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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一道聖旨 文 / 百鬼阿莫

    都說有了目標的奮鬥,日子總過的很快。這年的隆冬裡,我安安穩穩的渡過了一十八個寒暑。

    在我還未弄懂我和未晞的因果時,命運之神再次展示了她的變幻莫測。一道聖旨,將我從丘山召回了宮中。

    召回我的原因—聯姻。

    我啞然的對上大殿之上那個看上去有些瘋狂的老人,我的生身父親,江國的國主。我不確定是他瘋了,還是我幻聽了。

    我笑笑:「抱歉,我這一十八年裡,沒吃一口皇家飯,沒穿一寸宮中的紗,沒拿皇家一分一毫,你拿什麼讓我聽命與你?」

    很顯然,坐在大廳之上的老人,定是沒有被人這樣怠慢過,臉上的青筋已經暴起。猛咳了一聲:「放肆,這是你作為臣子對皇室該有的態度?這是作為女兒對父親該有的態度?怎的這般野蠻無禮。」

    我冷笑一聲:「野蠻?無禮?哦,是了。那即般你這麼不喜歡我,召我回來作甚?逗你玩?抱歉啊!皇上,我很忙。」說罷,我擺擺手便要離去。

    「你……你站住。」大殿上的人喘著粗氣。

    我回首:「怎的,還要我行三跪九叩之禮?」

    那大殿之上的人順了好一會氣,才有所好轉,可見他氣血定是不足。不過常年泡在胭粉堆了,哪裡能有好的氣血,即便好不容易被太醫調好,也被三千老婆們搾的所剩無幾,剛好夠吊著這口氣活著罷了。

    只見他擺了擺手對邊上的太監使了個眼色,太監自案桌上拿起一疊東西,下了龍台徑直朝我走來。

    尖細的聲音傳來,刺得耳膜有些震動:「公主,請過目。」

    這就像是一般小說裡的環節,大抵皇上要賜個什麼毒酒白綾之類的,都是要太監公公送到跟前,然後來上這麼一段話。然後待主人公看清盤托裡的東西後,驚詫的後退幾步,然後配上淒苦的表情,就像是剛剛準備私奔的小娘子,私奔到一半被人拋棄的神情如出一轍。

    盤托穩穩的停在了我的跟前,我微微皺起了眉,看清盤托裡的東西時,終是無奈的歎了一口氣。沉吟良久,伏地而拜:「秉皇上,草民願修兩國交好,出嫁遼國。」

    我自始至終從未喚他一聲,父皇。不是不願,是不配,他不配。

    大殿上的人久久未出聲,我安安靜靜的伏在地上,呼出的氣打在冰冷的地面返回出冷冽的寒氣。在我就快要以為殿上的人是不是睡著的時候,上方終於傳來低沉有力的聲音:「承天恩浩澤,佑我江國國民,得瑾玉承德,慧茹無暇,賜號瑾誠,出嫁遼國,永修兩國舊好。」

    管素定住:「啪」的擲下,濺開幾滴墨珠。

    我望向這只朱毫,安朝廷,定禍亂,直徑長槍大劍,若毛錐子安足用哉。不由心底隱隱冷笑,安邦定國?這筆從來不是定國安家,它本就是一隻鐵判的生死筆,一筆定生死。

    「謝隆恩。」我伏地叩拜。

    想起以前和歲莫開玩笑:「小說中有些橋段我很是不理解,為什麼一道聖旨下來,明明是誅九族,被斬首的人還要跪謝隆恩?別人過來殺你全家了,你還要給別人端茶遞水,感謝他殺的應該,殺的徹底。這社會是不是從來就沒正常過?」

    歲莫的解釋是:「信仰很重要。一個人若是有了信仰,再難走的路,再難受的罪,他也能甘之如飴。可若是一人失了信仰,這人邊若籠中的困獸,看的見前路,卻失了勇氣。而在這樣的社會裡,人們所信仰的就是皇權。皇權是至高無上的,而正因它的無可比擬,所以才會有生殺大權操控,因為它是神,而眾生皆是凡人。」對於歲莫這番高亢的理論,我且不做剽竊處理,但大抵懵懂的知道,人的信仰可以決定很多東西。

    我托著聖旨挺直了身子,一步一步朝殿外走去。就在快要踏出大門時,殿上的人遲疑的叫住了我:「誠兒,能喚我一聲父皇麼?」

    我頭也未回,抬腳出了大殿:「你在期待些什麼?」

    這話是說給他聽的,也是說給我自己聽的。

    一個男人可以以自己的老婆的性命為賭注,去逼迫自己的子女?這樣的男人怎麼可信?這樣的父親怎麼能信?

    殿外柳絮般的飛雪還未止住,白色的雪將這天地都裝成了銀色,我轉頭看向殿外的池塘,啪,一枝紅梅竟生生被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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