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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四十章偷油 文 / 殘陽顧維萍

    我們繼續商討解決這些魚乾的辦法,一開始是我和大chun,後來葉暢文也加入進來。我們三人商討的結果,是把那些魚乾弄熟來自己享用,就像那天在河灘那樣,再湊些錢買一瓶葡萄酒。「青梅煮酒論英雄」,我們是「魚乾就酒論英雄」。那麼,當務之急,就是要弄一些食油和鹽巴。我們不約而同想到學校的食堂。

    我說:「那天鐘胖差點沒把我們氣死。我們今天就讓他賠償點精神損失費。」

    大chun說:「對,有一首歌不是這樣說的嗎,『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敵人送上前,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我說,沒錯,那是「游擊隊之歌」。

    三人當中,數我身材最苗條,要從廚房那只賣菜飯的窗口鑽進去,非我莫屬。大chun的任務是在外面接應,葉暢文的任務是在外面望風,咳嗽一聲,就表示有情況。

    我像一條狗一樣從窗口鑽進去,雙手落地,身子和大腿靠在牆上,雙腳倒勾在窗口,這樣的形象有點像體cāo的倒立,然後以腳當手,向前爬行幾步,收縮雙腳,整個身子就已經在廚房裡面了。

    大chun把早已準備好的一隻小瓷碗從窗口遞進來,我打開壁櫥的門,找到那只裝著豬油的髒兮兮的臉盆,也不用勺子,直接就用碗挖了一些,那是已經凝固的黃白色的豬油,被我這樣挖一下,就有了一隻缺口,我也管不得那麼多,捧著那只碗傳給大chun。然後返回去找鹽巴。就在這時,只聽見葉暢文一聲咳嗽,大chun聽見聲響,反應比獵狗還快,轉眼就不見蹤影。我立即蹲下身子,躲進桌子底下,大氣不出。

    一會兒,大chun折回,說:「沒事。」

    我才舒一口氣,心有餘悸從桌子底下鑽出來。

    本來心虛,這樣弄一下,心裡更是發毛,萬一給人逮住了,那就完了?蛋。

    我用同樣的方法鑽了出去。出到外面才想起,鹽巴都沒來得及拿。

    大chun說:「沒鹽巴怎麼吃,你還得再辛苦一趟。」

    我拍拍粘在手上的灰塵,說:「打死我也不去了,你們倒好,一有風吹草動,一個個跑的比兔子更快!」

    鍾胖不是一盞省油的燈,馬上就發覺了失竊事件,並立即把這個事情向教導主任做了匯報,引起教導主任高度重視,教導主任立即召集各班班主任,在他房間開了個緊急會議,要求他們進行摸排偵查,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揪出害群之馬,揪出膽敢揩社會主義油水的小偷(這句是教導主任的原話),而且,絕不姑息,一定從嚴處理!

    一時間,人心惶惶。

    鑒於這樣的嚴峻形勢,我們三個人也在河灘上茅草下召開緊急會議,並很快達成共識: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歸根到底四個字:死不承認!

    大chun反覆叮囑我,千萬要管好你這張破嘴,再不要一不小心就把秘密漏出去。

    我拍拍胸膛說,你們儘管放心,我林谷就是灌辣椒水,坐老虎凳,也不決會漏出一個字!

    事實上,根本不需要採用這樣的酷刑,事情就真相大白了。

    原來,葉暢文的那一聲咳嗽並不是一場虛驚。確實有人(初三年級一班的班主任)看見了我們,看見了站在拐角處東張西望的葉暢文和飛快從膳堂溜出的大chun。這個班主任把這個重要情況向教導主任做了匯報。鍾胖也把我們想用魚乾換金錢的重要消息透露給了教導主任。

    所有的疑點都指向我們,我們成了重大嫌疑犯,要命的是,我們卻還蒙在鼓裡。

    不得不佩服教導主任的老奸巨猾,他不露聲色地找來三個男老師,分別把我們找去談話,談話的內容一個樣,就是十月二十日下午三點三十分左右,你在什麼地方,有誰可以作證。

    這一招果然厲害。我們的回答漏洞百出,根本不能自圓其說。

    我的回答是,那個時間段,我正在寢室看書,大chun可以作證;大chun的回答是,我和林谷還有葉暢文在河邊玩耍;葉暢文的回答更是虛懸:我正好鬧肚子,大chun和林谷陪我去了鎮上拿藥。那個老師就問他,是不是豬油吃多了鬧肚子?

    教導主任把我們的談話筆錄用一張紙抄了,然後把我們叫進他的房間。

    教導主任坐在他的籐椅上,我們站著,在他面前站成一排。

    他把那張紙遞給我們,要我們輪流看看。

    最先是大chun,然後是我,最後是葉暢文。我們除了後悔,沒有別的辦法,誰讓我們沒有想到這一層--統一口徑?

    「你們真行,每個人編了一段美麗的童話故事。」教導主任這樣開頭,「同一個時間段,三個人一起分別做了不同的事情。這說明什麼呢,說明你們都在撒謊!」

    「林谷,你把頭抬起來!」

    我抬起頭,卻不敢看教導主任,越過他的頭,看著他身後那尊**的石膏像。這是一尊很普通的石膏像,無袖,半身,額頭光潔,目光慈祥,與教導主任yin鷙狡黠的目光形成鮮明的對比。

    「你看看,這是什麼?」

    教導主任彎下腰,我看見他手裡提著一雙鞋,一雙黑面白底的布鞋。

    「你可以試穿一下,對你應該正合適。」

    當然合適,因為這本來就是我的鞋。這幾天正到處找呢,沒想到竟然在他手裡。

    「沒想到吧?你們機關算盡太聰明,把鞋子落在廚房裡了,成了最好的物證。」

    「不!」我小聲辯解:「我是把鞋子脫在膳堂裡,光腳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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