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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一七六章 附魔套裝設想 文 / 狼相如

    從魔晶森林一回來,霍格就被請去了皇宮,每天好吃好喝的供著,瘋王埃爾頓也經常來找他聊天,可每次霍格問起原因都是馬上就轉移話題,根本不說為什麼要讓他住皇宮裡。

    霍格一開始以為是埃爾頓要對精靈下手,怕他阻撓這才將他軟禁在皇官中,但試探了幾次,發現在皇宮裡瞎逛根本就沒人管他,就連瘋王的臥室都可以去,甚至走出皇宮都沒有問題,只是在外面停留長了就會有禮官來請他回宮,而且阿加特帝國也完全沒有向精靈族動手的傾向。

    隨後霍格又開始猜測是不是埃爾頓想把他招為女婿,以便控制住風暴中心,可是幾天下來皇帝對這種事也是隻字不提,反而還出言催促霍格應該早做打算,給安妮和賽拉諾一個交待。

    霍格根本不知道要如何「交待」,安妮和賽拉諾整天跟在法伊娜屁股後面,向她學了很多「不太好」的東西,偏偏二女又都還未經人事,只是過去深埋在心底的相互猜忌與提防早已經沒有了蹤影,情同手足已經不足已形容她們的關係,或許就算沒有霍格,她們也能幸福的一起生活下去。

    這對霍格來說既是好事,又是壞事,不過此時他更關心自己的處境。

    霍格猜不明白,埃爾頓同樣滿心惆悵,他讓霍格呆在皇宮只不過是想找個方式褒獎他一下,說白了就是他被維隆帝國的事嚇壞了,想要拍霍格的馬屁。

    霍格的馬屁可不好拍,他什麼都不缺,最大的願望就是弄清楚「末世浩劫」和找到師父,可這兩件事埃爾頓也無能為力,連風暴中心都解決不了,他不認為憑自己一個「小小的」皇帝可以搞定。

    另外,褒獎霍格的理由也是個問題,如果拿維隆帝國的政權更替說事,那不就是說霍格弄政權更替是受了他的指使嗎?這會壞了霍格的大事,拍馬屁拍到馬腿上的事瘋王可不會幹。

    把霍格留在皇宮,只是因為埃爾頓怕這傢伙太忙,呆不了幾天又跑了,在他想出褒獎霍格的理由和方法之後,自然會讓霍格離開。

    霍格沒有離開的意思,他暫時無事可做,獸族的事情解決了,萊納德的事有情報員留在維隆帝國輔助,師父的事依舊毫無頭緒,「末世浩劫」的事因為扼喉者的消失而被迫中斷。

    該做什麼呢?該做衣服了。

    斗篷被大骷髏嚼爛,霍格少了一個保命的手段,他想要自己製作出效果和斗篷差不多的附魔裝備,不是一件,而是一套。

    護臂、三稜短劍都是很不錯的附魔目標,再加上衣物,一套三件套的魔法套裝就可以成型,儘管穿慣了軟皮甲,霍格還是想用斗篷來充當防具,因為斗篷是一件式的,而軟皮甲是好幾件組合起來的,每增加一件物品,魔法矩陣的複雜程度就要增加幾倍到幾十倍,以霍格現在的附魔水平來說,三件套就已經讓他感覺非常吃力了。

    要製作魔法套裝,第一步就是設想套裝作用,然後為各個部件尋找相互間不會發生衝突的魔法陣,再將這些魔法陣整合在一個魔法矩陣中,最後才是銘刻。

    套裝作用霍格已經設想好了,護臂本身的防禦力已經夠強,只增設反彈屬性,反彈不僅可以將對方擊打在護臂上的武器以巨力彈開,還可以抵消擊打在護臂上的力量,他曾經好幾次手臂被震得麻木,險些因此喪命;三稜短劍的主要作用是招架而不是刺殺,接觸的是對方的武器而不是人,冰凍、麻痺這些東西起不了作用,霍格乾脆想了個奇招——直接在劍上刻畫暴風術的魔法陣,目的是為了偏斜遠程武器,只是需要消耗霍格自己的法力才可以發動和維持,暴風術對付箭矢和銀刺之類的武器是極好用的,不過對付獸人那種力量極大的飛斧還是得靠身上的斗篷。

    斗篷的式樣霍格也重新設計了,綜合了斗篷與皮甲的特性,既是緊身斗篷,也是一體式軟皮甲,至於功能仍是沿用了上一件斗篷的特性——超強的防禦能力,自然充能時間仍是二十四小時。

    在套裝效果方面,當斗篷的超強防禦能力消耗後,能夠使護臂發動一次高級治療術;當護臂發動了反彈後,可以延長三稜短劍上暴風術的持續時間,不過發動暴風術仍需要霍格自己來;而當三稜短劍被敲擊時,則能夠為斗篷提供充能,這樣的做的好處是霍格不需要再為了快速充能去殺人,平時沒事自己敲擊短劍就可以實現,壞處是非掠奪型充能方式速度慢,衝進人堆後不能像以前那樣靠殺人來增加防禦力,反正霍格現在的速度夠快,一般情況下受到致命攻擊的機率不大。

    設想好了套裝作用,霍格開始收集所需要的魔法陣,皇宮書庫有大量的銘紋學典籍可以翻閱,他廢寢忘食的整天泡在皇家圖書館裡研究,時不時的練習下銘刻手法,做出了不少廢品,不過成功機率變得越來越高。

    最難的一步就是設計魔法矩陣了,由於套裝效果是霍格自己設計的,他就必須自己創造一個獨一無二的魔法矩陣,附魔天賦就體現在構思魔法短陣上,霍格不是什麼附魔天才,不過他堅信勤能補拙,創造不出來,就去用心的借鑒與嘗試。

    花了三個多月的時間,霍格東拼西湊,以「僵直影龜」的魔法矩陣為基礎,借鑒了另外二十一個魔法矩陣的特點,設計成了一個極其複雜、極其龐大的魔法矩陣,創造力是天才的體現,精煉是造諧的體現,若是被別的附魔大師看到這麼複雜的魔法矩陣,說不定就會笑掉大牙,畢竟越複雜,銘紋的時候就越困難,不過霍格倒是頗有些沾沾自喜,畢竟他弄出來了,一個貨真價實的魔法矩陣。

    接下來就進入了實作階段,世上的魔法套裝這麼少,就是因為魔法矩陣太難銘刻,線條的粗細、魔法陣和魔法矩陣的大小都必須做到極為精確,否則就會發生衝突,這就是水磨細功夫了,必須一次次的嘗試,詳細的記錄試驗結果,總結、然後一步步的調整、完善魔法矩陣,這也是世上不會出現仿製品的原因,大師級的附魔師願意把他設計的魔法矩陣貢獻出來當作文獻,但絕不會說明矩陣大小和線條的粗線,沒有哪個附魔師願意去研究別人的魔法套裝,有那麼多功夫,還不如自己設計一套來得方便。

    霍格設計的魔法矩陣太複雜,研究時的困難程度大大增加,幸好他有著足夠的耐心,又花了三個多月的時間,總算是將魔法矩陣的大小和線條粗細定下來了,半年的時間裡每天除了吃飯睡覺都在面對魔法陣,導致他看到這東西就會有種反胃的感覺。

    護臂和三稜短劍是現成的,斗篷的材料卻得現找,皇宮裡倒是有各種稀奇古怪的魔獸皮,但都不符合霍格的要求,他要找的是物理防禦和火焰防禦都不錯的材料,龍皮自然是最佳選擇,問題是上哪去剝?就算托爾金是朋友,也不可能讓他扒一層皮給霍格吧?況且也沒人知道如何鞣制龍皮。

    能滿足霍格需要的材料誰也拿不出來,就連教廷都沒有辦法,物防火防具佳的東西不少,但都是金屬物品,用來製作鎧甲鏈甲的,當斗篷穿顯然不大可能。

    就在霍格準備降低要求,只追求斗篷的物理防禦能力時,小吉米的出現為他帶來了一線曙光。

    小吉米不是一個人來的,同來的還有霍格的老熟人——丹吉爾老爹。

    丹吉爾老爹是來請霍格幫忙的,五大智慧種族中刨除人類,霍格幫過龍族的忙,幫過精靈的忙,幫過獸人的忙,就只差矮人一族了,這麼「熱心」和有能力的人,不去幫一下矮人族也說不過去啊。

    丹吉爾老爹想讓霍格解決的是矮人族的內部矛盾。

    矮人和人類的關係,比精靈、獸人要好得多,他們從一開始就找到了和人類共處的方式,不喜歡但不排斥與人類往來,現在居住於萊辛帝國西北方,靠近與維隆帝國的交界處,接近冰原的地方。

    矮人擅長鍛造,整天與火為伍,住在寒冷的地方對他們來說完全不是問題,長期居住在熾熱與寒冷並存的環境中,矮人的脾氣火爆,而性格又相對孤僻,因此和矮人打交道是極難的,萊辛帝國的掌權人根本就當他們不存在,像丹吉爾老爹這種脾氣相對較好的矮人簡直是鳳毛麟角。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矮人內部出現了分裂,一部分比較激進的矮人受到了人類生活習慣的影響,不願再居住在山洞中,他們離開洞穴,以種植和狩獵為生,被稱為山矮人;另一部分矮人比較傳統,仍以採礦和鍛造為主,用精美的武器與防具交換生活必需品,被稱為穴矮人。

    山矮人和穴矮人的區別主要是生活習慣和膚色,山矮人偏黑,穴矮人偏白,雖然分了家,但兩支矮人一直都有著密切的合作,山居需要礦石,穴矮人需要食物,他們以交換的形象各取所需,直到去年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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