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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13先決條件(2) 文 / 漢斯譯庫

    稍大一些,我就和朋友們結了伙,去跟籬笆外邊的白人小孩對峙,互相扔石頭和罐頭盒。

    我常常流著淚回家,媽ぼ搧了我,罵了我,自己也哭起來。

    「孩子,你想找死啦?你想跟你爸爸似的送命嗎?」

    爸ぼ是個流浪漢,我從來沒有見過他。我的名字皮特就是為他起的。

    我步履維艱:吊兒郎當的官員,搞社會福利的人和所有鎮民都找我的事兒。

    所以,媽ぼ說:「你將一事無成,只能做流浪漢。」

    年復一年,我認識的孩子都長大、畢業、上班、結婚、定居了。定居又怎樣?他們將給世界帶來更多的黑嬰,將住同樣的舊棚屋,付同樣多的租金,世世代代,永無盡頭。

    我十六歲出走。留了一張紙條,讓媽媽不必擔心,總有一天我會好ぼ地回來。但我二十二歲時她去世了。我回來埋葬她。一切照舊。我們的房子再沒有漆過,門廊的地板也已下陷,破了玻璃的窗戶上不知塞了誰的一件雨衣。另一家人正在搬進去。

    他們的傢俱堆在牆邊,他們的孩子在屋子裡笑逐著,有人正在廚房裡炸豬排。最大的男孩掛起了一面鏡子。

    去年,艾達讓我乘她的大轎車兜風,我們經過了偏遠地區的幾個城鎮。一次,路左邊有幾間幾乎要塌的房子。晾衣繩上的衣服正迎風飄擺。

    「這裡有人住嗎?」艾達問。

    「只有黑小子。」我說。

    艾達氣急敗壞地按著喇叭,超過了前面的一輛車,說:「皮特,不知不覺地,你也變得偏激了。」

    「算我沒說,算我沒說。我知道,不少白人也在挨餓。」

    「這才說對了。可我自己很少受過窮。」

    艾達出身於被稱為愛爾蘭貧民的家庭,在波士頓長大。她是個非常漂亮的女人,為了錢,她結婚很早——「所以,我現在才供得起迷人的小伙子。」她常常這樣調笑。她丈夫是個芭蕾舞演員,長年不在家。艾達懷疑他搞了同性戀,但說:只要不管我的事,他幹什麼我也不在乎。我們去年邂逅,她三十,我二十五。我們的關係常有風暴,但誰也沒有甩開誰。只要我進城,就打電話通知她;有時不得不流落他鄉,也要讓她知道。我們從不讓關係過於當真。

    她走她的路,我走我的路。

    在這種遊蕩的生活中,我也學了點東西。像職業拳擊手學會挨打,舞蹈演員學會摔跤一樣,我學會了怎樣混日子。比如說,我學會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與警察作對。不管誰是誰非,錯的肯定是我。在別人,可能被看作具有美國傳統的獨來獨往的美德,在我,就成了蠻橫和傲慢。只經過幾次遭遇,我便意識到,必須耍滑頭,必須扮演對方希望看到的角色。我只有一個腦袋,丟掉它太容易了。在警察面前,我裝作一無所知,張開嘴巴,瞪大眼睛,不說逞能的話,不跟他爭一點人權。先猜猜他想聽什麼,再說什麼。他就是皇帝,永遠別讓他掃興。如果像常有的那樣,我被當作附近搶jie或兇殺案的嫌疑犯給抓了起來,我就盡量露出一付寒酸相,一言不發,暗ぼ祈禱。我挨過兩回打,但沒進過監獄,也沒服過苦役。艾達有一回講,那也是因為有我好運氣。她還說:「假如你不那麼走運,說不定倒會好些。現在有比苦役更糟糕的事。有些你已經遇到了。」

    她話中有話。我便問:「這是怎麼說的?」

    「別發脾氣。我說的是假如。」

    「你的意思——是不是認為我是膽小鬼?」

    「我沒有那樣說。皮特。」

    「可你有這個意思,對不對?」

    「不,我沒有這個意思。什麼意思也沒有。咱們別鬥嘴。」

    在某些時間,某些場合,黑人可以用他的膚色做擋箭牌。他可以利用英國人對黑人的潛在內疚感,達到自己部分或全部目的。他可以利用類似上帝的禁果一般的令人厭畏的自身價值,把它當作一把刀,拈在手上,尋求報復。我早就下意識地知道這些,但最初這樣行動時完全是不自覺的。後來,我看清了事情的本質,便感到墜入了歧途,喪失了人格,簡直無地自容了。

    那是我遇到艾達的前一年。我正在二流劇團和小劇院演出,有時擔當的角色還相當不錯。人們對我很好,說我有天才。但他們說這話時很感疼心,似乎在想:多可惜呀,他永遠出不了頭。我終於忍無可忍,對讚揚知惋惜忿忿然起來,每次別人和我握手,我都要懷疑他們在想些什麼。我在紐約碰到幾個挺好的人,都是嘻ぼ哈ぼ好酒量的流浪漢;他們很喜歡我,可我弄不清自己是不是信任他們,也弄不清這輩子還會不會信任別人。正是: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難知心啊。

    我很快就得起床了。再聽一會兒路德維格的樂曲吧。它像數里之外一個巨人的行進腳步聲震撼著這小ぼ的房間。夏日的夜晚,朱爾斯、艾達和我常ぼ爬到體育場的高處,坐在立柱下的冷石階上(今年夏天我們大概還要去)。在那裡,我覺得天穹遙ぼ,忘乎所以,猶如騰雲駕霧一般。我們三人,從不交談,只坐著觀望空氣中繚繞的藍煙和下面一個個泛著紅光的煙頭。時不時地,賣爆玉米花、蘇打汽水或冰激凌的小男孩嘰嘰喳喳地爬上陡階,艾達捂著烏髮,稍微側身讓路,朱爾斯狠ぼ地瞪他們一眼。我蜷膝坐著,凝視下面那明亮的半月形樂池,凝視那緊張的黑衣指揮和他身下那些按照海浪的節奏一齊搖來搖去的人頭,樂曲幾次停頓下來,讓位於忽而急流奔進,忽而躊躇不前的鋼琴,除了步步升高的鋼琴聲,再聽不到別的樂器;待獨奏家達到某一高度,別人又跟了上來:首先是小提琴,然後是圓號,接著是低沉憂傷的低音提琴和長笛,最後是猛擊欲穿的鼓,好似朝陽衝破了黑暗,一陣接著一陣整整齊齊地升高,並轟然而止。我頭一回聽到救世主之歌是獨自一個人。我好像挨了火燒和酒澆,熱血沸騰起來;我哭了,宛如嬰兒啼叫著要吃媽媽的nǎi,宛如罪人奔向耶穌請求他接見……

    正想到這裡,音樂聲下傳來了上樓的腳步聲。我扔掉香煙。心砰砰跳起,快要衝出喉嚨眼了。有人敲門。

    我想:別吭聲,她或許會走開的。

    但又傳來一陣敲門聲,比剛才更響。

    我說了句「稍等一等」,就坐在床邊,穿上睡袍,混身傻抖起來。看在上帝的份上,皮特,你過去也遇到過這種場面,什麼倒霉事兒沒嘗過?大不了丟了這個房間,世界上不是到處都有房子嗎?

    我打開門,房東老闆娘正站在那裡,臉一陣紅,—陣白,歇斯底里的。

    「你是誰?這屋子我沒有租給你。」

    我一時口乾舌燥,準備進行解釋。

    只聽她道:「我這裡不能讓黑人居住。我的房客都在埋怨。女人們也不敢夜裡回家了。」

    我說:「她們沒有必要怕我。」我的聲音很粗,全卡在嗓子眼裡,我雖不敢抬高腔調,但已發怒,真想宰了她。「這房子是我朋友替我租的。」我又說。

    「噢,對不起,可他沒有權利那樣做。我一點兒沒有責怪你的意思,但你必須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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