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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篇——槍 文 / 藍冰

    大學畢業後,我進入一所閒散的生物研究所。

    父親也對我管膩了,就這麼隨我而去。其實,我選中這裡不是因為我喜歡生物,而是因為陳若新在這裡——她可是唯一活著的可以威脅到我的人,自然要好好監視——當初之所以和她進入同所大學也是為此;沒想到這個決定會給我帶來如此之大的幫助。

    這要從我成為正式組員中的『獵人』說起。

    『獵人』顧名思義,專職獵殺。除我之外還有兩個獵人,不過他們在別處執行任務我還沒見過。一開始還罩得住,越到後來我就越發現槍的重要性。想想看,人類發明中最便於攜帶的具有殺傷力的武器;殺人的效率自然也很高。本來我是礙於用槍會留下諸多線索,例如硝煙反應,彈道痕等等從不用槍;現在我已經成為『人民公僕』,克裡斯都說了殺人合法(克裡斯:「冤枉啊!我可沒那麼說!」),自然不用計較這些了!所以如何學會用槍成為我的一個難題。

    這個時候,我的好朋友——陳若新顯示出她超凡的用槍天賦(其實她是美國華裔大老闆的女兒,自己不但有持槍許可證,收集的槍支都能供給一個軍隊;不過得知這些是很多年以後),將我這個從沒有實戰經驗的『通訊兵』訓練的頭頭是道,也讓我漸漸愛上槍。

    這種神奇的武器可以遠距離狙擊,只要你掌握的好,工具配備齊全它甚至可以不受時間、地點及光線的限制,做到一擊必殺。

    我愛用槍,即使我更喜歡使用卡片,即使還沒有趕得上超級槍迷陳若新愛到瘋狂,我對仍然槍愛不釋手。不僅僅因為槍擊產生的屍體比較完整,我愛它,因為我瞭解它,它是我血色人生中忠誠的伴侶。

    沒有殺過人的不會知道臨死前人類的意志力能夠多麼頑強!只要一個細節,獵手就會變成獵物;想當然瞭解自己生命所繫的武器是制勝的關鍵。我熟悉槍上的每一道刮痕,開槍後分佈在槍管上的每一絲餘熱。

    我愛它,因為我還不能掌握它。如果我使用它像使用卡片一樣拿手,我就不會這麼愛它了吧?因為無法完全掌控,所以有趣。

    然而,不知怎麼回事,幾乎所有的國際警察都知道特別行動組有個不會用槍的獵人,總是有人不時找我挑戰想成名立就,當然都下場淒慘。我是不擅長槍——相對與陪伴我半生的卡片,槍到手僅僅近一年;但『不擅長』也比大多數笨蛋警察們強得多(失言,現在我也是警察不能這麼說)。儘管被我戰敗的可憐蟲都被嗤笑為「連特別行動組最不擅用槍的人都不如」而抬不起頭,找我挑戰的傢伙仍然屢增不減。不過組裡反倒沒人找茬,我猜大概是克裡斯反面宣傳的效果——什麼時候一定找他把這些帳算個清楚。

    被討厭鬼們糾纏的煩惱終於停止,因為一個意外。

    任何組織都是五味雜全,什麼敗類啊,混飯的啊,公子哥都有;我從不知道警察也是如此。雖然沒剛才我說得那麼誇張——畢竟能夠被委任為國際警察的傢伙都是有些實力的,但是性格的差異也令人歎為觀止。例如克裡斯是個徹徹底底的軟腳蝦(後來我才知道克裡斯其實在組裡算是數一數二的高手,只有在我和萊娜面前抬不起頭),他的搭檔萊娜卻是冰霜美女。不過想想連我這種『普通』的大學生都照收不誤,真是蘿蔔開會(依我看是藏龍臥虎吧——旁白2)。

    里昂是個極為自大的傢伙,也是我沒見過的『獵人』之一。在第一線的那群人裡他算得上遠距離狙擊的天才,而且他膽識過人,曾經獨闖龍潭虎**取得最終勝利。如果消息來得再早些,超級大毒鳩就應該由他來擺平而不是我。呵呵,補充一點,剷除毒鳩的經過被『上面』全面封鎖,似乎想以此作為控制我的把柄——或者是想把我當成隱棋。

    悲劇起源於我不認識里昂,但他認識我,好巧不巧我們在一個射擊場練習。

    他早就聽說過我,印象裡是個水平中上,稍有天賦的大學女生。被我搶了生意的仇恨他記著,所以當看到我走進單人練習室時竟也跟了進去,想挫挫我的銳氣。我們組員看見又不敢攔,只好以最快速度把克裡斯找來阻止即將發生的『誤傷』。

    他得到了機會,因為他一進來看到的就是我把槍一甩,氣得直跺腳,似乎在發小姐脾氣的場面。

    「你是影小姐吧?怎麼了,需要幫忙?」畢竟是個女孩子啊!里昂看看槍靶中心只有一個彈洞,心中暗想。

    「氣死我了!」我懊惱得扯著頭髮歇斯底里的喊道。

    「噢——不要灰心。咦?你不是都射中了嗎?」剛認為我只中一發的他看清積分表,發現所有子彈都從一個彈孔出去。

    「誰管它們中不中!我是想中途改變彈道方向,沒叫它們每次都是直著出去!」一點也不順手,如果是電話卡我都能讓它像迴旋標一樣回來呢!

    「子彈出膛後能影響它的因素只有空氣阻力,當然是直的。」他為我的表演感到好氣又好笑,同時也納悶無人能敵的克裡斯究竟怕我什麼。很快他就笑不出來了,因為他看到我把左手舉到槍前。

    「你在幹什麼!」

    「砰!」子彈從我的手指縫呼嘯而出,我通過氣流的感覺來鎖定子彈飛出的方向。

    「對,空氣阻力,我怎麼沒想到!」我根本沒注意耳邊的聒噪,投入到利用阻力改變方向之中。我又連發好幾次,槍的後坐力鎮的我手麻酥,不由的抖了一下,最後一發子彈擦著我的中指而過,在指縫內側留下焦黑的痕跡。我沒有時間感覺疼痛,拚命想抓住剛才那一瞬間的靈感。正當我恍然大悟之際,倒霉的克裡斯急匆匆的衝進來:

    「槍下留人!——啊,感謝上帝,你還活著。」看到他氣喘吁吁的擋在滿臉莫名其妙的里昂前面,我露出不懷好意的微笑。

    ……

    「過了將近半個小時,在外面貼著門縫試圖偷看的我們因突然開門的慣性摔倒在練習室。只見影小姐興致勃勃用手指轉著槍——槍突然被拋到空中,又飄回她手中繞著手指飛快的旋轉;情致高昂的走出來。我們等她走遠後才小心翼翼張望裡面——從來都指高氣昂的里昂抱著頭蹲在角落裡,雙眼失神,嘴裡念叨著:『好可怕,好可怕的女人……』而克裡斯警官正站在射擊台上,臉色蒼白如臘;他身後槍靶上的彈孔形成一個標準的人形——這種時候充分的體現出特別行動組成員的堅強意志!和陷入半瘋狂狀態的里昂不同,克裡斯僅僅是翻了白眼而已……後來我們聽說每一顆子彈都是向他直射過去,快要擊中的時候突然轉向,只要克裡斯警官稍微動一下就沒命了——為了救助他人英勇的犧牲自我,真不愧是我們警界的精英!」——摘自一位退休組員的回憶錄。

    後來大家都謠傳我和克裡斯聯手給里昂一個下馬威,天知道我連里昂是誰都不知道,真是冤枉,這真的是場意外!如果早知道我才不會暴露實力。

    不過也有謠傳我是想報復克裡斯把我募招到警隊之仇。

    呵呵,我怎麼可能這麼小心眼?

    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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