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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警花之戀 第二十五章 、死不開口 文 / 胡小謅

    四周都是立陡石崖毫無特徵的山體,另一邊的懸崖也是如此景象,無法進行比較和判斷,他連自己在哪都不知道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把頭埋在胳膊圈裡,搖著頭,蹬著腿,哭著說:「鬼打牆了!我根本就沒撞人,警察根本就不是我撞死的!」

    「不是你撞的,怎麼人在你的車輪子下面?你還敢嘴硬!」喬銀忠氣得大罵!

    「趕緊說,說完回去!」

    已經聞得見變天的氣息了。如果不能在大雪之前順利地讓他承認並指出肇事地點,勘查工作和日後給這個三十多歲的紅臉漢子定罪量刑就要泡湯了。這是大家和喬銀忠大隊長最不願意看到的,丁黎明局長、關長生政委和陳鐵漢副局長也希望盡快破案,查清到底是怎麼回事。

    刑警們騷動了,人們急得在原地擰圈,閃光燈、手電燈、勘查燈在吳明新身上一閃一閃的,警犬在他身邊低吼著,跳過來躍過去。

    惡劣天氣和漢子絕望喊叫把喬銀忠弄煩了,抬腿狠狠給他一腳:

    「起來!你嚎什麼?」

    隨著幾個人七手八腳動作,吳明新「媽呀」一聲從地上被架起來。又是一腳,他也就明白了,除按照他們的意圖行事,眼下根本沒有他抗拒的權力,如果不能讓他們滿意,在這片險要地段折騰到什麼時候還不一定。()

    也就在這時,鵝毛大雪鋪天蓋地而來,眨眼間,天不是原來的天,地也不是原來的地了。別說吳明新沒在那裡留下什麼蛛絲馬跡,就是現場原有的金屬殘骸碎片,也被雪花塗抹得一塌糊塗,然後完全覆蓋了。

    警犬這裡聞聞那裡聞聞,轉了幾個圈,不得不低下頭嗚嗚搖尾巴,鄰縣來的姜局長明白事情無可奈何了。他怒不可遏地指著吳明新的鼻子說:「你早指認不早就完了?你裝什麼糊塗。告訴你,就是他們饒了你我也不饒你!撞死警察你還跑,跑得了你嗎?你個王八蛋!」

    吳明新灰著臉一聲不敢吭。

    姜局長恨不得踢他幾腳,但可能考慮到這不是自己管轄的地盤,臉色鐵青忍住了。即使這樣,刑警們還是一絲不苟地把現場又蓖了一遍,但一無所獲。

    撤隊時,車開不出雪窩子,差點又出車禍連車帶人栽下崖去,驚出一身冷汗,大家只好棄車下來推。後來一輛拉一輛,連推帶拽弄上公路返回局裡。

    這時已經是黃昏四點左右,他們誰也沒回家換衣服,因為姜副局長親自帶人來了,從公從私到這裡都是客人,他們要連夜返回去,被喬銀忠大隊長攔住,說丁局長安排好了,一起到唐朝酒店吃頓便飯。()

    這種情況下,姜副局長哪有心情吃喝,但對方熱情,又是同學,太不給面子,也說不過去,於是喬銀忠吩咐手下一些事情後,警車返回縣城在正陽路一分為二,一路去喝酒,一路押人回局裡接著訊問吳明新。

    據吳明新講,昨天下班到家他哪兒也沒去,吃完晚飯就看中央5套足球,正在熱鬧,停電了。除了開車掙錢養家餬口就是為球癡為球狂的吳明新一看電視冷丁沒影了,摸黑直跺腳。他摸起手電筒到院裡去,走到街上碰見鄰居老王。老王說,你家也沒電嗎?

    吳明新見全城一片漆黑,說:「哪有啊?我這不出來看看,咋事呀,這不熊人嘛,停電也不告訴一聲!」兩個人站在當街大罵了一通電業局,等了一會兒還是沒電,老王也是個准球迷,兩人回去推出車子,屁股一歪,由於棉褲太厚,都上了好幾上才歪歪斜斜騎上去奔電業局方向而去,想問問電什麼時候來。

    到了地方,警衛室一個值班的老頭不讓他們越雷池一步,說出事故了,領導都來了,外人誰也不行進去。老頭態度強硬,口臭薰人,將兩個來問電的人堵在大門外,跟他們吵起來,如果不是老王左攔右擋,他還差點打了那老頭。

    後來電業局保衛科出來人了,將他打傷,不知道搶走了他的什麼東西,把老王的手機也搶去,他們騎上自行車沿來路跑了。他在東街的一個代銷店裡給派出所打電話報了警。

    因為現場勘查未能獲得有價值的線索,給客觀地確定偵查方向帶來很大困難。吳明新所說的情況雖然極為重要,調查回來的人員也證明他的話基本屬實,但因吳明新是大卡車唯一的司機作依據和參照,很難過濾掉他的嫌疑色彩。又因沒有現場勘查作印證,他的可信程度就大打折扣。這就是沒放他,並第三次強制帶他到現場指認的原因。

    喬銀忠等人在唐朝那邊喝酒。

    這邊,吳明新被帶回了刑警大隊。

    抓他的人折騰了一宿,這時候也要吃飯,領導有領導的安排,他們有他們的道道兒,進屋他先挨了一頓拳腳,刑警們就忙著去飯店喝酒,怕他跑了把他銬在暖氣管子上,一直等到他們回來。吳明新站在那裡坐不下,站不直,一條胳膊跟固定的取暖設備聯接在一起,動彈不得。

    開始吳明新還又吵又鬧一蹦八個高地想讓刑警鬆開他,後來一看乾嚎也沒誰聽得見,屋裡就他一個人,而且越動越嚎扣子勒得越深,都勒肉裡去了,就不嚎了,心裡的怨恨卻直線上升。

    他想,刑警隊的人怎麼這麼狠呀?他們去吃飯,憑什麼把我扣在這裡讓我餓著,我到底犯了哪條王法呀?!越想怨氣越大,肚子裡把刑警隊的祖宗十八代都給罵了個底朝上。所以刑警們吃飽喝好回來再訊問他時,平時願意拔個強眼子的吳明新乾脆就不說話了。

    審訊室是現成的,由喬銀忠大隊長指派的幾個有經驗的人輪番在裡面和犯罪嫌疑人吳明新呆上12小時或24小時,一般來說案子也就拿下了。

    可惜,從理論和經驗上來說是這樣,不過對吳明新的訊問卻斷然沒有這樣順利。

    刑警們回來一看見他就來了氣,敢殺警察?連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都敢殺,小子也太他媽狂啦!藉著酒勁,一兩個年輕的刑警啪啪順手給了他兩嘴巴,因為有規定,形勢也就沒有進一步惡化。

    一是他們誰也不想犯錯誤,二在訊問中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既不僅僅是打掉對手的威風,也不是揭穿他的謊言,而是要他的真實口供,也就是說要他交待出昨晚下班回家後到底都幹了些什麼,時間、地點、證人,都有什麼人能夠證明等等。

    只有實現了這個目標,確認或排除,才算取得了訊問的勝利。確認接著深挖,拔除就放人。打掉威風、揭穿謊言等等都是為了獲取吳明新的真實口供而存在的前提條件和方法步驟,而不是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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