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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六章 他是真的要辦團練! 文 / 莊不易

    「辦,辦民團?」聽到李永吉的話,孫旺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因為李永吉的話對他來說跳躍性太大,他有些跟不上。

    「是啊。」李永吉點點頭,「那宅子在鎮外,雖說不太遠,但也是四周不靠,萬一來點土匪什麼的,沒點家丁團練怎麼守得住?對了,說起這個,辦團練有沒有什麼要求?要不要跟官府打個招呼?」

    「要辦團練啊,那當然要跟官府打招呼。」說話的不是孫旺,而是齊掌櫃,只見他拿著四張銀票,笑瞇瞇的走過來,「您數數,這是四百兩的銀票,廣豐號的,也是見票即兌,不比聚豐錢號的差。」

    「嗯。」稍微一看,數目對,李永吉就迅速收起來,接著他對齊掌櫃一拱手,順勢問道,「齊掌櫃,您比我大,肯定有經驗,不知如果我要辦團練的話,要跟官府打什麼招呼?具體要怎麼做?」

    「那也沒什麼,無非就是去官府登個記而已,一般而言就是要花點疏通的錢。」齊掌櫃道,「不過現如今發匪作亂,朝廷鼓勵各地興辦鄉勇民團,如果你肯辦團,不但一切從簡,而且還能免你一定的錢糧賦稅。嗯,其實這登記,就是要告訴朝廷你要做什麼,讓官府有個底,免得你招兵買馬的時候,被人誤認為你是要聚眾造反。」

    「哦,就這麼簡單?」李永吉詫異。

    「嘿,哪兒能是這麼簡單。」齊掌櫃搖搖頭,「你如果要辦團,就是在官府掛了號,為了防止舞弊,也就是防止有些人靠辦團的名義免錢糧,因此官府會定期派人去查驗。如果你的人不達標,比如團丁人數不足,訓練不足,甚至武備不足等,都有可能被取消辦團資格,重新追繳之前因為免稅而欠下的稅額。換言之,你要是辦團,就得是真的辦團,真得拉起一隻兵,還得配齊了武器,要不然就是欺騙官府,事情可大可小的。」

    「原來如此。」李永吉點頭。

    「另外,你既然在官府掛了號辦了團,就是官家的人了,那麼萬一官府有事,要徵召你的兵,除非有確實說得過去的理由,否則你一般不能拒絕,要不然官府也有可在事後以不聽號令等理由,免了你的辦團資格,甚至捉拿問罪都有可能。總之,辦團練不是兒戲,花錢多,麻煩也多,這樣的話,你還要辦團練麼?」

    「辦,為什麼不辦?」李永吉笑了笑,「你說的這些,早就在我意料之中,我可不是說著玩的!」

    「好,有氣魄!」齊掌櫃繼續笑道,「養心居那塊地,種地雖然還不成,但要是當作養兵之所,那是最好不過。那邊弄好了,養個四五千人都沒問題。」

    「那就還得多多麻煩齊掌櫃了。」李永吉再次拱手,「不瞞您說,我是真心想要辦團,但對這些規矩卻不太懂,所以還希望齊掌櫃您幫幫手,幫我打通官府的門路。當然,我不會白讓您幫忙,肯定有謝禮,而且其中有什麼花銷,都可以找我報,不讓您為難。」

    「這……」齊掌櫃皺起了眉頭。

    「齊掌櫃。」孫旺在一邊道,「先前買宅子的事兒雖然是我們自己不謹慎在先,可您的做法也忒不地道,要是我們把這事兒宣揚出去,我固然面子上不好看,說不定還得吃我家師傅的掛落,但您這錦繡坊的名聲,哼哼!」

    「你這小子,年齡比這位公子大,可養氣跟見識方面比這位公子可就差遠了,我錦繡坊的名聲,又豈是你隨便說說就能詆毀的?」齊掌櫃說到這,先是笑了笑,接著轉口對李永吉道,「也罷,看在公子你的這份氣度跟態度上,我就幫你一回。嗯,說起來,我跟青浦縣管錢糧的陳師爺有些交情,去找找他,總不會為難,不過這找人辦事兒嘛,總得有些花銷,這……」

    「四百兩,夠不夠!」李永吉直接把四百兩銀票給了他,「您只要給我辦好這件事,這四百兩都是您的,怎麼辦的,花了多少錢我不問。」

    「敞亮!」齊掌櫃對李永吉豎了一下大拇指,順手拿過兩張,也就是兩百兩,「這就足夠了,我明天一早就去縣城,保證給您辦好這事兒。不過在這之前,您得給我交個底,比如您這團練打算要召多少人之類的。」

    「當然是多多益善。」李永吉道。

    「這個,李公子。」齊掌櫃皺皺眉,「雖然朝廷最近有規矩,這招人越多,免的錢糧越多,但相應的,人數越多的團練,官府的惦記也就越多,不說檢查會更嚴格,這萬一有事,官府說不定就想起讓您這個團練上戰場,到時候可不能抗旨不尊,這您可得想清楚了!」

    「多謝您的提醒。」李永吉點點頭,「那你就先給我按照三百人的規模來吧!」

    「三百人?這倒也是穩妥,自保的話,綽綽有餘。」齊掌櫃點點頭,「不過三百人雖然在官府看來不算什麼,一般不會為難你,但也不是個小數目了。這武器好辦,可以弄最便宜的長矛糊弄一下,但這麼多人每天吃喝拉撒也不是個小數目,而且因為是你的家丁奴僕,一切吃喝住用都得你自己出錢,你負擔的起麼?」

    「這你就不用管了,我既然要辦團練,就肯定不缺錢,你就給我這麼上報就行。」李永吉道。

    「那好吧,反正你說了算。」齊掌櫃笑了笑,不再說什麼了。

    「這個,少爺。」看見說完了,孫旺道,「您要是打算辦團,其實用不著花錢買人的。您只要管吃管住,再每個月意思意思的給點小錢,那些饑民就會一窩蜂的過來應徵,何必非得花錢買人呢?一旦買了人,你得包人家吃穿住用行,花的比僱人費錢多多了。」

    「你說的是不錯。」李永吉笑了笑,「但是這樣來應徵的,應該還是良民吧,也就還是自由身,這樣的人只是我的雇工,可以說不干就不幹,我也不好一上來就嚴加管教,打罵由心,甚至殺人立威吧?」

    「這,這……」

    「這要辦團,就得行軍法,講紀律,如果是普通雇工,萬一有人嫌苦嫌累的不聽命令,偷懶耍滑,甚至一走了之,那我怎麼辦?」李永吉繼續道,「相反,如果是簽了賣身契的奴婢,那就不同,因為從法理上,他是我的下人,什麼都得聽我的,一旦下人犯了錯,主人打罵,甚至殺了,那也是天經地義吧?有著這樣的強制性約束,我才能真正管理好這個組織。」

    「公子高論!」

    說這話的是齊掌櫃,只見他正色的對李永吉點點頭道:「辦鄉勇民團,再怎麼差,那也是在養兵,是一支軍,而軍中無法,是養不出精兵的。以往他人辦團,大都是靠親戚朋友,大家推德高望重之人為首,以關係遠近跟重賞來維持。這樣的鄉勇,紀律必然不強,打順風仗還行,要是遇到惡仗,肯定立刻就散了。而自己的家丁就不同了,家丁是私人的家奴,可以行家法,必然對主人忠心耿耿,不管是訓練還是打仗,都是最聽話。以忠勇的家丁為骨幹,再以之指揮一批召來的兵勇,這也是我朝帶兵的常態,最是穩妥。嗯,想不到你年紀輕輕,就能想到這一點,不錯,真是不錯。」

    說到這,齊掌櫃把手中銀票又塞給了李永吉:「後生可畏啊!就衝你剛剛這番言語,我齊宏魁今次就破個例,不收你錢,免費代你走這一遭,保證幫你辦的妥妥的。而且從今往後您有什麼需求,我又能辦得到的,儘管來找我就成,別客氣!」

    「那就多謝了。」李永吉笑了笑。

    等李永吉跟孫旺離開後,從剛才開始就一直站在一邊沒說話,年級有十五六歲,相貌清秀,打扮的像個小廝學徒一樣的年輕人開口了:「掌櫃的,您幹嘛把銀票退給他,還免費幫他跑團練?」

    「很簡單,我是不想得罪他。」齊掌櫃歎了口氣,慢慢解釋起來,「原本我看他年齡不大,做事又毛躁,還以為他是個花錢沒數的公子哥愣頭青,這樣的人欺一下也不怕,但看他剛才的那份氣度,特別是那份明知道上當後的沉穩,我就知道,就算能欺他一時,也不會欺他一世。

    其實看到他明知道上當還那副沉穩的樣子,我就想做點什麼補償一下他了,畢竟本身賣宅子那事兒我們就賺了不少便宜,不能得罪死了,要不然以後不好相見。之後,我聽他想辦團練的話,我就更加肯定不能得罪他了。」

    「這又是為何?」那少年又問。

    「因為他是真的要辦團練!」齊掌櫃鄭重的道。

    「這算什麼理由?」那少年愣道。

    「你以為什麼人都能辦團練?」齊掌櫃道,「要辦團練,首先你得有錢,沒錢你根本就養不起兵,何況是他那種家丁團練,更比一般的鄉勇費錢,非豪門大戶養不起。他既然不是笨蛋,還堅持辦團練,那就是不缺錢了,不缺錢的人,總是不好得罪的。其次,他之前買奴婢辦鄉勇的原因你也聽到了,說是為了能方便行軍法,能方便殺人立威!呵呵,能說出這番話,那人鐵定是心狠手辣之輩!這樣的人辦團練,心大著呢,絕對不單純是為了自保。反正不管最後他能成不能成,我們這時候幫了他,總不會有壞處,與我不過是舉手之勞,卻能跟他化解之前的那一段小過節。」

    「哦,我明白了。」那年輕人點點頭,「就是說我們賺了他的大便宜,然後你發現他這個人其實是個有錢又心狠手辣的主,怕他心有不忿,就說些軟話,讚他後生可畏,再做點小事兒幫他,讓他對我們少一點怨恨,免得以後他惦念著我們,找機會報復咱?」

    「對!」齊掌櫃點頭,「我們是做生意的,講究的是和氣生財,沒必要跟不是做生意的人頂牛,再說反正我明天也得進城辦事兒,這個就是順便的。」

    「是,還是掌櫃的您高明。」那年輕人連忙道。

    「哼,少拍馬屁。」齊掌櫃笑罵了一聲,「德貴,回頭你多打聽打聽,看看這個什麼二少爺到底是什麼來歷,我猜的不錯的話,他應該是本鎮的沒跑,就不知道是到底是誰家能教出這麼個人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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