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又是任務! 文 / 大話精靈
我迅速來到傳送點,花了一個銀幣傳送到勇者之城,這遊戲的傳送陣也真她媽的垃圾,比現在很流行的空間跳躍器還要不穩,差點要了我老命。(其實本來就是空間跳躍,而且後來我才知道自己坐的是貧民傳送陣,只怪自己太著急了,竟當了一次貧民,55555555!眾貧民讀者:我們鄙視你!拿票砸死你!)
來到城中,果然金碧輝煌的,新人村和這兒簡直沒法比,我都些看不過來了,居然有點像沒見過世面的鄉吧佬。不過這也不怪我,因為遊戲是以古代為背景的,一下子見到這麼多古代的建築,誰都會有這樣的表現。在大飽眼福之後,我總算找到了一家寫著鑒定字樣的店舖,裡面的npc是個面無表情的老頭。(龍天:怎麼所有的網游中的鑒定店都是這樣的npc啊,要換個養眼的mm該多好啊!作者:那怎麼行,要真換成mm,像你這樣的色狼把交通都堵塞了,系統還怎麼做生意啊!)我看了看似乎沒人來找他鑒定就走上去問道:「請問這是鑒定店嗎?」
「是的,請問您有什麼東西需要鑒定的!」那老頭依舊冷著臉道。其實我這也是多此一舉,要知道遊戲中物品的暴率只有可憐的1%而已,而未鑒定的裝備就更難暴了,現在遊戲公測不到一天,他的生意當然清淡了,不是每個人都有我這麼好的運氣的。
「請幫我鑒定一下這些裝備,我說著把所有未鑒定的裝備拿出來,交給他。他似乎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好像很不相信的樣子,但還是接過我的裝備看了起來,等他看完之後,還是那副死了人的表情道:「其他裝備一共是200個金幣,那把劍500個金幣,戒指4000個金幣!」
「什麼!這麼貴啊,那可是4700金幣,也就是4700世界幣啊!」我吃驚的大叫起來,沒想到這些東西居然要這麼多錢才能鑒定,這遊戲公司也太會坑人了吧!
「好吧,看在你一次鑒定這麼多的份上,就只手你個整數,4500個金幣好了!」那老頭道。
「算了,4500就4500,但如果你鑒定不出好東西來,我非滅了你!」我說著,那出4500金幣給他,反正鑒定費越高,東西也越好,只要有一兩件我用不上,賣掉這4500就回來了,玩了那麼多網游,這點我還是清楚的。等那老頭把也一件件裝備遞給我,我急忙看他們3的屬性,果然如我所料,都是極品啊,真是越看越爽,差點讓我當場樂死!(作者:財迷心竅!)衣服有3件,鞋子一雙,項鏈2條,武器3件不包括那把要500金幣的劍,戒指兩個也不包括那個4000金幣的系統獎勵的戒指。不過可惜沒有一件披風,不然裝備就齊全了。下面是這些裝備的資料和我的一點說明:
邪魔之袍:防禦20,黑魔法效果為150%,對黑魔法抵抗力增加20%,另加技能魔法盾,消耗魔力50,10分鐘內有魔法盾保護,增加防禦40,效果不可疊加,等級無。要求:有一個黑魔法到2級。對前期專攻黑魔法的玩家來說簡直是至寶啊,可惜我沒什麼用,因為我平衡發展的話,前期騎士的的裝備還是比較實用的,後期的話,就得用各種職業裝備來打造新的混合職業裝備了,因此,下面這件衣服對現在的我來實在太有用了。
力神戰衣:防禦30,對騎士技能抗性加30%,另加技能力神的庇護,消耗魔力30,一分鐘內,功防提高2倍,等級無。要求,等級20。這件衣服的屬性都很高,尤其是那個技能,雖然時間短了點,但還是很好用的,而且要求又低,所以我當長就把身上的那件破衣服換了下來,之後覺得整個人都不一樣了。真是爽極了!下面的一件則是盜賊和弓箭手的寶貝。
疾風衣:防禦15,速度加15%,疾風術等級加1,要求:敏捷35。這件衣服雖然富裕低了點,而且不加技能,但光是速度加15%就夠嚇人了,對於盜賊和弓箭手來說,速度決定一切,更何況還給疾風術加了一級。
疾風之鞋,加速度30,速度加20%,加技能瞬間移動,消耗魔力80,可瞬間移動到視野內任何地方,但每次使用需5秒間隔時間。等級無。要求:敏捷45。這雙鞋從名字上看應該和上面的衣服是一套,對任何職業都適用,因為鞋本來就是加速度的,誰還會嫌速度高呢。雖然對我來說現在還不能用,但也只差3級了,瞬移我決定把它和衣服留下來,鞋先穿著,衣服放著,說不定湊齊一套以後會有什麼用呢。
神聖之杖:攻擊15,魔法攻擊力加50%,加魔法5點。要求:魔力65。不用說是魔法師的最愛!
sheri弓:攻擊25,準確加20%,射程增加50%,另加技能sheri箭,消耗魔力30,可無差別射擊300%射程範圍內任何玩家或怪,攻擊力150%,無法躲避,但魔法盾等技能依然有效,等級無。要求:基本箭術達到2級。弓箭手的寶物!
霹靂神刀:攻擊50,攻擊速度加50%,騎士技能攻擊力通加50%。另加技能霹靂刀法,消耗魔力25,刀帶閃電攻擊,效果持續30秒。要求:力量80。騎士的至寶,像我這樣的當然也可以用,但要求太高,而且,那把500金幣的劍更好,一會介紹!
女神的祝福:項鏈,生命回復速度+3%,加技能女神的祝福,消耗魔力100,生命瞬間補滿,生命回復速度提升到5%,時間30分鐘,一天最多使用3次。救命的法寶,我當然是立即換上了!
火神項鏈:火系魔法吸收30%,生命上限加100。也是好東西,現在沒用,但還是留下的好。
魔神戒指:攻擊5,所有魔法吸收10%,自身魔法攻擊加10%。
戰神戒指:攻擊10,所有物理攻擊(包括騎士被動技能)吸收10%,自身物理攻擊加10%。這兩個也都是好東西,先留著吧!看來能賣的真的不多啊,下面兩個更是絕對的好貨。
斬妖劍:攻擊120,所有騎士技能+1級,物理攻擊加100%。加技能斬妖除魔,消耗魔力30,一次性攻擊周圍3米內全部怪物!等級無。要求:無。註:該物品為2級鬼器。這就是我花500金幣鑒定的劍,居然是鬼器,這錢真沒白花,要賣的話至少也在50000金幣以上,科學我自己還要用。
王者套裝系列之財富戒指:可存放無窮物品,其他屬性無,使用無需佩帶。註:該物品為神器,需滴血認主後放可使用,死亡不會爆出,使用採集術或偷竊術也無用。好東西啊,果然植4000金幣,要知道有了這麼個戒指,有許多有用但又在背包裡放不下東西就不用忍痛放棄了,而且練級速度也會大大提升,因為不用不斷買藥和存放物品了!我急忙用斬妖劍割破手指滴幾滴血在上面,這時系統提示我神器認主成功,並問是否在兵器榜上顯示我的名字,我當然馬上選擇否,就因為聲望榜上第一的排行,我剛進城就差點被那些人嫉妒的目光給掛掉,要是真顯示出去,還不知道有多少人來爆我的神器呢,雖然它是爆不掉的。
把新裝備換上,然後把用不著的放進戒指裡,我邊嘀咕著這個鑒定店太貴,以後不來了,邊要離開。卻聽那老頭對我說道:「如果你嫌貴的話可以把我的靈鑒術學去啊,只要你幫我個,忙就行!」
暈啊,我頭都大了,怎麼隱藏任務一個接一個啊,該不會是系統出毛病了吧!還是我魅力真有那麼高呢,不過這樣的好事,我怎麼能錯過呢?我當即道:「好啊,什麼忙呢?「
那老頭居然換了個表情道:「我最近的腰腿疼犯了,需要虎王的骨頭來炮酒,可是我的20年前弄到的虎王骨用完了,你看我也一把年紀了,不能在去搞虎王骨了。請幫我弄點虎王骨來炮酒好嗎?」
什麼!剛才是史萊姆皇,現在又成虎王了,我怎麼能殺來!我剛想推辭,忽然想到自己換了身裝備又升了3級,而且我見到的是史萊姆皇,而不是史萊姆王,史萊姆王只是12級的boss而已,這虎王也不會比史萊姆皇厲害到哪兒去,於是我:「好吧!請問哪兒可以見到虎王?」
「城外的百獸林中,我這裡有一種虎香,你把它點燃,虎王自然會跑出來的,而且也不會引來其他怪物!」那老頭說著,那出一種奇怪氣味的香遞給我,我也不客氣,收下放到背包中就轉身走了。
註:戒指,項鏈的裝備無要求。
關於裝備的等級,分為普通裝備,屬性裝備,極品裝備(附加屬性好的屬性裝備),鬼器(共3級),仙器(共3級),神器,靈器(可成長裝備)。這些與猛龍過江的設定差不多,因為猛龍是我最喜歡看的書之一,所以就基本沿用它的設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