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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二十六章 重新認識吳蘋 文 / 張拙

    有一種人,天生的奪目,永遠不會被人忽視。凡有她的地方,別人全都變成陪襯。

    林秀就是這種人。

    如果說我以前對個性獨特的林秀會和沒有特殊優點的吳蘋成為形影不離的朋友,感到不解和略微不服氣的話,在林秀去了z省之後,我開始慢慢的理解了這種關係形成的原因。

    於林秀來說,首先吳蘋對她的盲目信任和支持,就是一種不可背棄的責任。這是主觀原因。

    但是從客觀角度觀察——離開了林秀的光芒照耀,我發現,我是第一次看清楚了吳蘋。吳蘋其實是個非常有特點的女孩,不過她的特點,恰恰使她顯得沒有個性。吳蘋的特點就是:不論是什麼人,提出什麼論點,她都不會加以反駁。哪怕這人明明錯了,可是她會覺得,這又有什麼關係呢?人家有權提出及堅持自己的觀點,我幹嘛要去反對?(以前每當我和林秀就某個事件進行討論的時候,總是各自堅持已見,誰也不肯妥協。爭論到達白熱化程度時,吳蘋就會在一邊打著哈欠調解:「算了算了,爭什麼?你們不累嗎?兩個都對還不行嗎?」多次拉票失敗後,我和林秀每當爭論就會自動忽略吳蘋的存在,任由她在一邊昏昏欲睡。)

    不止不反對,她總是盡可能的隨聲附和,來滿足你的表現慾望。吳蘋說:「在一起玩嘛,大家都開心最重要了,幹嘛那麼認真?」

    原本我以為這種表現太過沒有個性,因此狠狠的鄙視過她數次。不知道是不是從林秀身上沾染到了一些喜歡發掘別人優點的習慣?單獨和吳蘋相處的次數一多,我開始覺得,跟吳蘋相處是件很輕鬆的事。你永遠不必擔心和她之間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因為思想、觀念、看法的不同而爆發口水戰——口水戰雖不傷人,卻很累。我又不是林秀那個瘋子,能夠以此為樂。

    還有,吳蘋雖然行為表現上像個孩子,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卻是個不折不扣的體貼細緻的女孩。

    你到她那兒,她一定會先熱情地請你坐,然後問你:「要不要喝水?熱的還是冷的?別動別動,我幫你倒……」(如果是我或林秀,只會說:「喏,水在那兒,要喝自己倒。」)

    別以為吳蘋這是客套,我自小就有一種簡單的直覺,那就是:稍為留心一些,我就可以毫不費力的分辨出,人家的熱情究竟是客氣還是真心實意?正是由於這個能力,使我不願意隨便去別人家以及完全沒有「面上的朋友」。我當然可以看出,吳蘋的這種熱情,是真心實意的熱情。也不是說她就真的跟你多親熱,而是,如果你因為她的熱情而感到滿意開心,她就會覺得很快樂。這種簡單的快樂,是她熱情的源動力。去拜訪她,你全然不必擔心,在你走了之後,她會打著哈欠說:「總算走了,招待客人真是麻煩啊!真是不知趣,沒看我已經很累了嗎……」

    還有,就是吳蘋的善良。

    在進入派出所工作之後,吳蘋的熱情勤勞以及與人為善的個性使得她人緣極佳,加上年紀又小,誰都對她照顧三分。可是她那近乎愚昧的善良,卻屢屢令所裡同事哭笑不得。

    才工作不久,有一次所裡抓到犯人,漏夜進行審訊。這種審訊是關起門來進行的,文字工作是吳蘋的職責之一,作為記錄員,她參與了這次審訊。

    審訊還沒有結束,她就流著眼淚跑出來了。後來與我講起這件事情的時候,還帶著震撼:「這種審訊,太過野蠻了!犯人不回答,就幾個人衝上去一起猛打——拳打腳踢的,就好像打的不是個人似的!還用電棍電!太粗暴了,我實在是受不了!」

    以前有聽說過,說是進了監獄,新犯人都會被其它老犯人修理,當是「接風洗塵」。可這是派出所,不是監獄。我聽了吳蘋的描述,深以為然:這實在是太過野蠻。別說是她,就是我,也覺得無法接受。

    我再到派出所找吳蘋的時候,她的同事小陳對我就這件事批評了吳蘋。

    「哪有幾個犯人是那麼老實的?特別是那種凶悍重犯!不打能行嗎?平常人我們最多就罵幾句踢一腳,進來了老老實實的,也不會過分為難他們。可那天審訊的是什麼人啊!是那種不用審訊都可以直接送監獄的重罪!小吳居然還替他求情!做這行的不硬起心腸能行嗎?壞人就得壞人來治,有些人,好好講道理是講不通的!小吳真是傻……」

    「那是個什麼重犯啊?犯了什麼罪?」看小陳講得理直氣壯,而且好像也有些道理,我看看又紅了眼眶的吳蘋,問了個可以幫助我們判斷的問題。

    「你就別問了,反正跟宗教政治有關,人我們也已經送到上面去了。」

    「他招了嗎?」

    「招?」小陳搖頭說:「從頭到尾,他一個字也沒有說過,就是用電棍電,也不哼一聲,電昏了好幾次……我從來沒見過這麼硬骨頭的,也許我們平常人,永遠也無法理解他們的信仰。說實話,我挺佩服他的——但是沒辦法,每個人的立場不一樣啊!」

    事情很快過去了。鑒於吳蘋上次審訊時的出眾表現,也出於對女同胞的照顧,此後凡有暴力行動的審訊,所裡都不再讓吳蘋參加,臨時改派其它人做記錄工作。

    這個時候,我跟吳蘋的同事們已經很熟了,我也發現,其實派出所的工作並不是很忙——這是指在所裡的時候。派出所的幹警和聯防隊員,在所裡的時候並不忙,忙的時候,其實都在外面。抓人也好,巡訪也好,都不是在辦公室能幹的事。所以我去找吳蘋,也談不上會干擾她的工作。經常所裡的人全都出動了,只有吳蘋一個留守。由於吳蘋還是戶籍協助管理員,需要整理的戶籍資料堆積如山,沒事的時候,我經常過去幫她抄抄寫寫。

    很快,我又聽到了一個關於吳蘋的「笑話」——稱它為笑話,因為這是她同事小李當笑話講給我聽的。

    話說一個中午,從外面抓了個偷竊犯回來。因為不是什麼緊急的案子,大家忙活了半天,肚子也餓了,就把那個犯人用手銬銬在窗戶的鐵柵之上,然後一起出去吃午飯。

    吃飯吃到一半,吳蘋說吃飽了要先回。於是交代她去看看犯人,別讓他給跑了,吳蘋答應了。

    小李問:「你猜,她幹了什麼?」

    我看看吳蘋,她低頭嘻嘻笑著,不說話。

    小李說:「這個白癡,只讓她看著犯人,又沒叫她幹什麼。她看那個犯人沒飯吃可憐,居然自己掏腰包去買了麵包,一塊一塊撕著餵給他吃!有這麼當警務人員的嗎?不打不罵就算不錯了,不過是餓一頓,有什麼打緊?不教訓教訓他,以後也不會改!當小偷的被人抓到當場活活打死的都有!同情心太過氾濫,錢多得沒處花了嗎?這麼有錢,不會請我吃飯?」

    我無語。

    吳蘋的善良幾乎是不分對像不看場合的,確實讓人無奈。可是誰也不能否認,這樣的吳蘋,是十分可愛的。

    正由於她的善良氾濫成災,我也開始覺得,我有照顧她、看著她,免得她吃虧的必要。

    我的生活平淡乏味,林秀在的時候,會想方設法拉我出去,帶我去體驗她的生活。林秀走了,我自然就回到原來的生活方式:做家務、接送妹妹上學、給外公買酒喝及三不五時的拿點錢給他打四色牌(不能一次性給,他老花眼,總是被人看了牌都不知道,基本上都是輸的,分次給他會輸得慢點)、每天晚上給外婆燙燙腳……

    然後,有空的時候去找吳蘋,或者吳蘋下班回家了就來找我。

    我們的友誼在這種平常往來中無聲無息的迅速建立。只是於我而言,現在的吳蘋,就是吳蘋,不再是林秀的附屬品。

    沒多久,派出所給吳蘋分配了一間宿舍,就在辦公樓的頂層。這主要是考慮到,有時要加班到很晚,從派出所到我們村的這段路兩邊沒有人家也沒有路燈,對於一個女孩來說不是太安全。

    這間宿舍成了吳蘋的窩也成了我的窩。

    人總會有不想呆在家裡的時候,比如我,天天對著老人小孩,有時也會感到煩悶,想自己找個地方躲一躲。現在正好就有了這個地方。

    而吳蘋,一開始的時候只是在這間小屋午休,或者晚上加班晚了才住一晚。很快,也許是感覺到了獨自住在外面的ziyou自在,也許是——我猜,更主要是因為,自從高考落榜之後,吳蘋對父母親,始終心裡有些內疚。再加上,吳媽媽時不時的就會提起:如果當初努力一點,也跟人家一樣上大學去了,多麼的風光!這話多少讓吳蘋有些無顏以對,呆在這間小屋裡,至少可以逃避一下,不用面對。(幸好吳爸爸只知面朝黃土背朝天,不問外事,所以吳蘋承受的心裡壓力,才沒有更大。)

    就這麼著,我跟吳蘋,成為了「同室密友」。接著,我們的家外活動自然混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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