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58節:警察怎麼跟你說的? 文 / 海巖
」我今天來,看看你和孩子都好,就放心了。不過,還有一件事,我也想來和你商量一下,就是毛傑那個案子,恐怕你這兩天還得回一趟南德。」 安心這才意識到潘隊長來廣屏,並不單純是為了看看她和給她送點東西,他來看她還有公事。她臉上那副孩子般快樂的表情馬上收束起來,從潘隊長一進屋就停不住的笑容也停住了,代之以一臉的疑問:」毛傑?那個案子,不是已經結了嗎?」
老潘沒有回答,或者說,他一時不知道該怎樣回答。他沉默地看看安心,心事重重地搖了一下頭。從法律的角度說,毛傑的案子還沒有結。如果僅僅是沒有結的話,那還算不上什麼,問題的關鍵是,這案子搞來搞去搞到現在,看樣子像是結不了啦!
毛病全都出在法庭上。
在公安局進行預審的時候,毛傑就矢口否認對他進行販毒活動的指控,一口咬定他只是替家裡給一個開小店的親戚送東西。他聲稱他送的東西僅僅是茶葉,到了船上碰上了他過去的女朋友,那女朋友讓他把一隻挺沉的帆布箱幫忙拎到岸上去,一上岸他就被捉,一打開箱子才知道裡面原來是毒品。按照毛傑的這個說法,他不僅沒有罪,不僅是無辜的,而且,簡直就是被公安陷害的。
問題是現在法院都實行司法公開,duli判案了,法院只按法院的原則判,誰說什麼都不頂事。法院的原則是什麼?——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事實是什麼?——法律上的所謂事實就是:證據。
毛傑的母親在庭審中的供詞,決定性地救了她兒子的命。她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沒做任何招架便承認了她和被擊斃的丈夫從事的販毒勾當,但她表示她的兒子毛傑絕不知情。她說那天她和丈夫都生了病,才讓毛傑到烏泉去取貨。她只告訴毛傑找一個拿帆布箱的人,然後把旅行包交給他,把帆布箱拿回來,如此而已。她這個說法在情理上是成立的,用她自己的話說,我們自己幹就幹了,幹什麼讓孩子冒這個險!在審毛傑母親的時候,毛傑是作為證人出庭的。在法庭的質證之下,毛傑最後承認了他母親的說法。他母親把這事一口咬住了,明擺著是拚死保他!在法庭上,面對腿傷尚未痊癒還一瘸一拐的母親,在母親一再大聲強調兒子完全不知情時,毛傑就哭了。然後他認同了這個供詞。
法官面對毛傑的哭泣,沉默了片刻,問道:」你原來不是說是一個女的讓你幫忙把那個帆布箱拎到岸上去的嗎?到底是那個女的讓你幫忙拎到岸上去的,還是被告人梁鳳芝(毛傑的母親)讓你把那只帆布箱帶回來的?」
毛傑泣不成聲,他知道母親的用意,他也知道如果他承認這帆布箱是他母親要的他母親就完了。他抬頭看著被告席上他的母親,他的母親也看著他。母親那張面孔看上去死板著,沒有一點表情。審判長又厲聲問了一遍,毛傑的聲音全啞了,但他終於做出了以下的證詞,他的證詞不僅開脫了自己,同時也肯定了母親的死罪。」是,是我媽媽叫我把那個帆布箱帶回來的……」」你知道那帆布箱裡裝了什麼東西嗎?」審判長問。」知道。」毛傑還有些哽咽。」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是我上岸的時候被抓住以後知道的。」」是怎麼知道的?」」是警察說的。」」警察怎麼跟你說的?」」警察說箱子裡裝的全是白粉。」
……
對毛傑母親的審判進展得比較順利,法庭在進行了充分的庭審調查和簡單的辯論之後,宣判被告死刑,立即執行。宣判毛傑母親死刑時毛傑不在庭上,但這個結果他在前一天出庭作證時就應該想到了。
接下來對毛傑的審判就比較麻煩了,雖然毛傑手執一箱毒品被當場擒獲,但認定他犯罪的證據並不鐵定。毛傑的拒不認罪和他母親的關於毛傑並不知情的供詞,控方在證據上無法推翻,在這種情況下法庭自然不能硬判有罪。休庭時法院向檢察院和公安局通報了這個形勢,請公安局看看是否可以找到新的證據來支持對毛傑的起訴,否則,從法律上講,只能宣佈無罪,或者由檢察院自己主動撤訴。主動撤訴對檢察院來說,比由法庭宣告無罪面子上好看一點。
檢察院說:也好,那我們主動撤訴,以證據不足為理由,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公安方面連忙叫停,希望法院先別急著判無罪,希望檢察院也別急著撤訴。公安局法制辦的同志說:容我們再研究研究,看看還能不能找到什麼突破口再說。
當天,公安局內部經過一番緊張研究,決定由潘隊長連夜趕到廣屏。第二天潘隊長便找到了安心婆婆的家,連看望安心**,帶說這件事情。當然,主要還是說這件事情。
老潘說:」我記得你說過你和毛傑在船上交貨的時候還聊了幾句,毛傑讓你以後別再幹這種販毒的事了,他說這種事不是女孩子干的,你還記得他說的這些話嗎?」
安心說:」記得呀,好像他就是這麼說的。那時候船快要到岸了,周圍人都擠著下船,我們也不可能說得太多,話也不可能說得太明。」
老潘說:」這就夠了,這就證明他和你交接手上的東西時,完全知道他自己在幹什麼!」
在後來的一段時間裡,潘隊長,還有隊裡的其他一些人,陸陸續續地向安心講述了毛傑的母親在法庭上為毛傑開脫掩護的情形。安心聽著,想像那個場面,不免怦然心跳。當然,她也懂得,他們販毒運毒,罪在不赦,但從**之情以死相救的單純角度,確實讓安心的心裡震動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