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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三十五章 惺惺 文 / 丁亦麟

    我和余又都沒受什麼傷,我只是膝蓋外側被砍的那一刀,為我留下了一道終身的紀念;余又的左手小臂也被砍了一刀,不過他比我慘一些,他骨折了。

    而章波濤則比我們要慘得多,在我們把他送進醫院時,他已經不省人事——住了整整兩個月醫院的他出院後,我和余又把他全身剝光,像三國孫權對周泰一樣,指著他一處傷,就讓他喝一杯酒。

    我們總共數出了三十五道傷疤,章波濤也總共喝了三十五杯,五錢小杯裝的湘泉;他的酒量確實不咋的,喝完最後一杯酒後,他再一次倒下,令身邊的姚秋君心痛不已,卻又對我們敢怒不敢言。

    我和余又是所有傷者中最先離開醫院的,也是所有參與鬥毆者最先看到法醫鑒定的——

    在公安局法醫科,擺在我面前的,是一份空白的法醫鑒定,余又面前那份則是已作的初步鑒定:上面寫著章波濤以及對方的三個傢伙輕傷,其餘人輕微傷。

    已經明白我和縣長之間關係的法醫科黃科長誠惶誠恐的站在我面前,我明白想要討好縣長大人的他是讓我做填空題。但我能隨便下筆嗎?

    我略略思考了一下,問他:「可以打個電話嗎?」

    電話打到熊梅的家裡,我讓她叫楊曉鳴馬上來一趟公安局,楊曉鳴估計正在她家等候消息,電話掛斷後五分鐘,他就踏進了法醫科。

    我們一起搭乘黃科長的邊三輪到了醫院,找到章波濤,經過我們四個人短暫而友好的交流後,在回公安局的路上,我對黃科長道:「算了,都改成輕微吧。」

    輕傷與輕微傷的界定,就是罪與非罪之間的界定;輕傷與重傷的界定,就是輕罪和重罪的界定。

    迎著刺目的陽光,走出公安局大門的時候,楊曉鳴緊緊握住我的手——

    的確,我大可以在他不知情的情形下,把他的手下全部改成輕微傷,而把章波濤改成重傷——如果非要勉強的話,章波濤也確實夠得上重傷了。

    所謂不打不相識,這一次的毆鬥,我見識到了他的身手,他也感覺到了我和章波濤的大氣。再加上他與我大表姐的關係,所以我們大家成了朋友。

    所以我直言不諱的對他說:「拜託,下次我見到你的時候,不要把頭抹得像現在這個樣子了,免得我一見到你,就以為我們已經進了**社會,豬油都不用錢買了——我會失去努力方向的。」

    他先是一怔,然後哈哈大笑,我知道,他把我這句話記在了心裡。因為在此之後,我再也沒見過他打摩絲——其實幾年後也沒什麼人打摩絲,都改嗜哩水了。

    所有的人都是輕微傷,這讓有關部門在定性的時候傷透腦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這些肯定是套不上了;但如果只是聚眾鬥毆,在場至少有一百個人看到楊曉鳴一方先動了刀子,還不止一把,並且這個案件影響極壞、民憤極大——最有力的見證人、也是最大的民憤就來自縣長的女兒,我的雙妹妹。

    於是,我只能再找到雙妹妹,向她陳述利害關係,要她不再動用她父親的影響力對這個案件施加壓力——但是這一次,雙妹妹怎麼也不肯聽我的。

    「他們、他們當時是要把你往死裡砍啊!」她哭著,跑開了。

    就這一句,讓我啞口無言。

    但是,不管怎麼說,我還是得勸下去的。畢竟關係到的不僅僅是我一個人,還有楊曉鳴、熊梅、姚秋君、章波濤——在場的誰也逃不了關係。所以雖然明知會造成和她之間的裂痕,我還得苦口婆心的勸說雙妹妹,還得發動同樣不理解我的雲燕、余又為我幫腔。

    這是一件很鬱悶的事情,明明對方是為你好,你卻還得勸她不要這樣。我感覺自己就像一個婊子,某個好心人願意出錢替我贖身,我卻自甘墮落,還把對方教訓得狗血淋頭。

    最終雙妹妹還是屈服了,她找到她的父親,在閔縣長的協調之下,這次事件最終被定性為:聚眾毆鬥、但影響極壞。

    章波濤承擔了所有的罰款,楊曉鳴則承擔了所有的醫藥費。比起這筆龐大的醫藥費,五千塊的罰款只能算是一個零頭——通過這種方式,楊曉鳴讓我和章波濤瞭解到,他是一個有恩必報的人。

    這一次應該算是一個雙贏的結局——楊曉鳴通過熊梅搭上了我、雙妹妹這條線,為他未來的洗白創造了有利條件;章波濤則聲名大噪,在他出院後沒多久,就在楊曉鳴的幫助以及自己的威名之下,成為了幾乎半個縣城的老大;不過我個人認為,他最大的收穫就是——在他住院期間,無比愧疚的姚秋君幾乎天天陪伴在他身邊。

    而當我和余又回到學校時,受歡迎的程度是空前的——即使是我拿了全國性獎項,也沒有得到過如此之多的學生和老師們發自內心的崇拜。

    事情過去了很久之後,我才聽楊凡說,因為有關部門封鎖了關於這個案件的消息,所有的學生、老師們只能憑借道聽途說來瞭解整個戰局——也許是我丁丁的名字比較好記,也比較出名,所以這個小道消息在眾人口裡傳來傳去的,就變成了我獨鬥對方十七個人,並且將他們全部砍翻在地。

    當然,如果我沒挨那一刀,就更為完美了。但是人無完人——不過顯然沒人會認同這一點——所以我聽到的,就是我雖然挨了一刀,但這一刀還是為了一個傢伙砍余又,我奮力撲救而挨的。

    在我聽到有關這個案件——楊凡在描述當時的戰況時甚至顯得比我更為瞭解整個戰局——雲燕也在我的身邊。她是一個聰明的人,所以她敏銳的發現這個說法有一個很大的漏洞:既然是我「獨鬥」十七個人,那麼怎麼還會有餘又的一席之地?

    當她把這個疑問與楊凡比較深入的探討一下後,第二天,流言就改了風向。

    我獨鬥十七人還是沒有變,變的是當時章波濤和余又在一旁觀戰——我目瞪口呆、全身冒汗的想:有挨砍三十五刀還站在那裡觀戰的白癡嗎?——而對方老大看到我大發神威、有如神助,接二連三砍翻他的手下;便想出了圍魏救趙之計,拿刀砍向余又——而我為了拯救余又,奮不顧身的衝上前去,替他扛下這驚天地泣鬼神的一刀。

    我不得不佩服能想出這個版本的傢伙,他的想像力實在是太豐富了。估計他是看多《笑傲江湖》,把我和余又當成東方不敗、楊蓮亭之流了。

    不過不管怎麼說,一夜之間,我殺神丁丁的大名,就傳遍了整個縣城。如果說以前一項接一項令人眼花繚亂的榮譽,為我在學生、老師、家長們這個圈子裡積攢到足夠的人氣和聲望的話;那麼在這一次事件面前,我以前所有的榮耀都只是歌曲之前的過門。

    而這個事件就像歌曲的高潮部分,將我的聲望推至頂峰。

    我已名動全城!在自己還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事情卻在按著自己的軌道發展著:無論白道或是黑道,我都已經成為了炙手可熱的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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