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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百五十八節 廢除不平等條約 文 / 黃初

    第三百五十八節廢除不平等條約

    相比於中英之間的爭論,老蔣代表國民政府和代表法國的自由法國組織談判,就順利多了,並且最終簽署了一份諒解彼此,廢除中法之間不平等條約的全面協議。而且這份廢除,遠比和之前英美之間的協議要徹底。

    當然,這番簽字能夠成功,並不僅僅是靠開羅會議那麼一次見面,就順利達成的。

    事實上,中法之間的廢約談判,幾乎已經進行了將近三年。

    抗戰開始後,隨著中國在盟國的力量日益顯現,不斷取得的戰爭勝利讓中國幾乎宣告進入列強的行列,英、美率先於1943年初與中國簽訂平等新約,其他列強也相繼與中國訂立旨在廢止治外法權和有關特權的條約,束縛中華民族一百餘年的不平等條約體制,就此基本宣告瓦解。

    作為第一批與中國訂立不平等條約的國家之一,法國亦不能將自己排除在這一時代潮流之外。但法國的情況與別國有所不同,在二戰爆發不久,法國即告崩潰,國土分裂,合法政權與各種抵抗組織同時並存,在對華政策上呈現出錯綜複雜的特點,這一特點在廢約問題上表現尤為突出。本文試就維希政府、自由法國和法國臨時政府對廢約的態度做一探討,希望對廢除不平等條約史和中法關係史的研究有所裨益。

    1940年6月巴黎淪陷後成立的法國維希政府,雖然表面上還維持獨立狀態,但實際上其內政和外交都不能完全自主,受德國人的控制。因此,抗戰時期維希政府的遠東政策與淪陷之前的法國政府不同,它很大程度受制於德、日兩個軸心國的意向,對廢除中法不平等條約也表現出與英美等國不同的政策。

    在廢除中法不平等條約交涉過程中,維希政府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對待和處理與中國國內兩個不同政權——蔣介石為代表的重慶國民政府和汪偽傀儡政府的關係。

    1942年10月10日,英、美兩國為鼓勵中國積極抗戰,發表廢約聲明,蔣介石政府就此正式通知法國駐華使館,希望維希政府作出同樣的表態。

    對此,維希政府起初力圖採取模糊政策,為維護其在淪陷區和國統區的利益,既不願在這個問題上與英美採取同一立場,得罪日本和汪偽政權,當時日本政府希望維希政府能與汪偽政府商談廢約問題,也不願正式承認汪偽政府,與蔣介石的重慶政府斷交。因此,維希政府對蔣介石政府的要求採取敷衍的態度,在18日的答覆中稱法國政府打算在形勢許可的情況下從積極的意義來研究治外法權問題。另一方面,為避免引起日本的誤解,24日維希政府又訓令法國駐日大使,向日本政府表示法國政府目前將不會考慮重慶政府的要求。

    然而,維希政府的模糊政策沒有維持多久,便在日本的影響之下,完全倒向汪偽政府一邊。抗戰爆發後,日本為排擠英、美等同盟國的在華勢力,同時也為欺騙拉攏部分國人,在重光葵推動下,支持了與汪偽政府間的廢約活動。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特別是中途島戰役慘敗之後,日本為穩定中國戰局,更是不斷敦促軸心國和中立國承認汪偽政府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並要求它們與汪偽談判放棄在華治外法權。

    1943年1月9日,日本與汪偽簽訂協定,規定將北平使館界之一切行政權與所有公共及日本租界早日交還偽組織,日本人民所享受之治外法權,則予取消。同月14日,意大利政府亦發表同樣的聲明。在日本的壓力之下,當時掌握維希政府實權的外長皮埃爾?賴伐爾和具體負責對華政策的法國駐華大使高思默很快作出倒向汪偽政府一邊的選擇。

    他們認為,鑒於局勢的變化,法國在廢除治外法權問題上再保持沉默是不明知的,在日偽統治區,如果汪偽政權在日本的支持下採取主動,單方面廢止中法間的不平等條約,或在租界製造麻煩,法國將無能為力,或者只好接受嚴厲的條件,處於十分被動的境地,「我們將被迫在沒有討論放棄的條件和為這一屈辱的妥協取得任何好處的情況下失去我們的權利。」

    基於這一認識,1942年11月12日維希政府訓令法國駐滬代表就廢除中法不平等條約問題與南京汪偽政府進行正式接觸。

    次年1月10日,維希政府通知日本政府正式轉告汪偽政府,法國在治外法權問題上將會作出有利於它的決定。1月22日,高思默根據法國外長賴伐爾的指示,離京赴滬,以便與汪偽政府「外交部長」褚民誼舉行會晤。2月23日,維希政府在事先與日本商量並徵得同意後公開發表廢約聲明,稱:

    「為了加強與中國的友誼,法國決定放棄在中國的司法特權,並放棄它在北京使館區、上海及廈門公共租界、以及上海、天津、廣州法租界的行政管理權。法國政府在考慮由此產生的各種問題後,決定盡早實施這一決定,並將它立刻公諸於眾。」

    在這一廢約聲明中,維希政府雖然為避免過於刺激重慶政府,故意不聲明將放棄的治外法權和租界歸還中國哪一個政府,但鑒於法國所歸還的租界大多都在日偽統治區內,因此這一廢約聲明正如日本人所說的那樣,實際上是對汪偽政府的承認。對此,北平的汪偽政府也表示歡迎。

    不但如此,維希政府在發表廢約聲明之前對重慶國民政府還做出另一個很不友好的舉動。在磋商起草廢約聲明過程中,日本政府藉口廢約聲明發表後蔣介石將會對越南和廣州灣採取報復行動,提出根據日法簽訂的共同防禦越南議定書的規定,應允許日本立刻派軍隊進駐廣州灣,以加強廣州灣的防衛。

    2月16日,日本駐法大使米塔尼向維希法國外交部遞交照會,轉達了日本政府的這一要求。維希政府居然一口應承,當日即照復日本大使,表示法國政府意識到單靠駐紮在廣州灣的部隊不足以保衛該地抵制外來攻擊,因此願意接受日本政府為此向它提供的協助。

    2月17日,日軍進佔廣州灣。維希政府的這一行動使得重慶國民政府經過越南的軍需供給線面臨遭受日軍切斷的威脅。對此,重慶國民政府很快就作出強烈的反應,在維希政府發表廢約聲明的次日即照會維希政府,宣佈廢止中法廣州灣租借條約。

    當時還未開始廣州攻略的范哈兒,更是直接宣佈,將來盟軍攻入廣州灣後,駐守的法軍士兵將會成為戰俘。

    3月29日,鑒於日本已與汪偽政權簽署協議,將於3月30日放棄其對租界的管理權,維希政府進一步與汪偽政府以換文方式先就法國放棄對北京使館區的管理權問題達成協議,仿照日本做法,也宣佈自3月30日起放棄它在北京使館區所擁有的管理權。4月10日,又宣佈放棄對廈門公共租界的管理權。5月18日,在北平與汪偽政權簽訂關於歸還天津、廣州法租界的協定,規定法國在天津、廣州法租界區內所行施的行政管理權將於1943年6月5日歸還中國;租界內的各道路、橋樑、碼頭、管道系統等公共工程將無償移交中國當局;法國當局在最短期限內將管理租界所需的檔案、文獻移交給中國當局。

    同時,協定為法國繼續保留了一些特權,規定中國政府應承認並尊重法國政府和僑民在法租界所置的土地和不動產的權利,並將為此採取必要的措施;在1943年2月23日法國政府聲明放棄在華租界以前,由法國市政當局批准的合同,特別是關於公共工程如水、電、公共交通等合同,中國當局要根據約定的條件予以充分的尊重;法國僑民在上述區域內的地位仍按照現存條約所作的規定,他們繼續享受目前所享受的有關住處、行動自由等特權,當警察移交中方管理,治外法權最終廢除時,如果必要的話,法國駐天津和廣州的領事可以聘用一些法國警察以確保執行領事的命令和法院的判決;此外,中國當局還要保證維持租界內現存的法國或中法文化機構的運轉,並繼續支付某些由法國租界當局補貼的機構。

    在與汪偽政權接觸過程中,維希政府雖然考慮到其在越南的利益,不願與重慶政府斷交,有意淡化與汪偽政權談判的官方色彩,駐華大使高思默一直沒有親自出面,有關放棄北京使館區管理權的談判由法國駐上海領事薩拉特和汪偽「外交部長」褚民誼商談,歸還天津、廣州法租界的談判則由法國駐華使館參贊鮑思頌負責,辯稱協定的簽訂並不意味著承認南京政府,治外法權和租界的放棄是對整個中國而言的,只不過與地方當局協調解決。

    但維希政府配合日本的意圖,將租界歸還汪偽政權,在當時不但提高了汪偽政權的聲譽,並且實際上也等於承認了汪偽政權為中國的合法政府,違背了重慶國民政府向各國提出的南京汪偽組織為日本軍事佔領區的傀儡,該傀儡組織與各國簽訂的任何協定均為無效的聲明。因此,在維希政府與汪偽政權簽訂協定的次日,重慶國民政府即向維希駐華代辦彭固爾遞交一份措詞強硬的照會,聲明維希政府的行為違背了國際法,宣佈:

    「所有法國依照中法間不平等條約取得之租界,北平使館界、上海公共租界、廈門公共租界行政權,領事裁判權及其他特權,已因法國政府之非法行為,歸於消滅,中國政府不再受其拘束。」

    對重慶國民政府的抗議,維希政府因奉行親日政策並沒有予以重視,相反於7月22日復與汪偽政府簽訂《關於交收上海法國專管租界行政權協定》,宣佈於7月30日將上海法租界移交汪偽組織接管。

    同一天,又以換文形式就法國放棄對上海公共租界的管理權問題與汪偽組織達成協議,規定法國政府根據1943年2月23日的聲明,放棄對上海公共租界的管理權,這一放棄於1943年7月31日生效。

    同時,與5月18日與汪偽政權簽訂的關於歸還天津、廣州法租界的協定一樣,維希政府在歸還上海法租界和公共租界的協定和協議中,始終也以1943年1月日本與汪偽組織簽訂的協定為藍本,繼續為法國保留了諸多的特權和利益:如法國政府和人民在租界內的產權原封不動的得到承認,法國租界當局於1943年2月23日之前簽訂的有關水、電、公共交通等公共設施的租讓合同繼續得到尊重,法國僑民在租界的地位仍然按照現行的條約規定維持不變,不但繼續享受目前所享受的諸如居住、職業活動、活動自由等優惠,而且當警察移交給中國管理以及治外法權根據1943年2月23日的聲明而被取消時,法國駐滬總領事必要時可以使用幾個法國警察以便確保領事傳令和司法判決的執行;法國僑民在法租界永久租用的土地所徵收的地產稅也將維持目前的稅率不變,直至治外法權所導致的免稅制度為新的規定所取代為止;法國租界當局的所有債務則由汪偽政府承擔,原由法國租界當局資助的機構和文化組織也將繼續存在,並由汪偽政府繼續予以補貼,等等。

    維希代表鮑思頌與汪偽「外交部長」褚民誼之間就有關文化事業、公共設施、法國人的繼續聘傭等事項達成秘密換文多達16種。7月30日,汪偽傀儡政府正式接收上海法租界,將租界區域改稱第八區公署,陳公博兼公署主任。

    鑒於維希政府甘為日本附庸,不顧重慶國民政府的一再勸告,完全倒向汪偽政權一邊,重慶國民政府最後採取果斷措施,於1943年8月1日正式發佈聲明,強烈譴責維希政府自成立以來對中國採取的一系列不友好舉動,宣佈與維希政府斷絕外交關係,並重申法國根據不平等條約所取得之權利一概消滅。

    聲明稱:「查自法國政府遷都維希以後,中國政府為保持中法兩國傳統友誼及維護兩國間彼此利益起見,對之始終予以尊重,並繼續維持正常關係,法國在華一切正當利益亦無一不繼續獲得保護。無如維琪政府對於中國之不友誼行動,層出不窮,有加無已,其較著者則與日寇訂立越南軍事及經濟協定,資其利用,使為襲我之根據地;今年二月間,又許日寇侵佔廣州灣並與之簽訂協定;至關於放棄在華治外法權及交還租界,亦不依照合法手續與中國政府訂立條約,近且變本加厲,反而與汪偽傀儡組織一再簽訂協定,對於中國政府迭次聲明該傀儡組織與任何國家簽訂任何協定均為無效一節,加以漠視。中國政府對於維希政府此種行為不能再予容忍,茲特鄭重宣告自即日起中國與法國維希政府之外交關係,即行斷絕,除前已先後聲明法國根據不平等條約在華取得之各項特權及租界與租借地,已因法國自身之非法行動歸於消滅外,今後中國政府對於法國人民,仍當一本兩國向來友好之精神及國際公法之普通原則,繼續予以保護。」

    同日,重慶國民政府還宣佈接管滇越鐵路。這樣,法國維希政府與中國的廢約交涉因其奉行親日政策,最後由重慶國民政府單方面宣佈廢止。

    當然,中法之間的廢約問題,如果就這麼結束了的話,也就沒有開羅的正式協議了。

    實際上,當國民政府宣佈和維希法國政府斷交的時候,此時的法國也同樣存在了兩個政府,而國民政府在開羅與之簽署協議的,正是後者。

    1940年6月以後的法國,除了以貝當元帥為首的維希政府統治下的法國外,還存在「另一個法國」,這就是戴高樂領導的抵抗德國的自由法國。因此,考察戰時法國對於廢除不平等條約的態度,除了維希政府之外,也離不開對自由法國的合作。

    戴高樂領導的自由法國於1940年6月18日在倫敦宣告成立之日起,便以推翻德國對法國的佔領、爭取民族獨立為旗幟。因此,在廢除中法不平等條約問題上,戴高樂領導的自由法國一開始就與英美等國保持一致立場,選擇蔣介石領導的重慶國民政府為談判對象。

    但由於法國當時存在多個抵抗組織,戴高樂領導的自由法國在很長時期裡都沒有被其他國家——包括重慶國民政府,承認為法國的合法政府。因此,在有關廢除中法不平等條約交涉的過程中,自由法國始終將廢約與爭取中國對自由法國的承認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維護法國在遠東的權益聯繫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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