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一百四十六章 奇幻的神秘感 文 / 瘋老六
如題目所示,本貼準備討論的是「如何保持奇幻小說中的神秘感」,為了避免無謂的爭論,讓大家浪費力氣,先做幾點說明如下:
第一,本貼只考慮「如何做」的問題,不考慮「是否應該做」問題。
也即是說,「奇幻小說是否應該有神秘感」、「神秘感是高好還是低好還是沒有最好」、「神秘感是否是判斷小說好壞的標準之一」等等問題,一概不在本貼的考慮範圍之內。並非贊成,也非反對,只是存而不論。
再直白點說,我是贊同奇幻小說應該有一定的神秘感的,但在此不想就這個問題多做爭執。我喜歡,或許你不喜歡,這都很正常。譬如現在我說「討論如何研製出世界上最滑的香蕉皮」,或許有很多同學覺得「香蕉皮不好,最滑的西瓜皮才贊」,也或許有很多同學覺得「滑是香蕉皮的最壞屬性,香蕉皮就應該以不滑為榮」,也或許有很多同學覺得「香蕉皮滑不滑都無所謂」——這些都可能存在,也都可能正確,但都與我無關。我只是想討論一下「香蕉皮如何才能最滑呢」
只做技術考察,不做價值判斷
第二,本貼只是討論,不是講座
談論小說的寫作技法問題,通常來說都是長期侵淫此道,頗有見地和成就,於是來講授經驗,至少是一己的心得體會。但本貼完全相反,因為作為作者,我贊成「奇幻小說應該有一定的神秘感」,自己寫出來的小說卻半點沒有神秘感。所以這個帖子,並非是醫者的講解,而是個久病患者的自我診斷
第三,盡可能討論具體的、可量化的或者說是可實證的操作手法,而非高瞻遠矚的理論指導
如果我不會做一件事情,我希望聽到別人告訴我說:「你第一步做什麼,第二步做什麼,第三步做什麼,然後如何如何」,而不希望聽到別人告訴我:「你加深理論修養,強化專業技能,認真領會精神,提高思想境界,自然就如何如何」
同樣的,我對別人說話也習慣如此。
誠然,前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是一己之見,有很多不正確,或者很多不能簡單適用的地方,盲目照搬會弄巧成拙。但至少它清晰、明確、可驗證,當然也可推翻;而後者雖然無比正確,但對於我而言沒有任何意義
所以這個帖子裡,我希望盡可能是討論具體的、細節性的、技術性的操作手法
所以請不要對我說「你應該擺脫這些細枝末節的分析,超越這個層次,分析探尋出更高的道之所在,自然就能無往不利」。因為我的思想層面就只有這麼高,我習慣了談論具體的操作,而不是指導性理論。對於這種,我唯一的回答是:
「說得對,但這對於我毫無意義」
以上是序言,以下是正文
一、物以稀為貴——稀有罕見是神秘感的第一前提
稀有罕見之物未必就是神秘,但凡是能夠配得上「神秘」這個詞的,必定是稀有罕見。一件東西,一樁事跡,倘若每天都在眼前發生,司空見慣,哪怕其中當真蘊含什麼天地之理,宇宙奧妙,也絕對不會有人覺得神秘。便如蘋果下墜,牛頓從中悟出萬有引力,壺蓋震動,瓦特從中悟出蒸汽之理,但在我輩眼中,全然不過如此,神秘等級壓根就是0。反過來,那些神乎其神的地球之謎什麼的,例如百慕大三角(神農架野人、尼斯湖水怪等等),向來有神秘之稱,眾說紛紜。真相如何未知,很多人說是什麼外星人超能力或者亞特蘭蒂斯之類作祟(我是不相信此類說法的),也有很多人說不過是惡劣天氣加上特殊地理環境所致——不管是什麼原因,反正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倘若全球四大洋,處處都經常發生類似百慕大三角的故事,那麼也就無甚神秘可言了;倘若全國各地,每天野人上街遊行,那也就不過如此了。
同樣的道理,在奇幻小說中也是完全適用的,無論是廣義上的奇幻還是狹義上的奇幻。比如說,精靈肯定比人類的神秘度更高些,因為相對來說它們更罕見些;卓爾、奪心魔這種更罕見,相對來說神秘度更高些。當然,這是指通常狀況,假如哪位作者設定一個世界,人類寥寥無幾,卓爾和奪心魔遍地亂跑——那還是有神秘感的,但不是指這些物種,而是因為這種類型的世界太罕見了,太脫離常規了,所以有神秘感。
然而是否稀有罕見,這種事情不僅僅取決於小說的設定,更取決於小說之外的背景。比如在托爾金剛創造出魔戒的時代,「精靈」是很神秘的東西,因為當時這種尖耳朵傢伙初次出場,是個新人,讀者們前所未見聞所未聞;但如今小說裡再出現精靈,哪怕作者強調一百次「精靈是很神秘的!」照樣沒有幾個讀者會買賬,無他,因為現在精靈已經氾濫到和人類一樣普及一樣常見一樣遍地都是的地步了。讀者們看到精靈兩個詞,就像看到「人」這個詞,半點感覺都無。再比如魔法,火球術,剛出現時想必也令人眼前一亮,大有令人「心底油然升起敬畏感」的意思。畢竟一個人,手上能夠突然冒火,而且還能扔出去砸人,這實在是很酷的事情——然而時至今日,火球術以及大火球、超級大火球、無敵大火球之類,已經把全體讀者的火抗都提升到頂級,哪怕你是宇宙無敵大火球砸出來,讀者也只當是在喝茶看戲。
再比如說,某作者寫一本具有強烈中國鄉土色彩的小說,在中國讀者眼中看來,未必有多少神秘可言,因為太熟悉了,甚至是司空見慣的大路貨;而如果跑到美國去發表,神秘度肯定會相應提升,因為對於老外們而言,這些大路貨已經變成了聞所未聞匪夷所思的奇事怪談。反之亦然。
所以說,要想達成「神秘」,第一前提是稀有。而這個稀有又包含兩個層面的意思:其一是在小說的背景中是「稀有」,其二是在小說發表的整體背景中是「稀有」。
要達到上述要求,大致也有兩種方法:簡單的做法就是發明新東西,創造前人從沒寫過的新物種、新魔法、新風俗,等等等等,需要的是想像力和做設定的能力,我個人認為相對缺乏技術含量,當然有可能因為我不是設定黨。複雜的做法則是靠描寫,靠功力來引導讀者,讓讀者認同「火球術果然是很神秘的」,也即是說,讓讀者放棄掉「先見」,轉而承認並信服書中的設定,這個顯然很有技術含量,但難度也會相應提高。
就好像現在寫武俠小說,要描寫某個人很強,是個高手,怎麼做呢?第一種方法,就是加倍誇大此人的力量層級。因為大家看武俠實在已經看的太多,什麼一掌碎石之類的已經完全不夠看,隔山打牛也不過如此,所以第一種方法,我可以寫這個人能夠一拳打爆一個星球——不過據說港漫高手很多都能做到這點,所以考慮升級為一拳打爆太陽系。第二種方法則不需要這麼誇張,依舊是很尋常的武俠世界,但通過描寫塑造,能夠讓讀者覺得「此人比起小說裡的其他人要強」、「此人的武力超越這個世界的普遍水準」,進而認同「此人是個高手」。比方說這個世界,大家都是普通人,能來什麼黑虎掏心就屬練家子,這時候冒出一個會耍五虎斷門刀的,那就堪稱高手了。但這難度實在有點高,因為五虎斷門刀這門功夫實在是名聲太差,估計十個讀者有九個一看就默認「此人乃是個雜兵廢柴」——剩下那一個,大概是恰好想起了馬伯庸的人在江湖。
第二、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隱秘是神秘感的第二前提。
隱秘的第一層意思,其實有些近似於「稀有罕見」。當然,稀有的東西未必神秘,神秘的東西往往稀有,兩者是遞進關係。漢代的文物出土,舉世唯此一件,稀罕則稀罕,擺在博物館裡任人參觀,則什麼神秘感也沒有了。大熊貓是中國獨有之物,在全世界也可算珍稀動物,然而每天在動物園裡任人觀賞,可愛則可愛,神秘感肯定是談不上——只有神農架野人、尼斯湖水怪那種,驚鴻一瞥,杳然無蹤,才能有資格冠以神秘的頭銜。古人云: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又曰:帝王心術,鬼神不言。都是通過隱秘來強化神秘感。在小說裡也一樣,精靈就是因為出場太多,火球術就是因為用得太多,導致喪失了隱秘性,以至於淪落如此。
隱秘第二層意思,則是反科學。
先旨聲明:我是文科生,數理化知識早就忘得精光,所以想當科學神教徒都不夠格。我所理解的科學,並非某個定律,某個公式,而是一種方法。在我看來,科學之要義無他,一曰「可理解」,二曰「可量化」,三曰「可實證」。所謂可理解,亦即符合人類的思維邏輯,當然如果哪位同學覺得自己寫的小說打算給外星人看,那另當別論;所謂可量化,亦即可以數據化,可以精確化;所謂可實證,亦即可以重複驗證,而不是口頭空談。可理解,可量化,可實證,即是科學,同時也是神秘感的大敵。
首先說「可理解」。舉例而言,兩個背景完全相同的世界,兩個完全相同的魔法,例如最簡單的火球術。現在兩種不同的描述方法,第一位作者比較懶,是含糊其辭,反正某人就是砸出了一個火球;第二位作者非常認真,做了非常完整了設定,從魔法學基礎理論出發,詳細地闡述了某人如何吸納空氣中的魔法元素,通過何種原理凝聚成球,又通過何種方式砸出來,整個過程的運作原理是什麼,都寫的清清楚楚,彷彿論文。那麼僅以維持神秘感而論,哪一種更適合呢?顯然是前者。
再說「可量化」,同樣是上面的例子,兩種不同的描述,第一種是「一個火球砸出,閃電般地擊中了目標,爆炸開來,周圍七八個獸人都被籠罩其中」;第二種是「一個火球砸出,四分之一秒後爆炸,以爆炸點為圓心,三十尺範圍內的所有生物都受到10點固定傷害」。依然不論寫作技法的高下,只以維持神秘感而論,我認為後者的數據太多,顯然應該扣分。
最後再說「可實證」,這條其實和前面所言的「稀有罕見」是相通的。一樣東西如果可以重複驗證,則出現頻率高,琢磨出門道的人多,大家司空見慣習以為常,時間一長還能原樣照搬如法炮製,神秘感自然會大大縮水。便如一項魔術,在外行眼中看來神奇無比,但倘若這個外行某日得蒙傳授,知曉其中訣竅,回家後依法操練,熟能生巧,不久後自己也能變這魔術了——那這東西對他還有半點神秘感麼?
是故,要維持神秘感,定要反科學之道,以「不可理解」、「不可量化」、「不可實證」為追求。
第三、民智開,則鬼神辟——不具備普遍性的「科學意識」的世界,是神秘感的第三前提。
如前所述,科學乃是神秘感的大敵。科學的力量,並非僅僅在於某些公式定律,也不僅僅在於科技產品,當然也不在於考試成績,更在於一種普遍性的理念和精神
所謂科學意識,很多時候即是一種昇華的信念,一種意識:這一切都是有道理可講,有規律可循,有門道可究的。
舉例而言,在遠古時代,人類尚不具備「科學意識」,對天地萬物星辰山河都有敬畏心,從而虛擬出種種神怪精靈,發展出種種祭祀祈禱。而在現代,科學意識普及,則神秘感幾無容身之地。倘若在古時,某人能口中噴火,旁觀者必定駭然驚恐,視為神力;倘若在今日,某人如此,則不過是雜技演員或者魔術師而已。
一場魔術開演,觀眾無人知曉其中的門道,但所有人都不會當真以為這是什麼魔法仙術,而都是會默認「此魔術也,幻惑耳目之道而已,其中必有機關」——這種認知,就是一種科學意識。
對於奇幻小說而言,「魔法」無疑是最重要的元素和特色之一。而魔法要保持神秘,不僅僅要密不外傳,不可氾濫,更不能讓這個世界具備普遍的科學意識。假設一個世界,一億人口,其中九千九百九十九萬九千人均是麻瓜,完全不懂魔法,只有剩下一千人是巫師。然而因為某種原因(比如巫師拋頭露面太頻繁,比如整體教育水平高,比如作者就是愛這麼設定),整個世界具備普遍性的科學意識。則你任何魔法,哪怕再高明再強大,在大家眼中看來也沒什麼神秘感,無非是「很強的魔法」、「非常強的魔法」、「特別強的魔法」、「能夠媲美磁場轉動五萬匹的魔法」而已。他們確實連火球都不會放,就像魔術表演的觀眾全都不懂魔術,但他們都有清楚的認知,即是「這一切都沒什麼神秘的,其中都是有清楚的道理可循的,只是我們暫時還不會而已。只要我們有機會去瞭解,有機會去學,照樣也是有可能學會的」
這種意識一旦形成並氾濫,則神秘感就完蛋了……
下面說說典型的反面教材——被遺忘國度,也即是通常所說的fr
fr是著名的高魔世界。何謂高魔,我的理解並非說因為fr曾經出現過能夠掛掉神的魔法,所以是高魔,也不是說fr的巫師牧師整體比較凶悍能打,所以是高魔。高魔之所以為高魔,第一自然要有足夠的魔法師(包括神術者和奧術者)數量,第二自然要有足夠的魔法普及水準,第三則是要有相對普遍的科學意識
fr恰好樣樣符合,一個都不缺
假設你是一個fr的土著,普通的老百姓,沒有任何冒險職業等級,過著和周圍鄰居一樣的生活,從小一起長大。現在有一天,你看到前面有個人,手裡冒出一發火球,轟殺了三隻地精。
那麼你的反應是什麼呢?會震驚?不敢置信?五體投地地膜拜?視為天神下凡?還是覺得「喔,今天遇到個巫師了」?
我相信,會是最後一種。原因何在?就因為fr的整體背景設定。在fr,魔法師太多,魔法的知名度太高,有相對嚴謹完善,充滿體系和位階的魔法學,還有專門的,設在大城市裡對外公開招生的魔法學院。此外還有魔法物品在商店裡出售,龍脈啊神子啊在你家隔壁定居,等等等等。所謂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導致的結果,就是一個普遍水準的fr土著,對「魔法」這種東西,不會有多高的神秘感,只不過就是一種「工具」而已,就像殺人,戰士用劍砍地精,巫師用魔法殺地精,如此而已,不足為奇。而無論是魔法的普及,是巫師的常見,還是魔法學理論的精細、成體系和普適(可以公開招生,是個人都能學,除了智力之外,不要求任何特殊的天賦、血脈什麼奇怪的限定),營造出了這個世界的居民,具備普遍的「科學意識」。他們或許不懂半點魔法,但他們知道「這只是魔法而已」。
用前面的分析來看,fr這種高魔世界,首先違反了「稀有罕見」的前提,又違反了「隱秘」的前提,更違反了「不具備普遍科學意識」的前提,原本應該是很神秘的魔法,自然就墮落成了神秘度為0的東西。
回頭一看,發現已經廢話寫了一大堆,於是懶惰性習慣發作,趕快收尾,直奔結論
結論:
所謂太陽下面沒有新鮮事,無論什麼小說,寫的其實都是人的故事。而人的故事,其實也無非生老病死,愛恨情仇。如果要講本質,本質上大家都一樣;如果要講表現形式,那麼奇幻小說相比於其他小說,其最重要的特色,無疑是魔法的存在——此處魔法是廣義,也包括魔法生物、魔法現象之類
魔法要保持神秘感,應該如何做呢?我認為
首先它不能普及。由於魔法基本都是人來用的,也就是說魔法師應該少——注意,此處魔法師不等於巫師,牧師德魯伊什麼的一概都算
其次它不能廣為人知,一個在各大城市開設魔法學院公開招生的世界,一個酒館裡動輒看到有人表演法術的世界,一個走在街道上都能看到巫師施法的世界,一個家裡洗澡都直接從水元素位面抽水的世界,顯然是不夠格的
再次它應該設計嚴格而且奇怪的限定條件——不能單純是智力,甚至應該刻意地不考慮智力因素,因為推崇智力,認為智力越高則必定學魔法能力越強,原本就是一種潛在的推崇邏輯和科學意識的想法,應該大力打壓、摒棄。dnd設定以及由此衍生的設定,都把智力作為學習魔法的充分且必要條件,這種做法的好壞不論,但對於「神秘感」是絕對的破壞。因為這分明就是把魔法當做科技來研究,而科技是最要不得神秘二字的。那麼設定什麼限定條件呢?這個就因人而異,比如血統啊、某些體貌特徵啊都可以。似乎是《金枝》還是哪本書裡曾經說過,原始人的祭司、女巫之類,往往有些奇怪的要求,例如孿生、畸形之類,本意只是因為這樣更罕見,更難尋,但也正因此而賦予了一層神秘感。如果你直接說「誰智力最高,誰就來當巫師」,那就一點意思都沒了
廢話這麼多,最後舉個例子作為結束
比如很多小說裡,常常會形容某位美女有「神秘」的氣質——那麼什麼樣的美女有神秘氣質呢?
首先她需要相貌美麗,而且是稀有的美麗——倘若相貌平庸,遍地都是,那神秘個鬼啊
其次她需要穿一定的衣服,不能裸奔——全脫光了擺在面前,香艷則香艷矣,神秘……還神秘你個頭
再次她也不能穿得太多太厚——厚到讓人壓根看不出身材看不見面容,連理睬都不理睬,那確實是神秘到家,神秘到被直接遺忘了
最後她還不能處於一個普遍都是科學家的世界——如果這個世界上,人人都是科學家,一看迎面走過來的美眉,立刻腦中冒出「蛋白質、水、碳」或者「血管、肌肉、脂肪、骨骼」,那就是徹頭徹尾的悲劇了
前幾點其實容易做到,或者說相對容易做到,往往最不被注意的,就是最後這個「普遍性的科學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