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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五章 在晚清買奴婢的門道 文 / 莊不易

    齊掌櫃去找銀子的時候,孫旺還在不停自責:「李少……老爺,我,我這事兒沒辦好,您看我這……」

    「都說了不怨你。」李永吉笑了笑,「你只要辦好接下來我要你辦的事兒就行了。對了,別叫我老爺,還是少爺吧,老爺聽著彆扭。」

    「是,李少爺。」孫旺如今也看出來了,這個李家二少爺雖然年齡小,但真有些不簡單,雖然他不知道他究竟賣了什麼給汪家,但能讓汪家少爺請客的人,可沒有一個簡單的。當然,就算沒有這些,能吃了這麼大虧還如此沉得住氣的,光憑這份氣度,以後就不會是個簡單人物。

    「其實,土地增加了也是好事兒,我的施展空間也大了。」李永吉笑了笑,「你也知道,我們家本就人丁單薄,我買了那麼大個宅子,也不可能一個人過去住吧?所以想買些下人奴婢什麼的帶走,也就是想買些下人,不知道這個章程又是怎麼樣呢?」

    「是這樣啊。」孫旺笑道,「買下人這事兒要在往年還挺複雜,但在如今啊,就簡單許多了。」

    接下來,孫旺就開始跟李永吉介紹起了這裡面的門道。

    原來,清朝雖然還是封建社會,階級劃分明確,也允許人口買賣,但官府對人口買賣的管理與限制,相比前朝卻是更加嚴格跟規範的。

    在清朝以前,人口買賣是可以私下進行的,只要雙方都認可,官府一般也就認可,但在清朝,特別是雍正帝之後,為了防止賣良為賤,必須讓要賣身的良人,也就是自由人先向官府提出申請,再由當地的知**出具保證,然後經官府核實後,在賣身文書上加蓋官印,這樣買賣才算成立。

    沒有經過官府認證的私下買賣,就算你自己認為是賣了自己,在法理上也不被承認是奴,這對作為主人一方的人來說,是很不利的,因為等於他買的奴婢在法律上不被承認,萬一逃跑,也沒什麼辦法追究。

    不過,那是在以前,在如今,這四處兵荒馬亂天災**的,活不下去而申請賣身的人實在太多,要還是嚴格按照這套程序,官府實在忙不過來,所以大多數地方官府為了大家都方便,就會專門劃個地方辦一個人市。

    所謂人市,顧名思義,就是買賣人口的地方,跟後世人才市場有些相似,不同的是,後世人才市場裡的交易雙方,只是簡單的僱傭關係,就算達成僱傭交易,身份上是平等的,你要不想幹了,隨時可以走人;而人市中的交易雙方,一旦完成交易,就成了主僕從屬關係,身份上是不平等的,在沒有主人同意之前,下人奴僕是不可能私下走人不幹的,那等於是逃奴,抓不到就罷了,被抓到了是要送回去法辦的,而這個法,通常指的是家法,也就是私刑,這在清朝是合理合法的。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說的就是這個。

    很顯然,朱家角鎮所屬的青浦縣,也是實行這種人市政策的,而本地的人**易政策中有規定,那就是所有的人口買賣行為,都必須在人市裡進行,在人市之外的人口買賣都是違法的,不管是買賣雙方還是中間人,被官府發現不在人市交易,是要坐牢的。

    同時,官府還會在人市裡派遣專門的衙役跟小吏,既是方便維持秩序,也是為了便於管理與監視,盡最大限度防止不法交易的發生。

    當然,這種人市交易,主要是針對那些自甘為奴,或者被家人賣掉的良人,也就是他們在交易完成之前,是自由民,而另外一種身不由己的,本就是奴僕身份的人,就不必非要在人市裡交易了。

    這第一種人不必說,在交易完成前,他們還是自己說了算的平民,這種自甘為奴的人,大都是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所以價格便宜量又足,但普遍素質不高,人市裡的賣身人,主要就是這種人,同樣的,官府的所謂管理嚴格,也主要是針對這部分人。

    第二種人,則是身不由己的奴僕,像李福,陳媽,還有李進寶就是這一類人。這種人自己沒有自主權,賣身契在主人手中,所以他們不能自己賣自己,只能由主人說了算,同樣,你要買這種人,只需要跟對方的主人談好就行。比如你去**買個姑娘回來,就是問**子買了對方的賣身契,也是等於買了個奴僕回來。

    相對而言,本身就是奴僕的人,要比一般賣身的平民素質要高,畢竟身為奴僕,一般都是依附大戶人家或者專門的機構,比如**。而在這些地方生活久了,這類人多少都掌握一些技能,最起碼認字方面比較好。但是呢,這樣的奴僕在市場上數量比較少,價格比較高,而且有過主人的,忠誠於可靠性也有問題,市場上這類人的主力,通常都是**裡的姑娘。

    總而言之,以李永吉目前的情況,最好還是去人市裡買那些價格便宜量又足的良人為奴,到時候在那看上了什麼人,對方也樂意之後,那麼就可以找在人市裡的衙役小吏拿個賣身文書,現場簽字畫押,然後交錢給小吏,小吏再蓋上官印就成了,十分的方便快捷。」

    「哦,原來如此。」聽到這裡的李永吉點點頭,「那麼價格呢,買人的價格一般是怎麼算的?」

    「現如今的價格啊,這可不好說,得現場問,不同的人,價格不同。不過通常來說,您要是買個年十**的、能工書算的漂亮大戶出身的女子,身價可能還高點,怎麼也要七八十兩銀子,好一點的得一百兩以上;可要是買個十三四歲,能粗識文字的女子,那成交價就只二兩銀子到三兩銀子之間;如果是二十來歲的壯丁,一般只要五兩銀子就能買到,過三十來的男丁只要三兩;至於那些過了三十的婦人、十數歲之男孩,那根本不要錢,都是白送,只要你肯管飯,那就跟你走。」

    「原來如此。」李永吉點點頭,感歎道,「倒是真便宜啊。」

    「是啊,便宜是真便宜。」孫旺道,「不過俗話說的好,買人容易養人難。這買奴婢啊,不像買別的,你買回家去以後,還得天天管飯,月月給錢。要不然,你買來的人就會陽奉陰違,難以管教,你要是管的狠了,還可能會私下逃跑。因此買奴婢,多是買那忠厚本分的,要不然買回去個反骨仔,那可就是家宅不寧了。當然了,反過來說,你把人買回去不能就不管不問了,人畢竟不是牲口,人家盡心伺候你,將心比心,這當主子的,也得有當主子的擔待不是?只要你好好對待下人,下人一般也會好好對你。」

    「有道理。」李永吉點點頭。

    「那少爺您想買多少人?」

    「暫時還沒想好,最少也要兩百人吧。」李永吉道。

    「要買這麼多人?」孫旺再次吃驚,「兩百人可不是個小數目,要養活這些人,那得花不少錢。這麼多人,每人每天怎麼也得吃兩斤糧食,這一天就是400斤,一個月就是一萬兩千斤,再加上衣服、月錢等也都得您出,這個一個月……天,算不出來,您,您能養得過來麼?」

    「你放心,我既然能買,肯定能養得起。」李永吉道,「就問你能不能做到。」

    「做是肯定能做到。」孫旺道,「不過我得問您一句,您買那麼多人是要幹嘛?」

    「這我也不瞞你,」李永吉笑了笑,「如今這到處都不太平,我想辦個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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