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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鬼」

作者:江南熊

    聖經中的「鬼」

    江南熊我們平素所謂的「鬼」,一般指著人死以後的靈魂,「鬼」即成為「鬼魂」。尤其蒲松齡《聊齋誌異》所記,大有文學虛構替代古老傳說的趨勢。「鬼」與人的差異,就成了一個有肉體,一個沒有肉體。有肉體的人沒有任何異能,失去了肉體以後的靈魂反倒擁有了超然的異能。大抵上,民間的認識都是如此,即「鬼」是較諸人更加厲害,但為何如此,卻不可知了。

    《聖經》中「鬼」與人的靈魂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生靈。人活著而無異能,生命終結以後,也就是一般民間都認同的「靈魂離開了肉體」以後,更無超然力量。人活著,受各種法律規則約束,各種身份限制。死去以後,靈魂豈能隨心所欲,不受任何限制?更遑論陡添超然的力量了。

    按照《聖經》的觀點,靈魂離開了肉體,便去了陰間。這也是幾乎所有宗教與民間的共識。所以說,靈魂便是人的靈狀態生命形式,並不隨著肉體的消亡而消亡,也決然不會有任何異能。

    而「鬼」則是另一種先於人類存在的靈,且是邪靈、惡靈。它們的來源本在人類以先,上帝所造的天使。其中很多天使沒有持守善,不守本份,與其中一位天使長共同反對上帝,它要自立為上帝。被上帝懲治以後,不能再呆在天上,於是到世界上來,按照它們的罪惡性情為害人類。

    所以人的潛意識裡,自幼便有一種聽到「神」而覺得善,聞見「鬼」而恐懼的心理特徵。歷來無論世界哪個民族都是相同的。所以民間才會有無數「鬼」的傳說,而且各民族似乎都有各自一個「鬼」系統。

    《聖經》中,全部《舊約》極少出現「鬼」的字眼,而《新約》中,尤其福音書,大量出現「鬼」。大致對人的傷害是:使人神智不清,也就是通常所見具備攻擊性的精神病人,他們的意識全然被鬼所控制。當鬼出去後,便恢復正常。使人出現間歇性與反覆性的意識失控,也就是一般如同癲癇病症狀。使人變得凶殘,沒有理性,如《舊約。撒母耳記》所記的「掃羅」王。這是精神性的傷害。還有身體器質性的傷害,比如使人耳聾,舌啞,患各種難以治癒的疾病,不論是怪病還是一般意義上正常的病。

    一般民間都有相似看法,所以各種巫師神漢才廣有市場,各類觀兆通靈才得以盛行。《聖經》的觀點,「鬼」是現實存在的,妖怪之類,譬如中國民間最流行的狐仙等是不存在的。

    論到「鬼」的形像,人們的意識裡面似乎總有「青面獠牙,披頭散髮,吐著長長的血舌」等特徵,或者可以幻化成各種美麗的形像。其實這也大抵都是民間藝人根據流傳藝術化的結果。還是本於人的外形,只不過令人見之恐懼而已。《聖經》裡面沒有描述「鬼」的外形,然而它既是靈的生命形態,本非肉眼所能看見。雖然本質並非絕不可見,非無實體,但絕對不會如民間通常所想像的那樣。

    根據福音書所記,「鬼」對人進行傷害都是依附在人的肉體上才得以實現的,似乎「鬼」無所依附,便難以安寧。如《馬可福音》第5章所記,在格拉森地方,有個人被一群鬼所附,當耶穌趕逐這鬼的時候,鬼求耶穌不要叫它們離開這裡,允准附著一群豬去。結果鬼從那人身上出來,去附著豬,雖然肉眼並不可見,但豬群必定可以感覺身上不舒服,於是受驚,便都跌落山崖掉入海中,豬一共是兩千餘頭。還有一位虔誠的婦女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曾在她身上趕出七個鬼。

    民間那些歷來目為最低賤者,所謂巫婆神漢,可以替人治病,通靈,觀兆者,其實也多是被鬼所附的。《聖經。使徒行傳》第16章記載使徒保羅在腓立比傳福音時,遇見一個被巫鬼所附的女奴。介紹這個女奴時,提到她會用法術,使其主人大得財利。但她卻無事生非,一連數日跟隨在保羅一行之後,向其餘人喊叫,似乎保羅與她是一路的。因而惹得保羅厭煩,奉耶穌的名命令她身上的鬼出去。當鬼離開以後,那女奴便得了自由,自然清醒過來,於她的人生無疑一件好事。然而她的主人見她再也不能用法術,自己得利的門路斷絕了,於是大發其怒,仗著是本地人,便陷害保羅,直至入獄。

    大熊曾聽說一個農婦(如今還活著)提及自己會通靈的原因,稱在她大約30餘歲時,有一天在山地裡勞作,有鬼來強逼她接受。她嚇得撒腿狂奔,在蕃薯地裡連滾數米,然而鬼最終追著她,附在了她的身上。而鬼的外形也是不可見的,但可以感覺,可以聽見它的聲音。中國農村這一類的人何其多,混同中國自古流傳的神觀鬼觀以及兩大宗教,非文革那一類極端的打擊所能消滅的。

    目為民間封建迷信的那一類,除去盲人為生計所迫,學習算命以外,其餘通靈者,絕大部份並非自己想這樣就這樣的。因為有「鬼」作祟,此類事出現一些超乎常理原也不足為奇。從某種意義上,這一類人也是非常不幸的,在如今較為寬鬆的形勢之下,這一類人絕大部份都藉以謀生,而且發財。以上所提那農婦,並不熱衷其事,而且衣食無憂,只有在別人求她的時候,才稍稍看看,而且幾乎不要錢,因為來的大多是親熟之人。

    他們與「鬼」的相處還是較為和平式的,精神也並不異常,心態也不變異。似乎大多數的觀點指證,他們在被「鬼」控制,進行通靈等事時,他們本身的意識並不參預,而且事後也不知情。但也有許多事實證明,他們事後也記得住「鬼」借他們口所說的每一句話。

    大熊因為某類原因,年幼時接觸過這一類人,有幾個裝得很像,稱自己並不知道「鬼」所做的。(他們當然不會稱為「鬼」,而只稱某大臣,某元帥,或者某神祇,乃是鬼進入他們時,自稱的身份。鬼總是借民間的英雄如楊老令公或者神話英雄如三隻眼的二郎神之類自稱,而且吹得很大,可以自由地出入天庭,可以做任何事,以令他們既畏又敬,絕對順從它。)當鬼上來時,他們大抵都要打一連串的飽嗝,而且聲音變得綿細,異於平常。

    大熊曾看到八十年代後期甚為紅火的某嚴姓氣功師,將這些通靈者的這種異能稱之為特異功能,還稱倘若加以引導,便前途無量能夠成為他這一類人云云。這位大師在自己的書上,將自己的能力吹得神乎其神,似乎沒有什麼不能達到的。汽車電瓶沒有電了,只要意念動一動,也可以從頭頂架著的高壓線上弄下一些來。照這樣說來,乾脆不必用電瓶與汽油,想必車子也是開得走了。還有一個張姓女人,其實連通靈者都不是,大抵一個精神病人,開口閉口便是遇見玉皇大帝,或者其它中國民間神明,也居然被炒得很熱,當成最為厲害的特異功能大師。回顧當初這一場沸沸揚揚的特異功能炒作,倘若真的具備某些異能,也不過只是「鬼」的一點點小小伎倆而已。司馬南與這一類人物作鬥爭想必人所熟知。

    《聖經》對此類人事進行嚴厲打擊與禁止,從《舊約》摩西律法中可以清楚看見。因為「鬼」即邪靈,是懷著對上帝的仇恨來做這一類事的,目的便是混亂對上帝的信仰。使人產生敬拜它們也可以得到平安,求問它們也能夠預知將來禍福的錯誤認識。

    《舊約》雖然明令通靈與求問巫婆者必須治死,但法律永遠是虛設的,並不能約束當初的以色列人。到了《新約》時代,除了禁止門徒這樣做以外,再不會審判任何人。通靈者還是神漢都可以接受耶穌基督獲得新生,成為上帝的兒女。

    「鬼」的結局,誰都知道,就是地獄了,如今還在世上跳梁,只是暫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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