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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生涯 第二十章 日本媒體 文 / 謝邪

    日本警察一般都是裝備2寸的m60(也叫南部60)左輪手槍,也有個別裝備s&;隨著第一聲沉悶的槍響,整條街道立刻被一條條彈道拉出的網所籠罩,樹上、牆角甚至街上的行人幾乎同時向正在忙碌的警察射出了一顆顆子彈。事起倉促,警察們正忙著佈置警戒線,注意力也都在院子裡的情況上,因此一下子就被打懵了。況且我的這些槍手這次是有備打無備,一個個都是瞄好了打點射,因此首發命中率都很高,一下子就幹掉了十幾個警察。由於教槍手們射擊的時候都是以頭部為目標,因此這些倒霉的警察幾乎沒有一個能留下完整的頭顱。

    警察畢竟是受過訓練,反應十分迅速,一個個立即就近找掩體開始反擊。我遠遠看去,場面一片混亂。一名警察倉促間來不及多想試圖鑽進一輛轎車底下,結果警車的一個車胎被流彈擊中,轎車一沉把他的腰給壓住了。他拚命掙扎著,兩腿在地上不住亂蹬,連皮鞋都被他蹬掉了一隻。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反倒沒有人再向他射擊,因為槍手只能看見他的屁股。

    一名比較機靈的警察迅速地打開車門作為掩體,可是他剛剛從玻璃後露出頭,就被一發子彈穿過玻璃擊中了左側面頰。他慘叫著,雙手摀住受傷的面孔一頭栽倒在地,隨即便疼的四處亂滾。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他是幸運的,因為這發子彈被玻璃阻擋後損失了一定的動能,只是停留在他的面頰中,沒有立即射穿他的頭部讓他送命。但他也是不幸的,因為面部的神經非常集中,這顆子彈帶給他的痛苦讓他喪失了理智。只見他掙扎著爬了起來,圓睜著雙眼,面頰上一個大洞中正向外流著紅色的粘稠液體,給人一種詭異的感覺。在彈雨中他嚎叫著,雙手舉起自己的手槍塞進了嘴裡,隨即他的頭部猛的向後一仰,軀體重重的向後倒下。

    整個場面讓人瘋狂,在我手下強大的火力面前,這些警察絲毫沒有還手之力。他們的手槍彈藥數有限,射擊精度也不夠,威力就更比不上9毫米的步槍子彈,被壓得抬不起頭來。有個別警察試圖駕車逃走,可是因為警車互相擁堵根本就無路可走。

    不到十分鐘,槍聲漸漸平息下來,我的幾個手下小心翼翼地向倒了一地的警察走去。互相掩護著,他們開始逐個檢查起地上的屍體,並偶爾給屍體的頭部補上一槍。最後檢查到的是那個被壓在汽車底下的警察,我的手下不想彎腰補槍,只是打爆了另三隻車胎。我想被兩噸重的車壓在路上一定很疼,不然那個警察就不會拚命蹬腿,甚至腳已經磨出了血也沒有停下來。

    我拿起對講機說了聲:「撤退。」然後發動汽車離開了現場。

    手下們也紛紛散去,我沒有讓他們馬上回上川,因為這麼多人連夜趕回上川無論如何也很難不被警察發現。最好的辦法就是分散隱蔽起來,明天坐公交車或者火車回上川。只要今天晚上能夠安然度過,明天隱藏在洶湧的人潮中就安全的多了。至於如何隱藏自己,平時的訓練裡已經教的夠多了,應該沒有問題。

    受了重傷無法自行離開的手下必須處死,然後將所有屍體徹底焚燒,這是我給四個高級幹部下的命令。經過這些措施,警察想知道是誰幹的就難的很了。不過也不是沒有線索,我們用的子彈很特殊,警察應該能夠查出是什麼槍打出來的。只是這樣恐怕警察會以為是俄羅斯黑手黨干的也說不定,畢竟在日本應該沒有哪個組織敢動山口組。聯繫到前一陣豬子正信的死也是因為這種子彈,俄羅斯黑手黨大舉進攻日本的猜想自然就呼之欲出。

    日本的新聞記者是十分勤奮的一群人,這一點我可以確信。我剛回到上川的別墅打開電視,日本n.h.k(日本廣播協會)的早新聞就報道了凌晨發生的事情。從電視畫面上來看,記者應該是在救援的警察趕到之前拍的,甚至有直升飛機航拍的畫面。在畫面上,山口組的房子正冒著滾滾的濃煙,一條條狂亂的火舌正肆無忌憚的從房子的各處空隙中竄出來。

    日本的老式住宅很多結構都是木製,因此一旦失火就很難撲救。播音員的報道也說大火燒得很快,消防車趕到的時候已經火勢已經很大,給撲救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但接下來的報道讓我很是意外,不但沒有報道現場幾十人的屍體,甚至連大量警察被殺也隻字未提。就算是我們把所有的屍體全部燒掉也還有警車在那裡停著,不可能沒有人奇怪警察為什麼不見了。更何況我根本沒有叫我的人把屍體全燒掉,因為我希望能讓這恐怖的畫面給所有人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

    為了搞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在互聯網上察看了一下關於日本媒體的資料,結果讓我終於明白問題不在於我們,而是因為日本媒體對於突發事件報道的原則。

    日本媒體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是關鍵時刻維護國家利益,在日本新聞史上最能說明問題的是1960年日本首相岸信介和美國重新改簽《日美安保條約》之後,進步力量舉行了聲勢浩大的抗議活動。最後,好幾家大報聯合發表聲明認為抗議行動不妥,儘管在此之前日本媒體對政府有批判,有揭露,但關鍵時刻還是站在政府一邊。

    2004年4月,日本有5名人質被伊拉克武裝劫持,日本媒體與政府表現了高度的一致。報紙、電視台對日本人質事件大報特報,政府也盡全力營救。但在救出人質之前,媒體從不涉及政府如何策劃,採取什麼樣的秘密營救行動,完全是政府發言人提供的有關內容,更沒有對政府的行動說三道四,對人質本身不顧政府勸告硬去危險的伊拉克也沒有提出批評,這一切都是為了不給政府營救人質造成干擾。

    人質救出之後,媒體開始採訪參與營救的有關人士,進行營救行動大揭密。同時《讀賣新聞》等報紙對人質不顧勸告去危險的地方大加撻伐,認為他們的行動給國家帶來了嚴重損失,甚至提出人質應出一定費用,對人質家屬要求政府滿足武裝分子的要求從伊拉克撤軍的主張猛烈抨擊。

    只有《朝日新聞》為人質辯護,同時對派兵伊克提出質疑。這似乎表現出所謂的「新聞自由」。其實,這裡也是反映了日本民眾兩種不同意見,反正已過了關鍵時刻,屬於痛定思痛的反思,各抒己見,可以使事情越辯越明,是一種正常爭論。

    日本法律規定:只有日本人才能辦電視台,這很明顯是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除此之外,法律中幾乎沒有關於報道內容方面的規定。但事實上,每家媒體都有自己的指針,決定它們處理突發事件的態度,日本n.h.k就是如此。

    日本1925年開始成立電台,建電台的目的就是為社會服務。1923年,日本發生歷史上最嚴重的震災關東大地震,在那場災難中死者失蹤者為14.2萬人,倒塌的房屋25.4萬座,47.7房屋化為灰燼。有些人因為信息不靈找不到避難地點而受害,有的人受流言蜚語的蠱惑,這些充分說明信息暢通的必要性。因此nhk從成立之日起,就把在災難突然來臨時向國民通報信息,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使命。提供災難信息,不是為了傳達恐怖,而是要告訴人們如何做才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從防災的角度處理問題。

    日本現場轉播非常注意不向觀眾傳達恐怖。2004年6月初,一名小學6年級女生殺死同年級同學;10幾天前,兩名小孩被一名60多歲的老頭拐走,殺害後扔進河裡,警察在河裡找到了兩名小孩的屍體;日本是一個火災多發的國家,發生火災時,老年人腿不利落,常有人被燒得面目全非,所有這些新聞,電視和報紙都沒有出現屍體,目的是不給人們傳達恐怖。相反,很多情況下都是把死者生前的照片拿出來,面帶笑容。

    但上訴這些還不能說明為何報道中沒有警察被殺,因此我又把注意力放在了日本媒體對於政治軍事領域的報道。結果如出一轍,但更令我詫異。

    根據我所查到的資料,媒體現場報道洩密的情況在日本一般不會出現,日本政府有關部門都有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有突發事件時,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和領導會舉行新聞發佈會,把事情的原委向記者說清楚。記者不明白的地方在規定時間內可以發問,但一切並無機密可言,一般的新聞都是通過這種形式獲得。

    至於報道自衛隊則事關軍事秘密,因此自衛隊每年舉行演習,記者被允許才可到現場,如果不公開,一般記者也不敢去碰。例如日本自衛隊每年有幾百人自殺,自衛隊經常公佈自殺數字和自殺原因,媒體只是照錄,對每個人自殺的真正原因很少有記者去深究,更沒有人敢去碰軍事秘密。

    不過當有些記者通過自己的渠道搞到了政府沒有公開的內容,在認為不危害國家利益時,媒體會捅出去。如2004年小泉去朝鮮訪問前,與朝鮮達成協議,支援朝鮮一定數量的大米和藥品,小泉可把人質的家屬領回來。日本電視台事先從自己的渠道獲得了信息並報了出來,內閣官房長官細田博之很不高興,作為懲罰,提出不讓日本電視台記者隨小泉去朝鮮訪問。日本電視台對細田博之當場表示抗議,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

    但這種情況非常少見,因為日本公務員一般遵守規定,重大事情一般不會向外透露,因為洩露政府機密有被開除的危險。日本媒體案例中曾有這樣的例子,即政府把媒體告上法庭,法庭要求媒體說出是誰提供的信息。媒體可以不說,但這樣肯定要敗訴,可是一旦說出來,提供信息的人就會遭殃。

    得到這些結論後,我才恍然大悟,日本電視台是不敢報道。這麼多警察被槍殺簡直可以說是日本警界的奇恥大辱,雖然日本警察近年來因為各種**醜聞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地位有所下降,但是畢竟還是老百姓的保護者。一旦報道了如此多的警察被一起槍殺,那麼日本警察的形象將徹底被破壞,老百姓的安全感會大大的削弱,如此一來一個如此軟弱的政府自然就會大失人心,岌岌可危了。

    雖然這樣一來我的部分目的沒有達到,但是也增加了山口組調查的難度,對於我們來說並沒有壞處,因此我沒有太在意。中午的時候,我的手下開始陸續返回,先回來的佐籐一夫等人在外面負責點名和收槍。鑒於我們的組織結構還不是很穩固,因此只有在有行動的時候才把槍發給手下,平時都是集中管理。

    晚上的時候佐籐一夫上來報告,一共損失了六個人,十二人輕傷,但槍全部帶了回來。我對於這個情況很不滿意,訓練了這麼長時間,而且還是偷襲,竟然還有這麼大的損失,看起來想建立一支能征善戰的隊伍並不容易。不過我對於這點損失並不心疼,撫恤金不是問題,死掉的都是能力不夠的,淘汰掉反而是好事。

    雖然很想好好的教訓一下這些笨蛋,不過明天還要出遠門,因此我只好作罷。回到臥室,我拿出一個皮箱,開始準備起出門需要攜帶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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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部分內容參考何德功著《日本媒體突發事件報道的原則》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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