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一章 傳說 從被狗追開始 文 / 角落落腳
普通人的生活就像是蛋炒飯,看似平常但只吃一點就很飽,我是普通人,我的願望便是吃上一碗蛋炒飯。林恆這樣想,可現實往往很殘酷,鍋裡的最後一點蛋炒飯落在另一個人碗裡。「不錯不錯,沒想到米飯還能這麼吃,味道真棒。」一個略顯稚嫩的嗓音道。「謝謝您老人家的誇獎,」林恆滿頭黑線的看著對面的那個正太,「大哥咱這話我聽了四十多遍,請問你除了吃飯還能幹點別的麼?家裡都沒米了。」
「能啊,比如打架,打架,打架,還有打架,不過餓著肚子沒法打架,家裡沒米了,咱就吃肉唄,我中午要吃……」「吃你妹,沒錢吃你個大頭鬼。」林恆實在忍無可忍,「大哥,沒錢了啥都吃不了,要是想吃就去幹活。」「我平時幹的活就是打架,要打誰呀?」「好吧,老大我服了,等會給你找個工作好吧。」滿臉疲憊的林恆終於崩潰了。
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館裡,林恆帶著正太看著對面那個眼睛變成心狀的美女,一分鐘,兩分鐘,五分鐘,這樣詭異的氣氛終於讓林恆忍不住了,「咳咳,薇薇姐,你看我說的事情成不成?」「什麼事啊?」美女終於不再發花癡,林恆痛苦的拍了下腦門。他自然知道自己雖然有點小帥,但覺不至於讓一位美女大發花癡5分鐘,那麼,發花癡的根本原因自然是在正太身上。
「咳,我是說給這個傢伙找份工作,你看看你這咖啡廳裡yin盛陽衰的,需不需要一點陽氣,這個傢伙當你咖啡館的服務員的了,呆幾天湊合下,不行就算了。」「ok,沒問題,包在我身上了。」美女連連點頭,心想:太可愛了,林恆哪裡找來的寶貝「小朋友,你多大了?」「就算15歲吧。」那個正太還是叼叼的樣子。「好有個性。」「那小弟弟你叫什麼名字?」「叫我鄭泰好了。」「好貼切的名字。」
「那就這樣,先放在我這吧一天200好吧。」也不待林恆回答,直接拉著鄭泰跑到後面的工作室,然後林恆滿頭黑線的繼續喝茶。同樣是帥哥待遇差距怎麼這麼大呢,在咖啡館裡喝茶,顯得比較另類尤其是喝綠茶,因為林恆一直覺得咖啡的味道像極了板藍根,還是茶更適合自己,跟何況茶有茶聖陸羽,咖啡也有聖麼?拿鐵,還是藍山?董薇薇為什麼非要開家咖啡館呢,不過話說回來,這咖啡館裡的美女吧服務員可真不少,就是沒人往我這看呀,算了,喝完這杯就走了。
大地漸漸甦醒,一絲晨光……,這麼有個性的聲音一定是林恆的手機鈴聲,「胖哥,我在微微姐的咖啡館。」「快來,木頭,有生意上門了。」「在那?」「回鍋小樓。」「馬上到。」這個林恆口中的胖哥,本名王半月,一個有點小胖的青年24、5歲,平日裡與林恆一樣,看似游手好閒,其實確實是游手好閒,愛好是管閒事,不過不是免費的,不過大部分的閒事卻是可以完成,當然,前提是不違法,所以在h市也算是小有名氣,目前和林恆最大的願望就是開家事務所,專管閒事的事務所,但經常玩失蹤。
至於回鍋小樓,是他們經常在一起聚餐的地方,顧名思義這家管子的回鍋肉是一絕,一想到這,林恆暗自流了下口水,跟董薇薇打了聲招呼就殺向了回鍋小樓,林恆一進館子立刻摀住口鼻衝上包房,不是因為不好聞,而是因為飯菜太香,早上連蛋炒飯都沒吃飽的某人聞到這可受不了。打開包房的門,那可就更餓了,王半月坐在椅子上,手裡端著一碗米飯吃的正香。
邊上還有倆人,一男一女,男的很有書卷氣,戴著眼鏡,女的面容嬌好,長得很清秀,眼睛裡透著狡黠,兩人看起來都是20出頭,跟林恆差不多大,也在吃飯,當然吃的沒有王半月那麼香。胖子一看林恆來了,立馬放下碗筷說道:「正主來了,說事吧。」「等一等,我還有事。」林恆義正言辭的打開了門,在三人疑惑的注視下,對著樓下大聲吼道:「服務員,再來三碗米飯一盤回鍋肉!」胖子一頭黑線。十分鐘後,林恆滿意的方下碗筷,擦了擦嘴,「胖哥,什麼事?」「木頭,我把僱主帶過來了,面談。」
那個清秀的女子說道:「木頭哥,我姓刑,他們都叫我小刑,你叫我小刑就行.」話說的挺明白,可林恆沒聽懂,到底行不行?「具體的事情是這樣的……」「打劫你爸爸?你沒病吧!」林恆的嘴可以放下一個盤子,邢mm趕緊把前因後果對林恆說了一遍,原來刑mm和她的男友,就是在一旁扮演沉默羔羊的眼鏡男兩情相悅,但刑爸爸因為眼鏡男缺乏男子漢氣概,才想到找林恆演一出「英雄救美他爹」的戲碼。
「這個……其實辦法有很多,你非要……」林恆有點猶豫,「三千,木頭哥你看怎麼樣,只是讓你嚇唬嚇唬他,最好手裡拿把刀什麼的,其實真打起來幾個你也打不過我爸……」本來林恆不想答應,但刑mm這麼一激,林恆立馬就答應了。笑呵呵的送走兩人,一轉身就對王半月說道:「這姑娘沒病吧,找個什麼男朋友呀,找人幫忙連話都不說,真夠可以的,我要女方老爹也不把女兒嫁他。」林恆是真看不上眼鏡男。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王半月站起身來剛要買單。林恆搶先站起來,打開門,對樓下喊了一聲:「服務員,再來兩份回鍋肉打包帶走。」「怎麼沒吃飽?」王半月笑道。「來了個弟弟,家裡很窮拉我這投親,沒吃過回鍋肉,帶回去給他嘗嘗。」「啊,這樣啊,來剛才刑mm付的定金1500。」王半月把錢掏出來遞給林恆。「胖哥,你又給我,第幾次了每次都給我……」「自家兄弟說這麼多幹什麼,再說你爸媽不在身邊,我又不缺錢。」
拿了一千五,林恆又感覺欠了王半月不少,拎著回鍋肉到了家裡,用冷水洗了把臉,果然不對勁麼,那個孩子,就是鄭泰,莫名其妙的出現在自己的生活中,自己不論什麼事都遷就著他,為什麼?無論他說什麼事自己都不會反對,來歷也莫名其妙,自己替對方編造出一個身份,甚至無條件的放縱對方,最可怕的是,自己在內心深處對於鄭泰的感覺不是別的,而是懼怕,每次鄭泰一個不高興的眼神都讓自己打冷戰,可有說不上為什麼,一定有什麼原因,那個莫名其妙出現的孩子……
林恆打開冰箱,從裡面拿了根雪糕想冷靜一下,隱約中彷彿在雪糕下邊看到一個顏色彷彿雞蛋的東西,哪個是什麼,林恆看著自己手中的三個手指,又看了下自己完美無缺的右手,坐在了地上,「我想起來了,這是我的手指,那個孩子,果然不是一般人,或者說,不是人。」半個月前,林恆走在回家的路上,由於已是深夜,林恆用手電照著前路,路上沒人,連路燈都是一閃一閃的。林恆又餓又困,只想回家。
這是,他聽到非常輕微的奇怪的聲音,他順著聲音望去,竟是一隻很大的狗跟在自己的身後,真的很大,至少林恆見過的狗裡面是最大的,林恆並不怕狗,但大半夜的自己身後跟著這麼大一隻,也確實讓他有點腿肚子轉筋,正在此時,那隻大狗突然張開了自己的大嘴,露出了尖牙,「嗷嗷,嗷!」(請問,你知道太平路怎麼走麼)大狗的話很有禮貌,可問題是,林恆根本聽不懂狗語,在大狗說第一句的時候,林恆轉身就走,餓,準確地說是跑。
此時的林恆完全是博爾特附體,百米速度突破9秒,可林恆忘了一點,狗狗的天性就是,誰tmd跑得快,我tmd攆誰。那狗也挺納悶,一覺醒來,天黑了,路不見了,看見前面有光,趕緊跟過來,心想:還是tmd有主人的狗好,至少天黑有人照亮啊,做一隻流浪狗我容易麼,這時前面的光,也就是拿著手電的林恆越跑越遠,狗一看不行了,再跑光沒了,看不見到怎麼辦,於是奮起直追,邊跑邊叫:「汪汪!嗷嗷嗷!」(等等我!前面的!)當然它叫得越歡,林恆跑得越快,於是它叫得更歡,林恆跑得更快。
就這樣一跑一追,一個由市中心到郊區的馬拉松就此完成!他喵的!累死老子了!grd!跟它拼了!林恆一轉身,就看見那隻狗蹲在一個路燈下面,舉起右爪向林恆揮了揮,「嗷!嗷嗷嗷!嗚哇!」(謝啦!我找到道了!886!)然後一轉身消失在黑暗中,林恆一頭黑線的看了下周圍,十分確定自己是真的迷路了,這黑燈瞎火的上哪打車呀?黑燈瞎火不可怕,可怕的事情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