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Chapter9 因為愛,所以忍耐 文 / 何奈
林瀾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
在林錦瑟八歲的時候,一個美麗的女人抱著六歲的林瀾跪在林家的大門口。這個女人說林瀾是林家老爺林震的親生女兒,求林家收留她們。
那天她陪同著父親站在高高的台階上,居高臨下地望著跪在地下哭得梨花帶雨我見猶憐的女人,還有被摟在懷裡一臉迷茫的小女孩。
小小的她不明白這樣的情形到底是怎麼回事,她只覺得這個女人和孩子很可憐。她們已經跪了好幾個小時,腿一定跪得很麻很痛。還有那個小女孩,看上去比她還小一點點,頭髮乾枯,嘴唇很蒼白,小小的身體還在不由自主地顫抖。
於是她拉了拉父親的衣角,小聲的說,「爸爸,讓她們住我們家吧。」
林錦瑟是林震在年近不惑才得來的孩子,因盼了多年所以極為寵愛她。八歲的小錦瑟在林家的地位比起林震本人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當她說出這番話後,林震僅是用深晦難明的目光深深地看了她企求的小臉一眼,後緩緩說道,「你們留下吧。錦瑟,你可別後悔。」後面這一句話,是對錦瑟說的。他離開時並沒有回頭看看那還跪在地上的母女,連個眼角餘光都吝嗇。
後來,當林錦瑟真的開始後悔時,一切都已成為那浮塵掠過的光影,無法追回。
林家是這個鎮上的豪門望族,據說從宋朝開始就不斷出狀元,當朝大官不少來自林家。民國時因躲避戰亂舉族遷到了這個小鎮,雖然遷徙時已經把大量的家財帶來,但終歸還是漸漸衰落了下去。直至林震這一輩,也只是守著祖業無事生產。外面的世界早已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惟有林家,依舊恪守著古禮祖訓,與時代漸漸脫節。
在林錦瑟的記憶裡,母親是一個極為傳統的女人。相貌普通,卻知書達禮賢德善良。即使是林瀾母女住到了林家,也從未見過她有任何不滿。
於是,包括林家所有人,林錦瑟從未想過她會死。死因是憂鬱症導致心率失常。屍體在房間裡冰冷了幾天才被發現。她像一朵枯萎的菟絲花,靜靜地躺在床上,蒼白髮青的嘴角帶著淡淡的笑意,彷彿死對於她是一種解脫。
兩年後,林震正式迎娶方芯,林瀾被承認為林家子孫。
林錦瑟從小就是個寡言的孩子。話不多,表情也少,總愛一個人靜靜呆著。母親死後,她愈是少言寡語,尤其是在面對林震時,她總是一問一答,絕不多說話。
而林瀾則不同,幾年流落在外的生活讓她學會了察言觀色。她開朗,愛笑,喜歡撒嬌。年紀漸長的林震對她的關注越來越多,漸漸的竟開始冷落林錦瑟。
林瀾討厭林錦瑟。這點林錦瑟在林瀾剛到林家時就已明白。無所謂,因為她也一樣。她不會像林瀾那樣使手段讓父親越發討厭她。她不屑。所以面對每次一照面林瀾眼中射出的惡毒凌厲,她總是漠視,漠視。因為她知道,家裡有個人,比她還受委屈,那就是她的母親。
在她眼中,母親是她見過最可憐也最可悲的女人。她愛著父親,可是傳統禮儀告訴她必須矜持必須隱忍。卻不知道,正是她的容忍和退讓,讓別的女人有了可趁之機。然而她依舊是不願去爭取或是離開,就這樣,任憑自己像失去養分失去陽光失去水源的花兒,一點點的,悄然枯萎腐爛成殘敗的園中泥。
甚至是在她即將離世的前幾天,她仍是笑盈盈地撫摸林錦瑟小小的臉蛋,用輕柔溫和的聲音一遍一遍地說,「忍,要忍。錦瑟,如果愛,就忍。如果實在忍受不了,太痛了,就離開。」那是小錦瑟頭一回聽到母親嘴裡說出「愛」這個字。可惜那時她年齡小,沒有料到,當一個人知道自己已不久於人世時,無論是多麼深藏心底的話,都會想要傾訴出來。那樣,就沒有牽掛了。
但林錦瑟終究是記得母親的話。她愛父親,所以忍耐。她在院落的一角擁有屬於自己的一盆百合花,她每天會給它澆水,小心翼翼的呵護,生怕一個不小心,花兒會死掉。那是母親生前留給她的,「百合花好,香氣靜靜的,不急不躁,做人也要這樣。」這句話她謹記於心。
直到林錦瑟十七歲那年。
「父親,我想出去看看。」不知從何時起,她不再叫他「爸爸」,而改為更加疏離的「父親」。
彼時林震身體已大不如從前,江南氣候又多變,待風濕病一犯,就須靠一根枴杖才能支撐著走路。
「不准。」
十七歲的林錦瑟眉眼已有銳氣,她的聲音淡淡的低低的,卻讓林震握著枴杖的手一僵。
她說,「放我自由,這是媽媽生前答應我的。」
從母親去世的那天開始,她對飛出這道高高的圍牆就有著深深的渴望。林家深深的院落裡,住著一個殘缺的林錦瑟。她不想一輩子關在這裡,像是有只可怕的看不見的黑手,死死地鉗制住她的脖子,扼住她的咽喉,壓抑得窒息,她害怕自己終有一天會被這種恐懼和陰暗吞噬。
是的,她愛父親。從小父親就是她仰慕崇拜的對象。那麼高大,撐起了整個家。
但是歲月那麼長,那麼長,忍耐終究被一次又一次的漠視消磨殆盡,隨之消失的,是那份自出生起就開始有的,原始的血緣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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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四合,流雲漸漸染成橘紅色。
六七月的天氣,說變就變,不一會兒,淅淅瀝瀝地下起小雨來。黃昏下的路燈昏黃,投射在暮色中,照得斜斜飄落的雨絲格外明顯。
林錦瑟在小雨中拖著行李箱,在小巷的青石板上悠悠走著,不急,也不怕被淋濕。石板的間隙蓄出一個個小水窪,高跟鞋踩過,會小小的濺起一朵朵花。走了很久,終於找到一家小旅館,安置好,洗了個熱水澡,披上浴袍頭髮濕漉漉地走出浴室,然後拿起手機開始撥號。
電話在響了兩聲後被迅速接起。
「喲,林大律師終於記起給我打電話了?」
林錦瑟不禁苦笑,這樣的口氣竟然讓她想起了唐流顏。
「小優,你知道的,我必須來。」
「知道個屁!姑奶奶我只知道那個混蛋曾經傷害過你!」
林錦瑟眼睛微瞇,斂下眼瞳悄然劃過的黯然。她清了清嗓子,調整了下情緒,笑著說道,「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何況,當初他不是故意的。」
「去***不是故意!如果是我,」電話那頭重重的喘息,像是在壓抑什麼,許久,壓低嗓子,沙啞的狠狠地擠出一句話,「如果是我,就是被下了十倍以上的藥也不會傷害自己所愛的人。」
林錦瑟沉默了下來,心思千回百轉。
她是個聰明人,小優對她的異樣情愫她早已隱隱察覺。只是小優從未說出口過,所以她也當做什麼也不知道,小心的迴避開,就怕失去這個來之不易亦是唯一的好友。
「婚禮是什麼時候?」
「明天。」
「總之,你這次給我小心點,我怕那只白眼狼使壞。」
「小優……」剛剛尷尬難安的氣氛似乎一下子被驅散,林錦瑟又好氣又好笑。什麼白眼狼?
「還有,吹乾頭髮再睡覺,不然偏頭痛犯了別怪我沒提醒你,就這樣了,明天我還要工作,你丫我就不閒操心了——啪!」還沒來得及回話,那頭已經乾脆的掛了電話。
林錦瑟也沒在意,被掛電話掛習慣了。正欲關機,又想起自己急匆匆地沒打招呼就走,律師所一定亂成一團了,說不定小王那個愣頭青又開始像無頭蒼蠅一樣滿世界的找她了。
想到那時的情景,她不由得笑了,就打了個電話回律師所,告之了加班的同事一聲,這才放心的關了機。
窗外是漆黑的夜色,適才的小雨已慢慢停了,微涼的空氣送來陣陣泥土的清香。
林錦瑟就這樣嗅著夜晚的氣息,慢慢沉入夢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