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一章 身入虎穴 文 / 肖巷子
第一章身入虎穴
夏陽從鬱悶的空氣中透進密林之間。
密林之中,充滿了無數危險。然而,甘松和丁香卻躺在其間,經歷激情。
良久,兩人終於分開,滿足地喘息著。
「丁香,我要離開一陣子。」甘松擁著丁香,終於提起了話題。
丁香的身子僵硬了一下,隨即變得柔和起來,撲到甘松身上,雙腳纏上了甘松的肚子,眼中有淚花閃現:「我就知道,總有一天,你一定會離開,沒想到這一天來得這麼快。」
甘松的秘密,知道得最多的莫過於丁香。他毫無保留地告訴了她,在甘松的觀念裡,既然認定了丁香,那兩人之間就應該坦誠相見,不能有什麼秘密。
當然,羅曉雪的事情,例外。
「你真的要離開嗎?」
丁香知道,甘松此去可能會有很多危險,甚至是喪失生命。
為了彼此的幸福,他承受了太大的壓力。有些壓力不是丁香能夠親身體驗得了的。
她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她感覺不到甘松內心的固執。
在她的想像中,兩人慢慢長大,享受戀愛,然後結婚生子,成為一個美好的家庭。
但是,卻往往事與願違。甘松先後多次被暗殺,一次又一次被仇家找上門來。
仇家是誰?甘松不知道,自己也不知道。
唯一知道的是,這一次甘松出遠門,就是為了一勞永逸地解決仇家。
丁香在甘松的耳邊小聲道:「我想要個孩子。」
「你才十七歲。」甘松轉頭看著丁香的雙眼,輕輕地撫摩著她光潔的後背。
「我不管,我要!」一向有些膽怯的丁香突然變得大膽起來,猛地撲到甘松的身上,瘋狂地吻起了甘松的全身,在密林耀眼的陽光中再次身陷愛河。
「好吧,我給你。」這次出去凶多吉少,甘松不知道如何勸解丁香,只是不斷地與她相融相合,假如?如果是那樣,希望能夠留下血脈。
不知道纏綿了多久,也不知道纏綿了多少次。幸好甘松是鐵打的身體,要不然還真受不了。丁香已經沒有力氣了,軟軟地躺在地上,任由眼淚從眼角滾落,道:「松哥哥,你一定要保護好自己,把那些壞人解決掉之後,早點回來。」
「嗯。」甘松覺得自己回答的聲音有點沉悶。
幾個黑客已經把殺手網站的編程語言邏輯分析透徹了,通過先進的技術,找到了殺手基地所在,那是美國南部佛羅里達州的一個海邊小鎮。
甘松決定深入虎穴,把殺手基地連根拔除,以絕後患。
是否有生還的機會?甘松不知道,畢竟是一人之力對抗整個殺手組織,還是擁有先進科學技術和武器的殺手組織。
但是,甘松卻有不敗的資本,畢竟手裡握著水路和凶殘的騰蛇兩張王牌。
一隻小黑龜從百草錦囊中爬了出來,甘松一把抓住它,道:「小黑,以後你就陪著丁香。如果丁香出了什麼事?我非把你的腦袋砍下來不可。」
小黑龜聽懂了甘松的話,頭部和四肢往裡一縮,藏進龜殼裡,那樣子很滑稽。
丁香的愁緒沖淡了許多,被小黑逗笑了。
甘松坐了起來,道:「以後你多保重,我和你的父母就拜託你照顧了。至於藥王集團,我已經將董事長讓給了你,你只需要每月去查一次帳就可以了,不要這麼辛苦。」
離別之前,甘鬆去藥王集團,把丁香帶回來。從公司那裡得知,十大絕癌新藥的研究都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有的品種新藥已經製作了出來,正在進入臨床實驗階段,不久後將投放市場。
其他藥品也正在研製之中,研究出來只是時間問題。
藥王村的發展也步入了快車道,是時候解決藏在背後的隱憂了!
甘松穿好衣服,看著原始森林的一草一木,道:「丁香,再見!」
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
「松哥哥!」丁香疾聲大喊,可是,回應他的只有山林中的風聲。
突然,天空之中,一人披著晚霞,騎在龍馬之上,顯示出身影,對丁香喊道:「我走了,保重,等著我回來!」
佛羅里達州包括佛羅里達半島、西北部瀕墨西哥灣狹長地帶及南部近海珊瑚島礁。
佛羅里達州別稱陽光州,然而,甘松卻沒有想到,這裡隱藏著一個不為人知的殺手組織。
甘松的皮膚變成了純白色,臉上的肌肉已經變形,給人一種滿臉橫肉的感覺,除了眼睛變不了顏色以外,其他地方都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已經看不出他是一個中國人了。給人的感覺之中,他是一個混血兒。
甘松作了充分的準備,用藥材改變了身體皮膚的變化,利用對肌肉的jing微控制能力,改變了外貌。
誰也認不出現在的甘松!
殺手組織在南部近海的烏拉鎮上,這裡沒有受到多少污染,天空和大海的湛藍融為一體,無數間木屋顯現出來,很有開闊和諧的韻味。
走進烏拉鎮,因為時差的關係,剛剛是清晨。
一個美國婦女端出一碗吃剩的早餐,倒在路邊的垃圾桶裡,轉身進屋。
突然,一條黃色的狗跳了出來,向剩飯撲去。將要撲到剩飯的時候,一個穿著油光發亮衣服的乞丐猛地竄出來,把狗壓在身下,抓起剩飯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
一個乞丐都有這麼好的身手?
甘松有點吃驚,那條黃狗體形頗大,是極為凶殘的斯塔福梗。
斯塔福梗是由鬥牛犬和梗雜交而來的,最初叫做鬥牛犬、牛梗雜交犬,有時被稱為斗犬或鬥牛梗。後來,在英格蘭被命名為斯塔福鬥牛梗。這種犬以其體形,結實勻稱,頭部強壯有力,軀體肌肉發達以及勇敢堅強而聞名。
一個強壯的年青人面對面硬碰硬,不一定是斯塔福梗的對手。
但是,這個乞丐,卻輕鬆地把斯塔福梗壓在身下,壓得死死的?
這個乞丐長著滿臉的絡腮鬍子,形容有幾分熟悉,甘松一時想不起來。
好奇心,趨使甘松向乞丐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