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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龍爭虎鬥 第一百二零章 、大哥來電 文 / 胡小謅

    臘月28那天,喬銀忠大哥來電話,說「你回來一趟吧,要過年了,咱那個左親家母想兒子想瘋了,要死要活的,你回來看看咋辦。()」

    「因為啥事啊,大哥?」喬銀忠正忙,語氣多少有些鬱悶。

    「電話裡不能說,」大哥道:「你回來吧,回來一趟。」

    「那好,」喬銀忠盯著面前的案卷,「下班吧,下班我開車回去。」

    長兄如父。有父從父,無父從兄,雖然父親喬老爺子還在喬銀忠家裡好好地活著,但是由於小時候哥倆離開父親並一起仇恨父親的那段特殊經歷,他對大哥感情極深,雖然後來喬銀忠原諒了父親並從此以後青雲直上,繼承了父親當年的關係與榮耀,然而他大哥卻死活不肯原諒父親當年的所作所為,這個家族的關係也就一直這樣尷尬著,複雜也奇怪。

    平時,大哥極少跟喬銀忠來往,電話也打得不多,更不求他,跟父親喬老爺子更是敬而遠之,即使是過年過節一大家子也只是匆匆忙忙聚一下而已,大哥大嫂很快便找各種借口帶兒子女兒離開,至今,喬銀忠大哥——唯一的哥哥仍然住在他們當年的一個老房子裡,好在房子臨街,大哥幾次三番拒絕父親為他安排的「工作」和縣裡的位置,一心一意在當地開他的個體診所維持生計。

    要說,這喬銀忠真是複雜,既精明強幹,又詭計多端,對犯罪嫌疑人他是決不含糊,更不手軟,該抓抓,該關關,該起訴起訴,該判判,從下邊派出所到現在,沒有不怕他的。然而,對朋友們又絕對夠意思,不管誰有大事小情,他一般而論不會差事,有空沒空都要到場,哪怕忙時轉一圈轉身就走,也給足了人家面子。送錢,他不拒,送禮,他收下。

    當然了,小來小去的禮你也就不要送了,那是寒磣他,也沒人敢這樣耍他。

    而對於親情,應該說喬銀忠是絕對比一般年輕有為的人都更勝一籌的,當晚他就回了陽光鎮。

    這些日子,總的來說喬銀忠感覺工作並不順手,心裡很鬧挺!大到林強案、那幫涉嫌走私汽車、販毒、槍支的人、於曉中和黃老六之間的案子還有應付各種媒體、局領導和局裡內部的一些議論等等,不過,也僅僅是鬧鋌而已,他不相信許多事情會因此而暴露無遺,更不會因此而出什麼大事!

    當然了,丁黎明局長也好,左吉勝、小韓、張偉、黃東平,還有蘇燦這幫同事小兄弟也好,社會上那些特情也罷,許許多多的人每天都在幫他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左吉勝頂替於曉中空閒出來的那個位置,上任治安大隊長一事,他剛剛得到確切消息,已經批准了,他剛才還在電話裡跟左吉勝說這事,左吉勝一聽樂壞了,一個勁兒地感謝他。

    沒有這個底氣,他還做什麼刑警大隊長!

    到了大哥家,一問情況,大哥喬銀民把事情如此這般簡單一說,隨後大哥陪喬銀忠就一起到親家去,進門親家母一見喬銀忠就跪下了,喬銀忠嚇了一跳,趕緊扶起來說,「咋事啊大嫂?」

    親家母哭訴說:「……噯嗨嗨嗨!都是俺們那個不爭氣的老兒子喲!他大哥啊你幫幫忙吧……」

    邊上親家老左說:「小三子,跟人喝酒,拿啤酒瓶子給人腦袋瓜子開瓢了……」

    喬銀忠說:「啥時候的事兒啊?我咋不知道,誰抓的呀?」

    老左說:「高紅軍抓的。」

    他嘴裡說的高紅軍,是喬銀忠家鄉陽光鎮的公安分局長。親家母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跟喬銀忠哭訴說,「眼瞅著後天就要過大年了,老兄弟呀,你就讓他回來過個年吧,過了年,你再把他給送回去,行不?」

    喬銀忠看看大哥,大哥瞪眼,使眼色。

    喬銀忠左右為難。

    於情於理,喬銀忠都得聽大哥的意思辦。但於法,喬銀忠知道這又絕對辦不得,弄不好飯碗砸了事小,執法犯法怎麼說?可面前這情況,容不得喬銀忠搖頭,想想,喬銀忠答應了。說,「明天這時候,我親自把小三子給你送回來,過了年,我再把他送回去。」

    按說,喬銀忠這些年當這個警察名聲大振,任誰都知道大鼎縣公安局有個「喬大隊」、「喬大哥」,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不要說這點親自主管的小事,即使是更大程度上犯法甚至於犯罪的事,喬銀忠又何嘗沒有秘密組織和操辦過呢?何況眼下還有大哥這個層面,他哪能拒絕,哪能不給大哥親家這個面子?

    這事,說難辦真難辦。

    換了其他人,不管小三子有事沒事,人既然已經給當地分局抓進去了,再想要放出來就沒那麼容易了,不要說還在酒桌上給人家腦袋瓜子開了瓢,這樣的事實說重傷害就是一個重傷害,後期案子性質如果一定,想放人門兒都沒有,窗戶也沒有!即使是公安局內部的人想這麼辦,也不太可能,當然了,反過來說也極有可能,不過需要老大的力度,老多的錢財運用,更需要一定時間了。

    最終,能不能辦成,人能否放出來,還得兩說著。

    但是,換成喬銀忠大隊長,事情又有不同,喬銀忠既然當面答應了,硬著頭皮也得辦。

    臨走,他告訴大哥第二天上縣做個接應,大哥說好。

    臨出門時,人家親家急忙把一腳門裡一腳門外的喬銀忠拉住,塞給他一個包,這麼多年的經驗,喬銀忠當然明白那是啥意思,拒絕不收,他是看在大哥喬銀民的面子才答應管這事的,平時跟這家所謂的「親家」根本沒什麼來往,他不收,親家哪能幹?眼瞅著喬銀忠都當面答應了,現在這社會風氣誰不明白?不送錢哪能辦成事?

    也是,事答應了是一回事,能不能全力以赴辦成那是另一回事,力度不夠,或許事辦來辦去就辦脫扣了,白歡喜一場空的事情也屢見不鮮!所以,親戚歸親戚,錢財歸錢財,各走一路,兩方面都不能差事,事情才能辦事!親家死活要送,喬銀忠也就順手牽羊,把那個包隨手扔車裡了……

    回縣刑警隊喬銀忠調卷一瞅,可不是,花名冊裡還真有個「小三子」,但看那案卷份裡,不由得吸了口冷氣。

    親家老左說的「開瓢」,其實是重傷害。那上面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由辦案單位——陽光公安分局經辦人和局長簽字蓋章寫著呢,打電話一問現在人還在市醫院昏迷呢,這也就是說,一旦要是人死了,說故意殺(傷)人、過失殺(傷)人都不為過。不死,說輕傷害、重傷害也行。判刑是肯定的,神仙也沒轍,只是判多判少的事而已。

    這樣一來,喬銀忠坐在辦公桌前抽著九五至尊煙,心裡琢磨起來。

    包裡親家送給他的錢,下車回到辦公室他匆匆忙忙掃瞄了一眼,十扎,十萬。恩!這應該是大鼎縣公安局私自辦保外的價格。看來,親家也知道行情,也沒跟自己裝逼,以為靠著「親家」這個親屬名頭就可以打馬虎眼混過去了,如此說來,他們心裡也肯定知道兒子「小三子」犯下的是多大的事!大哥只不過是一個引子而已,這一點,他們明白,喬銀忠更明白。

    眼下,最要緊的是辦已經應承下來的事,難辦也得辦。

    局長那屋亮著燈,人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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