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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一劍曾當百萬師:曾茜茜篇 文 / 丁亦麟

    嚴正聲明:《重生錄》人物譜中,引用了一些書友的書評,希望這些書友不會介意。如果不想自己的書評被引用,可以站內短信給我,或是在書評區發貼說明,我會修改。

    ——本篇作者:消失的神話(感謝書友支持)

    我看著自己的手,那纖細修長但是有力的五根手指,心思卻早已飄到九霄雲外,隱約中好像聽到一個倔強的男孩故作老成的跟我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那是一個很奇怪的男孩子,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個叫做茂華的小餐館裡,喔,不是的,我們並不是在吃飯,而是在制定一個如何消滅猛虎幫的計劃——

    作為天狼幫的四大金剛,我當然知道這次的計劃對我們以後的發展有多重要。但說實話,我並不太喜歡這次的計劃,首先,這個計劃讓我暴露在一個陌生人的面前,即使他是幫主章波濤的三弟,但對我來說,除了自己以外,這世上沒有多少人是真正可以信任的——

    槍神,這個外號聽起來雖然威風,但我自己心裡明白,我就是一個見不得光的、專打黑槍的一個刺客。

    是的,比起聽上去沒什麼技術含量的殺手,我更喜歡刺客這個稱號,這讓我可以保有一絲浪漫的情懷。

    不過你有聽過一個整天拋頭露面的刺客嗎?

    所以我不喜歡見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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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見到那個叫做丁的男孩,是在我們滅了猛虎幫的很久以後,看著進入校園的他,高高興興的跟著朋友們慶生,我的心中突然湧起一種羨幕的感覺——

    雖然從小就被爸爸當作男孩子來訓練,雖然我覺得若是能穿上筆挺的軍服也沒什麼不好——

    但我偶爾也會想要像著一般的女學生那樣,抱著兩本厚厚的原文書漫步在校園之間,讓溫暖的陽光恣意的灑在身上——

    那感覺應該是很愜意的吧?

    可惜,作為一個不但背著通緝令,而且還被仇家惦記著的黑幫份子,即使連睡覺也要把槍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這樣的我又怎能奢求哪怕是簡簡單單的逛一次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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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一個好的槍手,她可以是一個好的刺客,但並不一定是一個好的保鏢,就如同奇幻小說中的精靈,她們可以是最好的弓箭手,但很少人會想要讓她們拿起笨重的盾牌,因為那只會讓她們失去靈動的翅膀而墜入凡間,所以即使我一個人能打倒兩三個百斤的大漢,但若非萬不得已我還是寧可藏在陰影之中,做那一擊即中,遠揚千里的刺客——

    但因為幫主他需要一個能絕對信任的人做他的親衛隊,所以我也只能盡力扮演好這個角色,而比起擔任幫主的保鏢,偶爾我被派去保護那個姓丁的男孩時,那對我來說就好像是度假一樣——

    是的,這次他回到了縣城以後,我又被派去保護他了,只是這一次,這個任務讓我想起了一些不是那麼開心的事情,我本以為我已看透了人情冷暖,但我現在才知道其實我只是把這些不開心藏起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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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次幫主,也就是我恩人的兒子章波濤讓我去刺殺庫瓦將軍,我點點頭就走了出去,或許丁丁他不知道,但我知道這可能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了,是不是該跟他說些什麼?何必呢?我又不是他什麼人,不是那些如同飛蛾撲火一般撲向他的女孩子,雖然其實我很羨慕她們,畢竟愛情對我來說是一個太過奢侈的東西——

    作為一個保鏢而非刺客,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護目標的安全,在無法將威脅拒之門外的情況下,必要之時,一個保鏢甚至要用身體去幫目標擋住那飛來的子彈——

    我曾經問過自己,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會用身體去幫這個男孩子擋子彈嗎?我不知道——

    在很久以後,我不經意說出的一句話中,透漏了這個答案——

    我是這麼說的——其實一開始,我只是想問你,是否需要我去保護其他對你很重要的人,比方說雲燕或是冉鳳之類的;但是後來想一想,沒準我自己都需要保護呢——呵呵,我這個人很笨的,有的時候想問題沒那麼容易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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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時候該出發去刺殺庫瓦將軍了,但我卻收不住我的思緒,我是個很認死理的人,所以說即使所有的人都說章叔叔是因為貪污而入獄的,但我就是不相信,他應該也是被陷害的,就像我爸爸一樣——

    丁丁常掛在嘴邊的那句話是怎麼說的?對了,那兩句話是這樣說的——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

    真的是這樣子嗎?希望今天我能用手中的槍找到一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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