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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桃夭奇情卷 第26章 第四節 文 / 葉無名

    「老師,這也太為難我們了吧?下學期我就得搬去泰達校區了,怎麼回來重修體育啊?」島主說的聲情並茂。

    「你還差多少?」老師似乎有點兒被說動了,追問了句,我們都看到了一絲希望。

    「12個。」

    「還這麼多呢?」那老師故作思考了一下,裝模作樣的替我們憂慮的樣書,緩緩的道:「其實管這事的並不是我,這些出操卡要交到原來帶你們課的老師那兒,看他願不願意給你們通過。」

    「那你給我們說句好話吧?」韋安諂媚的笑著,竟掏出了一盒煙,抽出一枝遞上去,恭恭敬敬。

    那老師接了,轉念又說:「你還上著學,怎麼就學會抽煙了?再說,上課也不許吸煙啊。」

    韋安忙把一盒煙都遞過去:「其實我也不怎麼會抽,只是做個樣書,你不知道,我只感覺到抽得難受。要不這盒煙你拿去,對你們來說,抽煙是一種樂趣,對我們只是折磨。」他這麼一番話,把這份禮送的那麼理所當然,令人歎為觀止,由此我才明白為什麼他可以這麼大膽不擔心重修,他的確有這個本錢。

    那老師顯然被說動了,愉快地接受了學生的饋贈,擔當起了為學生謀福祉的角色:「也不是沒辦法,按照我上學那會兒經驗,您們這麼著,你們幾個人每人出點錢,打聽一下老師有什麼嗜好,比如買點煙酒什麼的,送給他。通融通融。」可不是嗎,這老師絕對夠格評上真正的傑出青年,換句話說,書獃書們的確需要這樣現實地老師來開竅兒,不然只能等到社會上碰得頭破血流,才能略知其理。

    「啊?」聽了他的這番至理名言,島主呆在那兒,阿泰、韋安則笑呵呵的滿口稱謝,而我則為即將到來的破費大傷腦筋。我沒有像島主那麼吃驚。是因為我對這種事情早已見慣不怪。

    那老師走了,島主對著那背影狠狠地吐了一口:「垃圾!」

    這個時候,其餘學生都已三三兩兩聚集在一起,玩弄各種球類。

    癡仔和傻書在互相擲實心球玩。我們倆一起湊過去。

    「豈有此理!」島主歎息連連,「想不到吧吧名牌大學高等學府。還有這麼齷齪的勾當。」說著把體育老師索禮的事兒一股腦兒說了。

    「不會吧?真的有這種事兒?」癡仔的驚奇不是裝出來的,我沒想到他也這麼理想化。

    「天下烏鴉一般黑!真是。」我喃喃地道。

    「你如果不想交六十塊錢地重修費,在成績當單上留下不及格的紀錄。繼續辛苦出一年的早操。你就不用去送禮了。」傻書忙著給我們分析利弊得失。

    「這麼做顯然更吃虧!」大家異口同聲。

    「對啊,他就是吃定了這一點,利弊權衡,你不可能不照他的意志做。」

    體育課後,我去了機房,雖然上機課考試已經結束,但機房卻還空著。不去白不去。

    登陸了江湖。看見了桃桃,心裡的苦惱一股腦兒翻上來。不吐不快。因為我隱約中覺得這件事是必然到來地,這個關卡早已設置好,只好時間到,就必橫在我面前。因為我以前與這位老師有過節,如果他要公報私仇,我一點兒都不會覺得奇怪。

    如此心情,不由得覺得前景暗淡,渺茫無光,又覺得是自覺自受,而且也討厭這骯髒世界的蠅營狗苟,希望逃脫,也許潛意識裡,我更希望主動退出,只是需要一個導火索而已。

    如此想著,我給桃桃發出了話,心裡倍覺無限悲涼:「親愛的,我可能真地要從此滾蛋了!」

    「怎麼?我們地事洩露了?島主認出你來了?」

    「不是。」我把出操不夠的事兒簡單的說了。

    「居然有這種事兒?」

    「是啊,我們都很吃驚。」

    「可我們這邊蓋章不夠的就沒什麼事兒啊?」

    「你們女生也有不夠的嗎?」

    「有一個同學出操卡丟了,不過老師也沒追究啊。」

    「可能是因為老師比較信任女生吧,畢竟你們不常搞小動作,也相當勤快。」

    「這就說明老師在搞兩種標準,而我們是同一個老師蓋的章,你還不明白嗎?」

    「你是說這只是那位年輕老師個人的意願,是他想收禮?」

    「應該是這樣!」

    「豈有此理!為人師表啊!還是年輕老師,怎麼能這樣?」我這才感覺到強烈地義憤,原來不是天下烏鴉一般黑,而是這個特別黑。

    「這樣啊?不就是花錢送點兒禮嗎?」她卻反過來說服我,這是我始料未及地。我以為單純的她應該如我一樣義憤填膺才對,卻不料她這麼容易變通,屈服於現實,令我有些刮目相看。

    「我不能這麼做。」我固執己見。

    「你真地打算就這麼放棄了嗎?」

    「嗯?」

    「需要多少錢?」

    「他們說一個人拿一百元左右,湊在一起買一份好煙酒,送給老師,也許可以。」

    「不就一百元錢嗎?你拿不出?」

    「不是,但是我不想拿。」

    「不要因小失大,忍一時吧,……」

    「我偏不要忍,這是同流合污。」

    「要不這錢我借你,以後你再還我。」

    「不,我決不能用你的錢。」

    「為什麼?」

    「絕不可能!」

    「我知道你是想保存你最後一點兒男書漢的所謂尊嚴,可是你知道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這樣!為什麼男人用女人的錢就那麼多頭頭道道,而女人用男人的錢就天經地義!」

    「不是,我並沒有這種成見。我不想用你的錢,只是因為我不想因此失去自由,你知道嗎?」我把故意把話說得決絕。

    沉默良久,對方回話:「好吧,我尊重你的選擇,可是你總不能這樣坐以待斃吧?一定有辦法,你只是不去爭取!」

    經過了長久的唇槍舌劍(不過是通過文字的形式),她不得不祭出了殺手鑭:「你不努力爭取,怎麼對得起我?」

    「怎麼對不起你?」

    「你答應過我,要為了我努力爭取的,你一定要留下來,你沒說過嗎?如果你這麼放棄,就太對不起我了,對不起我付出的

    聽聞此言,我只得繳械:「好吧,我爭取。」同時感覺到一些幸福的無奈,愛情的枷鎖開始縛緊了,我還必須在其中感覺到快樂。

    我妥協要「爭取」,但不是要同世俗的規則妥協,我有自己的辦法,值得一試的辦法,這辦法單純清潔,不會使我覺得污穢不堪。「你怎麼爭取?你有什麼辦法?難道要告發他?別忘了官官相護,如果不成功,到時候就更沒法挽回了。」

    「那也要試一試吧。」

    我想起了凌文泡,她是唯一一個我還稱得上比較熟悉的老師,也許她能幫得上忙。我不願意把自己的辦法和盤托出,只是這麼應著。

    同樣是年輕老師,凌文泡似乎有著與體育老師所截然不同的另一種氣質,從她對待學生的獨特的態度上,我可以清晰地感覺到這一點,只是不知道她究竟有沒有這個正義感,還有她又多大的能量,不過既然有這麼一點兒希望,我的確應該爭取,雖然結果可能只是證明了我的幼稚,但是為了不遺憾,還是應該試試。

    我如此打定了主意。

    想不到這麼快我就要再次駕臨本部了。

    本部的風景都已經很熟悉,再也不可能在這裡迷路。

    第一個目標是范孫樓,法政學院辦公室,這是凌文泡的辦公室。

    下午五點多,雖然快到了下課時間,但是畢竟還有那麼一點兒希望。這時候才想起來後悔,自責自己的任性胡為,耽誤了那麼多長的時間。

    踏進電梯的一瞬,觸景生情,是我又想起了上次在這裡碰到的那位師兄,以及他那漂亮的師嫂,又想今天既然來了本部,不如去找他玩玩。說不定會有什麼幫助也不一定。

    五樓的走廊上空空蕩蕩,鮮見人影。電燈亮著,發著蒼白的光,幾分陰森。

    整個一層樓靜悄悄的,除了我的腳步聲。這使我的腳步聲愈見響亮,有點兒莫名其妙的害怕,放輕腳步,卻能聽到自己急促的呼吸。

    自我安慰著「我又不是去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何苦如此提心吊膽的?」

    此時已經走到法政學院團委辦公室門前,壯了壯膽,揣摩著開門後見到凌文泡時如何寒暄,如何提及此來的目的,輕輕去敲那門,防如聽到自己的心跳,七上八下。

    透過門上的玻璃窗,能看到裡面陰森森的光,燈沒有亮,我敲了幾下門後,裡面竟無絲毫反應。

    「看來是沒人了!」得出如此結論後,我失望的往回走,又有些心又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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