」

    李尋歡睜大了眼睛望著他,道:「閣下難道也是七妙人其中之一麼?」

    這怪人道:「七妙人中又有個最卑鄙無恥的人,就叫做……」

    李尋歡道:「妙郎君花蜂。」

    這怪人笑道:「錯了一點,他的全名是『黑心妙郎君』,此人不學無術,連採花都不大敢,只會勾引良家婦女騙財騙色,但若論起下毒的功夫來,有時連那位五毒極樂童子都要遜他一籌。」

    李尋歡道:「閣下對此人倒清楚得很。」

    這怪人笑嘻嘻道:「我當然對他清楚得很,因為我就是他。他就是我。」

    李尋歡長長吸了口氣,這才真的怔住了。

    花蜂大笑道:「閣下很奇怪嗎?妙郎君怎會是個大肉球?」

    李尋歡歎道:「閣下你這樣的人若也能勾引良家婦女,那些女人只怕是瞎子。」

    花蜂道:「你又錯了。我勾引的人非但不是瞎子,而且每個人眼睛都美得很,只不過一個人若被斬斷了腿關在地窖裡,每天只給他吃一碗不加鹽的豬油拌飯,他本來就算是潘安,幾年後也要變成肉球了。」

    李尋歡皺眉道:「這難道是『紫面二郎』夫婦下的毒手?」

    花蜂沉吟了半晌,笑道:「他剛才講了個故事給你聽。現在我也講一個,只不過我這故事比他曲折,有趣多了。」

    李尋歡道:「哦?」

    花蜂道:「那年我運氣不好。鬼迷了眼,竟去勾引大鬍子的老婆,更倒霉的是,居然還弄出了個孩子來。所以她就非跟我跑不可了。」

    李尋歡訝然道:「原來紫面二郎說的那人就是你。他就是替你背黑鍋的。」

    花蜂道:「他只說錯了一點。」

    李尋歡道:「哦?」

    花蜂道:「我並沒有將她卷帶出來的珠寶拐走,就算我這麼想,也不行,因為這女人比鬼還精,我根本就沒機會下手。」

    他歎了口氣,接著道:「可是那時大鬍子已發覺了此事,追蹤甚急,我這人膽子最小。就想找個人來替我背黑鍋,所以我就要小薔薇去勾引紫面二郎。她本來不肯,說他的臉不白,到後來才總算被我說動了。」

    李尋歡道:「原來你兩人竟是串通好的。」

    花蜂道:「那時我若索性將計就計,甩手一走,倒也沒事了,可是小薔薇從大鬍子那裡卷帶出的珠寶實在不少,我又捨不得,所以我就跟她約好,等到這件事稍微平靜些的時候,我再來找她,將紫面二郎踢開。」

    他又歎了口氣,才接著道:「但我卻忘了天下沒有不變心的女人,她跟紫面二郎朝夕相處,居然動了真情,等我再來找她時,他們兩人竟一齊動手,將我擊倒,又斬斷我兩條腿,讓我受了十幾年的活罪。」

    李尋歡皺眉道:「她為何不索性殺了你?」

    花蜂苦笑道:「我若瞭解女人的心,也就不會變成這樣子了。」

    這次他歎氣得更長,接著道:「以前我總以為自己很瞭解女人,所以才會有這種報應,一個男人若以為自己瞭解女人,他無論受什麼罪都是活該的。」

    李尋歡也歎息了一聲,道:「這故事的確比方纔那故事有趣多了。」

    花蜂道:「最有趣的一件事你還未聽到哩。」

    李尋歡道:「哦?」

    花蜂道:「你中了我的毒,非但用不了力,而且三個時辰之內,就非死不可,所以我現在絕不殺你,讓你坐在這裡慢慢享受等死的滋味。」

    李尋歡淡淡道:「這倒用不著,等死的滋味,我也享受過許多次了。」

    花蜂獰笑道:「但我卻可以保證這必定是最後一次!」

    李尋歡笑了笑,道:「既是如此,閣下就請便吧,只不過……外面風雪交加,冰雪遍地,閣下這樣子,能走得遠麼?」

    花蜂道:「這倒不勞閣下費心,沒有腿的人,也可以騎馬的,我已聽到外面的馬嘶,而且中氣很足,想必是幾匹好馬。」

    他大笑著往外面爬了出去,還揮著手笑道:「再見!再見!」

    李尋歡也微笑道:「慢走慢走,恕在下不能遠送了,實在抱歉得很。」

    看著倒在地上的韓文,李尋歡歎了口氣,道:「起來吧?還裝什麼啊?」

    「嘿嘿嘿!」,韓文乾笑幾聲從地上起來了,撲了撲身上的土,讚道:「小李探花不愧是小李探花,竟然連這個都能看得出來!眼力真是厲害啊!」

    李尋歡微微蹙眉,道:「你早就看出我中毒了?為什麼裝作中毒?你對金絲甲不動心嗎?」

    「嗯……玩具!」,韓文很不屑的搖了搖頭。道:「那就是一件玩具,試問,它能擋得了你的飛刀嗎?呵呵!他能擋得住我的劍嗎?我只不過想放長線兒。釣大魚,看看有多人會蹦躂出來,然後將他們全都搶劫了!」

    「呃……」;

    李尋歡都不知道自己該說些什麼了。

    外面馬嘶不絕,蹄聲漸漸遠去。李尋歡靜靜地坐在那裡,望著桌子上的酒壺。

    一壺酒已空了,另一壺還有酒。

    李尋歡拿起酒壺嗅了嗅,又喝了一口。喃喃道:「果然是五色無味,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確不錯。」他又喝了一大口,閉起眼睛道:「這酒也的確不錯。喝一杯也是死,喝一壺也是死,我為何不多喝些,也免得糟蹋了如此好酒。」

    他竟真的將一壺毒酒全都喝了下去。

    「你還真的不怕死啊!好吧!看在你給我這一件兒狐裘大氅的份兒上。我幫你!追上他。就有解藥,你就不會死!」,韓文笑吟吟的說道,說完,向外走了去。

    李尋歡也掙扎著站起來,搖搖晃晃地走了出去。

    雪地上蹄印交錯,直奔東南。

    虯髯大漢也來了,二話不說。背負著李尋歡,便在雪地上追蹤著蹄印狂奔。因為一句話——

    「只有在兩個時辰內,找到一個雙腿被斬斷,就像肉球般的人,小李探花也許還有一線生機。因為下毒的人必有解藥。」

    這是在他前邊兒的韓文說的話。

    虯髯大漢幾乎將每一分力都使了出來,眼淚已在他眼眶下凝結成冰粒,寒風迎面刮來,就像是刀。

    忽然間,寒風中傳來一聲慘呼。

    虯髯大漢面色變了,稍一遲疑,全力向慘呼聲傳來的方向奔了過去,他首先發現積雪的松林外倒著一匹馬。

    他竄人雪林,整個人就忽然僵硬。

    他總算找到妙郎君花蜂了,可是他找到的卻只是花蜂的屍體!

    花蜂的人已變得像是個刺球,身上釘滿了各式各樣的暗器,有飛鏢,有袖箭,有銀針,五芒珠,毒蒺藜……

    虯髯大漢面上也不禁露出傷感之色,這人的遭遇實在太慘,他被人鋸斷了兩條腿,又被人像豬一般囚禁了十餘年,到最後還被人當成了個活靶子。

    但想到這人一死,李尋歡只怕也要陪著他死,虯髯大漢的傷心立刻就變為了悲憤,嗄聲道:「就是這人?」

    他還抱著一絲的希望,希望死的這人並不是李尋歡要找的人,但李尋歡卻歎息了一聲,道:「錯不了的。」

    虯髯大漢咬了咬牙,脫下身上的皮襖,鋪在樹下,再扶著李尋歡坐了下來,勉強笑道:「解藥也許就在他身上,他一死反而省事了,我去找找看。」

    李尋歡也勉強一笑,道:「小心些,暗器大多有毒,千萬莫要割破了手。」

    他自己已命在俄傾,卻還是一心惦記著別人的安危。

    虯髯大漢只覺胸中一陣熱血上湧,勉強忍下了已快奪眶而出的熱淚,一步竄到花蜂的屍身前。

    只見他蹲在那邊,匆忙地搜索著,但過了半晌,兩隻手才停頓了下來,卻久久無法站起。

    李尋歡道:「沒有?」

    虯髯大漢喉頭哽咽,已說不出話。

    李尋歡淡淡一笑,道:「我早就知道我絕不會有這麼好的運氣,他被人囚禁了十餘年,身上怎麼會還帶著解藥呢?」

    虯髯大漢握緊拳頭,打著自己的腦袋,喃喃道:「我若知道是誰殺了他,就有希望了,他的解藥也許就是被那人搜走的!」

    李尋歡閉起眼睛,滿面俱是空虛落寞之色,道:「也許是的,也許不是……」

    韓文突然笑道,道:「可是他中的這些暗器都是極常見的,江湖中人人都可能用這些暗器,五芒珠雖本是方外人用的,但近年來也已流俗。他身上中了這麼多暗器,顯然不是一個人下的手。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想想,有沒有人可以辦到?」

    李尋歡蹙眉:「嗯?」;

    他呼吸沉重,竟似已睡著了,或許他對別人的安危。唸唸於懷,但對自己的生死,他卻全未放在心裡。

    虯髯大漢還在不停地敲打著自己的手。忽然跳了起來,大喜道:「我知道下手的人是誰了。下手的人只是一個人,這十三種暗器全是他一個人發出來的。」

    韓文挑了挑眉毛,笑了:「他中的這十三種暗器,無論任何一種都可以置他死命,但那人卻硬要將十三種暗器都釘在他身上才過癮,這種殘酷毒辣的瘋子。江湖中哪裡還找得出第二個。」

    李尋歡歎了口氣,道:「不錯,只有一個。就是千手羅剎!妙郎君到頭來還是要死在女人手裡!」

    虯髯大漢拍手道:「對了,除了千手羅剎外,別人也無法將十三種暗器同時發出來……」

    他忽然頓住語聲,瞪著李尋歡。道:「你早就看出來了?」

    李尋歡嘴角泛起一絲苦笑。道:「看出來又有什麼用呢?千手羅剎行蹤飄忽,早已不知走到哪裡去了,我們反正是找不著的。」

    虯髯大漢厲聲道:「我們無論如何也要找到他……」

    李尋歡搖了搖頭,道:「不必找了,你只要找些酒給我喝,讓我坦然而死,我已經很感激你,我現在已很累……非常累。只想好好地休息休息。」

    虯髯大漢噗地跪了下來,熱淚終於忍不住奪眶而出。嗄聲道:「少爺.我知道你已很累了,這些年來,你從來也沒有一天快樂過,只有悲傷和愁苦,這的確比任何事都容易使人覺得勞累。」

    他忽然緊緊扶起李尋歡的肩頭,大聲道:「但少爺你絕不能死,你一定要振作起來,你若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了,死後還要背負著浪子、酒鬼的惡名,老爺在九泉之下也不會瞑目的。」

    李尋歡緊緊閉著眼睛,眼角的淚珠已凝成冰珠。

    但他嘴角還是帶著微笑,道:「浪子、酒鬼,也沒有什麼不好,總比那些偽君子、假道學好得多了,韓先生!你說是嗎?」

    韓文撇撇嘴,道:「也許吧!誰知道呢!」

    虯髯大漢滿面熱淚,嘶聲道:「可是……可是少爺你本該是天下最有作為的人,你的好處誰也比不上,你為何定要如此自暴自棄,自傷自苦,為了林詩音那女人,這值得嗎?」

    李尋歡目中忽然射出了光芒,怒道:「住口!你竟然叫她的名字?」

    虯髯大漢垂下了頭,黯然道:「是。」

    李尋歡瞪了他半晌,又合起眼睛,歎道:「好,你要找,我們就去找吧,可是天地茫茫,我們剩下的時候已不多了,你要到哪裡去找?」

    「我想!我已經找到她了!」,虯髯大漢剛想背負起李尋歡,突然間,韓文開口了。

    他正在仰著頭,樹上有片積雪落了下來,掉在他身上,他隨手一拂,手中的這片積雪上竟凝結著血花!

    積雪的枯枝上,竟還有個人。

    一個死人!一個**裸的死人!女人!

    她被人塞在樹椏裡,全身已凍得僵硬,一枝短矛插入了她豐滿的胸膛,將她釘在樹上!

    李尋歡他們只注意到雪地上花蜂的屍體,全沒有留意到她,虯髯大漢雙臂一振,蒼鷹般撲了上去,將她卸了下來。

    只見她臉上已結著一層冰霜,看來就像是透明的,使人完全看不出她的年紀,,只能看出她生前是個很美的女人。

    李尋歡慘然一笑,道:「我們果然找到她了,這只怕也算皇天不負苦心人吧。」

    虯髯大漢緊握著雙拳,恨恨道:「千手羅剎雖然毒辣,但這人殺了她後,為何還要剝光她衣服……」

    李尋歡歎道:「這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錢了。」

    虯髯大漢眼睛一亮,道:「不錯,據說千手羅剎最重衣著,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以金絲織成的,還綴著明珠、美玉。」

    李尋歡苦笑道:「鹿角若無茸,羚羊若無角,也不會死於獵人之手了。」

    虯髯大漢道:「但這人殺她,本是為了金絲甲,他得到了金絲甲這樣的武林異寶,還不肯放過一件衣服,如此貪心的人,世上只怕也不會有第二個。」

    李尋歡道:「不錯,只有一個……」

    這次虯髯大漢卻搶著道:「棺材裡伸手,死要錢……」

    李尋歡笑了笑,道:「你再拔起她身上這根短矛看看。」

    這只短矛製作極精,上面還鑲著塊翡翠。

    李尋歡道:「施耀先視錢如命,殺了人後連衣服都要剝走,他會捨得將如此值錢的短矛留下麼?」

    虯髯大漢皺眉道:「江湖中用如此華貴兵刃的人本就不多,這莫非是那敗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留下來的?」

    李尋歡道:「一點也不錯,這正是他們兩人一齊動的手。」

    虯髯大漢道:「這兩人一個愛財如命,一個揮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同爐,又怎會湊在一起的呢?」

    李尋歡笑道:「潘大少是有名的派頭奇大,衣、食、住、行,樣樣都要講究,施耀先跟著他走,不但白吃白喝,還可以跟著充充大爺,這種便宜事,施耀先怎會不做?」

    虯髯大漢一拍巴掌,展顏道:「這就好辦了,在這麼冷的天氣裡,潘大少絕不肯騎在馬上挨凍,更不會走路了,他一定要坐車,只要坐車,我們就追得上!」

    「有意思!都是有意思的人!咱們出發吧!」,韓文笑著,笑的很高興,為什麼?因為他終於碰到有錢人了!他對有錢人一向是很——喜歡的!喜歡他們的錢!

    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若是以往,只怕他現在已經不為這種事情操心了,因為這段時間已經足夠辦妥了;

    在,沒辦法啊!這個窮鄉僻壤的破地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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