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一百六十五節 山雨欲來(上) 文 / 昨日流雲
燈紅酒綠之中,曹操並不像部屬將官那樣興奮--交戰三年多,終於從劉備手裡搶過來了壽春,隨之又將劉備從江北趕到了江南,怎麼能夠不讓眾將欣喜?曹操卻看到了同眾將幾乎完全不同的一個結果--在這段時間裡,自己與劉備為壽春而爭鬥,雖然自己獲勝,卻並沒有將劉備打得屍骨不存,他還有相當的戰鬥力,對自己還有相當的威脅。看過這場壽春之戰遞上來的報告,曹操更發現了一個令他頭痛的問題,原來,雖然這一網將劉備手下的小魚小蝦撈了一大網上來,數目上也得有個七八萬,然而夠份量的魚卻一個也沒有逮到--劉備、龐統、魯肅、關羽、張飛等人是一個也沒看到,都從網裡漏了出去,還帶出去了十萬多兵士並回到了江南,這場交戰的實際意義又一次遠遠小於自己的期望。再看到傳過來的荊州狀況,相對比劉安的發展來說,曹操甚至感覺到自己在這壽春是一種失敗--雖然早已經對劉安的發展作出了估計,可劉安的進攻速度再一次超出了自己的預測:劉安在同荊州開戰的一瞬間,就佔據了上庸,隨後勢如破竹推進到襄陽,不,用勢如破竹來形容還是有點不足,這劉安就如同走大路一般輕鬆入了襄陽,然後命令劉琮發出命令,讓荊州郡縣都投靠過去,雖然有三兩個不願意服從的,但轉瞬就被從涪陵而出的周瑜三兩下擺佈了過去,大軍已經控制了整個的荊州。自己佔據壽春也不算是太慢,可劉安發展太快,相對比來說,自己不是失敗又能算是什麼?又有什麼地方可值得高興的?
可是,曹操還是有一絲喜悅。他喜悅的原因不是擊敗劉備,而是從這一天開始自己將脫離了丞相這一職位,成了這當今漢室的第一個異姓王侯--獻帝發下詔書來冊封為魏王以酬謝自己立下的赫赫戰功。其實,曹操心裡也是非常明白這詔書的由來,獻帝也是不得不發,甚至不得不連發三次--辛毗、陳群等人連續上書奏請立曹操為魏王,這些人都是曹操自己的心腹,獻帝又如何能夠不應允?他不應允又有什麼用?如果從實權上來說,自己封不封為魏王,確實同身為丞相也沒有什麼差別,曹操卻知道差別在下一代上,若自己不稱帝而僅僅為一個丞相,從名義上來說不可能父死子繼,而對於一個王侯來說,父死子繼那是太正常不過了,這漢室的實權將永遠掌握到自己這一家人手裡,子孫就是要稱帝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自己受封為魏王,當然是一件值得慶賀的事!然而,荀?的強烈反對卻是曹操所沒有想到的一件事--荀?對自己向來十分忠誠,對於自己殺掉董承等人持有十分支持的態度,甚至認為應當更加嚴厲才對,萬沒想到的是卻在這件事上提出了異議。想想荀?在內政、外交甚至在戰爭戰略、戰術上的傑出的能力,曹操心下不由猶豫起來--對於荀?,該怎麼處理呢。
「現今若是直接討伐劉安,名義上確實有些不太順暢。現在劉安平定西川又進佔了荊州,大王卻還未對此事作出反應,屬下認為可以讓獻帝發佈詔書一份,名義上讓劉安進入許昌接受嘉獎。若劉安進入許昌,大王可與劉安一份高官,並多與厚祿田地,將他留在許昌,直接控制在大王手中,如此,劉安現在控制的雍、秦、涼、益、梁、荊六州一日而平,江南平定之日也不遠了。若劉安不來,大王則可趁此機會,讓天子擬詔以抗拒朝廷之名來討伐劉安,名正言順。」看到曹操眉宇間似乎有些不太舒展,荀攸進言道。荀攸知道,現在曹操已經擊敗劉備並佔據了壽春,進兵江南那已經是不可能了,下一個目標也只有雍州的劉安,而現在劉安還打著朝廷地方官員的旗號,這個旗號正是昔日曹操借助獻帝所賦予的,若曹操就這樣進兵,很容易給人留下話柄,事實上也有點說不過去,因此誤會了曹操的意思。
「公達(荀攸)之言甚有道理啊。」曹操笑了笑,並沒有說荀攸誤會了自己的意思,況且荀?是荀攸的叔父,他們是一家人,若這個時候說出來自己擔憂的真正原因,只怕他會將自己的這種憂慮傳到荀?的耳朵裡,這與自己將來與劉安的交戰大為不利,再說了,自己也確實已經將目標瞄向了還在襄陽的劉安身上,當下道,「就依公達之言,擬份詔書給劉安,看看劉安如何應對。」曹操心底下明白,現在的征戰和以前的征戰已經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上了,在這紛亂的時代,剩下的這兩個劉姓地方霸主都是這個時代最傑出的人才,同樣也是最強大的對手,出兵就更需要一個像樣的借口。這對自己很重要。
「這第一杯酒,敬謝遠在許昌的陛下。」曹操看記室離去準備發給劉安的詔書,舉起手中酒杯,對著座下的眾文武將官,道,「操自領兵而來,雖然多有敗績,卻得陛下不捨,才有今日擊敗劉備的巨大勝利,陛下不單遣人前來道賀,而且加封操為魏王,令操感到榮寵萬分。操敬謝陛下厚恩。」說到這裡,曹操面轉向北方舉杯敬了三下,然後才喝了下去。
「這第二杯酒卻是一杯預先祝福的酒。」待侍從給眾人斟滿酒,曹操接下來道,「眾位將士們為了今日的勝利已經竭盡心力,但是,操可以說得是,我們並沒有取得最後的勝利,將來還需要眾位將士更加努力。操預祝我們一帆風順取得更巨大的勝利,並且一直勝利下去。」說完,曹操對著眾文武官員,正想舉杯飲下這酒,卻發現一根白髮從額頭上飄下來落到了酒杯口上,這讓曹操心中一怔,勾起一樁心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